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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錯了人 作者:曹聚仁


  前日某報載某君述長春歸客的談話,說:日人在偽國已經完成「專賣鴉片」和「統一幣制」的兩大政策。這兩件事,從前在老張小張時代,大家認為無法整理,現在他們一舉手之間,辦得有頭有緒。所以某君歎息道:「愚嘗與東北人士論幣制紊亂之害,鹹以積重難返,諉為難辦;何以日人一剎那間,即畢乃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此為國人一大病根!」

  豈獨「病根」而已哉!中華民族的滅亡和中華民國的顛覆,也就在這肺癆病上。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到了衰老期,什麼都「積重難返」,所以非「革命」不可。革命是社會的突變過程;在過程中,好人,壞人,與不好不壞的人,總要殺了一些。殺了一些人,並不是沒有代價的;於社會起了隔離作用,舊的社會和新的社會截然分成兩段,惡的勢力不會傳染到新的組織中來。所以革命殺人應該有標準,應該多殺中年以上的人,多殺代表舊勢力的人。法國大革命的成功,即在大恐慌時期的掃蕩舊勢力。

  可是中國每一回的革命,總是反了常態。許多青年因為參加革命運動,受了犧牲;革命進程中,舊勢力一時躲開去,一些也不曾剷除掉;革命成功以後,舊勢力重複湧了出來,又把青年來做犧牲品,殺了一大批。孫中山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來年革命工作,辛亥革命成功了,袁世凱拿大權,天天殺黨人,甚至連十五六歲的孩子都要殺;這樣的革命,不但不起隔離作用,簡直替舊勢力作保鏢;因此民國以來,只有暮氣,沒有朝氣,任何事業,都不必談改革,一談改革,必「積重難返,諉為難辦」。——其惡勢力一直注到現在。

  這種反常狀態,我名之曰「殺錯了人」。我常和朋友說:「不流血的革命是沒有的。但『流血』不可流錯了人。早殺溥儀,多殺鄭孝胥之流,方是邦國之大幸。若亂殺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年,倒行逆施,斫喪社會元氣,就可以得『亡國滅種』的『眼前報』。」

  原載1933年4月10日《申報·自由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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