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在《上海文學》上發表後,引起了社會各階層人的廣泛注意,對它優劣的評價爭議甚大。《上海文學》編輯部叫我談談這篇小說寫作的意圖和經過。我想,一種藥品上市,總要在它的標籤上註明主要成份、主治和用法用量之類,便於別人鑒定和選用;一篇作品發表之後,回答讀者提出的問題倒也是作者的義務。不過,文學上常常有作者的主觀意圖和作品的客觀效果相矛盾的情況,但願我的說明不致影響大家對小說本身的公正評價。
一
我寫《重逢》,是想用文學形象提請讀者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應該怎樣看待人們、特別是一代「紅衛兵小將」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錯誤或罪過?
我開始想這個問題是一九七七年的下半年。那時我正在一個基層單位抓工作。當時,全國各地正開展大規模的清查「打砸搶者」的運動。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的人或出於階級報復,或出於個人恩怨,或出於爭權奪利的野心,使用聳人聽聞的法西斯手段,將一些幹部和群眾打傷、打殘、打死或逼死,策劃和指揮打、砸、搶,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這夥人民憤很大,將他們清查出來,明正典刑,合黨心,應民意,無不拍手稱快。
可是,通過自己工作中的切身體會和所見所聞,我感到在有的地區、部門和單位顯然將清查「打砸槍者」的運動擴大化了。有一些群眾,在文化大革命中,別人貼大字報,他們去抬漿糊桶;別人抄家,他們去幫助搬「果實」;別人開批鬥會,他們也去義憤填膺地舉拳頭……現在呢?錯了。即使當年自己喊打倒的人沒有怪罪下來,心裡也總有「羞愧難言」之感。而有的幹部也大有要一般犯錯誤的群眾登門「負荊」之狀。我認為這同黨中央「安定團結」的方針是背道而馳的。
這種看法,當時我曾跟許多同志、包括上級負責同志談過,許多同志有同感。
一九七八年春天,我離開基層單位重操舊業,開始搞寫作。起初,我並設想表現我上述的想法。這時,由於工作上的需要,我走了許多地方。我感到原來思考的問題是有現實意義的。清查「打砸搶者」的擴大化傾向被黨中央的有關文件制止住了。但是有些同志不能全面地、歷史地看待人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錯誤,過分強調了犯錯誤同志的個人原因,個別幹部甚至有一種「出出氣」的想法。在有的文藝作品中,「暴徒」和「兇手」成了「紅衛兵」、「造反派」的代名詞,一個個不是面目猙獰,便是尖嘴猴腮。我以為,這樣的描寫是不符合歷史的本來面目的。
文化大革命的實質不是「紅衛兵」、「造反派」同領導幹部之間的矛盾,而是全國人民同林彪、「四人幫」的矛盾。「紅衛兵」、「造反派」和領導幹部,就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受害者,我們不能在幹部和群眾二者之間認定誰是受害者,誰是「兇手」。領導幹部對於錯誤地觸犯過自己的人不要總是耿耿於懷,在要求別人同情自己受害的時候,不要把另一些受害者罵個狗血淋頭。要正確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發生的事情,正確對待群眾,正確對待自己。這就是我寫《重逢》要表達的主題。
二
我的這個想法是從自身的經歷中深切地感覺到的。社會上的「造反派」,情況比較複雜,我也不太熟悉,對學校裡的「紅衛兵」我是瞭解的。
文化大革命開始的時候,我正在讀大學。不管今後如何估價文化大革命,我們當時是懷著反修防修的崇高責任感和從紅領巾起開始形成的對黨中央、毛主席的崇敬、信賴和熱愛投身到洪流之中去的。在一片「造反有理」聲中,我們對運動中的一些過火作法和江青之流的作風也有過懷疑、不滿和反感,但當時還堅信自己是在為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而無私地戰鬥。我堅信對立面組織的觀點是錯誤的,他們是「修正主義的工具」。我沒參加過武鬥,但為了「革命的根本利益」,我並不反對使用它。不錯,「十六條」上規定「要文鬥,不要武鬥」。可是對武鬥卻從沒有加以有效的制止。人們整天背誦著、唱著「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況且,叛徒江青的一句「文攻武衛」要比一百六十條還有效。那時,許多老革命家在江青看來就像一堆木偶,她讓誰倒下,誰一定倒下,因為她是「無產階級司令部」最可信賴的代表。
很遺憾,我們「造反」一陣之後,我們這一派被蓋著紅印的中央文件點名定為「保守派組織」,勒令解散。我們當然不服氣。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左右局勢的並不是什麼派組織。中央派來的飛機撒著傳單,中央派來的武裝部隊接管了一切要害部門,勝利的一派氣勢洶洶地打上門來,我們只好檢查「受了蒙蔽」。現在,我們當年保過的領導幹部又回到了領導崗位。假如論功行賞的話,我是不敢去領獎的,因為我當時為自己保錯了對象而後悔過,我是想當「革命造反派」的。
