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正傳 正文 第十章 柳晴花明·絕處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雖然昨天夜裡四點才睡,早上卻十點就醒了。走出臥室,屋子裡靜悄悄的,拉開冰箱,連牛奶都沒了。想到昨晚老婆說今天要帶三位老人家一起去買菜,中午順便帶漢堡回來。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著,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樣沒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紗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覺?或在想心事?

    當所有的蟲子都死光了,作為一隻螳螂,就算能不餓死,活著又有什麼意義?

    許多人都「恥為天下第二名手」,不為冤仇,也無宿怨,只因為你是可以與我爭雄的人,為了證明我最強,我就要跟你鬥,把你解決,從此確認我是「東方不敗」。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裡滿地的蟲頭、蟲肢,每個進來的昆蟲,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還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證明了自己是「東方不敗,只是這「不敗」,又如何。

    「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或許正是描寫這種人的心理。兩個搶匪,連手出擊,搶到了金銀財寶;當天晚上,雖然四野無人,敵人全都死光、跑光了。兩個人相對,反而睡不著——各自防著對方。

    那些超級強國也一樣,唯恐敵方先發動核子攻擊。便聯合盟國,處心積慮地冷戰,用盡辦法分裂敵人。拆掉他的核子彈頭、移開他瞄準的同標、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當這目標達成,原來的盟友又可能成為了新的「令我寢食難安的敵人」。

    所以這世上的武器永遠禁不了。國要與國斗、族要與族斗、人要與人斗、一家人也要爭鬥。各種動物、昆蟲,更在進化中不斷改進防禦和攻擊的能力。防禦自己被別人獵殺,也攻擊別人、獵殺別人。就算人類,原來強大的「犬齒」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從另外一個角度想,人是用大腦改進獵殺和防循的技巧。不再當面斗刀鬥劍,並不表示變溫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卻在按鈕時,能更狠毒地置對方於死地。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什麼是「適者」?適者是禁得起被殺,又懂得去殺的生物。

    與世隔絕的「烏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種的進步,而且會造成退化。

    原產模裡斯的「渡渡(Dodo)」,因為生活在沒有天敵的小島上,明明可以是會飛的鴿子,卻長得又大又胖,胖得飛不起來,胖得被後去的歐洲人一一殺死,殺得絕種。多少原始民族,原來在世界的某個角落好好地生活,當文明人跟他們接觸,他們就大量死亡,只因為接觸到過去從來不會面對的疾病。如此說來,生物的進化應該感謝競爭;更露骨地說——應該感謝「殺」與「被殺」。

    派蒂是殺手,是天生的殺手。你看,她獨自在罐子裡,雖然一個禮拜沒吃東西,依然轉著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獵殺型的動物,都擅長挨餓,因為素食到處都有,葷食卻要靠運氣。獵殺的動物在飢餓時非但不會「韜光養晦」,反而更為凶暴。胃囊空了,頭腦更為清醒;身體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們捕殺的力量會變得更強。

    人也是獵殺的動物。要跟人談生意,千萬別在他飢餓的時候。吃飽了什麼都好談,餓肚子最容易冒火。同樣的道理,也不要認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較溫馴,他們能咬的時候更敢咬,他們吃的時候能不吐骨頭。所以孔子會說「小人窮斯濫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謹防那些一無所有的人。」

    現在的派蒂真是一無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經縮得小小的,真難想像當年,「一次殺七個」時的偉岸豪情。但顯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當我太太從容廳遠遠走過去的時候,她居然盯著看,還曲著雙鉗,作成一副要攻擊的樣子。敢情她餓得想吃我老婆?真是「癲蝦膜想吃天鵝肉」。

    想到「天鵝肉」,我心一跳。對!雖然找不到外面的蟲,但餵她吃一點豬肉、牛肉總可以吧!

    正好老婆買漢堡回來,我就一邊吃漢堡,一邊分了些牛肉給派蒂吃。

    怕被她鉗到,我特別拿了一支牙籤,插著一小塊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雖然作出攻擊的樣子,卻沒有行動。我猜她是不愛「文的」,愛「武的」。誰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東西,否則現在罐底還有那麼多蟲屍,她早可以撿起來吃。

    螳螂就像有頭有臉的人物,即使在落難之際,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捨它,都要作出向它「上貢」的樣子,使它有「尊榮感」,它才會接受,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讓對方,也得裝作接不到的樣子,否則非但得不到友誼,還會傷到對方的自尊。

    於是我收回牙籤,重新調整姿勢,左搖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舉起武器要攻擊了,又突然閃開,擺前擺後地作成飛翔躲避的樣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穩腳步,跟著我牙籤上的牛肉,擺動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籤空了,牛肉已經到了派蒂的手裡。

    但是她夾著肉,還沒放進嘴,就又一鬆手,扔了。

    是由於味道不對?還是因為一到她手裡,那牛肉沒了我的操縱,派蒂覺得是死的,就不感興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蟲,昆蟲有個本領,就是可以頭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塊軀體連著一條腿,那腿都還會掙扎。

    為什麼有些動物只挑活的、會動的吃呢?

