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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沒有辦法讓他明白我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沒法說服自己去結婚


  採訪時間:1997年10月17日 9:20AM

  採訪地點:安頓家

  姓 名:陳英

  性 別:女

  年 齡:24歲

  大學新聞專業本科畢業,曾為公司文員,現為某雜誌記者、編輯。現在真正能像歌裡唱的那樣「痛苦著你的痛苦,快樂著你的快樂」的人太少了——離開一個熟悉的地方不是說一聲走就能走得成的——我一直認為也一直告訴他和我自己,我們倆的關係並不是我生活的主要部分——我們沒有愛得死去活來,但是也沒有分道揚鑣——女人愛上一個男人,越是愛得深就會越挑剔、越細緻、越疑神疑鬼——我心裡知道他就不是那個讓我喝涼水、餓肚子也願意在一起的人——我覺得婚姻已經使這些女人越來越快地喪失自我了,甚至完全成為一個平庸男人身後更加平庸的角色。

  認識陳英是通過一個男同事,他說她是一家雜誌的編輯,主要負責情感話題和娛樂休閒的內容,她很想讓我給她寫一點兒這方面的故事。他接下來又說:「這個女孩挺有特點的,現在和她男朋友同居,兩個人關係不錯,但是就是不結婚。

  我們第一次約見是一個有風的上午,在國泰飯店後面的一個清潔的川菜館,她吃東西很少,說話細聲細氣,人也是極消瘦。那天她比約定的時間晚了將近一個小時,一個勁兒他說「對不起」,同事一個勁兒他說「沒事沒事」。我覺得不守時的人應該自責,但同事認為對於女人來說這遠遠不是什麼不可原諒的缺點,況且「陳英的不守時是出名的」。於是我在心裡把眼前這個24歲的女孩當成了一個被許多「好」男人慣壞了的人,我想她一定是很看重自己因而也要求別人必須不能忽視她的那種女孩。

  此後我們偶爾通個電話,常常是在星期五的晚上,話題也總是從當天見報的「口述實錄」開始,她的感慨頗多,用她自己的話概括起來就是「世紀末的兩性失衡幾乎滲透在每一對戀人之間。我們於是都產生了要像模像樣地談一次的願望,陳英說:「有很多話憋在心裡,不講出來就不痛快。」

  1997年10月17日,距離我們相識幾乎有半年的時間,但那才是我們第二次見面。我到車站等她來我家。遠遠的一個瘦削的身影沐浴在初秋早晨的陽光之中,她的一襲灰色衣裙竟然有一種肅穆和感傷,唯有脖頸上一串銀亮的藏飾非常誇張地閃爍著十分耀眼的光芒。一剎那,僅僅是一剎那,她讓我想到杜拉在她的小說《情人》的開頭寫到的那張臉,:「破碎的容顏」。陳英纖瘦的手臂挽住我的胳膊的時候,我馬上告訴自己這種聯想是多麼不合時宜,然而這幾個字揮之不去。

  陳英的身體深陷進長沙發裡,顯得越發嬌小和孱弱。談話間我們一起喝水、吃零食,但是一開口說話,她必然保持一個身體略略前傾。目光平視的相同姿勢,直至三個小時的談話完全結束。

  我覺得我特別理解你採訪的那些人,真奇怪,他們和我的經歷完全不同,但是每次看這個欄目,我就會深有同感,甚至於我不自覺地就會去猜想他們什麼樣子,我挺相信性格決定命運這種說法的,而且我覺得人的命運全都寫在表情裡了,表情是相貌的最主要的部分。比如你吧,我看到你,跟你說幾句話,就會有一種信任感,慢慢的,就有一種想跟你說一些自己的事情的願望,我覺得你的長相就告訴我你能懂得。我有不少朋友,也經常聊一聊彼此的事,但是內心深處的東西絕對不會跟他們說。

  我說那一定是因為離他們太近,彼此在共同利益上有牽扯。陳英搖頭。

  也不完全是這樣。其實我覺得在這一點上人人都一樣,涉及到自己的隱私,本能地就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跟什麼人可以說、什麼人不可以說。我覺得理由非常簡單,現在真正能像歌裡唱的那樣「痛苦著你的痛苦,快樂著你的快樂」的人太少了。

