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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歧視在今天


  對當事者的利益做平等的考慮這項基本的道德原則,原本應該是我們與一切生物的關係所遵照的準則。可是上面我們已經看到,人類如何違背了這項原則,為了無謂的目的,便對動物造成痛苦;我們也看到,一代又一代的西方思想家,如何為人類這種行徑的權利努力提供辯護。在這最後的一章裡,我準備針對一些在今天維持和提倡物種歧視做法的伎倆、一些在今天為奴役動物做辯解的論證和借口,略做整理檢討。這類辯解之詞,有些系針對本書所採取的立場而發,因此本章提供了一個機會,對動物解放運動最常受到的批評進行回應;不過我也想在本章繼續發展前一章的論點,揭發我們在前一章中從《聖經》和古希臘人一路尋索下來的意識形態,如何在今天仍然繼續存在。揭露和批判這個意識形態極為重要,因為今天的人對待動物的態度雖然堪稱仁慈,但是這種仁慈的程度,充其量只能在非常具有選擇性的條件下,容許動物的處境有若干改善,卻不會撼動人類對待動物的基本態度。結果,如果那種從根本上放縱人類為了一己目的即無情剝削其它生物的立場沒有改變,現今已有的改善也會遭到侵蝕流失。想要為廢止這種剝削建立堅實的基礎,我們就必須從根本上棄絕兩千多年來西方關於動物的想法。

  我們對待動物的態度,從極幼時期即開始成形,而我們從幼年便開始食肉的事實,對於這些態度有決定性的影響。說來有意思,許多兒童起先會拒絕吃食動物肉,要到父母由於錯誤地以為肉食是健康所需因而努力餵食,才能使兒童習慣。不過不管兒童最初的反應為何,值得強調的是:早在我們能夠瞭解吃的是動物屍體之前,我們就已經開始吃肉了。因此,吃食動物的肉,並不是我們在有意識、經考慮的情況下,排除了社會求同壓力之下任何行之已久的習慣都會挾帶的強烈偏見,然後做出來的決定。在另一方面,兒童對於動物有一種發乎天性的喜愛,社會也鼓勵他們疼愛貓狗等動物、喜歡毛茸柔軟的填充玩具。從這兩方面,不難理解我們社會裡兒童對於動物的態度有一個最突出的特色:他們的態度並不一貫,而是兩種相互矛盾的態度並存,彼此謹慎隔離,避免其間的固有衝突造成困擾。

  不是很久之前,小孩子都是聽童話故事長大的。故事裡的動物——尤其是狼——總是被寫成人類的狡猾對手。一個有代表性的幸福結局,就是故事裡的英雄機智過人,趁著大野狼熟睡時把石頭縫進它的肚子裡,結果大野狼在池塘裡淹死了。萬一孩子們沒有領會到這些故事的意義,他們還可以牽手唱起這樣的童謠:

  三隻瞎老鼠,看它們怎麼跑,

  它們朝著農夫的老婆跑。

  她用剁肉刀,剁掉它們的尾巴。

  你這輩子可有眼福見過,三隻瞎老鼠?

  熟悉這類故事和童謠的孩子,不會發現所學和所食之間的不搭調。可是到了今天,這類童話故事和歌謠業已過時不再流行,同時至少就兒童對待動物的態度來說,表面上只剩下了溫馨光明的一面。這種情形產生了一個問題:怎麼看待我們所吃的動物?

  對這個問題的一種反應方式就是迴避。兒童對動物的喜愛,可以往非食物類的動物身上引導:狗、貓、或其它伴侶動物。這些動物,都是市區或者郊區兒童最可能見到的動物。柔軟的填充玩具動物,通常都是熊或者獅子,而不會是豬或者牛。當圖畫書、以及兒童電視節目涉及農場動物的時候,迴避法會進一步施展,特意誤導兒童對現代農場的性質產生錯誤的印象,避免他們知曉我們在第三章裡所描述的現象。賀坊(Hallmark)出版的暢銷書《農莊動物》(Farm Animals)是個好例子。在孩子看到的圖片裡,母雞、火雞、牛和豬身旁圍繞著它們的幼兒,見不到任何雞籠、畜捨、隔欄。文字部分告訴我們,豬在「飽餐一頓之後,到泥潭裡打滾」。英國出版的書也傳達了同樣的鄉間寧謐印象,例如暢銷的「瓢蟲」(La dybi rd)叢書中《農莊》(Farm)一冊就告訴我們,母雞帶著小雞在果園裡自由徜徉,別的動物也都跟崽子們住在寬闊的院落裡。幼年讀物如此,莫怪乎孩子們直到成年一直相信,動物雖然「必須」送命以便為人類提供食物,可是在那一天到來之前,它們生活幸福。

