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
十月一日
突然,秋天就到了!前兩天深夜,屋裡的暖氣動起來,吹出整個夏天的灰塵,搞得全家敏感了好幾天。
葉子也開始變色了,日本丹楓由綠漸漸轉紅;加拿大糖楓(sugarMaple),從樹梢開始染上一塊、一塊的艷紅;橡樹(Oak)的葉子開始脫水,因為少了水分,而變成焦紅色。高高的樺樹(sweetBirch),則一下子全轉成了黃色;風一吹,就滿天飛舞。
傍晚和清晨有「嘎嘎嘎」的大雁,成群從天際掠過。早晨和晚上是例行的飛翔訓練,為它們即將來到的「遠征」熱身;其他時候則在公園裡徜徉,拉得滿地一條條綠色的糞便。
以前我家請了一位從上海來的管家,什麼菜都會燒,就是用鹽、用油特多,又愛帶著我八十多歲的老母出遊。有一次居然發了奇想,要我老娘幫她到公園捉大雁回來烤。結果被公園裡的人說了。我希望是「說」,不是「罵」。若是挨罵,就太丟中國人臉了。
保育野生物是這些年來最熱門的話題,當我住在灣邊(Bayside)的時候,附近的公園曾經掛出一個告示,說政府批下大筆經費,要作全面的整修。接下來一年多,就見挖土機進進出出,先把湖邊的大石塊搬走,又推了好多土到水裡。等那公園改建完成,只見湖邊多了一大片比人還高的蘆葦,水邊長了許多兼蔑,乍看還以為到了野外。相對地,給孩子和大人遊憩的地方,不但未見擴大,反而變小了。
然後,大雁多了、野鴨多了,還不知從哪兒飛來幾隻天鵝。再隔些時,天鵝後面又跟了幾隻小天鵝。想必它們都在那一大叢蘆葦裡築巢、孵蛋。
我家門前的這個公園,也接著一大片蘆蕩,一直伸,從海灣伸到內陸,接上愛麗湖(alleyPond),再由愛麗湖往西延伸,一路經過曾經辦過世界傅覽會的可樂娜公園到達曼哈頓的邊緣。
除了可樂娜公園和其間幾小塊經過開發,是「有人煙」的樣子,其他全是「野地」。靠水的野地是徑地(Marsh),也是沼澤,據說最能淨化水土。有毒的廢水,經過這兒,被植物吸收、細菌分解而淨化了。各種鳥類在這兒聚集、繁殖,又利用下面「河口」的沙灘曬太陽、覓食。
當退潮的時候,我常帶著女兒順著沙灘走,走很遠,看白鴛鴛、綠頭鴨(mallardDuck、夜鷺(NightHeron)、海鷗和長腳的麻(Rittern),在那裡玩耍、找東西吃。
河口,是浮游生物聚集的地方,也就吸引了許多吃浮游生物的魚蝦。退潮,好多小魚、小暇都露出來,還有淡菜和蠔。聰明的海鷗總把那些介殼類的東西叼起來;飛得高高的,再扔下。一邊扔、一面往下俯衝、一面大聲叫,意思是:「這是我扔下去的,掉在地上打碎,好吃裡面的肉,你們千萬不准搶。」
尤其是冬天,地上積了雪,軟軟的,摔不破硬殼。海鷗就往鏟過雪的停車場扔,「啪啪啪」之聲不絕於耳。又有一回,停車場沒鏟雪,我鏟了雪,它們居然扔到我家來,還對我大聲叫。
我的院子裡,夜間也常有防客,好幾次看見浣熊爬到窗外的大樹上,對著我看。據說有些人家的門鈴按鈕發亮,它們還會去按鈴。熊是夠聰明的,連吃東西,都識貨,自從嘗了我家的垃圾,就不去鄰居家了,專來我這兒——找中國食物。
野兔和雉雞也常在窗外散步,有一隻雉雞是瘸子,從來沒見過它飛,我實在搞不懂,它平常住在哪裡?還有那灰灰的野兔,常在我慢跑時蹲在路上,想必數量不少,它們又是在哪裡挖洞,怎麼過冬呢?
