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夏天他們結婚,S市炮火連天,街壘遍地。沒有任何儀式,沒有請任何一位客人,沒有買任何一件東西。最使他驚異的是她竟然是個處女!他從未想到這一點從不敢提起。他想到關於她的種種傳聞,種種風流軼事,想到社會加在每一個漂亮女人身上的罪名,感慨萬分。他們暫時住在小樓裡。結婚的第三天,他們去給奶奶送葬。三個月後,錢書記死於心肌梗塞。又過了幾個月,他們搬出那棟小樓,搬進東建工人區一幢破舊住宅的底層,而她媽媽則隨被「砸爛」的省直機關到盤錦的胡家公社高家大隊挖水渠去了。
1969年冬天,錢芳芳的媽媽作為「五七」大軍的一員,被發配到清源縣安家落戶,並帶走了錢端端。他和錢芳芳仍然住在兩家共用一個廚房的破舊住宅裡。如果不是找了一個「走資派」的女兒,當時連這樣的房子也不能有。
他們開始了生活,過起清貧的和大眾一樣的生活。他和她的關係逐漸發生了變化,他面對著一個現實的女人,而不是理想中的偶像,他的第一個不滿是她的懶惰。她從小過慣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對家務活不懂不會,家裡弄得亂七八糟。開始他懷著巨大的幸福感滿足感努力去做。他也不是這方面的好手,經常燒糊了飯,洗不淨衣服。她反而因此不滿。更可氣的是,她根本不想學,不想做。而且她這個慢性於的人笨手笨腳,什麼活也幹不好。她好幾次振振有詞地說道:
「我早跟你說了,我不會做!你也早答應我了,一切由你做!」
他啞口無言。她說的都是實話,他什麼都可以答應,何況是家務活呢。他獻給她的甜言蜜語有千萬句呢!他發現在夫妻關係中,有時候實話比假話更令人討厭。她的絕對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和大小姐脾氣使她難以相處。他如果是一個好脾氣的男人也就罷了,就像菲利浦親王相伴著伊利莎白女王,撒切爾先生相伴著撒切爾首相。他本來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本來已經滿足了慾望滿足了虛榮心滿足了夢想,他本來就該心悅誠服忍氣吞聲甘作奴僕。但是脾氣是爹媽給的,想控制也控制不了。於是他們開始口角。他的得理不讓人的心態遭到頑強的反抗,有如以卵擊石。
「是你來找我的!你騙了我!你是個口蜜腹劍的卑鄙小人!」
她除了美貌之外,最大的長處就是只說實話不說假話。而假話是人生的一大需要,大夫病人之間,上下級之間,朋友之間,情人之間,夫妻之間,乃至國家和國家之間,領袖和群眾之間,都有這種需要,問題只是在於什麼時候該說實話,什麼時候該說假話而已。她是毫無幽默感的女人,而幽默感需要自信心,需要玩笑,需要自嘲,需要誇張,也需要假話。她的實話往往一針見血一語中的,扒掉你的衣服使你一絲不掛,使你尷尬、氣惱、狼狽不堪。
「你是愛我的外表,並不是愛我!」
這又是實話。他承認他是一見鍾情,他承認對她毫無瞭解,他有年輕人可以理解的荒唐和可以原諒的可笑。婚姻已經成為現實,他需要維繫夫妻感情,他想要謙讓,想要忍耐,想要實現承諾承擔責任,但是她的話使你心灰意冷全無情緒。
「你沒有一點可愛之處!你不過是乘人之危!」
她是認真說的,當然是在口角之時。任何一個人都不會「沒有一點可愛之處」。你可以咒罵,你可以拳腳相加,但是你不可以說這種話!這是對你的自尊心的最徹底的打擊。你就是一個無恥小人,你只會花言巧語,你無才無德,你乘人之危,你不過如此而已!