  女性主義運動認識到了兒時形成的態度極為緊要,業已發展出一種新的兒童文學,讓勇敢的公主有機會拯救無助的王子、讓女孩扮演昔日惟有男孩獨享的積極核心角色。可是要改寫我們讀給孩子聽的動物故事,就沒有那麼容易,因為殘酷虐待並不是兒童故事的理想題材。不過,設法給孩子提供圖畫書和故事書,既避開最恐怖的細節,卻仍然鼓勵他們把動物當成獨立的生命有所尊重,而不僅是可愛的小玩具,供人類娛樂甚至食用,應該是可能的;隨著孩子長大,更應該讓他們瞭解,大多數動物的處境並不是非常愉快的。困難所在,是吃肉的父母不會願意讓子女得知真相全貌,惟恐孩子對動物的感情會破壞餐桌氣氛。即使在今天,我們也不時會聽說,某個朋友的孩子在得知動物遭屠宰提供鮮肉之後,拒絕再吃肉。不幸的是,這種本能的反叛極可能遭受非素食父母的強烈對抗,而面對父母的反對,大多數兒童均無法堅守初衷,畢竟三餐來自父母,同時父母也警告他們若不吃肉就無法長得又高又壯。我們只能期望,隨著營養常識普及,會有更多的家長瞭解,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的孩子可能比他們更明智。其實,受故事書薰陶長大的孩子,相信農場裡的動物在安樂的環境下自由徜徉,竟然終其一生不須被迫修正這幅美好的圖像,適足以顯示人們如今與他們所吃的動物隔絕到了什麼程度。在人們居住的城鎮與郊區不會有農場,而在開車經過鄉間的時候,即使看到許多農場建築與相對寥寥的動物在野地放牧,又有幾人能夠分辨得開穀倉與雞捨?

  在這個問題上,傳播媒體也未曾善儘教育公眾的責任。在美國,幾乎每天晚上都有關於動物野外生活的電視節目(或者只是假定在野外——為了拍攝方便,有時候動物先被抓起來,再縱放到一個有藩籬的空間);可是集約農場的影片卻只能驚鴻一瞥,出現在偶爾播出的農業或食品加工「特別報導」裡。一般觀眾對於獵豹和鯊魚生態的知識,一定超過了關於雞和小肉牛的知識。結果,看電視獲得的有關農場動物的「信息」,大部分都是商業廣告所提供,從荒唐的卡通例如急於被製成香腸的豬、努力跳進罐頭裡的鮪魚,到美化了雞飼養環境的各種滔天謊言。報紙的表現也未必高明。他們有關動物的報導以「人情味」的新聞為主,例如動物界裡人猿產子,要不然就是瀕臨絕種動物受到威脅;可是某一項養殖技術的發展會剝奪須以百萬計的動物的行動自由,報紙卻隻字不提。

  最近,動物解放運動揭發了一個聲名狼藉的實驗室;可是在此之前,大眾對於動物實驗的所知,不會超過農場裡的狀況。公眾當然無法得窺實驗室。研究人員雖然在專業期刊上發表報告,可是只有當他們自信研究成果具有特殊意義時,才會對媒體發佈相關新聞。結果,不到動物解放運動有機會引來全國性媒體的注意,公眾完全不會曉得大多數的動物實驗根本沒有發表,而即使發表的也大多數均屬可有可無的無聊成果。在第二章我們說過,沒有人明確知道在美國究竟有多少在動物身上進行的實驗;這種情況下,公眾對於動物實驗的氾濫毫無概念,自然不意外。研究機構的設施通常都經過設計,活的動物進去、死的動物出來,一般人是無法看到的。(一本關於動物實驗方法的標準教科書建議實驗室建造焚化爐,因為幾十隻動物屍體像普通垃圾一樣運出來的景象「絕對不會提高這所研究中心或學校在公眾心目裡的地位。」)因此物種歧視者利用的第一道防線就是無知。可是只要有人肯花時間和決心去發現真相,攻破這道防線並不難。無知會繼續存在,只是因為不想去發現真相。你去告訴一個人他的晚餐是如何生產出來的,通常得到的反應是「別跟我說,你會害我吃不下飯」。有的人雖然曉得傳統家庭式農場已經被大企業取代、曉得某些動物實驗大有問題,卻繼續模糊地相信情況不會太糟,否則政府或者動物福利機構早已出面設法改善。一些年前,法蘭克福動物園負責人、也是前聯邦德國反對集約養殖制度最直言無諱的人物葛資梅克(Bernhard Grzimek)指出,德國人對這些養殖業的無知,跟上一代德國人對於另外一種同樣不讓他們目睹的暴行的無知,可以說異曲同工;而毫無疑問,在兩個情況中,無知之所以存在,原因都並不是沒有辦法去發現真相,而是在於根本不想得知會令良知不安的事實。當然,還有一個原因也發揮了作用,那就是不管那些地方在幹什麼,只要想到被害者非我族類,心裡也就坦然了。