野兔的天敵,我沒見過,但是常聽它「嗚嗚嗚」的叫聲,一般說貓頭鷹只在夜裡哭,不知為什麼,我家的貓頭鷹總在白天叫。我猜它一定吃了不少小野兔,再不然就是地鼠,因為在松樹的下面,常看到它吃剩下的骨頭,有這血淋淋,帶著肉,十分恐怖。
在城市裡能見到野生的小動物,不但因為人們為它們保留「野地」,更因為這些野地能相互連接。於是一隻小鹿可以從曼哈頓那頭,跑幾十英里,跑過可樂娜公園、進新鮮草原公園、再進愛麗湖、跑到海灣,跑進我家的後院。如果只有「點狀」的公園,許多野生物都難以生存。
秋天來了,許多鳥,像是加拿大雁、蜂鳥和燕子都要走了。對於那小得像蜻蜒的蜂鳥,能向南一直飛,飛過八個州,坐噴射客機都得三個多小時,才能到達的墨西哥,我實在難以想像。不過自從看了一部報導蝴蝶由意大利到法國飛越阿爾卑斯山的影片之後,我就瞭解了。它們像是「精蟲」,一路死、一路游,所幸數目多,才能有幾隻活著到達彼岸。然後,它們的子孫,又會循著原路飛回。
也想起在阿拉斯加溪流裡,見到的蛙魚(salmon),多麼急的湍流、多麼斜的地勢,是什麼力量驅使它們拚命向上衝?也就有那些聰明的狗熊,站在大石頭上輕輕鬆鬆地捕食。
更狠的是人,居然在溪口拉起網子,做成養鮭場。遠遠望去,成千上百的鮭魚,不斷躍出水面。它們不是高興得跳躍,是想躍出網子、躍上溪流,完成它們產卵,然後死亡的任務。
秋天就是這麼充滿變動和不安的季節。
葉子開始變色、凋零,小動物將漸漸無所遁形。要活下去過冬的,現在得拚命吃、拚命存,儲蓄足夠的熱量或存下足夠的食物。夏天變成灰色褐色的野兔,為了在雪地裡不被發現,得漸漸變成白色。
果子成熟了,蘋果爛一地,散發出酒味,足以把浣熊吃得歪歪斜斜的。橡果、棒子、核桃,也掉了一地,一隻隻松鼠,排著隊,銜著果子走過橫越我院子的電線,我只要大吼一聲,它們就會嚇得把一堆「美食」全扔在我院裡。
蟲子經過一個夏天,都吃得肥肥的,尤其是蟋蟀,又黑又亮的大圓頭,色迷迷地成大鬼叫,那叫聲直讓人以為是小鳥。走過去看,才知道是藏在牆縫裡的小東西。
遷徙的小東西們,一個個都要起程了。吃這些小東西的動物,得趕緊殺生、趕緊吃了。
花朵也一一萎落,蜜蜂忙著在僅存的幾朵花間穿梭,同一朵花能在兩分鐘內,被五、六隻蜜蜂光顧。蝴蝶和蛾子也忙著交配,生下蛋,讓蛋去度過嚴寒的冬天,大概知道「自己是非死不可了」。
秋天就是這樣。東西可能多得吃不了,又突然沒得吃。命可能好極了,又突然壞極了!如同中年人,總算熬過大半個人生,打拼半輩子,有了錢也有了閒,開始能泡酒家、下舞廳、進賭場,卻突然心肌梗塞,倒下了。
秋天是冬天這個大悲劇來臨前的混亂,彷彿淪陷前的西貢或上海。有俄國輪盤賭,也有最後一杯醇酒和美人。有人準備逃,放下家、放下產業,帶著老小「一陣長歎」地飛走。也有人死命搶,見一個搶一個、見一個殺一個,反正也沒剩下幾個明天。
秋天是殺的季節。天殺萬物、萬物殺萬物。派蒂也一樣,經過復元、經過學習、經過成長,在這亂世秋天到來的時刻,它已經成為一個職業殺手,而且是位「超級殺手」了。英雄
十月二日
我很喜歡克林伊斯威特編導的那部西部電影「殺無赦(Unforgiven)」,也很欣賞描寫美軍打越戰的電影「前進高棉(Platoon)」。這世界上沒有天生的英雄、沒有天生的「義師」,更沒有天生的「殺手」。過去西部片描寫的都是快槍俠,槍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對付幾十人。其實大部分的快槍俠,都可能由「窩囊廢」出身,一輩子沒殺過幾個人,只因為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話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國電影,對越戰作負面的描寫。那是「仁義之師」,就如同「皇后的貞操」,不容人們置疑。豈知一群毛頭小伙子,突然拿起殺人的武器,離鄉背井,帶著種族和武力的優越感,到地球的另一邊。面對一群黃色皮膚的人,面對時時刻刻的死亡,可能做出多麼不正常,且喪盡天良的事!
