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歡「殺手」這個詞。雖然很小就聽人說「殺手、殺手」,可是一直到前幾年,有一次坐計程車,聽那司機說「殺手」,才真覺得有意思。
那司機是個山東老鄉,開了一輛遇到大坑就可能解體的老爺車。看我上來,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樣子。主動開口:
「謝謝了!您沒嫌我車。」
我沒答腔,其實心裡正自責:「這麼沒長眼睛,攔了輛老爺車,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過兩天,俺就換新車了。」老鄉對著反光鏡說:「到時候,風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經訂了新車?」我也看了看反光鏡。
「哈!」他居然雙手一拍方向盤:「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訂了個『殺手』,把這車交給殺手,換輛新車。」
我一驚,心想,遇見「道上」的人了。小聲問:「把車借給殺手?」
「不是借!是交給殺手。這殺手本事大了,他專走小巷,就像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輛奔馳車迎面而來,他又大叫一聲:「對了!殺手要是碰上這奔馳車沒靠右邊開,開在路中間,就『轟——一下』猛踩油門,狠狠地撞上去,把這車子半邊撞個稀爛。然後下去要錢。」
「要錢?」我好奇地問:「要幾個錢?」
「要幾個錢?」他回頭對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盤:「他媽的要輛新車,不然還叫殺手嗎?」
當他說「殺手」這兩個字的時候,發出的音是「颯颼」,說得短而急促,加起來不到半秒鐘。但聽起來就像冷不防拔槍的「殺手」,當你聽見槍響時,早已經倒下了。說「殺手」就得這麼說,如果用標準國音,慢慢一個字一個字地說「ㄕㄚㄕㄆ」,就一點也不「殺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殺刺客assassin,八個字母裡有四個「s」,說的時候也要快——aspk,當前面的「A」和後面的「N」,發得很輕的時候,就像是這位山東老鄉說的「颯颼」。
殺手要快、要冷不防、要發出「嘶嘶」的聲音,讓子彈和飛刀破空飛去——颯……颼……啊!
相信派蒂也會喜歡「殺手」這個稱號。稱號不稱名,表示對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歡這樣,連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簡單:
如果你是個小兄弟,不希望別人知道你的真實姓名,或覺得自己經是個「新生、再造」的人,不願回想以前的歲月,當然要用個「別號」。
如果你是位官僚,幾十年吹牛、拍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這個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記著念著這個職銜、尊敬這個成就?而且每聽一次,自己都覺得益發被肯定,而產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偉大的領導者,就更不能被直來直往地呼名喚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當年的小名,簡直對我是一種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當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時候,且讓我聯想起許多當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難道想套交情、拉關係?又難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會希望大家只叫她「殺手」,而忘掉她那連蜜蜂都不敢碰的歲月。所以從現在開始,在沒人的情況下,我會偷偷叫她派蒂。當著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稱她「殺手」。(此外,如果你細心,應該發現我已經稱「她」,而不再稱「它」,因為我已把她當成了一個人。」
