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禽就是孔雀,這個類似笑話的出典見於《世說》。據說梁國楊氏子,九歲,甚聰慧,孔君平詣其父,父不在,兒出,為設果。果有楊梅,孔指以示兒曰,此是君家果。兒答曰,未聞孔雀是孔子家禽。
這位姓孔的客人想用楊梅向楊姓的孩子開玩笑,不料反被孩子用孔雀向他的姓氏幽默了一下,可謂非常機智。不過,據說孔雀的「孔」字系作大字解,因為它是鳥雀之中最巨型者,所以稱為孔雀。那麼,即使真是孔氏家禽,不僅不辱沒孔子,也不致辱沒孔雀。
孔雀的美麗在它的尾巴,開起屏來金翠照眼,尤其富麗堂皇。女人很喜歡孔雀向她們開屏,引為榮事,說是同她們比美。其實這舉動若據靄理斯的性心理研究立場看起來,實在是很不敬的。因為只有雄孔雀才有美麗的長尾巴,而它之所謂開屏,實際上只是衝動而已。
法國詩人阿坡尼奈爾的《動物詩抄》,其中有一首詠孔雀的,寫得非常妙,我記得魯迅先生曾譯過刊在《譯文》上。大意是說孔雀開屏的樣子很美麗莊嚴,自以為很了不起,可是它忘了這樣做的時候,後面的屁眼已經露在外邊給人看見了。
這首詩雖然寫得很刻毒,但是卻無情地嘲笑了許多偽善者的裝模作樣。我覺得實在是一首很好的詠物詩。
其實,孔雀身上金翠燦爛的羽毛,在我們人類看來固然覺得很美麗;而在孔雀自身,則除了吸引異性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它的保護色。據說,這種情形只有在南方熱帶的林中見過孔雀的人才可以領悟。因為在那些稠密高大的熱帶樹林中,蔚藍的天色,燦爛的陽光,有時太陽光從樹頂的隙縫漏下來,射在地上或樹葉上,幻成一個一個卵形的金圈。孔雀棲在這種樹林裡的大樹頂上,它的全身羽毛的色彩完全同環境調和,尾羽上的那一隻隻的金眼,完全與樹隙漏下來的太陽光混在一起,使人很難分辨。甚至頭上那一塊藍色和白色的羽毛,看來也像是樹梢露出來的藍天和白雲。所以,孔雀離開了它棲息的地方以後,使人覺得它的羽毛美麗,但在原來的生活環境裡,其實是具有很重要的保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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