    我想起「兩個朋友和狗熊」(afriendinneedisafriendindeed!)的寓言故事。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裝死。狗熊看看,以為死了,就逕自走開。我以前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螳螂的習性看,如果我是小蟲,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個特大的螳螂,我豈非只要不動,就能逃過一劫嗎?

    也怪不得許多蟲會裝死,尤其是甲蟲類,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面躺著,一動也不動,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亂擺,一翻身,飛了!

    美國小孩在玩耍時常說「扮只負鼠(playanopossum)」,意思是「裝死」。據說那「負鼠」一碰到人抓它,就會裝死。我相信無論甲蟲或負鼠,它們都不是存心裝,而是與生俱來地會昏倒。這「昏倒」使它們世世代代度過許多劫難,也漸漸發展為本能。許多人(尤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擊,會昏倒,或許也是一種自我保護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省人事」,當然後者對身心的傷害較少。

    我決定改變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塊小小的生牛肉,因為生肉較接近昆蟲肉。而且生肉比較有勁,不像漢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籤,換成鑷子。因為鑷子夾得緊,而且當派蒂抓住的時候,我還可以不放手,跟她搏鬥,免得她失去了興趣。

    看吧!她果然興趣大增,開始忽前忽後地跟我戰鬥起來。我還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到地上。她一躍而起,接著衝過來,又跟我的鑷子打成一團。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敵手,她也一定會非常興奮,哪個英雄不會為「棋逢敵手」而高興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會覺得沒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會變成庸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瞭解她的力氣有多大。過去聽說螞蟻力量大,能搬運比它身體大十幾倍的東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氣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費一點力氣,才能把她拉到嘴邊的生牛肉、硬扯回來。

    也怪不得「螳臂當車」,螳螂是因為力量超強,而有了超過其他昆蟲的自信。當然它也可能是超笨,見木不見林、見輪不見車,甚至只見眼前的一小塊輪子,而見不到整個車輪。如同現在,派蒂敢跟我鬥,因為只看見會動的鑷子和肉,卻忘了我這個人。

    我又想到了狗。我猜螳螂的個性說不定也像狗。

    狗對人吠,不是因為它強大,而是因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為你要撿石頭打它。)輕輕對它說話,它八成就會搖尾巴了。

    提到「蹲下來」,大概養狗的人都會發現,狗很喜歡看人蹲。因為人蹲下來,變矮了,就成了與它平起平坐,在它眼裡,也變成了一條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碼,它們希望看你「低」。

    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說,狗其實自以為跟人是一樣的。它們是「狗眼自視高」。它一方面有一種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報上常看到在某溫泉區,有「狗與女人」的表演。那種狗被抓之後,多半被拉到空曠處,被一槍正法。大家都說這種狗經過訓練,或餵了「春藥」。其實我看,狗本來就會對人有邪念。當我少年時,親眼見到鄰居家四、五歲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從後面攀上她,露出一副醜態。你說,它如果不自以為與人同類,可能如此做嗎?

    派蒂顯然也如此。我發現與其說她是天生「嗜殺」,不如說她是天生的沒有安全感,當你在她前面飛來飛去,給了她威脅,她要殺你。相反地,當你不動,讓她安心,她也就不會動。

    「主動的殺」、「不安的攻擊」與「怯懦的防衛」,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殺是為了吃」與「殺是為了免得被對方殺」,是一體兩面的事。

    當我小時候,常聽家裡的長輩罵人「蔫土匪」。有一天我問我老娘,那是什麼意思。她舉了個例子說:「在土匪當中,殺人最狠的常不是看來最壯的,而是那種有點像大姑娘,很害羞,不太說話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窩裡總拿這種人開玩笑,但是到出去搶劫的時候,最殺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這種人,這種看來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開始懷疑「殺蟲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為強,而是因為弱。在內心深處的自卑與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種特殊心態,使她受不得一點氣、留不得人在她身邊。她唯恐別人半夜取她性命,於是先下手為強,殺盡能與她為敵的一切對手。包括她的朋友、她的親人……

    派蒂今天吃飽了,而且吃的是牛肉。我相信她是有史以來,第一隻吃到牛肉的螳螂。

    「螳螂想吃牛肉」,不再是夢想。在我手上,能成為理想,而且可以實現。跟對了主子,哪只螳螂吃不到牛肉?哪只癲蛤蟆又不能吃到天鵝肉呢?

