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訓與懲罰 第三部分 規訓 第三章 全景敞視主義
    根據17世紀末頒布的一道命令,當一個城市出現瘟疫時,應采取下列措施問〕。

    首先,實行嚴格的空間隔離:封閉城市及其郊區,嚴禁離開城市、違者處死,捕殺一切亂竄的動物;將城市分成若干區,各區由一名區長負責。每條街道由一名裡長負責,嚴密監視該街事務;如果他離開該街,將被處死。在規定的一天,所有的人都必須待在家裡,違者處死。裡長本人從外面挨家挨戶地鎖門;他帶走鑰匙,交給區長;區長保管鑰匙直到隔離期結束。每個家庭應備好口糧。但是沿街也設立了通向各所房子裡的木制小通道,這樣每個人都可以收到分配的面包和酒,同時又不與發放食物者和其他居民發生聯系。肉、魚和草藥將用滑輪和籃子送進各家。如果人們必須離開住所,那就要實行輪流的辦法,避免相遇。只有區長、裡長和衛兵可以在街上走動,另外還有在被傳染的房子、屍體之間活動的“烏鴉”。後者是些人們不管其死活的人。這些“窮人搬運病人、埋葬死人、清除污物以及做許多其它的下賤工作”。這是一個被割裂的、靜止凍結的空間。每個人都被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如果他移動,就要冒生命危險,或者受到傳染或者受到懲罰。

    監督不停地進行著。到處都是機警的監視目光:“一支由可靠的軍官和富人指揮的民兵隊伍”,在各個出入口、市政廳和各個區進行警戒,以確保民眾的服從和長官的絕對權威,“還嚴防一切混亂、偷盜和勒索”。在每個城門應設一個觀察站,在每個街口設幾個哨兵。每天,區長巡視所負責的地區,了解裡長是否履行了職責、居民是否有不滿之處。他們應“監視他們(居民)的行動”。每天,裡長也深入所負責的街道,在每所房子前停下,讓所有的居民都在窗口露面(住在面對院子方向的居民應分得一個面向街道的窗戶,只有他們可在露面時使用)。他呼喊每個人的名字,了解每個人的狀況——“因有死刑的威脅,居民會被迫說出真實情況”。如果有人不在窗口露面,裡長應該追問原因:“這樣,他會很容易發現是否有死人或病人被隱藏起來”。每一個鎖在這種籠子中的人,每一個在各自窗口處的人,都要回答點名和在追問時露面——這是對生者和死者的大檢查。

    這種監視建立在一種不斷的登記體制的基礎上:裡長向區長報告,區長向市長報告。從“鎖門”之時起,每個城市居民的角色就被逐個確定了。“每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都被登記注冊。登記冊一份交給區長,一份交給市政廳,另一份供裡長每日點名用。在巡視中所能了解的一切情況——死亡、病情、抱怨、異常現象——都被記錄下來,轉達給區長和市政長官。市政長官對醫療處理握有完全的控制權。他們指定一名醫生負責。未獲得該醫生的便條,任何醫生不得治療病人,任何藥劑師不得為病人配藥,任何神父不得拜訪病人。這是為了“防止有人背著市政長官隱藏傳染病人或與這種病人打交道”。病情記錄應該不斷地匯總。每個人的病情和死亡都要經過權力當局,經過他們所做的記錄和決定。

    在隔離五六天後,開始對每所房子逐一地清理消毒。每所房子的居民都要離開。在每間屋子裡,“家具和財物”都堆到高處或懸在空中。房間四周撒上香料。在用蠟把門窗乃至領孔封好後,點燃香料。香料燃燒時,整所房子被封閉起來。完成這項工作的人在出口處受到檢查,“當著住戶的面,看他們是否在身上藏有進來時所沒有的東西”。四個小時後,住戶被允許回家。

