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十月十九日
霪雨終於停了,太陽出來,一下子變得明艷照眼。
秋天有時候比夏天還亮,因為深綠色的葉子都變成黃紅色,再不然凋落了,陽光更容易在葉子間反射、穿透。
秋天的光影特別美。尤其在北國,太陽向南移,過了赤道,所以即在正午,陽光也是斜的。斜斜的陽光從林木間灑過,造成一長條、一長條的陰影,和亮麗的陽光對比,就益發黑白鮮明瞭。這時候如果有小鳥、小蟲和毛絨絨的種子飛過來,飛進「陽光帶」,造成反射,加上後面是黑暗的樹影,就變得格外清晰。
也幸虧有陽光的特殊效果,使我能在這蕭條的季節,連續捉到兩隻大黃蜂,我想它們都是餓了好幾天,急著出來找死蟬吃的。「噤若寒蟬」,天一寒、一雨,那些蟬就不但不叫,而且紛紛凍死了。一隻隻仰著面,躺在草地上。蟬的肚子是白色的,在綠草的襯托下尤其明顯。那些找死蟬的黃蜂都飛得特別低,小小的蟲在草地上飛,從高處不容易看到。所以我也採取低姿勢,甚至趴在地上看。
趴在地上真是絕妙的方法,我可以把幾十英尺的地面,看成一小片。在這一小片的天空中,任何蟲子飛過去,都逃不出我的法眼。
草地上積了水,潮濕的草皮很脆弱,稍稍用力踩,或者跑得快一點,就可能整塊破掉。
霪雨前種的草籽都萌發得好極了,何必說「春草如碧絲」?其實秋草也可以像是「碧絲」,《詩經》上用「美」,也就是初生的小草,形容女人的手,真是「觀物精微」。貼近地面,看風裡搖擺的新新小草,像是千萬雙小手揮來揮去。
一般城市裡的人,都以為植物該在春天下種,豈知大自然是在秋天種的。想想,秋天不是結實的季節嗎?那果實掉在地上,不就是播種的時候?
許多莊稼,也都是在秋天下種的。譬如麥子,秋天播了種,開始萌發,跟著來了冬天的風雪,等到來年再發,反而能長得更好。
秋天不也是移植的好時候嗎?被移植的樹木,一定受了傷,如果春天移,跟著天氣熱、消耗大,容易死。秋天移,下面是生機較弱的冬天,偷偷長下面的根,也偷偷適應,接受被移植的命運,等到第二年春天,就又是個「新人」了。許多人需要冬眠,尤其碰到打擊的時候,要躲起來、安安靜靜地承受,再平平靜靜地接受,也是同樣的道理。
這場雨真是幫了我不少忙,我發現世界上多麼好的「花園噴水系統」,也不如老天爺的這一個。花園噴水是平均照顧每個角落,老天爺則不一樣。這大概與一般人想的恰恰相反,大家總想著老天爺是最公平的。其實錯了!老天爺並不公平。你看!在大樹底下的草地,雨水被大樹遮了,當然水會少些。至於上面毫無遮蔭的草地,則有百分之百的雨水。老天爺的待遇怎麼會是公平的呢?它反不如人工噴水,算好位置設「噴頭」,一片片水幕,使每棵小草都能得到一樣的水分。
但是你再想想,樹蔭底下和空曠地方的小草比起來,誰受的陽光強?容易被曬傷、曬乾,而需較多的水分補給?當然是後者。相反地,如果樹下的小草,水太多了,又沒有足夠的陽光,還生霉而死。
你說,老天爺是不是最聰明?它看來不公平,其實公平。它的「雨露均沾」,不是一律給一樣多,而是看你天生的才具和後天的環境,該給多少給多少。少拿一點不見得是倒楣,有時反而是福不是禍。
在草地上爬,我的「手」告訴了我這個天機。
兩隻黃蜂,一進派蒂的房間,還在門口,就被抓走了。我發現這殺手的記性很好,它似乎已經知道,當我抖動塑膠袋的時刻,就表示有東西吃。這時候,雖然罐子上的紗布已經拉開了,它也不往外衝,它是知道優先順序的,在這個時節,吃飽大概比逃跑來得更重要。
我也真不瞭解,為什麼這兩隻黃蜂好像去投懷送抱,統統才進「玄關」的位置,就被派蒂請進了肚子,連一點掙扎的聲音都沒有。
或許因為派蒂的獵殺功力,是更上層樓了。最高級的殺手是讓目標自己過來接受死亡,而不是去追殺。如同最高明的攝影記者,看來不是搶鏡頭,而像是把鏡頭及時地舉起,那新聞人物就自然把最好的角度送過來。
無論抓什麼蟲,也無論那蟲是以何種角度進人派蒂的攻擊範圍。我發現,當派蒂抓到它們的時候,它們都是面朝下的。就像通過產道的娃娃,似乎老天規定,多半要面朝母親肛門的位置。
也可以說派蒂必定選好「背」的位置下手。兩隻鉗子,一隻鉗著頸子、一隻鉗著腹部,第一口先咬去翅膀,然後順著吃最有肉,又最能致死的上身。吃完上身看看頭好不好吃。不好吃就扔掉,再回頭好整以暇地吃肚子。
多半的昆蟲跟人一樣,所有的口器、六肢都是向前的。可以抱著咬,咬著踢,更可以彎起屁股,用上面的毒針向前刺。所以當它被派蒂從後面抓住的時候,這一切攻擊的工具就都不管用了。
我也想這兩隻黃蜂,在「別人」都因為天寒,而躲在巢裡不出來的時候,它們為什麼還要出動?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早起的蟲兒被鳥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時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憐,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課,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為了給孩子多存點錢的父母。