大學裡的紅衛兵尚且幼稚若此,何況年僅十五六歲到二十左右歲的中學紅衛兵呢?在我們的接觸中,我感到他們比我們思想更單純,革命更「堅定」,信仰更誠篤。文化大革命初期,那些剪辮子、割鞋底兒、破「四舊」、橫掃「牛鬼蛇神」之類容易引起社會非議的事,我們不願幹,他們幹起來就格外認真。有些機關幹部起來「造反」,當他們想對本單位的「當權派」或「牛鬼蛇神」採取什麼「革命行動」而又有所顧忌時,他們往往把天真的中學生勾引來,名曰「革命串聯」,實則把紅衛兵當棍子打人。武鬥中他們也往往是打前陣的,而且大多忠勇得兼,真有一股「笑灑滿腔青春血」的勁頭。地位、權利、黨籍、家室他們都沒有,因此,除了生命他們不怕失去什麼,而生命也是「毛主席給的」,為了保衛毛主席自然什麼都捨得出。有一個地方,五個女中學生用五枝步槍,在對方重兵包圍和攻擊面前,在一座大樓裡堅守三天三夜。她們大的十七歲,小的才十五歲。
這些天真的青少年結局如何呢?灑「青春血」的永遠無聲息地長眠了,受傷的盡力掩蓋著不光彩的痕跡,有的在為自己的不學無術而煩惱,有的為過去的碌碌無為而悔恨,有的為自己的罪過而羞恥,也有的帶著空虛的靈魂和發達的四肢遊蕩在街頭,充當「垮掉的一代」的活動廣告而受到鄙視和嘲笑。不管每個人的出路有何差異,我覺得這一批人既害過人也是受害最重的。
文化大革命中,領導幹部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以無產階級的遠見卓識和宏韜大略同林彪。「四人幫」作針鋒相對的殊死鬥爭的是少數。賣身投靠「四人幫」的馬天水似的人也是少數。在我比較熟悉的從縣到市、地級領導幹部中,多數對林彪、「四人幫」有不同程度的抵制和鬥爭,但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也犯有這樣那樣的錯誤。有的是政治思想水平低,把假馬列當成了真馬列,他們的錯誤跟紅衛兵錯誤的性質相似。也有許多領導幹部已經感到林彪、「四人幫」的一套東西是可疑的,但是他們理智的一葉扁舟經不住時代洪流的拍天巨浪,或者出於「不理解也要執行」的組織服從,或者出於某種策略需要,也許是由於一種為自己考慮,他們只得違心地跟著潮流走,因此他們做錯事時內心不能不是矛盾的、痛苦的,這正好同紅衛兵幹錯事時的心安理得形成尖銳對照。我選取的領導幹部的「亮相」和引起武鬥的升級只是領導幹部在矛盾心情中犯錯誤的一例。我看到有的領導幹部在威逼下宣佈某個組織打砸槍行動的「大方向是正確的」。在他們被宣佈「解放」、「結合」的時候,又簽發「通令」,把自己的同事關進他住過的「牛棚」。他們也贊成把說了真心話的人,把他也不相信是反革命的人打成「反革命」。在此地的「走資派」,一旦解放,到了彼地又大批別人的「走資派」。他們流著熱淚感激「革命群眾」的「幫助和挽救」,大講自己的「走資派錯誤」和「階級關係新變化」,他們也曾為執行林彪、「四人幫」的一套方針和政策而辛苦操勞……
沒有人去嫉妒他們充滿頒歌和玫魂花的結局,但是他們不應該對自己的錯誤諱莫如深,而抓住普通群眾和青年人的錯誤不放。青年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他們的。
在小說構思中,我放棄了正面批評某個領導幹部不能正確對待犯了錯誤的群眾或某個領導幹部能正確對待的說教式寫法。我想用對比的方法寫兩個典型人物的典型命運。從法律的觀點看,葉輝坐班房是罪有應得還是罰不當罪,我想得並不多,因為我並不是搞案例。葉輝代表的是一代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並沒有跑到公安局去,但他們許多人的結局在本質上是相似的。朱春信並不是受審判的對象。他不能擔、也擔不起造成葉輝悲劇的責任。我對朱春信這樣的領導幹部是同情和讚賞的。他雖然在不得己的情況下犯過錯誤,但他有一顆正直的心,他對犯了錯誤的青年人寄以深切的同情,甚至對葉輝的媽媽都給以尊敬。如果我們的領導幹部在看待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錯誤的幹部群眾時都能反躬自問,我們就會少一點形而上學,國家就會多一分安定團結。我把葉輝和朱春信的重逢安排在公安局裡,是為了在不違反生活真實的前提下,使他們不同結局的對比更加尖銳,更加引人深思。
作為文學作品,《重逢》的缺點是明顯的,但我並不懷疑自己的寫作思想的正確性和它的現實意義。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錯誤的人許多都是思想單純、信仰專一的誠實人。誠實的人受了欺騙本來己很痛苦,如果再受到不應有的打擊和嘲笑,那麼只好大家都別再做誠實的人。把今天的社會風尚同文化大革命前比較一下就會發現,那種誠實該多麼可貴呀!我們決不可在受害者中再尋找「靶子」了。
儘管自認為出發點是正確的,但寫這篇東西時我還是有過激烈的思想交鋒。我擔心的有兩條:一是會不會引起某些領導幹部的不快,二是會不會挨棒子。「四人幫」雖然倒台了,但「四人幫」的幽靈還在時隱時現地徘徊。戰場上倒有奪過敵人手中槍武裝自己的情況,有的同志似乎也奪過初瀾、江天手裡的棒於武裝自己,沿用著「四人幫」的一套文藝批評的原則或模式。如果不快和棒子結合起來,我怕吃不消。但在許多朋友、同事和老幹部的鼓勵下,我還是把它寫出來了。
粉碎了「四人幫」,中華民族應該永遠結束說假話的歷史。對文藝理論我研究甚少,我覺得真實地反映了社會生活的文學才可能是有力量的文學。
小說發表後,收到了全國各地讀者的很多來信,有熱情的鼓勵,誠懇的批評,積極的建議,難以一一回復,這裡謹向這些同志表示誠摯的謝意!
(原載《上海文學》197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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