    肉靶

    十一月五日

    女兒放學了,帶回一本螳螂書,說是老師去圖書館借來給她的。

    「老師怎麼知道你養螳螂?」我問。

    小丫頭一翻白眼:「老師當然知道,全班都知道我的寵物叫派蒂,我過生日的時候還要把派蒂帶去給大家看。」

    我心想,「你過生日是明年一月底了,到時候派蒂早死翹翹了。」但怕小丫頭傷心,沒敢對她說。

    女兒學校有個慣例,就是平常不准帶自己的寵物到學校,只有生日那天,寵物可以帶去班上一起慶祝。

    寵物在小孩心裡,有時候比父母還大。道理很簡單,每個孩子都有天生的父性、母性,寵物是他們的小孩,一個人愛自己小孩本來就會比愛父母為多。所以學校老師不但尊重學生家長,還要尊重寵物,無論學生過生日帶來的是晰蠍還是蟒蛇,老師都要為那寵物一一介紹,十足當個「貴賓」來對待。

    據說寵物還有個好處,就是當小孩「賴家」,不願上學的時候,老師可以和家長一起騙小孩,說「你的寵物想看看你的學校」。小孩子總是瞪大眼睛,信以為真。自己不讀書還可以,寵物要讀書,拚命也得送去學校啊!於是高高興興帶著寵物去上學。

    只是我想,如果孩子天天說寵物要去上學,怎麼辦?這不是又違背了他們平日不准帶寵物的規定了嗎?

    小丫頭扔下書包就坐在沙發上看螳螂的書,書名是《祈禱螳螂》(PrayingMantis)》大概螳螂的種類很多,對於平常看到的這種會把兩個前肢屈起來,像是祈禱的螳螂,洋人就管它叫「祈禱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禱的手勢,是為了準備獵殺;那祈禱用的手,正是殺的利器;又明明是只陰狠毒辣的蟲子,卻稱它為「祈禱螳螂」,不是太諷刺了嗎?

    不過想想,哪一隻祈禱的手,不是殺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殺生,也可能拿起刀槍打一場「聖戰」。每一場大屠殺的戰爭,在自己的眼裡都可以是「聖戰」,最起碼那是冒生命危險,來保護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場戰爭。

    心裡有「聖」,外面有「戰」,就是「聖戰」。兩軍對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師,各自祈禱自己的神祇,保佑自己成功,以彰顯神的公義。

    只是,那兩邊祈禱的可能是同樣的神。

    還是《老子》說得好,「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在老子的觀念裡,「仁」不像儒家想的那麼重要,甚至可以說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愛」;既然「愛」,就會「偏私」。對於整個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讓萬物按照它們的自然去成長、雲殺戮、去物化。

    所以從老子的觀點,違反自然的一切作為都是不對的。只是進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之中,違反自然這件事,不也是一種自然嗎?你可以破壞水土、亂墾亂伐,然後河川變短,一雨成災,把你毀滅。你也可以破壞臭氧層,然後溫室效應、冰川融解、土地縮小、莊稼荒蕪,把你摧毀,或使你反省、改正。到頭來,宇宙還是宇宙。只是盈虛消長而已,根本沒什麼大的變化。

    前些日子《紐約時報》報導,美國中西部的「橡樹平原」嚴重退化,造成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生態改變。你知道最後歸咎給誰嗎?歸咎於人們太努力防火了。由於沒有天然的火滅作「定期清理」,使生態系統被外來的物種霸佔,使原來當地的自然景觀整個改變了。

    這不也證明了人們「強加的力量」,也就是人們的「仁」,反而對大自然,成為了不仁嗎?

