若因國際爭端而武力相向。則每一個人都是輸家;若武力衝突能予以避免,則每一個人都是贏家。相互容忍,退讓一步,交付國際仲裁,便能使每一個人都在法律的保障下和平相處。
——艾森豪威爾(Dwight D.Eisenhower)「我最後訪問的對象是益精學院和平研究中心主任普列士先生。他的辦公室以和平鴿為主要裝飾,而謙恭有禮及柔和的語調,完全看不出他是熱血澎湃的改革者,當我提及他對和平之成就時,他卻幫我上了一堂「歷史課」。
我們都是歷史的子民。
——法迪曼(Clifton Fadiman)
他說自有歷史記載以來,世界只有約二百年是人類沒有殺伐征戰的和平期.從古代牆上的圖畫即可發覺,原始人類就開始以棍棒從事械鬥,欲置對方於死地。
他一直保持武裝以隨時面對爭執。
一艾倫(FredA11en)
在人類發展的某一時期,人類變得禽尚而文明,開始製造工具,從事專業工作並重組種族之生活,於是在族群內,有人成為獵人、牧羊人或是耕種及製造器械工具的人。而專業分工的結果,對於食物之分享或居住財富的分配,便須訂立j些規則,通常均由酋長或年長者執行這些規則,而大部分部由男性擔任此項工作,「以維持族群之結構及秩序。違反者被帶到酋長或年長者面前,經過聽證,便被定罪遭受處罰,」甚至逐出族群,或只遭受口頭譴責。從現代眼光來看,我們或許不贊同這種審判及懲罰方式,但它是古代的法律制度,並且執行良好。
我對死刑的看法是:如果它對我父親那一代有用,那到了我這一代有死刑又有何妨。
——莫瑞(Victor Moore)
戰爭源起
族群大部居住在供給充足目封閉的區域,隨著時光消逝,族群逐漸擴展分散到較惡劣的環境爭取生存。族群之所以會分散,原因是眾多人口超過了原先所能居住的環境。食物供不應求:而有些是因為氣候改變、昆蟲疾病或其他自然天敵的因素,抑或是遭受異族入侵。若族群不遷移,往往須忍受日益惡化的環境,而即使是時常搬離的族群,也同樣必須去適應這種環境惡化的情況。
人弄髒其「巢」,是過去人類典型之情況,這尚屬小規模,但現在卻演變成弄髒整個世界。
——鮑德材(Kenneth Boudling)
●爭奪食物
族群適應了新的環境後,有的打獵、採集蔬菜水果、種植作物及飼養家禽家畜。雖然族人知道隔避還居住著別的族群,但史前人類對大地所蘊藏的資源卻一無所知。
對無知渾,鐵未覺,不知警醒,是無知者的通病。
——奧爾科特(Bronson Alcott)
當獵人捕獵別族食物的儲存所時,若遭逢抵抗,他們便用矛頭。棍棒武力相向,贏家拿走一切,力量就是正義,於是另一種專業——軍人,於焉出現。有了軍事力量,不僅掠奪強取別人的食物,也能夠借武力殺戮強佔其領土的敵人,這也是贏家的定律。
侵略他人,不須為他們留下什麼,讓他們保有哭泣的眼睛即可。
——俾士麥(Bismarck)
有人發明了捕魚的工具,而愈來愈大的船可以使人們出海打魚,而「海上戰士」從事征服、強盜或強暴行為,遠征他國的戰鬥情況也應運而生。除此之外,受欽命出征探險也視為平常。
人是萬物之靈的證明,就是沒有其他生靈曾經否認這項事實。
——利希騰伯格(C.C.Lichtenberg)
●致富捷徑
一些族群愈來愈熱中於船舶的建造及與軍事有關的事業,戰士們逐漸認為掠奪別人的財富是致富的捷徑,攔截並搶奪船隻後帶著戰利品回航,這也就是「成功」的海盜行徑。
小小的偷竊是一項危險的藝術,但大幹一票卻是高尚的;偷取母雞的小雞是卑鄙的,但大量的偷竊卻使我們成為紳士,。
——馬歇爾(Samuei S.Marshall)
擁有最好的戰士及海盜的國家則變得所向無敵,他們掠奪許多有價值的物品、領土以及奴隸,奴隸被使喚、種植作物、收穫作物以增加主人的財富,這就是主人的致富之道。
利物浦最成功的奴隸交易商人就是約翰,霍金斯爵士。他在西非綁架七萬五千個奴隸,他的船名叫「救世主」。
——狄克遜(MCNeil Dixon)
●鞏固領導權」
乎民百姓從未要求其領導者從事戰爭,領袖們與海盜或是奴隸主人,現在叫作生意人及工業家,他們知道地球上珍貴的資源儲於何處,並且往往散佈四處,彼此距離遙遠。這些人相信擁有珍貴資源的人必須予以征服。於是平民被訓練成士兵及水手,航向外地去殘殺外國人及掠奪他們的領土與資源。並借此更加強領導者的權力。
戰爭如同狡猾詭計般,付予高額紅利給少數人,而戰爭成本均轉嫁給沒有獲利的人們。
——巴特勒(Smedley Butler)
在組織化、現代化的國度內,法律通常具有效力,偶而雖發生革命或內戰,但都只是短暫的現象,法律通常亦僅及於一國之內。美國拓荒時期,無法無天,槍彈亂髮的情況直到法律設定及發生效力為止才減少,其基本法主要就是仲裁,若先驅者違反法律,或二位農場場主有了爭執。他們即在法官前請求仲裁,法官即會作出判決,這種體制在美國也運作良好。
當法律結束時,暴政即起。
——皮特(William Pitt JR.)