  有時候人的情緒是不受控制的,有些想法幾乎根本不能壓抑住。前幾天,就是這半個月來吧,我發瘋一樣地想離開北京。沒有什麼拿得出來能說給別人聽的理由,就是覺得現在的生活怎麼那麼沒勁,儘管有很多人羨慕我這個工作,又體面又有意思,但是我自己卻找不到成就感,一期雜誌還沒出來就又開始策劃下一期,永遠是做不完的選題、永遠是認為前一個選題做得不到位、永遠忙碌也永遠遺憾,我弄得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這半個月,我一心想逃跑。有一個在岳陽的朋友,他有房子,也還算有一點兒錢,他很喜歡我,好幾年了。我打電話問他,能不能給我一間屋子、一份安逸日子,我就每天在家裡,看書、看VCD、聽音樂……干我自己想幹的事,不上班,我在電話裡說:「我真想讓你養著我呀!」他說沒問題,他求之不得。我也沒想到我會那麼脆弱,一邊說一邊哭。之後,他也沒再打電話追問我什麼時候去之類的,他很瞭解我,他知道我就是這麼說說也就算了。

  陳英微微一笑,輕輕掠了一下灑到臉頰兩側的頭髮。陽光透過陽台的玻璃斜撲在她的肩膀上,脖頸上的絨毛在光線裡顫抖。

  其實我自己也知道,我根本就沒有下決心走。我已經習慣了北京的一切和我工作中的一切,而且,離開一個熟悉的地方不是說一聲走就能走得成的。那個朋友是多年的關係,他很清楚我們兩個絕對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也不會把我的話太當真,但是我知道假如我真的去投奔他,他一定會收留我,至少現在我還有這個把握。因為我們之間的這種關係,我可以對他隨意他說我想幹什麼,也可以隨意地出爾反爾。

  陳英的表情中沒有得意,但是我還是感覺到了一絲與眾不同的優越感,有人喜愛的女人永遠是值得自豪的,她們不由得就會把來自異性的這種心儀當作自己的退路或者至少是打擊身邊的人的武器,無論這退路、這武器是否真的可靠,反正在女人的心中那個曾經愛過自己的人必定會永遠愛著自己。我問陳英有沒有想過,假如岳陽的朋友已經有了家室或者已經不願意接受這種出爾反爾,那麼,怎麼辦?她抬起頭深深地看定我。

  不會的,他不是那樣的人。

  她把眼光移開。

  很多時候男人比女人更專一,我這個朋友就是。

  我不離開北京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現在的男朋友。照理說他並沒有限制我,而且一旦我真的決定了什麼,他根本也沒有能力約束我。但是,當我真的要改變我的生存狀態的時候。不由得就會考慮到他,儘管我一直認為也一直告訴他和我自己,我們倆的關係並不是我生活的主要部分。可能以後也不會是。我很清楚我愛他並沒有愛到那個份兒上。我這麼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很殘酷?

  我說我這麼聽起來是無所謂殘酷或者不殘酷的,但是這話讓她的男朋友聽起來恐怕就不是個滋味。陳英笑得很淺,那種說不出味道的笑容轉瞬即逝。

  我對他也這麼說,就好像根本不怕因此失去他似的。甚至於有時候我都是故意這麼說,看看他會不會就這樣離開我,但是他沒有,一次、兩次,我想是因為捨不得我,但說得多了,他還是不以為然,我就覺得他是從心裡已經認定了我們倆就這樣,所以無論我說什麼也沒有用,對於他來說,事實是最有說服力的,我們沒有愛得死去活來,但是也沒有分道揚鑣,這就是事實。現在我已經不這麼說了,我懶得討論我們倆的關係。

  我們分吃一隻柚子,她把果粒剝得乾乾淨淨、晶瑩剔透,吃得分外小心,說話的時候眼睛並不看我。我不由猜想,這個女孩擁有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然而有一點是明確的,她對於精緻的日子和細緻的感受的追求無處不體現。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也好幾年了,但是我不想結婚。我覺得我對他的愛沒有強烈到要嫁給他。我想我沒有遇到有足夠吸引力的人,所以就沒有離開他。其實我的男朋友是有恩於我的。這就要從我的初戀說起。那段戀愛很不成功,我一直覺得那時候的失敗對我的影響是很難估量的。在我現在的男朋友之前,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說起來簡直就是不顧一切。那時我剛到北京。