    總之,你保護了可愛的「海獺」,就保護不了稀有的「鮑魚」,因為海獺平均一天要吃七隻鮑魚。你保護了麋鹿,就保護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還是一群群餓死。

    都市裡的鴿子,是「和平」與「仁愛」的象徵,但是連梵蒂岡都發現不能再讓鴿子這樣繁殖下去,而採取了「節育」的手段。鄉村裡的大雁,是過境的候鳥,但是美國最近竟也有地方不得不有計劃地射殺,還把雁肉拿去濟助窮人。

    你說什麼叫「仁」,什麼叫「不仁」?什麼叫「戰爭」,什麼又叫「和平」呢?

    天殺萬物,天也養萬物;萬物殺萬物,萬物也養萬物。如此說來,這螳螂作祈禱狀,且在你虔誠禮拜的時候,出手抓你、出言騙你、為你「開眼」,要你「供養」;然後將你吞下,不也是一種仁嗎?

    「把書借我看好不好?」我對女兒說:「那麼深的英文,你又看不懂。」

    「我看得懂。」她居然繼續舉著看,還轉來轉去,不讓我從旁邊偷看。

    大概這就是年輕,像一扇門,對外開著,隨時都可以衝出去海闊天空地跑一圈。每次我拿起英文書,都覺得好重,除了書重,心情更重。覺得人老了,還流落番邦,讀番文、教番人。每次看到電腦,也害怕,覺得冷冷硬硬,像是獨目巨人。兒子卻說他上了網絡,好像面對一整個世界。

    美國小孩不曉得是不是都這樣開始自己讀書、讀自己的書,管他懂不懂,只要能認ABC,就抱著猜;猜到了,便十分興奮。結果愈猜愈多,自然就通了。

    陶淵明「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欣然忘食。」不也是一樣的道理嗎?曾幾何時,我們的教育變得那麼僵化,背人名、背年代、背條約、背文法,愈背愈傷心,好像背了兩百年祖先的血債和冤屈。好像發現一部中國近代史,竟是一部中國西化史。

    女兒的老師知道她養螳螂也是有原因的。

    雖然才小學一年級上學期,老師居然規定每天到校第一件事,就是寫日記。

    你想想,那麼小的娃娃,能拼出幾個字?寫出什麼屁文章?可是老師照樣津津有味地看、津津有味地改。

    她改,不是改拼錯的字和用錯的文法,而是加上一些「呼應、叫好」的句子,譬如我女兒寫「昨天我把兩隻蟲放進螳螂籠,一隻跳、一隻爬。」

    老師就寫「那真是個精采的昆蟲秀。」

    又當我兒寫「昨天我給我的螳螂兩隻小蟲,它抓住一隻,又試著抓另一隻,被那只跑掉了。她又抓到,於是一手一隻,它得到兩隻。」

    老師不但不講「貪心」,還說「那你螳螂有了一個大餐。」

    這使我想起我小學三年級時,寫了平生第一個劇本,釘成一本書的樣子,十分得意地拿給老師看,老師看了第一行,就說:「你寫你坐火車去陽明山?」

    「對!」我笑著答。

    「對個屁!陽明山根本沒火車。」

    我正想自己小時候,女兒突然大叫起來:

    「爹地!我們為什麼不喂派蒂吃蟋蟀?」

    「我們餵了啊!前幾天那兩隻黑黑的、會唧唧叫的,就是蟋蟀呀!」

    「那我們為什麼不再喂?」

    「抓不到啊!」我說:「天冷了,沒有蟋蟀了。」

    「有!」女兒指著書大叫:「書上說有。」

    「不可能!」我藉機會把她手上的書搶過來:「我看看。」

    書上一大堆照片,全是螳螂,大概作者也是養了只螳螂,並從頭到尾細細觀察它的生活,我翻到女兒看的那一頁。印一隻大螳螂,正抓在一隻小蟋蟀。旁邊寫著——「如果你找不到蟲餵它,可以去寵物店買蟋蟀,那是螳螂最愛吃的。」

    「對呀!」我也叫了起來,為什麼沒想到呢?寵物店裡的一些鳥啊、蛇啊,都要吃蟲,它們一定有。

    我是一個常去寵物店的人,尤其以前養亞瑪遜鸚鵡的時候,更是常去為鳥買食物、維他命和玩具。這次養了派蒂,居然一次也沒去,是因為我認為螳螂不是正規的寵物,不可能找到什麼與螳螂有關的東西。