以前讀武俠小說,裡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負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懸岸,受了重傷,卻又服下靈芝仙草,再遇見一位異人,得到武林秘芨、打通任督二脈。
當這新的武林盟主出現的時候,八成是「劍眉星目、齒白唇紅、鼻若懸膽,彷彿玉樹臨風一般。」
現在,我的超級殺手也是如此。她陰錯陽差地脫胎換骨,得到我供奉的美食,又獲得我這高人指導,一步步學習「殺」的技巧,而且出落得愈來愈美,有點像是日本卡通裡的「美少女戰士」了。
她有著一隻大大的眼睛,每個都由「複眼」組成,可以觀察到三百六十度,即使周圍最微小的風吹草動,都難逃她的利眼。
在她兩隻大眼睛的中間,像哪吒太子一樣,還天生了三隻「電光眼(Ocelli)」,用以辨別明暗晴晦的變化。當夜色來臨,她的電光眼可以通知兩隻大眼睛,換上深色的鏡片。所以夜裡遇到她,她就像是到公眾場所,戴著太陽眼鏡,唯恐被人認出來的「大明星」。
她的頭上有兩很天線(antenna),那是「上達天聽」的工具,既可以有觸感,又能夠接聽。為了全方位警戒,她的屁股上,也有兩支天線(cerci),尤其當她遇到情人或情敵的時候,那兩根「後天線」,發揮了表達情愫和辨別敵友的功能。
她的嘴真是性感極了,除了柔軟的上下唇(labium)、能夠吸死情人的香舌(hypopharynx),還有兩對可以咀嚼的貝齒(mandibles & maxillae)。她的嘴是那麼靈活,甚至你只要把食物讓她咬住,不必用手幫忙,那食物就能轉來轉去,最後被咬成小片、通過她細細的「香頸」,滋養她美麗的身體。
她的頭很小,遠超過「國際模特兒」一與九的比例。
但她不是「波霸」,甚至可以說沒有「波」,因為她穿著厚厚的鎧甲,但她有腰,纖細得惹人憐。從她鎧甲的胸前,伸出長長的手臂,那是上天對她的恩賜,如「機器戰警(RobotCop)」一般,將世間最銳利的武器,長在她的雙臂上。
帶著小刺的上臂,使敵人的刀劍即使砍過來,也無法滑動,也使她能藉機會還擊。
她的擁抱能醉死人,她總是先用最溫柔的手指(tarsus)逃挑,再以長長的指甲(tibialspur)把你勾住,然後摟你入懷,偷偷把她下臂的兩排鋼刀,送進你的身體。
她的腿是修長而挺直的。兩條前腿,善於舞蹈;兩條後腿,能夠跳躍。
她的臀圍很大,是屬於能生育的那種。當她生產時從不哭喊,當她做愛時也不叫床。她是端莊的淑女,讓人不由得想起中世紀宮廷穿著蓬蓬裙,搖著羽扇,微微傾身,與賓客寒暄的貴婦。
她甚至是會飛的天使。但不到必要,絕不展示。她是莊姜,《詩經》中最美的女子。高高的個兒、寬寬的額、螓首蛾眉、美目盼兮。
她也如莊姜一般「衣錦美衣」,裡面穿著華麗的錦鍛,外面罩件褐色的單袍。那錦鍛裙子穿在腰的位置,罩袍稍高一些,有時候還緄個綠邊。當她把這四片薄如翅的衣衫揚起時,有綠條、有紅花,還有金粟,真是美極了。
更美的,是當她「執行任務」時。褐綠色的罩袍,在樹林中成為最佳的「迷綵衣」。她凌波微步,一寸寸向目標接近。她的眼裡沒有柔情也沒有仇恨;她的手穩得不會發出一點震顫;她的心如平常一般跳動;她的呼吸依舊那麼均勻。她冷冷地看著,不是看人、不是看物、不是看一個有生命的東西,只是瞄準「目標」。
對每個職業殺手而言,都只有「目標」,沒有「人」。因為有了人,就有了情,有了情,造成一點猶疑,就是殺手被毀滅的時刻。
終老故鄉的殺手不多。能夠終老的都看來不再像殺手。而像慈眉善目的老人。殺手晚年的平靜,如同少年時扣扳機時的平靜,像沒有一絲波紋的湖水。
所以殺手也是不易生皺紋的。沒有哭、沒有笑的臉,平平的、靜靜的,像是入定。
入定的手最穩,能直指人心。
入定的臉最年輕,所以派蒂雖然已經壯年,依然年輕得像是少女——無邪的少女,不必設防。
鬥智
十月五日
昨天我想「殺手」這個詞,又想了一夜。
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的殺手?又有誰是被獵殺的對象呢?