  如果能夠仰仗動物福利團體來確保動物不會受到虐待,我們也可以比較安心。多數國家現在都至少有一個龐大健全的動物保護團體;在美國,就有「美國動物保護協會」(American So 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美國人道協會」(American Human e Association)、「全美人道協會」(Humane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三個組織;

  在英國,「皇家動物保護協會」仍舊是最大的團體。既然如此,我們不禁要問:前面第二章和第三章所報導的赤裸裸的殘忍虐待行徑,這些團體為什麼竟然無法阻止?

  主流的動物福利機構未能針對最重要的虐待行為採取行動,有幾方面的原因。一個原因是歷史性的。創立之初,「皇家動物保護協會」和「美國動物保護協會」都屬於激進團體,遠遠走在當時的輿論前面,反對一切形式的虐待動物行為,包括——當時與今天情況類似——受虐最嚴重的農場動物在內。可是,隨著這些團體的財源充裕、人數增加、形象地位提高,它們逐漸喪失了激進的立場,變成了「主流體制」的一部分。它們與官員、企業界、科學家建立了密切的關係。它們設法利用這些關係改善動物的處境,也獲得了一些次要的成果;可是就在同時,與這類基本利益在於使用動物作為食品或者研究目的的人士建立關係的結果,這些團體創始人的用心所在,也就是針對剝削迫害動物發起激進批判,也鋒銳盡去。一次又一次,這些團體為了瑣屑的改良,不惜妥協基本的原則。他們說,當下的一些進步,勝過毫無所得;可是結果這些改良往往無助以改善動物的處境,反而只是誤導公眾,以為大功業已告成了。

  財源的豐裕,還引起了另外一個問題。動物福利組織成立時的登記都是慈善團體。這個地位,讓它們得到可觀的免稅優惠;可是無論在英國還是在美國,登記為慈善團體的一個條件,就是該組織不得從事政治活動。不幸的是,政治活動有時候乃是改善動物處境的唯一途徑(尤其如果這類團體過於謹慎,不敢對動物產品發動抵制的話,政治活動更是唯一的路);但是對於任何可能危及自身慈善團體地位的活動,大多數較有規模的組織都避之唯恐不及。這種情形使然,它們把業務重點放在較安全的活動上,例如收容流浪狗、控告個別的虐待動物行為,而不願發動大規模的運動,直指系統性的殘忍虐待。

  最後一個原因在於,過去百餘年間逐漸出現一個情形,就是主要的動物福利組織對於農場動物喪失了興趣。或許這是由於這些團體的支持者和主事者都是都市人,對於狗和貓的所知和關懷都要超過豬和肉牛。無論肇因何在,本世紀絕大多數的時間裡,資深主流團體的文獻及宣傳影響所及,促成了今天的一個流行態度:貓、狗和野生動物需要保護,其它動物則不須理會。結果大家以為,「動物福利」只是愛貓成癡的善心女士的事,而不是一種基於基本正義和道德原則的運動目標。

  過去十年,情形已有改變。一方面,有數十個較激進的動物解放和動物權利團體出現。這些新團體與一些先已存在、可是影響一直相當有限的組織配合,讓公眾對於集約動物生產、動物實驗、馬戲團以及狩獵等活動所牽涉到的大規模、系統化的虐待動物行為,有了較前大幅度增加的知曉。另一方面,多少為了回應這種新一波對於動物處境的關切,更居主流的團體,像英國的皇家動物保護協會、美國的動物保護協會和全美人道協會,也開始針對農場和實驗室動物的受虐問題採取大為強硬的立場,甚至號召抵制集約生產的小牛肉、燻肉和雞蛋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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