    一邊笑自己迂,一邊拜託老婆開車,送我去寵物店,小丫頭也興奮地同行。

    寵物店離家不過五分鐘,落地玻璃窗上總是貼著減價的條子。譬如一隻小鸚鵡九毛九分錢。

    這不是笑死人了嗎?便宜到可以買一大堆來「炸小鳥」吃了。其實這是一種「設局」,先讓你貪便宜,買到兩隻小鳥,再要你買籠子、買食盒、水盒、穀物、維他命、魚骨粉。整個搞下來,五十塊美金也不止。更可怕的,是當你養上一陣,愈養愈愛,於是為鳥買玩具、為它換大籠子,漸漸變成店裡的常客,不知不覺奉獻更多錢。

    我推開門,一個高大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櫃檯前發怔,看到我,聳聳肩,說:「一屋子寵物,就是沒人。」接著不斷叫「哈羅!哈羅!有人在嗎?」

    裡面立刻傳來好幾聲「哈羅!哈羅!有人在嗎?」不是人,是大鸚鵡裝的。接著發出一長串哈哈大笑的聲音,跟我們的笑聲混在一起。

    想必每次它這麼說,顧客都會笑,所以它學會說完「哈羅!哈羅!有人在嗎?」就笑。

    也許大鸚鵡有傳話的作用,才學完我們的說話,就衝出個年輕人。先收了那高大男人的錢,又問我要什麼。

    「你有沒有……有沒有OO」大概有些緊張不好意思,我一下子居然忘了蟋蟀的英文名字。

    「Cricketo」女兒接上了話。

    「哦,要幾隻?」

    「幾隻?」我又怔了。到底買幾隻呢?「一隻多少錢?」

    「五分錢!」

    「二十隻吧!」

    「吃得了那麼多嗎?」他居然歪著頭問我:「喂誰吃?」

    「螳螂!」

    「哇!」他怪叫了一聲,說:「五隻就成了,活不長的。」

    「活不長?」

    「對不起!你別誤會,我是說蟋蟀活不長,三、五天就死了!」

    我心想,奇怪!我那隻母蛐蛐為什麼活那麼多天呢?不過立刻改口:「好!五隻。」

    他往後走,我好奇,跟了進去,女兒也像尾巴一樣,跟著我。

    路很窄,兩邊全是籠子,有兔子、大竺鼠、大蛇、晰蠍、變色龍、熱帶魚、白老鼠、野鼠和各種小鳥。

    他一直走,走到後面放珍貴鳥的玻璃屋,蹲在地上,打開一個箱子,裡面全是淺褐色的蟋蟀。

    他抓了五隻,放迸長長的塑膠袋裡,還往袋子裡吹了口氣,再用像皮筋,把袋口綁緊。交給我說:「兩毛五。」

    我一路走回櫃檯,一邊不斷掏錢,發現口袋裡只有皮夾子中的一百塊。如果我交給他一百元,只買兩毛五分的蟋蟀,未免太不像話了吧!只怕他還會以為我是用百元「偽鈔」換「真鈔」呢。

    趕緊把蟋蟀交給女兒,跑出門,找停在路邊等的老婆要兩毛五。她也沒有,交給我一張二十塊的。

    又走回店裡,東看看、西看看,看還有什麼東西好買。女兒眼尖,居然看到兩個粉紅色的塑膠盒子,外面貼著印了烏龜和魚的圖片:「我要那個!我要那個!給派蒂住。」

    盒子有圓有方,做得很講究,上面有門,還有透氣的小孔,四邊則是透明的塑膠。我想那盒子用處不少,就兩個都買了,並當場把袋子裡的蟋蟀倒進圓盒子。

    回家的路上,女兒抱著塑膠盒,對著裡面的蟋蟀說:「五隻新寵物!」

    「馬上就要被舊寵物吃了。」我說。

    「YUMMY!好吃!」小丫頭作吃東西的樣子,好像她變成了派蒂,開始吃蟋蟀大餐。女人香

    十一月七日

    「哇!螳螂還活著啊!」兒子從學校回來,進門看見派蒂,就叫了起來:「而且住進這麼漂亮的盒子裡。」他把派蒂的新家舉起來看:「噢!日本制。哪裡買的?」

    「寵物店買的。」我說。

    「這麼講究,怪不得活得長,大概有一百歲了吧!」

    他大概是想到以前我給他養的那只螳螂,住在鞋盒裡,只活過暑假,就死了。所以對妹妹的這個寵物,受到如此禮遇,有一點吃味。

    「我也不曉得應該算幾歲,應該很老了。」我說:「住得好,光線好,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吃得好。」