落魄的強盜搶落魄的人;蒼涼的時代向蒼涼的人下手;可憐人欺侮可憐人。不知道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發展出他們的「存在主義」。
記得以前在仁愛路的中視上班,緊鄰的違章建築區失火,我們站在中視的樓頂,看到有人抱著電視機從火場跑出來。後來才知道,原來那電視是我同事的,他住在裡面,急著救火,沒想到電視被人先「救」走了。
也記得我母親說,當年逃難的時候,專有人出來搶。「這時候搶最好了!平常沒人往人煙稀少的地方走,逃難時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帶太多值錢的東西,逃難時寶貝全帶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這時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傢伙,先變成了強盜。」
說完,我的老母還笑笑,彷彿那已成為天經地義的事。
想到這個,我傍晚又出門,抓了一隻大黑蜂進來。
時局已經亂了,再不搶就沒得搶了。趕快抓兩隻給我的寵物吃,改天沒得吃,只好餓肚子了。
在這時局動盪的秋暮居然還有大黑蜂出來,說不定它也是想趁天不太冷,還剩幾朵花的時候,趕快多吃幾口,再帶些回去給它的孩子吃。
我很同情它,它的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我很欣賞它,它填飽了派蒂的肚子,派蒂露出滿足的笑容,使我女兒很開心。淫婦
十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被馬蜂螫了,當我用塑膠袋罩下去,把它壓在草地上的時候,突然覺得右手中指一痛,本能反射動作,用力一甩,看到手指中間那截,多了一個小黑點子。
我趕緊把手放在嘴裡吸,很用力地吸,一邊吸一邊吐口水。衝回屋先用水漱口,又用李施德林藥水漱,再把漱口水噴在被螫的地方。
那裡已經腫了起來,痛痛、麻麻又熱熱的。老婆急著拿來一管藥膏,直問是不是有刺連在皮上,先把刺拔出來。我從手指側面,對著光看了一陣,沒看到刺,只見一個小孔。馬蜂不像蜜蜂,蜜蜂螫人之後,把刺留在人的皮膚上,自己就死了,好像「自殺機」一樣。馬蜂是不吃虧的,它可以在狠狠修理你之後,自己卻活得好好的。
想到這個,就更火大了,我不但被它螫,而且讓它跑掉,真是有損英名。想想,從養派蒂開始,我少說也抓了七、八十隻各種馬蜂、黃蜂、黃夾克、大黑蜂。怎麼居然今天會失手?而且落得兒子笑:「夜路走多了,總會遇見鬼。」
也要怪這個時節,真是一蟲難得。當我發現這隻馬蜂在草上飛的時候,唯恐它跑了,結果沒等它落定就往下撲。被它向右飛開,正好壓在我的手指下面,螫了我。
已經連續五天沒抓到蟲子。中間雖然也移開院子裡的花盆,抓了兩隻潮蟲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興趣。我發現它還是愛抓飛的。也可能因為這些「陰暗處」的東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來找自己人出氣。在這個絕糧五天的緊要關頭,我也顯然不能不動用「預備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預備基金」,正在瓶子裡,自從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殺掉,它不但沒有殉情,而且心廣體胖,已經長成一隻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鳥般顏色晦暗,蹲在巢裡孵蛋的時候,很不容易被發現。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靜靜地吃,我在瓶子裡放了些餅乾屑,又撤了些肉鬆,還擺了個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著喝。
這蛐蛐使我想起小時聽過的童話故事——患有深度近視的老巫婆,抓到一個小孩,覺得小孩太瘦,就關在籠子裡養,打算養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籠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給她摸的時候,小孩都伸過去一根樹枝。老巫婆就搖搖頭說「還是太瘦」。
多好的童話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為小孩「美麗童年」的「醜惡點綴」,一輩子不曾忘,且不忘記說給自己的孩子聽。
現在這母蛐蛐就是我養的小孩隔一陣子看看,長大沒有?長肥沒有?最豐腴的時候,就可以「送進宮」了。我應該早想到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養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這歲寒時節,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嗎?