  陳英似乎很抱歉似的看看我,有一絲不易覺察的不好意思。

  我忘了告訴你,我是石家莊人。剛到北京的時候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住的房子是和我媽媽的一個朋友借來的。你想像一下我當時的情況,幾乎可以說是舉目無親,我一直想到報社或者雜誌社工作,當時做公司職員是我非常不情願的。一個人。,孤單日子和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我當時的心情也挺灰暗。遇到他,他就成了我的一切。現在想起來,他應該是我的一個寄托吧,畢竟有一個人愛著,隱隱約約地也就有了一種說不出來是什麼的希望,很朦朧也很美好。如果那時候他說他娶我,我就一定會嫁給他,因為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方式能讓我的生活更有色彩。那時候的我跟現在的我不一樣,沒有主見也害怕獨自面對生活。所以他就是我的全部。有一個詞叫做「佔領」,用在我們之間並不誇張,當然主要是他佔領我。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說不行了,我們只能做好朋友。我說我做不到,當時的我的確是做不到。你想想,一對相愛的人,沒有任何明顯的矛盾,沒有能說服對方的理由,昨天還甜甜蜜蜜,今天突然就說從此要成為路人了,是不是很難讓人一下子接受?而且,我是一心一意地愛他,憧憬著和他一起生活。愛和不愛,怎麼能是這麼簡單就說得清楚的呢?但是,任何一樁戀情都必須是雙向的,就好比兩個人合夥做一件事,有一方不肯合作了,那麼另一個怎麼努力也是無濟於事的。但是那個時候我不明白這些,我就是要挽救我們的關係,我自己都想不清楚怎麼就會那麼愛他,愛到了根本不能容忍沒有他一起生活,我想盡了一切辦法,無所不用其極。那段時間我一直在表達我是多麼愛他。然而他和我的反應完全不同。我呼他,他不回;打他的手機,他不開機;我到他家門口等,他不回家。我真的絕望了。當時他的姐姐就和我住在一套房子裡,她常常帶來他的消息,可是我怎麼也找不到他。我的心情特別矛盾,想知道他的事情,心裡又難受,不打聽吧,又忍不住。我變得有點兒喜怒無常,動不動就會哭起來。就這麼自己折磨自己。現在回過頭來看當年,那恐怕是我的經歷中最黯淡的日子。

  陳英陷入了沉默。我示意她喝一點果汁。她默默地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十分緩慢地喝著。房間裡非常安靜,甚至可以聽到採訪機悠悠轉動的細小的摩擦聲。這樣過了大約有五、六分鐘,陳英放下杯子,整理一下隨意落在肩頭的長髮,彷彿同時也整理了自己的心緒。然後,繼續講話。

  我生了一場很重的病,接著就失去了工作。我就靠著一點微薄的積蓄混日子。那時他姐姐搬走了。這樣一個孤獨的機會,我現在的男朋友守在我身邊,真的是默默地為我做一切事情。我的情緒極其不穩定,罵他,趕他走,他都不和我計較。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會對他那麼不好,有時候回想起來,我覺得是因為我已經對所謂愛情非常失望了,反正也沒指望再有什麼新的開始,一切就隨他去吧。我也不知道他怎麼就那麼能容忍我,隨便我怎麼欺負他。後來我們倆好了,我問過他,他說因為他愛我,所以我怎麼樣他都不會在乎。我也跟別的朋友交流過類似的問題,我發現女人和男人不一樣,男人愛上一個女人,就會非常寬容,對女人的,小脾氣呀、,小心眼兒呀,都無所謂;女人和男人正好相反,女人愛上一個男人,越是愛得深就會越挑剔、越細緻、越疑神疑鬼,而且會反覆要求男人證明同樣多地愛她,否則就會不平衡。

  後來我病好了,他就帶著我到處去面試,找工作。那時候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他也非常留心,只要有做編輯記者的工作就督促我準備個人材料,給我打氣,甚至於這樣的次數多了,我自己都變得很疲憊,他還是一個勁兒地鼓勵我,直到我到現在這家雜誌社,做了編輯。我知道他做這一切就是因為喜歡我,你說我還能拒絕他嗎?我們就順理成章,也確定了關係。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有從前那麼大勁兒用在他身上。