    以前他養螳螂的時候,也就像他妹妹的年歲,每天放學,我帶著他,手裡拿著筷子,在人行道上到處找大螞蟻,引得好多鄰居奇怪,還以為中國人有這樣「野餐的方法」。

    「她吃什麼?」兒子伸手進去逗派蒂,被狠狠鉗了一下,叫了起來:「好凶!」

    她當然凶,她吃各種蜂,現在沒蜂了,就去寵物店買蟋蟀。」我給他看裝蟋蟀的瓶子。

    「其實我那只螳螂是吃壞東西,死掉的。」兒子歪了頭:「你不記得嗎?我們餵它吃了一隻蟬,它吃完,身體變成咖啡色,就死了。搞不好,是撐死的。」

    「其實以這種螳螂的身材,根本沒有資格吃大蟬,要不是在小盒子裡,我們抓來給它吃,我也不認為它有力量抓得住蟬。『螳螂捕蟬』只是作比喻,根本不實際。」我說:「所以我也不喂派蒂吃蟬。」

    兒子到樓上他自己的房間去了。不久,又碰咚碰咚地衝下來。

    他才進書房,就帶來一股怪味道。

    「搽了什麼香水?」我罵他,他知道我對很多香味敏感。

    「沒有搽香水,是它!」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手上拿了一個膠條,放在我前面。不再是香,成為臭,原來膠條上黏了一隻奇怪的蟲子,是那蟲子發出怪怪的味道。

    「怎麼辦?怎麼辦?」他搖著手上的蟲子:「要不要喂派蒂吃?」

    我指了指桌上的鑷子,叫他自己處理。

    他坐在地毯上,用鑷子夾蟲,一邊夾,一邊大叫:「臭死了。」

    連在廚房裡的岳母,都好奇地走來問是什麼怪味道。

    「臨時的,還是臭的?」我問她。

    「說不上來。」

    蟲子才丟下去,派蒂就一個箭步,上去抓住吃了。我捂著鼻子過去看,覺得這蟲有點像「天牛」,但觸鬚短,身上又沒有斑點。跟天牛一樣,它也有個小小的頭。上半身是黃褐色的,翅膀是黑色,而且很奇怪地在背上形成一個「X」的圖案。

    兒子守在派蒂旁邊,忍著臭味,看她吃。對於在這個蕭條的季節,能抓到一隻蟲,又是在他屋裡抓的,似乎有點得意。

    孩子難得對家奉獻,有時候,做了一點事,他自己都會興奮,包括抓蟲子這件事在內。

    他上樓了,沒多久,又跑下來,又抓了一隻同樣的,也又喂派蒂吃了下去。

    再上樓,沒多久,再抓了一隻下來。

    我開始操心:「你好好查查,怎麼回事?是不是你太久不在,什麼地方漏了水、出了毛病?怎麼一屋子都是這種怪蟲?」

    他沒回樓上查看。倒去翻書櫃,找出Time一Life出版的《病蟲害(PestsandDiseases)》,查了半天,大叫一聲:「有了!是『南瓜蟲(SquashBug)』,冬天喜歡藏在配葉,或躲進屋裡。會發出臭味。我都是在窗縫裡抓到,它們一定是要躲進來過冬。」

    我稍稍放下心。告訴他,後抓到的蟲,就放在塑膠袋裡,不要一次都餵給派蒂,簡直臭死了。

    想想!接連吃了兩隻,派蒂每次咬開那「南瓜蟲」的肚子,裡面就流出綠綠臭臭的水,整個屋子都臭了。

    晚上,有朋友來。一進門,就仰著臉吸氣,問:「什麼味道,好香!」

    「香?」我一怔。

    「是啊!是不是剛剪完草?是草香。」

    我笑了起來,帶他看那蟲,打開塑膠袋,他跳著逃出書房。

    半夜,我睡不著,起來喝牛奶。找開臥室門,迎面撲來一陣清香,真像春天剛剪完草的味道。

    使我想起麝香,中藥行裡的麝香,臭得令人欲嘔。還有我吃過的一種來自東印度,叫做「Valerian」的草藥,臭得像是多年不挖的陰溝水,即使把那藥瓶緊緊蓋住,並放在抽屜的深處,都有臭味透出來,使我最後不得不把它扔掉。

    我後來查書,說Valerian是阿拉伯、西亞洲和歐洲人常用的一種「香料」。

    於是我想,這「南瓜蟲」是吃足了我院子裡的花草,把花草的香味濃縮,成為它那綠綠的體液。

    這小小的臭蟲,其實是個香蟲,連我的派蒂吃了,都散發出一種特有的「體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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