英文裡也有所謂「掠奪者(predator)和「被撲食的動物(prey)」,這些詞就更武斷了。最起碼,那是只從一個角度來看事情。如果由整體看,這世上有哪個「殺手」不是被「獵殺者」,又有哪個「被獵殺者」不是「殺手」呢?
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就說出了螳螂同時被黃雀獵殺的對象。所謂「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也是同樣的道理。
整個宇宙就是個週而復始的東西,一個吃一個、一個養一個。誰知道我們不是被更高等的某個主宰所養的小動物?且像「斗蛐蛐」一樣,故意挑撥出一些紛爭,灑點水、噴口氣,製造一些天滅;用天滅逼出人禍,然後看一群人打打殺殺、改朝換代。
說不定我們只是被更高主宰者養在地球上的小東西。我們也被替換、被獵殺、被疼愛、被遺棄或被拯救。
每天在花園裡,為派蒂的飲食奔勞。或趴在地上挖蟋蟀的洞,或翻開瓜葉找大黑蜂、或爬到樹上捕捉大黃蜂。我漸漸發現,別看這麼一個小院子,裡面也有許多爭戰、許多廝殺。
所幸這廝殺也像人的世界,只是偶爾在某些地區發生。經過長期的鬥爭,弱者早被淘汰了。剩下的,則各自劃分勢力範圍,盡量保持「接觸而不衝突」,或「各自表述」的狀態。
於是你可以看見同一朵大花,上面停了三種不同的蜂,各吃各的,誰也不咬誰。你也可以看見一朵小花,裡面停了一隻蜜蜂,外面一隻特大的虎頭蜂飛來飛去,硬是耐心地等,等小蜜蜂吃足了,再進去吃。
要生存,就得知道「忍」、知道「讓」。知道把「所有權」先放到一邊,共同捕魚、共同開發。因為這世上根本沒有真正的獨佔,只有共同的所有。當每個人都想作「唯一的所有者」時,紛爭就會不斷,到最後誰也不得安寧。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適者」不是最強的,而是最能適應者、最能妥協者。
大概也因為這千年萬代的妥協,每種昆蟲的個性、食性和飛行的方法都不一樣。當我剛開始抓它們的時候,因為不瞭解,總是撲空。直到經過一個多月的練習,搞清每隻蟲的個性之後,才變得易如反掌。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我在花叢上「罩到」一隻蜜蜂,它一定是往上飛,飛進我的袋子。相反地,如果我罩到一隻蒼蠅,它八成往下鑽,從花的葉子間跑得無影無蹤。
我常想:蜜蜂就像馬,馬是逆風的動物,「馬鳴風蕭蕭」,馬總是迎風長嘶。至於蒼蠅,則像牛。牛是順風的動物,「俯首甘為為孺子牛」,牛總是低著頭、順風走,任人牽,任人騎。
我想每個人都會願意作「迎風長嘶」的馬,而不願作「順風俯首」的牛。只是從捕捉蜜蜂和蒼蠅的經驗中,我瞭解為什麼那皮膚又軟又沒有武裝、更不團結的蒼蠅,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佈得更廣。
會鑽洞的蒼蠅,當然比只會向著光明高飛的蜜蜂,更能適應這個現實的世界。會吃糞的小人,也當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壽、多子孫」。
連我,都寧願抓蜜蜂,而不愛抓蒼蠅。
除了要弄清蟲子的個性,還得瞭解它們出現的時辰。
譬如下雨天,蟲都躲起來,抓不到;夏天中午,大太陽的時候,蟲也可能怕熱而不出動。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個是因為餓了一夜,它們急著找東西吃;「一個是馬上要天黑,如同準備收攤的小販,急著做最後一筆生意,所以蟲子特別多。(按:此處的蟲子,主要指蜂蝶之類。)同樣的道理,在連續幾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們也特別勤快,大家熙來攘往地,忙著在花間穿梭。
連續幾個大太陽天之後,如果你在地上灑些水,又會有不少飛蟲趕來喝水。
不看它們喝水,你絕不能瞭解它們有多渴,也不會同情這些可憐蟲。
當一隻虎頭蜂在草地上飛來飛去的時候,大約有兩種可能一——
如果那是個潮濕的日子,你大約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蟲的屍體。虎頭蜂吃「葷」,它們不但在現場吃,而且會把蟲屍,一小塊、一小塊地運回家裡,餵它們的孩子。
如果當天是個大旱天,那虎頭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們會鑽進葉鞘裡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來解渴。它們也會飛進樹林,找地上的行葉。那些變變捲起來的葉子裡,常會積存雨水,加上樹林裡陰暗、不易蒸發,裡面的水可以積上好幾天。
萬一乾旱的時間太長,連這種朽葉和葉鞘裡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沒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頭蜂就會抓狂了。
這時候,我只要在地上灑一點水,立刻就會飛來一大批小傢伙。虎頭蜂、黃夾克、蜜蜂、蒼蠅、殺蟬蜂、蝴蝶,它們能渴到只顧趴在地上喝水,連我已經用塑膠袋把它罩住,都沒感覺。
我也就常常罩著它等,等它喝足了,再收緊袋口,帶回去餵派蒂。
多半捕蟲的人,都用網子,但我寧願用塑膠袋。這是有大道理的:
第一,塑膠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蟲子在裡面做什麼。
第二,塑膠袋很強固,不像網了,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來叮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擠進袋子的一角,再把剩下的袋子翻過來,像脫襪子似地,將大袋子變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對準派蒂小姐的家門,請「它」自己飛進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裡塞好幾個塑膠袋,一次發現幾隻蟲的時候,就一個袋子抓一隻。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膠袋跟一些蟲子「鬥智」。