哈哈!記起一個老同學從陝西回來說的笑話。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門口許多狗跑來跑去。就問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賞哪一隻?」我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隻。
沒過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來一鍋下酒的好菜,香極了!就是剛才指的那條狗。
哈哈!讓我又記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當年我播新聞,前面一條新聞是某國際保護動物團體的負責人來台灣訪問。後面接著就是一條專題,報導台北近郊的「狗農場」。
一大群狗在籠子裡對人吠,一黑、二黃、三花、四白。據說在狗農場裡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對你吠,使它恨你。然後有一天你殺它,才不會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誰讓你對我吼?使我先殺你。
我把裝母蛐蛐的瓶子拿起來,放在燈下看。看看裡面會不會已經有了小蛐蛐。
沒有!她嫁了最少兩任丈夫,可惜,都沒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進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進了派蒂的肚子。現在她也要進派蒂的肚子。
多麻煩哪!搞都搞不清。一個進了一個肚子,兩個男的,一個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醜聞、緋聞,到後來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偉大的人物,像法國前總統密特朗,在生前要瞞著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實。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會,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財」。
活著時候的「緋聞」,死後就成為浪漫的「韻史」,甚至被人傳誦的故事。說「這個偉人也有平凡人的缺點,使他更令人覺得親和、可愛而真實。」
只是如果那個鬧緋聞的是女人,即使死後才被發現,似乎在歷史上,無論中外,都難得到這「可愛而真實」的稱誦。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難聽的封號。想想,提到武則天,有幾個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績?只怕先想到張宗昌、張易之這些「面首」。
大概因為寫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類史由女人重新寫過,會是怎麼樣的一番景象?
母蛐蛐進了罐子。蛐蛐和蜂蝶類的個性不同,它不屬於天空,而屬於土地。所以一進去,就往枯葉和蟲屍之間鑽。好像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可以忘記外面的世界。
派蒂是順著樹枝走到瓶底的。很輕鬆地從後面下手,把母蛐蛐夾在手裡。蛐蛐不像馬蜂,有明顯的三節和「蜂腰」,派蒂的吃法也就不同。它由屁股尖尖的地方咬下去,似乎知道這裡沒有「毒針」。
肚子被咬開了,流出許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時在台灣,一位計程車駕駛對我說的——
「剛才有個女人坐我的車。這女人真大膽。她居然主動告訴我,說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駕駛興高采烈地大笑著:「你知道她怎麼說嗎?她說她是要報復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還說……」駕駛忍不住笑得沒辦法說下去,等了好幾秒鐘才出口長氣:『她居然說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辦事,大家一起來,在裡面碰面!」
「會寫歷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著母蛐蛐一點一點進入派蒂的肚子,也是兩個公的,在裡面碰面,我心裡有些悸動……
黑手黨
十一月二日
每天吃完中飯,我都要獨自坐在花窗前,望著院子發呆好一陣子。這是我培養情緒,把腦海懸在「想」與「不想」之間,讓靈感飛進來的時刻。
院子裡種了二十多棵楓樹,多半都是小葉的日本丹楓。似乎不過幾天,全變成了艷紅色,「霜葉紅於二月花」,這句詩一直到來美國,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說一直到我搬入長島,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覺。因為那些楓葉是橫著攤在我的窗前,從屋裡望出去,不見整棵樹的外形,也不注意葉子的形狀,就給人一種春花爛漫、鋪天蓋地的感覺。
但是最近這美艷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慮。
太多事情沒能解決。蟲子抓不到,幾天也抓不到一隻小蟲,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餓死。餓死倒也罷了,問題是能找到一個也就不能產卵,完成她生命循環的責任。對!當然有太多人一輩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輩子沒有夫妻緣。但是因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關在籠子裡,沒有機會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異性眉來眼去的機會,所以它的不嫁,就彷彿把女兒成天關在家裡,訓以「人生大義、男女禮教和子孫教道」的父母,當孩子因此蹉跎了青春,錯過了姻緣父母是難辭其咎的。
記得兒子上高中的時候,有一次我開玩笑地說:「你應該還是個處男吧」,他居然大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當時一驚,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兒長大了,我這樣問她,她也要生氣?
