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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向南給盧文弟的第五封信文弟:


  這個月休假前,領導上突然通知我:要我到黑龍江插隊落戶。去多少時間呢?未定。

  到邊疆去,我是願意的。可是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叫我去?又為什麼對我們的結婚問題不置一詞呢?這不是分明要把我們分開嗎?

  黑格爾早就正確地說過,人們完全可以替世界上的一切找出「論據」。人們自然也可以替阻礙我們結婚的理由找出「論據」來的。最有力的「論據」就是我們屬於不同的「派」、他是「走資派」,我是「造反派」。文弟,我簡直不懂,這種在運動中臨時形成的一些名詞,怎麼會變成為一個人的階級成份?而且又是根據哪一條馬列主義的原理劃分的階級成分呢?我們是不同階級不同路線的人嗎?可是我們的思想感情卻是一致的。我覺得,我和子期,好比大海裡的兩滴水。不過,我們暫時被從大海裡舀了出來,分別盛在兩隻盛器裡。我們認識到彼此同源,便要匯合在一起,重新流入大海裡去。但是,人們不允許了。他們根本不想化驗一下我們的成分是否都是H2O,而是根據我們的盛器的顏色和形狀來判定,我們並不都是水,更不是一個海裡的水!文弟,這是什麼邏輯?列寧說過,「幾何公理要是觸犯了人們的利益,那也一定會遭到反駁的。」可是,這樣荒唐的、而又明顯觸犯了人們的正當利益的邏輯,卻只是有人製造,而無人反駁。

  文弟:這個突然的決定對我的打擊,你是可以想像的。受審查的時候,我的思想經歷了一次小小的危機。我好像一隻正在吸吮著母親乳汁的羔羊,突然被孤零零地拋棄在沙漠裡。我感到了難以忍受的焦渴。與子期的相遇,相愛,使我在沙漠裡發現了一塊綠洲。我是多麼欣喜啊!我躺在綠洲上輕快地打滾,咩咩地歡叫。我細細地品味肥美的嫩草;我貪婪地吸吮泥土的汁液。我感到自己重新獲得了力氣,可以走回母親的懷抱裡去,與我的兄弟姐妹們共同生活了。

  可是突然,有人對我猛喝:「那不是綠洲!那是長著毒草的荒原!快離開!」我對他們懇求:「荒原就荒原吧!讓我留在這裡,它的『毒汁』正是我的生命的泉水啊!」可是,不允許啊,決不允許!他們說我啊吃的毒汁會傳染、蔓延,損害整個的大地!他們用一條繩索套住我的脖子,硬要擠出我吸進胃裡的汁液,把我牽離綠洲。然後,他們就要放火燒荒了。

  文弟,這還不夠啊!伴隨著這個組織決定而來的,還有種種令人難堪的謠言。現在,我們的耳邊再也聽不到善意的玩笑,眼前再也看不見親切的面容了。幾個最知心的朋友都憂鬱地看著我們;幾個「對頭」嘲諷地看著我們;更多的同志則對我們奇怪地觀察著,偷偷地指點著,低聲地議論著。文弟,我第一次真正懂得什麼叫社會輿論!所謂社會輿論,就是眾人的筆,眾人的口啊!筆尖上傳出來的輿論,是少數的,而口頭上製造的輿論卻是大量的,並且常常打著「群眾反映」的旗號。這後一種輿論,常常比組織決定或報刊上的文章更壓人。因為它流傳於口頭,不必以文字為據,自然也不必忠實於客觀事實了。每個人都有權加進自己的想像和創造;而且,它來無影,去無蹤,無處追尋,無可查考。因此,被擊中者除了獨自慘叫或舔舔流血的傷痕之外,是無可奈何的。沒有人要你辯白,也沒有地方給你辯白!這種輿論如果再有某種「革命的」理論為依據,又有某些「權威人士」在背後支持,那麼它就會由輿論而變成權力,變成對一個人的不用審訊的法律判決,而這種判決執行起來是十分迅速而有力的!