大多數戰爭電影和小說,都過度神話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為英雄,也就成了半個聖人,不再有七情六慾的人性、不再有齷齪卑鄙的童年。他是鍾靈毓秀、天縱英明,他是萬民所仰、社稷所靠。
豈知愈能成為英雄豪傑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恥大辱,曾經卑微困頓。不然,他怎麼能「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呢?
不要冀望英雄有偉大的胸懷,因為英雄常是狹隘環境中逼出來的;也不要冀望英雄有慈悲的心腸,因為英雄常是由打殺中產生的。
英雄是眾英雄死光之後,剩下的未死者。那些死去的英雄常死在這位英雄的手裡,他們怎麼死的?這位英雄不會讓你知道。所以,你會崇拜他——這位歷劫歸來、不死的英雄。
然後,這位英雄死了,又有新的「天降聖哲」出現。重新編織他的英雄神話,且站在上一位英雄的墳上,告訴大家「上一個時代的悲劇與真相」。
於是新的歡呼產生了。遠遠聽去,與上一位英雄的吹呼沒什麼不同。人心也沒什麼不同。每個人都需要早上的精神訓誨,聽英雄的致詞;也需要晚上的精神食糧,看八點檔的連續劇。
說來說去,人們都是愛聽故事、愛聽神話的。沒有神,人活著就沒了目標。
所以,每個時代都要有英雄。
我也犯了英雄崇拜症。
從起初,我就認為螳螂是殺手。讀螳螂的專書,知道它們是兄弟姐妹相殘,而對它肅然起敬。接著又領教了它抓我、咬我的本事,從痛苦中益發對它有了景仰。所以即使在它脫皮失敗,而住院療養,表現出一副「孬種」的樣子時,我仍然相信它是天生的英雄。
直到過去的這二十大。我才開始漸漸發現,沒有一隻螳螂是天生的強者。每一個超級殺手,都像名醫未產,是由錯殺、濫殺、錯診、誤判和失敗中產生。
怪不得有人說,每個成功手術的後面,都有許多失敗的手術。今天救了你的醫生,可能是以前害了別人的醫生。你今天被救,要謝謝這醫生,也要謝謝過去死在手術台上的病人。
也怪不得有人說,即使被砍頭,也得塞紅包,請一位資深的劊子手,免得來位新手,心裡緊張、手不穩,一次砍不斷、砍不准、砍不死,甚至砍高了,削掉你半個腦袋。
不錯!派蒂現在是位超級殺手了。但是在它培養的過程中,也不知有多少大黑蜂、大馬蜂、黃夾克,不是被它殺死、吃掉,而是被它活活地餓死。
如同後宮的三千妃嬪,在地上撒鹽,希望主子的鹿車能光臨寵幸。用牛角的內鞘,灌上熱水,縛在腳跟上自慰,然後,逐漸白頭、逐漸老去、逐漸凋零。
有什麼比美女不能被驚艷,而獨自老去更可悲的事?
有什麼比勇士不能戰死卻被餓死更可恨的事?