蟲子非常聰明。有時候我甚至猜,它們在用一種「嘲弄」的方式,面對我的捕捉。
可不是嗎!當我還是新手的時候,不知有幾百次撲空,而且不但撲空,還弄斷了我心愛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個不平衡,摔進花圃,弄傷了我的臉。
許多蟲子,是「你不動、她不動」。當你一步步靠近,準備偷襲它的時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還是「懶」,它硬是不逃,只是靜靜地等在那兒。
「複眼」使它們幾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們會調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來,並在一起。蜻蜒把四隻翅膀都放下來,向兩邊垂著)、轉動小腦袋。甚至你的手只距離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動,直到你以為已經到手,作最後「衝刺」的時候,它才一閃,不見了。
這一閃不見,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丟臉的時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沒接到,而且東張西望,找不到球的時候。
當我抓它,它一閃不見,往往就真不見了,直到我「回復神志」,定下心,四處看,才可能發現它又停在不遠的枝梢,對我作再一次的挑釁。
在所有蟲子當中,最敢向我挑釁的,是一種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長的蟋蟀。它們的斗膽,是因為「藝高蟲膽大」。
我們一般見到的燈蛾,都飛不快。但是這種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絕技——「迷蹤步法」。
如果你追一隻蜜蜂,很容易,因為它是直直地飛;如果你追一隻蒼蠅,比較困難,因為它會快速轉彎;如果你追一隻蜻蜒,也不簡單,因為它會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說的這種蛾子,就真難透了。因為它不但具有蒼蠅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幾倍。除非在它停著的時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飛,就連看也看不到了。
至於那種腿長的蟋蟀,又是另一種「藝高蟲膽大」,它不靠「迷蹤步法」,而靠彈跳的輕功。我計算過,就算我的手已經只距它十公分,然後以最快速度撲下去,它都能跳開。尤其記得有一回在牆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卻連它的邊都沒碰上。
直到有一天,這兩個「蟲小鬼大」的傢伙,終於被我找到了破綻。那破綻不是別的,是它們自以為了不起的聰明。
過去我抓它們,以為只要快就成。後來發現重要的不是鬥力,而是鬥智。
於是我改為慢攻。用一隻手,手上拿個塑膠袋,讓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張得大大的,然後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樣,它盯著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離它不過十公分的時候再飛、再跳。
它沒想到,它是透過塑膠袋,看我的手。當手還距離二十公分的時候,那塑膠袋已經罩在它的四周。
蟲子們沒有學校,真好!使它們不能一個警告一個。所以自從我用了這一「實中帶虛,以虛為實」的方法之後,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們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膠袋。它們致命的錯誤,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卻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們跳進了袋中,拚命跳、拚命飛,我都好心疼,頗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覺。
每次看派蒂把它們鉗在掌心,開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們還不斷掙扎、不斷踢腿的時候,我都對「歷代的文人」產生一種悲憫。
我彷彿看到一個自以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訕君賣直、孤芳自賞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終於身陷囹圄,落得五馬分屍。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聖賢的詩書作後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綁」地拖出家門,還回頭對家人喊:「快!想辦法,稟告聖上!聖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說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說邢法,邢法也成正。」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為他們用了「正法」;這世上正人會失敗,都沒敗在「邪法,而敗在「邪人」。