●有利可圖
大部分的國家均在其國內執行法律,而卻在海外發動戰爭。即使是最有文化素養的軍事強國,亦發動攻擊其他國家。雖然本國國民從未要求他們的領導者發動戰爭,或使國家捲入戰爭,但他們基於愛國心,仍然義無反顧,捐軀成仁。早期族群領袖知道只要動員其民眾並加以武裝,而且盡可能提供更大更粗豹棍棒歐矛頭,就可增加族群的安全。於是,領導們便繼續擴大軍備及致命武器,當軍事佔領或掠取奴隸不再有利可圖,而研究精密武器已具相當程度。備戰或發動戰爭變為有利可圖,發一筆戰爭財也變成是軍火製造商極力支持之事。在戰爭之後,所謂戰敗者在經濟上或物質條件上都較戰勝國好,如德國及日本就是如此。
每一個人都知三這當原子能夠不引爆,則原於是極為友善之物;因為原子只須少數聚集而壓縮,進而讓一隻流浪的貓輕輕觸動中子則會引起一連串之連鎖反應,形成致命之震爆。
——伍德(Robert-Wood)
回顧以往,普列士認為一九七○年代中期是文明史中最終關鍵的一段時期。若我們繼續從事強權政治。軍事聯盟與軍報協定等,那麼世界即會分裂成兩大軍事陣容。即使我們只試驗核武器而不在真實戰鬥中使用,我們亦會破壞臭氧層,使我們直接受到太陽光之照射,光是這點,我們就會日漸被淘汰滅種,毋須等到輻射落塵之傷害。
那歡愉的十九世紀已經遠逝。一個國家可保持中立與和平的日子也消逝不再。
夏勒(William L.shirer)
訂法維持世界和平
世界和平仰賴法律的維持時刻已來到。尖端科技產生了諸多問題,而卻尤一有效的法律體繫於以規範,例如,藉著雷達之追蹤及電子器材之研究分析,可以捕獲大量的魚,但卻沒有法律規範他國滅絕傳統食物的供給來源,就像魚類,也沒有法律有效保護龜類生長的區域。這種兒進獵捕魚群之方式是如此有效,以致於魚苗或小魚都難逃噩運,我們吃的沙丁魚罐頭即是有許多非成員裝於罐內,所以漁業捕撈這種傳統而有價值的食物來源遭受到威協。
若非共在就是滅亡。
——羅素(Bertrand Russell)
●規範窮國企業
跨國企業崛起使問題已變成超越國界之議題。若無國際法加以規範,便會造成混亂。全球性的企業甚至比許多國家政府還具影響力(例如,跨國企業一手策劃智利的政變)。跨國企業不僅可發動革命或戰爭,亦無適當之規範來阻止其販賣軍火給戰爭之敵對雙方。
企業對言論自由或謊言自由已混淆難辨。
——貝克(Carl Bbcker)
普列士指出,規模大不一定就代表不好,跨國企業與本土企業差異不大,好不到哪兒,也壞不到哪兒。他認為其主因是法律的制度,尤其是跨國性、全球性之企業或銀行在此情況下能夠為所欲為地把世界翻雲覆雨,玩弄於股掌之間。反之,若多國藉企業能在國際法規範之下而使得世界擁有和平,就能借此成為解決世界問題及穩定世界經濟的手段。也就是因為我們人類的不完美,所以我們不能完全仰賴人類的自制力來解決國際衝突,如同我們也不能期望每一民事案件的違法者,一定能在法庭出現聆聽並服從判決一樣。
若人是天使的話,我們便不需要政府了。
——麥迪遜(James Madison)
普列士提到的和平研究,基本上與國防研究相同。軍事力量不再是國防唯一所賴,唯有強力實行之法方能確保和平,進而提供國防安全之保障。和平研究中心的宗旨及努力的方向,就是致力干將軍事力量轉換成強而有力的法律,這個過程與轉變之策略,就是借此以臻和平的目標。
自由!自由!不論任何事物,讓我們擁有正義,我們將有足夠之自由。
——朱伯特(Joseph Joubert)
和平模模擬遊戲
和平研究中心對和平的定義,由小區域擴大到全球和平:一、立即就地停火。二、停火雙方退到仲裁線後。三、全球持續裁軍。四、爭端調解。五、調解失敗而無法產生雙方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時,訴諸國際法,並且讓國際法庭仲裁。六、接受國際和平部隊為執行國際法的正式單位。
當代我們最感矛盾衝突之處,在於許多國家無法完全瞭解國際主義之必要性。
——沃倫(warren)
這種轉換的策略是由軍事研究方法發展而來。將領在數百年前即已從事戰爭的模擬推演,現代更利用電腦來模擬戰爭的實況。借模擬和平「遊戲」並善用電腦,和平問題可獲實際地探究」經濟與軍事關係密切,裁軍或許會引發經濟發展中斷而且大量失業;另一方面,國家及世界都需要針對能源、污染、人口、食物及運輸等問題,提出有條理解決方案,「和平模擬」主要即在探求當軍事力量及設備資源,被應用在改善人類生存的需求時,會發生何種狀況:亦有模擬心理層面的研究,如人類對戰爭與軍力的偏好。
我不喜歡看到手臂及腿飛揚起來。
——喬治·巴頓三世上校(Colonel George S.Pattm III)
伶列士的志業以《聖經》(以賽亞書)二章 四節的經文預言為上導:
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國與國之間不再舉刀相互攻擊,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雖然普列士對此預言很有信心,但目前他仍致力使世界免於戰爭或戰爭陰影的威脅。
和平比戰爭難求,因和平必須雙方同意促成,而發動戰爭只需一人。
——普瑞捨爾(Frank A.Prai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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