這超級殺手派蒂,竟在我的幫兇之下,讓許許多多的英雄與美人含恨而終。
只有我,對!只有我知道,她這可恥的往事。
為了求良心能安,在我介紹這位偉大的殺手之前,我將先透漏給你,她的內幕消息。老兵
十月三日
以前入伍的時候,最愛聽老兵臭蓋。尤其是那些沒成家的老兵,一邊用比我老娘還熟練的技巧,穿針、引線,單手那麼一搓、一拉,就打成一個「結」,補他的臭襪子,一邊拉開嗓門說起「老子當年」。
那「老子當年」大概只有兩種事,一個是女人、一個是殺人。談到女人,跑遍大江南北的老兵,可以從吳儂軟語說到水擺夷的姑娘;從下頭帶蒜味的山東大妞,說到辣椒吃太多,而「那裡」發燙的四川小姐。還有一個參加過滇緬軍,救了不少洋人的老兵,說在深山裡,「做」過幾個下頭帶「門簾」的姑娘。說著、說著,還比了個手勢,好像拉拉鏈似地,先得把門簾拉開,才能一探究竟。
又記得一個特別「陰損」的老兵,說如果上「軍中樂園」,小姐不夠禮貌,就在下次去之前先刮鬍子,把那刮下的鬍子碴,偷偷攥在手裡,抹到小姐的私處,再上去「做」。鬍子碴全扎進她那裡面,當時沒感覺,過兩天一定潰爛,半個月也上不了班。
至於說到「殺人」,老兵更是神采飛揚。平常見他們被年輕的尉官呼來喊去,只有這時候最得意。
「那些菜鳥沒殺過人,連看殺人的機會都沒有,不如俺,俺足足撂倒過七個。一個也不少!」
「最過痛的是打傘兵,趁他正往下掉,就像打小鳥一樣,先分配好,你幾個、我幾個,一個一個打。只要看那腦袋往下一垂,就知道打死了。」
最記得有一個說跟日本人打仗,跳進鬼子的戰壕,給鬼子一刺刀,從胸口直直扎進去,那鬼子臨死,居然還沖這老兵一笑。
「俺到現在都想不通,他幹嘛對俺一笑,搞不好,還是熟人呢!?那老兵搔著花白的頭髮說。(這故事我己寫進了《點一盞心燈》)既有那後來的許多英勇的事跡,這些老兵也就不避諱談當年入伍時的「窩囊」。尤其是他們在一起扯淡的時候,更一個賽過一個,說自己以前有多膽小。好像當初癒膽小,愈顯得後來的英勇。自己能坦白早年的懦弱,可以當作一種謙虛,也更可以證實後來的英勇不是「蓋的」。此外,還有個特別的好處,是能用這種菜鳥的形象,來影射那些連上的年輕尉官,「他媽的X!想當年,一聽槍響,就尿了一褲子。」這話雖說他自己,其實也暗罵了他想罵的人。
大約每個驍勇善戰、殺人不眨眼的,都是從「尿褲子」開始。起初敵人還沒進入射程,就猛開槍。漸漸知道等敵人進入一定的距離,才好整以暇地瞄準。如果敵人近在眼前了,就上刺刀。似乎只要經過「刺刀戰」,不死的,在精神上就升了格,可以稱得上「老鳥」了。
「老鳥」要做到有吃就吃、有睡就睡、有女人就上、有仗就打、打輸了就逃。
老鳥是已經聽到敵人的槍響,只要算計著一時還過不來,就照睡大頭覺。誰知道下面有幾天幾夜不能睡?誰又知道是不是下次一睡就再也起不來。
我的超級殺手已經是「老鳥」了。但她這個老鳥也是從「尿褲子」的階段過來。
記得她剛動完手術的時候,雖然搬新家、有了傢俱,又開了天窗,一副十分老大的樣子。可還不濟事,甭說大黑蜂了,連小小的蜜蜂都對付不了。
有一陣子,我甚至懷疑她有高度近視,再不然就是眼睛太髒。特別用棉花棒蘸水,為她洗了個臉。只是洗乾淨,她還視而不見,有時候蜜蜂飛到她眼前,她只當沒看見,故意把頭轉開,又有幾回,蜜蜂直衝向她,她先作出攻擊的姿勢,卻沒出手。即使那偶爾見到的出手,也如我女兒說的,她好像不是要攻擊,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對方推開。
那動作我一輩子都不會忘,真是太丟人了。鉗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沒抓緊,匆匆忙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著扭頭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問題是,她當初怎麼長大的呢?全靠窩裡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幾個月、長這麼大啊!
為此,我特別去拜訪了她的故鄉,還進入了她的「故居」參觀。她的故居已經殘破不堪,牡丹的灰霉病,由葉子一路汜濫,侵入葉柄。沒等我剪,葉子已經掉得差不多了。不過就在那「斷垣殘壁」間,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跡。
一個、一個小白點,聚在枝椏上。這種蚜蟲是我經常面對的敵人,有一陣子夾竹桃上長滿蚜蟲,噴藥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筆掃除蚜蟲。
蚜蟲很脆弱,毛筆稍稍壓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紅色黏黏的水,粘在筆頭上,久了,鬆鬆的筆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時候都吃蚜蟲,蚜蟲不太會動、又甜、又營養,簡直像是「雞蛋布丁」,不費力,又隨時有得吃。我甚至懷疑,許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現「螳臂當車」的本事,而且一輩子都靠吃蚜蟲過日子。從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邊,何必發許多氣力出去工作呢?