人死、蟲死,都死在不懂這一點,而且太自以為聰明。
梟雄
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過癮了,她足足吃下七隻大黃蜂。
七隻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兩隻已經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應該說只不過半天,就吃了七隻,你說,不是太爽了嗎?
今天能這樣豐收,是有原因的:
秋天,葉子一黃,草也跟著黃。那最先黃的草多半是所謂的「莠草」。它們在暮春才出現,長得特別多又特別快,加上葉子比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盤都給侵佔了。但是一入秋,它們也最先死,一堆堆地變黃、變褐、變黑,加上幾陣秋雨,就全爛了。稀稀黏黏的「草屍」帖在地上,說多難看有多難看。
這時候,也正是我為「良草」收復失土的機會。先拿小耙子把「草屍」耙掉,將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蓋上一層泥炭蘚(Peatmoss)。每天澆水,維持潮濕,大約一個禮拜,小草就發芽了。然後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讓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卻能紮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發的時候,成為茁壯的大草,
我今天就做了這個種草的工作。
畢竟上了年歲,連續三個多小時做下來,已經有點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進屋子,卻發現飛來許多大黃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撲,在我四周轉。
對付大黃蜂,我是經驗老到的。它們相當笨,也相當聰明。笨的是我可以拿著塑膠袋,一次、兩次、三次撲它,撲不到,它都不會螫我。倒不是因為它寬宏大量,而是因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於聰明,是你可別喝甜的飲料,有兩次我在網球場喝可樂,一邊喝、一邊有只大黃蜂繞著我的瓶子飛,我氣了,把瓶子放進背包裡。練完球,打開背包,它居然正在裡面喝我的可樂。你說厲害不厲害?它居然能聞味道,從背包的小縫裡鑽進去。
除此之外,這大黃蜂也是相當凶的,英文管黃蜂叫wasp,管脾氣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見它是多麼「惡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邊,常掛出一個警告的牌子:
「有黃蜂,不要光著腳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寫的,大黃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蟲屍吃,你一腳踩上去,它當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黃蜂也愛在土裡做窩,當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窩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會成群出動,充分教你領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樹下就曾經住了這麼一大窩,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兩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邊觀察了兩天,只見一縷一縷,像是鬼魂似地,從那洞裡進進出出。它們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數不盡,所以看來就成為「一縷縷的黑煙」。
過去我以為太陽一下山,它們就都睡了。經過那次細密的觀察,才知道它們要忙到一點天光都沒有,才開始休息。
接著,我去買了一大瓶專殺黃蜂的「Hornet&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紗窗,等到夜裡九、十點鐘,它們都睡著了。再偷偷掩至樹下,先把紗窗蓋在它們的門口,再對著裡面噴藥。用手電筒照著,可以看見它們一群群往洞口沖,扒著紗窗、伸著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後的掙扎。然後慢慢放鬆,掉回它的洞穴。
請不要說我殘酷殺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隨時可能被螫,你也會這樣做。
為保護我們的孩子,去殺別人的孩子,幾乎成為「愛的定律」。
今天。當那些大黃蜂在我四周繞的時候,我先不動,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黃蜂窩。一想到這個,我就緊張了,飛快地衝進屋裡,快快地關緊門,還檢查了一番,看有沒有黃蜂跟進來。