「守貞」不是一種光榮嗎?一個男孩能不輕易嘗試肉體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給自己的伴侶,不也應該自許嗎?抑或年輕一代已經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一開頭說的——「一朵被提煉過的玫瑰花,總比自生自滅地萎在枝頭,多些生的情趣吧?」他們居然把「對自己身體的開發」,視為成熟的一項指標,認為一個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卻不能解放自體的人,是青澀的呆子。
想到這些,我就對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負擔。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灣的日子,等著諮商的青少年已經排好了時間,可是,我走了之後,誰來喂派蒂呢?」
不錯!全家都很喜歡她,女兒把她視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討厭她。但不討厭是一回事,照顧是一回事,當我把捕蟲和餵食的工作交給他們的時候,「愛」可能就要變質了。
別說對待小動物了,人與人,甚至父母與子女之間,不也如此嗎?常聽作父母的人,多麼操心孩子,認為自己女兒、兒子自從嫁娶了那個「混蛋」和「賤人」之後,就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但只見他們操心、咒罵、落淚,當你問他們「你們有沒有幫他們帶帶孩子,或給他們一些經濟援助」的時刻,可能臉就轉開了,再不然罵:「那是活該,自作自受,誰讓他當年不聽我的話,現在我也幫不上……」
現在問題來了。怎麼弄吃?怎麼養她?誰為她每天噴水以維持潮濕。誰拿鴨嘴筆餵她喝水?誰出去抓蟲,再小心地把蟲放下去?又由誰來為她繼續找對象?
老婆說得好——「你乾脆把她帶回台灣好了,台灣暖,有蟲吃,你可以天天去公園抓蟲。」
可是我已經打聽過了,帶小動物進去,要先檢疫,帶著檢疫證書通關。有些還得存在「關上」觀察好長一段時間,派蒂不能活幾天?又有誰會照顧她?連我教秘書打電話去問怎麼帶螳螂進去,人家都當她是開玩笑。
提到秘書,她確實給陳維壽老師打了電話,陳說他自己現在沒有螳螂,會問問學生,又給了他家和辦公室的電話。我昨天夜裡打去,他說學生也沒有,大概「季節該過了。」
我當時心想,難道在台灣,雖然四季都不太冷,螳螂也得按照那注定的生命循環交替的「時間表」過日子,如昆蟲書上所說「以卵過冬」?我也想,是不是有些蟲卵會像鬱金香的鱗球一樣,非得用低溫催生不可。
三十年前,我從國外帶了幾個鬱金香球回台灣,種了都不發。倒是其中有一個最爛的,原本要扔掉,被我老母以為是洋蔥,放進冰箱好一陣子。當我把它「救」出來,又當笑話種下去之後,沒多久就抽葉、綻放了。
坐在花窗前,我不再能凝神冥想,還有個原因,就是因為我總得注意外面的動靜。草地上有沒有黃蜂在飛?花上有沒有蜜蜂光顧?很奇怪,好幾次看見「蜂影」,在我的窗前一掠;等我衝出去,卻不見了。
今天又是這樣,一溜煙、一溜煙地出現「蜂影」,但都飛得太快,真是「來無影、去無蹤」。突然想起以前殺死的那一窩蜂,也是進進出出,交通頻敏,卻快得教人看不清。對!說不定這裡,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窩蜂,真是「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我穿起夾克往外走,決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經相當涼了,尤其是午後,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樹的陰影,就有了冬意。更討厭的是,沒了陽光,連飛蟲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黃蜂除了在花間穿梭,是慢慢飛,其他時間一定飛得極快。如同開計程車的人,空車找客人的時候慢慢開,客人上來之後就突然加快。有目標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沒目標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這個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飛蚊症」?明明看見一道黑影飛過去,為什麼跟著又什麼都找不到?