  陳英把一塊已經被揉搓了不知多少遍的抽子皮扔在腳下的報紙上,從側面看去,她的眼裡有閃爍的淚光。

  我常常想,是不是我的第一次戀愛已經讓我耗盡了所有的愛一個人的力量,是不是我從那一回開始就已經不會再全身心地愛一個人了?我想不明白。但是我很清楚,我從來就沒有忘我地愛過我現在的男朋友,儘管我們跟所有那些準備結婚的戀人一樣過著親密的生活,就像夫妻一樣。我沒有辦法讓他明白我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所以可能我變得挺不可理喻吧。也可能是因為心裡知道他不是我最愛的人,甚至以為即使他離開我,我也不會太難過,所以才自認為可以隨便怎麼樣對他,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比如有時候,我想看錄像,他想休息,我就趕他走;有時候他不在,而我忽然就很希望他在,我就打電話找他,說你必須現在就來,我記得曾經有過這麼一次,他說現在是半夜裡呀,我說我才不管呢,你不來我就坐在樓門口等。我自己也知道我不講理,甚至可以說是跋扈。但是沒辦法,到時候我就控制不了自己。我說不清楚,挑剔和折騰他也許就是因為對現在的狀態不滿意吧,又不能直說你為什麼不是那個讓我不計代價跟你走的人。

  陳英停下來用徵詢的眼光看著我,我不知道應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表示一個什麼樣的態度,只好用同樣的目光看著她。她非常善解人意地對我點點頭,兀自說下去。

  其實我也不是想聽你怎麼評價我這種行為,有好多朋友都覺得我這樣有點兒病態,我沒法跟她們講我的理由,講了她們也不會理解。但是我看了你的採訪錄,特別是你寫的那個挑剔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離家出走的女人的狀態,我就覺得特別理解她,也覺得你一定能理解我。而且我很慶幸我還沒有結婚,假如我現在的一切感受都是在婚後,那麼我恐怕比那個女人還要極端,真的,我自己知道。前一陣子因為一筆生意,他幾乎投入了所有的錢,其中也有我一部分。有一天我出去採訪,回來特別累,身上的錢花光了,讓他和我一起出去吃飯,他說他只剩20多塊錢了。我氣急了,就罵他沒用。我說你可真有本事啊,我辛辛苦苦在外面工作,養活自己還不難,現在跟了你,連一頓飯都吃不上了。那天他一聲不吭地走了。我知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事後想起來,其實我也明白,合同一簽下來我們就有錢了,這一天恰好窘住了也只是一個巧合,我急了並不是因為錢,關鍵就在於我心裡知道他 就不是那個讓我喝涼水、餓肚子也願意在一起的人。所以我沒法說服自己去結婚。

  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自己租的,條件不太好,但是至少它是屬於我個人的空間。我男朋友家裡有房子,而且他家也在催我們差不多就結婚吧,但是我一直沒做這樣的決定。我曾經跟他說過,即使我們真的結婚了,住到他家,我也必須保留我自己的這樣一個獨立的空間,我要跟他保持一個距離,也要讓我自己保留一些獨處的機會,這並不意味著兩個人的疏遠,我認為只有適當保持距離,婚姻才有可能穩定,雙方互相滲透的太多,反而會因為過於瞭解而走向解體。

  我一邊聽陳英說,一邊就想到了弗吉尼亞·伍爾芙的著名作品《一間自己的屋子》。我沒有問陳英是否看過這本書,但是她所表達的一切竟與那個十分自我的、最終自己結束了生命的女作家所表達的一些內容不謀而合。也許這可以認為是新一代職業女性的獨立意識的直接體現吧。

  我看見那些結婚以後略帶憔悴、平靜淡然的女人心裡就不舒服。我覺得婚姻已經使這些女人越來越快地喪失自我了,直至完全成為一個平庸男人身後更加平庸的角色。我覺得愛一個人是很危險的, 那種愛強烈到幾乎會把自己和對方都毀掉,如果有一方拒絕被毀,就會出現另一方的失戀;如果雙方樂意同歸於盡並且走進婚姻,這種婚姻肯定是一種絕處逢生的美好。我也曾經憧憬過這樣的婚姻, 一個我甘心奉獻自己的人,但是我至今沒有遇到。

  我曾經很想嫁給我第一個男朋友,他拒絕我了。其實假如我是在現在這種條件下遇到他,也未必還那麼執著。現在這個男朋友很想娶我,我下不了決心。我想再等等,當然我也不知道能等來什麼,只是不太甘心吧。

  陳英看了看表,突然驚叫起來:「哎呀,我忘了中午還要開會,我得趕緊趕回單位去。」的確,說話之間已經過去了整整三個小時。她似乎還意猶未盡。「但是我必須得走了,你知道女

  人在不能確認愛情的時候,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工作。」她笑了,顯然,她把這樣一句有些無奈的話當成了一種幽默。

  送陳英走的時候,我給她裝了一小袋餅乾,我想她一定沒有時間吃午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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