他陷入新的痛苦。他準備承受命運的嘲弄,如果她提出離婚,他會同意。他唯一可以享受的仍是她的美麗,在劍拔弩張的戰爭之餘,他們偶爾去俱樂部看電影去商業區買東西,他感受到熟人和陌生人的羨慕的目光。「皇上」已經倒了,他卻得到了「公主」,成了「駙馬爺」。他還有企望中的另一種享受,就是希望她給他生一個漂亮女兒,只要女兒的性格不像她。
她沒有提出離婚,也沒有給他生孩子。一次,他到外地出差,回來後看見她在家裡請一個男人吃飯。他知道那個男人是她過去的追求者,她說過,他也見過那人的照片。他怒不可遏,打了她。她的臉腫了,坐在床邊哭泣。他有點後悔,她只是留那人吃飯,並沒有別的,而在結婚之前,她和所有的追求者之間都是清白的。他想道歉又不願意低頭,坐在她對面抽煙。她哭夠了,忽然說道:
「我不怪你——你是一個真正的男人!」
這是她對他的第一次稱讚。她就是這樣超凡脫俗,叫你驚異,又叫你不能忍受。生活和戰爭增加了她對他的瞭解,也增加了她對他的感情。這件事情以後,她燒掉了所有男人的信、照片、紀念品,只留下了他的信。
在他們結婚三年之後,那個冬天,他們到清源鄉下。她媽媽和端端就住在山村的土坯房裡,那地方寒冷異常。人生實在難以逆料,錢家當年的氣象灰飛煙滅,令他感歎不已。一天,他領端端上山玩,回來在窗外聽見她和媽媽說道:
「我去檢查了,大夫說我子宮異位,不能生孩子。」
後來的事實證明大夫的話錯了,當時對他卻是沉重的打擊。端端也聽見這句話,後來她對他說:
「姐夫,不要緊,將來我多生一個,送給你!」
他忽然發現端端長大了,那年她17歲,已經不是他剛見時的豆芽菜一般的小姑娘。
有了云云以後,戰爭減少了。從感情上說,她反而對他更好些。他承認她是善良女人,單純、心直口快,但是難以相處。他自己也是自我中心論者,在家庭生活中並不寬容。他本來就不該找漂亮的眾人矚目的大家閨秀,而該找不漂亮的溫柔賢惠一切服從他的女人。又過了兩年,雨雨出生了,這是他們沒有想到的。1975年,岳母回到S市,他們又搬了一次家,交出那間房子搬進三居室的房子。家裡人口多了,夫妻二人,兩個女兒,再加上岳母和小姨於。岳母是抗戰時期的老幹部,落實政策回城,有了這樣的待遇。
可是發生了他和端端的事情。
他是看著她長大的。她和姐姐不同,開朗、大方,愛熱鬧,會來事,永遠笑嘻嘻無憂無慮。她沒有姐姐長得好看,但是在親戚朋友中討人喜歡。端端長成大姑娘,個子比姐姐高,皮膚比姐姐白。端端已經不是牽著他的手上太原街買糖葫蘆的時候了。她愛和姐夫在一起,愛和姐夫說話,問各種各樣的問題。她對姐夫的看法也非同一般,從小就有這樣的話:
「誰能比得上姐夫!」
那年回城以後,她不再說這樣的話。她被分配到中捷友誼廠當化驗工,第二年,她和廠裡一名大學生處上朋友。她當然要找個大學生,一個配得上錢家這個沒落的「貴族之家」的女婿。家裡有了端端,生活的節奏和氣氛都變了。端端手腳勤快,幹活一陣風,凡事想得周到,井井有條。云云雨雨也喜歡她,她的發自內心的雲雀一般的笑聲搖動著全家。錢芳芳和妹妹的關係也達到最和諧的時候。秋天,錢芳芳到上海進修,要去三個月。陶興本把雨雨送到哈爾濱交給母親,他自己則帶著剛剛學的云云。端端在家做飯,照顧媽媽,有時候還幫他接送云云。一家人相安無事,錢芳芳就要回來了。
「我姐啥時候回來?」一天吃晚飯端端問道。
「明天。」陶興本回答。
「這麼快!都三個月了!」
晚上云云睡了,陶興本在燈下看書。端端推開門。
「姐夫,我有話跟你說!」
她叫他到她房間去。三個房間,陶興本住朝陽的大房間,岳住朝陽的小房間,端端住陰面的小房間。他從來沒有晚上到端端房間去過。
「太晚了,明天再說吧!」他說。
「不嘛!」
他只好過去。端端其實已經睡下,她是爬起來穿著睡衣去找他的。
「我睡不著,心裡有事兒。姐夫,你在這兒坐一會兒—我媽睡著了,不會醒的。」
她開始說她的事兒,說她和男朋友小高。她對小高這也不滿那也不滿,似乎有無窮的不滿和怨恨。他聽著,並不多言。可是他看見她的火辣辣的目光,那目光使他心跳,臉頰發燒。他只有一根接一根地抽煙。她回城以後就是這樣的目光,今天更加強烈而無忌。
「你不喜歡小高,就和他吹了吧。」他說。
「我誰也不喜歡!」
他看看表,將近一點鐘了。他站起來。
「我回去了。」
「不嘛!」
她又說「不嘛」。他知道她的願望,他也不能控制自己。他抱住她,她就把火熱的唇緊緊貼在他的唇上。
「別可憐我……我不是處女了!」
第二天,錢芳芳如期回來。他有負罪感,這負罪感並不是對錢芳芳的,而是對錢端端的。他不能躲開端端的渴望的燃燒的目光。他覺得這樣會害了她,毀了她。那天他知道端端倒班在家休息,他便早一點回來,想和她談談。他必須結束這種關係。
「姐夫,我想跟你要一樣東西。」端端認真地說。
「什麼?」
「肯不肯給我?」
「只要我有……」
「我不想結婚了,我想要個孩子。」
他驚呆了。她撲到他身上。
「你答應我了……吻我,吻我……」
正在這時候,錢芳芳回來了,看見了一切。
一場前所未有的戰爭爆發了,他自然是罪魁禍首。錢芳芳哪裡受過這種恥辱!她不顧媽媽的阻攔,告到一公司。陶興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錢芳芳不肯罷休,繼續鬧。他忍耐不住,把那點家當砸個稀爛,搬回單身宿舍。他準備到哈爾濱接回雨雨交給錢芳芳,自己留下云云,然後分手。錢芳芳肯定要雨雨而不會要云云。兩個月以後,正是一代偉人逝世的那幾天,岳母到單身宿舍找他要他回家。岳母找到東建的革委會主任,也是錢書記的老部下,為他要了一套房子。於是在「四人幫」垮臺的時候,他們四口人搬進了新居。錢芳芳則帶著他留下的創傷,繼續她相夫教子的生活。
兩年以後,端端嫁給了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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