沒有。定下神,我開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幾十隻黃蜂在幹什麼。原來它們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蘚上飛來飛去,還降落在上面,東扒扒、西找找。說不定這來自加拿大的苔蘚裡有什麼它們喜歡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蘚拍掉,立刻拿了幾個塑膠袋,再打開門。現在,我不是遁逃者了。而且搖身一變,成為了獵殺者,只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蘚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們確實笨,除了在自己被「傷到」,或自己家被攻擊的時候,知道還手之外。當它們人在海外,即使見到同胞被人獵殺,也都眼睜睜地看。看我一隻、一隻抓,連抓了七隻。
其實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隻也不成問題。我只抓七隻,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黃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而且說不定明天它們還會來,不如抓新鮮的。
現在我有了七個塑膠袋,每個裡面都有一隻「旋風小將」,發出小馬達的聲音。我那位殺手也似乎聽到了,扒著瓶子往外張望,兩隻鉗子彎彎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擊」的準備動作。
問題是,我有七隻,是等它吃一隻、才放一隻進去好呢?還是一次全扔進去?
我笑笑,做了個「等著瞧」的決定。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這七隻兇猛的大黃蜂,全放進去,你這位超級殺手該怎麼辦?
我用紗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可以只拉開一點點,把塑膠袋的小口正好對準,再將黃蜂擠進去。
如我前面提過的,黃蜂有向上飛的個性,即使只剩一個很小的空間,它們都要往塑膠袋裡最高的地方沖,它們振翅的力量更是驚人,即使我把它擠到沒有辦法拍動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種「震動」。有些昆蟲,像是澳洲的一種蛾子(Whistlingmoth),就是用這「不拍的震動」,發出一種超音波,來吸引異性。
愈是在袋裡掙扎,愈能看到當它飛進瓶子裡所表現的興奮。
突然獲得解放了,一樣的陽光、一樣的空氣,只是奇怪,有一層無形的東西擋著,衝不出去。使我想到以前轟動美國的大案子。一個只因為妹妹餓得受不了,而偷郵局五塊錢的十七歲男孩子。被關進舊金山灣小島上的一個監獄。又因為逃獄被抓回,關進不見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只給他三十分鐘,看看外面的陽光。
一年只有三十分鐘的陽光啊!這竟然發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國。那可怕的監獄,後來關閉了,現在成為觀光的「景點」,據說一年可以賺不少觀光客的錢。如同二次大戰德國人殺猶太人的集中營和高棉波布政權留下的「屠殺罪惡館」。別人的痛苦,都能成為後人欷-捌鏡鹺桶蛋檔那煨搖—感謝上蒼,耍的不是我們。
現在我看到的就是這麼一個「惡魔島」,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坐在中間,七個黃衣服的小鬼,一個接一個地飛人。我不必同情,如同許多警察,碰上黑社會火並,死了人,只當沒事,彷彿那是另一個世界的糾紛,任他們冤冤相報。
曾經看過一隻大黃蜂,飛到一隻死蟬的身上,不見了。走近看,才發現它鑽進蟬的身體裡。裡面居然還有兩隻,大家進進出出,硬是把一隻蟬從屁股尖開始咬,咬進去,再吃成一個空殼。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隻,但我沒有,只是一腳踩下去,讓它們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獄。
那一天,我很高興,覺得自己主持了公道,還給天下一個公理。我成為了仁義之師,殺了三個「不義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氣和,因為這七個小鬼本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它們侵入我的地盤,造成我的恐懼,被我抓到,交給我的手下去執法,我又做了一件「義事」。至於有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對不起!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與安寧,自由心證就是一種「法」。何況在這執法的過程中,還造成多大的轟動、製造了多少新聞,且娛樂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羅馬的「鬥獸場(Colosseo)」,那是提圖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後,用抓回羅馬的四萬個俘虜建造的。那麼偉大的建築,可以容納六萬觀眾,在夏天還能拉起遮陽頂的「巨蛋體育館」,居然只用八年的時間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參加建造的俘虜,後來也選擇在那裡死亡。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奧茲維斯集中營(Auschwitz)不也是逼著猶太人參與建造,甚至參與管理,然後再把猶太人殺害的嗎?