當然我相信,也會有些昆蟲,倒媚倒到家了,親自送上門給派蒂吃,這種倒媚的蟲就是「蛾子」。
我這麼猜,是有道理的。因為我發現給派蒂什麼「蜂」,她都不感興趣(也可以說沒本事抓),唯獨給她「蛾子」,幾乎能毫不考慮地出手,而且手到擒來,吃得一乾二淨。
為什麼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細細的觀察。發現蛾子跟螳螂有同樣的習性,就是不愛站在葉子上面,而喜歡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飛,總是一落在葉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樹葉的邊緣,再一翻身,轉到背面。所謂「憐蛾不點燈」,蛾子固然愛燈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說它不喜歡強光。所以除了夜間,蛾子出現的時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儘管如此,它們還是「韜光養晦」,寧願躲在暗處。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強光,特別愛「倒掛」在樹葉下面,於是,蛾子才一轉身,還沒看清楚,就被螳螂抓個正著。
此外,我想螳螂吃慣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對別的蟲感興趣。你想嘛!馬蜂多硬,還有刺、會攻擊,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沒武力、又多汁。我相信,連蛾子的翅膀,都是相當可口的。如我女兒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總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膀吞下去。翅膀軟,她不用伸「手」拿著,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裡,只靠嘴唇的力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還有一點,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嬰兒用手,也是要鍛煉的。蛾子的翅膀寬、目標大、速度慢,當然比馬蜂容易抓。於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蒼蠅;抓完蒼蠅抓蜂;抓完蜜蜂抓馬蜂。每個抓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這條路上來。
我的「殺手訓練」也是這樣擬的。先放蛾子,過兩天,放蝴蝶;又過幾天,放蒼蠅;再過幾天,放蜜蜂、馬蜂、黃夾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餓她。只在瓶口的紗布上噴些水,讓她爬到上面,仰著頭,一滴一滴吸。從她脫皮和生病的經驗,我知道她很能挨餓。所以即使她餓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著,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殺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窮水盡、一貧如洗,置諸死地而後生,甚至不准放風不准曬太陽、不准看窗外的風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慾」。《色蒲團》說得好:「若夫適體之清風、娛情之皓月、悅耳之令鳥、可口之薇蕨,一切可愛、可戀,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是色慾。」我現在就是給她清苦的「忍者訓練」,讓她練習視力,從看蝴蝶的大目標,到看馬蜂的小目標。從掛在紗布上輕輕鬆鬆捕食,到看馬蜂的「龍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玻璃。從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勝防的「放冷槍」。
白天會殺,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時故意先存一隻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書桌上,點亮五盞「鹵素燈」,然後把馬蜂放下去。
一個殺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溫存,在溫存時不提高警覺,隨時拿出藏在枕頭下的武器,便不可能成為第一流的殺手。
殺手甚至不必用正規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膚、每一根指頭、他能抓到的一個湯匙、一枝鉛筆、一根繩子、一條玻璃絲襪,都能殺。
我漸漸看到一個殺手的形成——
派蒂的眼力更活、腳步更穩、耐性更強,不等目標接近,絕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用她鉗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標抓過來,狠狠補上一鉗。
她也在抓一隻大黑蜂的時候,因為抓的角度不對,讓大黑蜂有機可乘,而被刺了一下。她的手肘流出綠色的「血液」,她沒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緊、嘴下咬得更凶。直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過頭、舔她的傷。
綠色的血,流過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嚐「敵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是溫暖的、好吃的、鹹鹹的帶有一點海的味道。
然後,她翻過手,舔她的武器,這只鉗子在手術之後,已經由昔日的蒼白轉變為褐黃。上面的刺更長、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嚐上面殘留的敵人的味道。多麼孤危、崇高、波瀾壯闊,又多麼具有「悲劇的美感」哪!
我彷彿見到一個在燈下,獨自咬著牙、拔出斷箭的殺手,把斷箭掛起來,成為壁飾,也成為對自己的一種嘲笑與禮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