我開始探著步子進入花圃。這花圃原來不過一公尺,經過我一年年擴張,已經有三公尺半的「縱深」,至於「橫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長久不進入,也會成為蠻荒。最起碼有了蠻荒的恐怖感;怕什麼怪蟲跳出來、怕長了「毒籐(poisonivy)」,怕生了帶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聯繫的朋友,見了面,先得有一番「試探」的感覺。
許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經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種子,一碰就會爆開,好像會咬人的小蟲。我順便拔了幾棵野草;在樹林中,它們努力地長高,下面全不生葉了,長長的莖,有一公尺多,細細的,連著淺淺的根,輕輕一拔就起來了。這道理很簡單,所謂「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它們根本自己不用「站著」,只要擠在樹叢中就成了。
正彎腰拔草,突然耳邊「嗡」地一響。一道黑影快地掠過,正掠過我的手,穿進樹叢。
我趕緊站直,不再動,避免被出來巡邏的隊員攻擊,我已經確定——這裡住了一窩蜂。
那是一種土蜂,也就是「黃夾克」,它們啣泥在窗根和牆縫間作窩。以前我不清楚,直到前兩年,看到一隻啄木鳥,啄我的窗欞,才發現上面一堆堆的黃泥,裡面住了許多土蜂。現在我猜,又有了一窩。
我靜靜地等著,這一靜,就天機乍現了。簡直是一隻接一隻,在進進出出,而且一碰到我的窗腳,就不見了。
我跳出花圃,換個角度看,原來它們是住在我的窗子裡。我的花窗是用鋁條作「窗框」,那鋁條是中空的,正好有一頭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著雨。這些聰明的「黃夾克」,居然就住在裡面。真沒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掃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卻出於我自己的門牆。
我衝回屋子,找出那瓶「殺蜂劑」。費了好大力氣,才找開蓋子。但是剛舉起,又放下了。
我為什麼殺它們?如果為了派蒂,殺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藥,根本不能吃。如果為了自己,它們從來不曾主動出來螫我,我又很少進入花圃。甚至可以說它們幫我傳播花粉,跟我不是「敵人」,而是「共生、共榮」。
我現在要的是一隻、兩隻,或每天收拾個一兩隻,好作出點成績。何必把它們全殺死呢?何況這「殺蜂劑」罐上寫著可能會腐蝕油漆類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了。
只是,我怎麼抓這一兩隻呢?
如果把塑膠袋對準它們的洞口,飛出來的一定進入袋中。但這時若有回來的,八成要螫我。相反地,對著外面,很可能騙一兩隻歸心似箭的,但窩裡的千軍萬馬,又必定立刻出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該怎麼辦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內靜思。突然神清氣爽,作出決定——不抓。
我發現它們的窩距離派蒂家不過三公尺,前些時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則是在窗上抓到,等於在那蜂窩的旁邊。
我相信這裡有著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們都以這裡為中心,向外發展,也在這裡覓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許多螳螂站在蜂窩門口,手到擒來,過一生。最早選擇在這裡生根的螳螂媽媽是多麼偉大啊!
當然,那些蜂也很偉大。它們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卻按時繳保護費,寧願犧牲一些親人的生命,來換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廈,以前二樓開了一家賭博電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樓門廳裡裝了一架閉路攝影機。後來電玩店關了,攝影機也拆了,好多住戶居然懷念「當年」。因為那一陣子,大樓住戶很少失竊,竊賊都怕被拍下來。
也想起紐約的小意大利區,居然是曼哈頓唯一能夠夜半三更帶著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為它是「黑手黨」的地盤,誰敢在那兒作案,就可能躺在某個高速公路的旁邊,或被絞肉機絞成狗飼料。
小意大利區開了許多雅致的餐廳、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樂」,還開了一大堆畫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頭,都覺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靜、很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