相隔一千八百六十多年,歷史在同一民族、不同地點,上演著同樣的悲劇。
跟羅馬的鬥獸場和奧茲維斯集中營比起來,我這小小的「馬戲班」,是無足道的。但是當我把七個小傢伙放進去的時候,也傚法偉大的羅馬帝國,立了一個慈悲的法律——你們可以選擇作奴隸、服苦役和在國家競技場搏鬥,後者可能血灑黃沙,但如果贏了,也可能從此得到自由。
我告訴這七隻黃蜂,現在競技開始了,如果你們團結,七支銳利的毒針,對付螳螂的兩隻鉗子,你們很可能贏,如果贏了,就放你們回家。
如同西元一世紀的羅馬,我家的名媛淑女也都到了。大家一起來欣賞這「世紀之對決」。
「世紀之對決」是我由二十多年前,美國的世界重量級拳王阿里對日本摔角大王豬木,在東京武道館比賽時學到的。那天我特別由台北趕去,卻只看到豬木從頭到尾躺在地上,用腳對付阿里的畫面。
豬木很聰明,與其在億萬觀眾面前被阿里一拳打倒,不如自己先倒下來,用腳踢,來得風光。那不是比賽,是「雞同鴨講」。一個出拳,一個出腳,誰也沒打倒誰,誰也沒踢倒誰,卻弄了不少錢。
日本人很聰明,吃軟怕硬,卻總能不輸,總能大賺。
現在,我的「世紀之對決」登場了。「七武士」對「大天馬」。我新賜派蒂「天馬」這個封號,是根據《禮記》注「螳螂一名父,一句天馬,言其飛捷如馬也。」
不過在小小的玻璃罐裡,派蒂這只天馬是不能飛的,正因此,那七隻會飛的小傢伙,才能佔盡優勢。
看!多像二次大戰,太平洋上的美國航空母艦,面對四方飛來的日本自殺機。平常一隻黃蜂進來,派蒂殺手幾乎是毫不猶豫,就會衝上去獵殺。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它第一隻還沒抓到,第二隻已經飛進去。愈飛愈多,成了七隻。每一隻都在拚命沖,面且是瞎衝。
就像「自殺機」,連續幾隻,都直直地衝向派蒂,有的撞到她的肚子。肚子是派蒂最弱的地方,只見她突然跳起來,猛甩身子,才掙脫那只黃蜂的攻擊。
派蒂的頭,上下左右前後不斷地轉動。一隻飛到眼前,她出手,撞到玻璃發出叮的一聲,居然落空了。好像人,想同時接到迎面飛來的七個球,結果一個也沒接到。
不知在昆蟲的腦海裡有沒有優先程序,譬如兩個或三個選一個的時候,應該先挑大的,還是甜的。
與生俱來的「殺的技巧」已經不適用於今天。螳螂在大自然環境裡,總愛倒掛在葉子或枝子上。看到獵物就開始輕輕搖擺,使自己看來像一片迎風擺動的葉子,所以古書上才會說它是「陰殺之蟲」。
但是現在,它不能「陰殺」,只能「陽殺」。更無暇搖擺,因為面對群敵,已經手忙腳亂了。
她開始退,由面對瓶子的一邊,倒退到瓶子的中央。中間有一根曼陀羅的樹枝斜斜伸上去。她繼續退,退到枝子上。
她還是成為了倒吊著的姿勢。
退到中央,有個好處,是她可以看清楚四周的情勢。也有個缺點,是她不再能藉著玻璃瓶的瓶壁,把對手逼到角落,再獵殺。
她居然又開始搖擺了。頭不再轉動,望著前方,彷彿是位「盲劍客」,舉著劍,輕輕地吟。她不再用眼睛看,只是用心去聽。因為眼睛看太多的敵人,會造成心亂。只有心靜,才能明察秋毫。
黃蜂還在飛,有兩隻飛到樹枝上,還有一隻攀在她的後腿上,她只是舉起那條腿,讓黃蜂自己滑開。
突然一閃,還沒看清,她的手上已經多了一隻黃蜂。而且立刻開始咬,咬斷了黃蜂的頸子,讓頭掉在了瓶底。
剩下的六隻還在飛,她歪了歪頭,好像是在思考。接著一閃,她的手上又多了一隻黃蜂。她把原來那半隻黃蜂用右手拿著,騰出左手又抓了一隻。