  文弟,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輿論裡啊!種種流言蜚語,造謠誹謗,像空氣一樣到處充斥著,傳播著,使人發悶,發狂!然而你又摸不到,抓不住呀!文弟,我真想像所羅門那樣大聲叫喊:「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那些專以造謠中傷為能事的人!我真想從這種可怕的空氣中逃出去,逃到真空裡去。我寧可因缺氧而死,不願意忍受這種無聲無臭而毒殺精神的空氣。

  文弟:你和我都是在革命的集體中長大的。我們從十二三歲起就離別家鄉和父母,生活到「社會」裡了。黨組織做了我們的母親,同學和同志成了我們的兄弟姐妹。正是在這種集體生活裡,我體會到友誼的溫暖,感受到我們的社會是光明的,可愛的。那時候,一想到社會——人與人,我的眼前就會出現一扇扇洞開的大門,一條條寬廣的道路,一張張親愛的面孔,耳邊也響起一聲聲熱切的呼喚。可是今天,社會好像是一片喜怒無常的大海,社會輿論則是時時掠過海面的狂風惡浪。而我這隻小船就只能聽任波浪顛簸拋擲,在茫茫的大海裡打轉,沉入海底。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是我們的社會發生了變化呢?還是我的思想發生了可怕的倒退?

  現在,我唯一的安慰是,有一隻小船和我緊緊地繫在一起,那就是親愛的子期。他安慰我,鼓勵我,在狂風惡浪中用力地拉住我。

  我們商量好了,我去。我想,領導上用這個辦法把我們分開,大概是不能夠公開干涉我們婚姻自由的緣故吧?只要他們不明確地表示不准我們結婚,我們就還是有希望的。我相信,只要我們堅持,他們也不可能不允許我們結婚,因為我們沒違反婚姻法。我也知道,在今天,連憲法也不起作用了。但是婚姻法,它只不過是保障人的起碼的生存和發展的權利,難道連這個「法」也要廢除嗎?不會吧,不會吧!

  文弟,你大概還記得,婚姻法剛剛頒布的時候,我們天天上街演戲宣傳婚姻法。我們打著腰鼓,扭著秧歌,一遍又一遍地唱著:「婚姻大事自作主呀!堅決擁護婚姻法。」我們都唱膩了。有一次,我故意和老師搗蛋,把唱詞改成「婚姻大事自作主呀,根本不用婚姻法」。少先隊大隊部把我一頓好批啊!我哭鼻子抹淚地對你說:「哼!我就是不用婚姻法!我不結婚,不嫁人!就是結婚也不用它!」你刮了我一頓鼻子。可是現在,我卻常常想從婚姻法中找到自己幸福的保證和行為的依據了。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感受到,法律對於人民生活的重要意義。可以為所欲為的人,是不會感到法律的重要的,因為他們的權利不會受到威脅,而只會去威脅別人。可是像你我這樣的老百姓,是需要法律的保護的。

  我也沒有把這種變化告訴媽媽。我給媽媽帶來的煩惱已經夠多了。女兒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不能再給母親帶來痛苦和連累啊!

  子期斷定,這一切都是超群的主意。我也相信,這是她的主意。但她究竟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就不懂了。我想去問問她。可是子期嚴厲地禁止我去找她。他說,在超群的眼裡,我早已不是朋友,而是她的權力棋盤上的一個棋子了。他說:「一個人用自己的權力損害朋友的人,他的心裡絕不會有什麼友誼!我想,子期是對的,便打消了去找她的念頭。」

  我和子期即將分別了。「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現在,我們就這樣互相安慰。

  文弟,剛剛向你報過喜,今天又向你報憂了。這幾年,本來就是禍福無常的年頭啊!不要太為我擔心。有子期在身邊,我心裡踏實多了。

  祝好!

      南 一九七0年十二月X日

  又:枕頭還是替我繡,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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