我相信她出手的速度應該不到十分之一秒。只有這麼快,才能把掠過身邊的黃蜂抓住。也只有這麼快,我才會看不清。
她左手抓著那只「新來」的黃蜂,居然不吃,任那黃蜂又抓又叮又咬,而逞自先吃右手那半隻,她還是那麼從容,一點一點咬,一絲一絲咀嚼,全然不顧左手的獵物。
她的鉗子一定非常堅固有力,那黃蜂拚命掙扎,鉗子居然文風不動。她是《孫子兵法》裡說的「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以迅雷的速度突然出擊,以從容的態度,一點點品嚐;以尖尖的刺針插進黃蜂的身體,再不動如山——把手伸著,任那黃蜂作死前的掙扎。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揮,像魔術師手上變出一隻鴿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隻黃蜂,第三隻黃蜂。
我甚至懷疑這些小傢伙,非但沒有聯合起來攻擊殺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動地投入殺手的懷抱,如同那些在戰場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廟堂上毫不退縮的直臣,當他們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時候。反而安安靜靜地「束手就縛」,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殺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邊、走到「坑」邊,等著背後的機槍響。或乖乖地跪下來,等著脖子上「一涼」,然後是人頭落地。
他們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衝向「劊子手」。說不定還能報些仇,或逃掉幾個人。但不知為什麼,千百年來,悲劇人物注定就是悲劇人物。無論名主或名將,一生功業換來的,不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這些殺戮中,領悟的人生。他們漸漸發現殺人是「命」,被殺也是「命」。
所以當悲劇有一天降臨他們自己的身上,也就能泰然處之了。
看!七隻黃蜂,像排著隊,一一飛到殺手的面前「領死」。這殺手派蒂高高地掛著、輕輕地搖著,彷彿一個偉大的政治領導者,在紛亂的世局中,靜靜地觀察、等待,理出頭緒、分出敵我,再個個擊破。
她的肚子愈來愈大。愈大反而站得愈穩,也愈有帝王之相。
喧鬧的玻璃罐裡愈來愈安靜了。她嚙食最後一隻黃蜂的聲音,因為安靜,而聽得更清晰。如同一個劇場,在連續七場戰演完,謝完幕,掌聲不再,帷幕垂下又拉起。開始有人打掃,那掃帚的聲音是清晰而孤寂的。有一種戰爭結果,憑弔古戰場的落莫與荒涼。想起陳子昂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當所有的敵人都死在自己的刀下,最寂寞的竟然是那位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