    這種封閉的、被割裂的空間,處處受到監視。在這一空間中,每個人都被鑲嵌在一個固定的位置,任何微小的活動都受到監視,任何情況都被記錄下來,權力根據一種連續的等級體制統一地運作著,每個人都被不斷地探找、檢查和分類,劃入活人、病人或死人的范疇。所有這一切構成了規訓機制的一種微縮模式。用以對付瘟疫的是秩序。秩序的功能就在於清理各種混亂。當肉體混雜在一起時,疾病就得以傳播。當恐懼和死亡壓倒了禁令時,罪惡就會滋長。秩序借助一種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權力,確定了每個人的位置、肉體、病情、死亡和幸福。那種權力有規律地、連續地自我分權,以致能夠最終決定一個人,決定什麼是他的特點、什麼屬於他,什麼發生在他身上。瘟疫是一種混合,規訓是一種解析。規訓施展自己的權力來對付瘟疫。圍繞著瘟疫形成了一批歡度節目的文學作品:法律中止,禁忌全無,時間凍結,肉體不分貴賤地混雜在一起,每個人都揭去面具,拋棄了過去據以相互辨認的法定身份和形象,露出一副全然不同的真相。但是,也有一種與此截然相反的關於瘟疫的政治夢想:瘟疫期間不是集體的狂歡節,而是嚴格的隔離;非但法律沒有遭到踐踏,相反,通過確保權力毛細滲透功能的完整等級網絡,管理控制甚至深入到日常生活的細枝末節;不存在戴上又摘掉的面具,只有對個人的“真實”姓名、“真實”位置、“真實”肉體、“真實”病情的排定。瘟疫作為一種既是真實的又是想像的混亂形式,有其醫療的和政治的相關規訓方法。在規訓機制背後,可以發現關於“傳染病”、瘟疫、造反、犯罪、流浪、開小差以及在動亂之時出現與消失、生存與死亡的人們的種種揮之不去的記憶。

    如果說,麻瘋病人引起了驅逐風俗,在某種程度上提供了“大禁閉”的原型和一般形式,那麼可以說,瘟疫引出了種種規訓方案。它不是要求將大批的人群一分為二,而是要求進行復雜的劃分、個人化的分配、深入地組織監視與控制、實現權力的強化與網絡化。麻瘋病人被卷入一種排斥的實踐,放逐一封閉的實踐。他被遺棄在一片無須加以分解的混飩之中,等待毀滅。瘟疫患者則被卷入一種精細的分割戰術中。在這裡,個人的區分是一種權力擠壓的後果,這種權力自我擴展、自我衍生和連接。一方面是大禁閉,另一方面是規訓。一方面是麻瘋病人及對他的隔離,另一方面是瘟疫及對它的分割。前者是被打上印記,後者是受到解析和分配。放逐麻瘋病人和制止瘟疫所伴隨的政治夢想並不是一樣的。前者是一個純潔的共同體,後者是一個被規訓的社會。在行使統治人的權力、控制人際關系、清理有害的人員混雜方面,二者的方式不同。瘟疫流行的城鎮,應完全被一個層級網絡、監視、觀察和書寫所覆蓋;一種廣延性權力以一種確定無誤的方式統治每個人的肉體,使該城鎮變得靜止不動。這就是一個治理完善的城市的烏托邦。瘟疫(至少被視為一種可能性)是人們在理想地確定規訓權力運作的過程中的一個考驗。為了使權利和法律能夠完全按照理論運作,法學家陷於關於自然狀態的想像;為了看到完美的紀律發揮作用的情況,統治者設想了瘟疫狀態。作為規訓方案的基礎,瘟疫意象代表了一切混亂無序狀態,正如被切斷一切與人的接觸的麻瘋病人的意象,構成各種排斥方案的基礎。

    它們是不同的方案,但並非互不相容。我們看到它們逐漸匯集在一起。19世紀的一個特有的現象就是,將規訓分割的權力技巧應用於以麻瘋病人為其象微性居民的排斥領域(乞丐、流浪漢、瘋人和不守法者是其真實的居民)。把“麻瘋病人”當作“瘟疫受害者”,對混雜的拘留空間進行精細的規訓分割,同時使用權力特有的解析分配方法,區分被排斥者的個性,但是使用個人化方法是為了標示排斥,這一切就是自19世紀初起在精神病院、妓女收容院、教養所、少年犯教養學校以及某種程度上在醫院中規訓權力的常規運作情況。一般說來,一切實行對個人的控制的權力機構都按照雙重模式運作,即一方面是二元劃分和打上標記(瘋癲/心智健全;有害/無害;正常/反常);另一方面是強制安排,有區別的分配(他是誰,他應該在哪裡,他應該如何被描述,他應該如何被辨認,一種經常性監視應如何以個別方式來對待他,等等)。一方面,麻瘋病人被當作瘟疫受害者,個人化規訓戰術被應用到被排斥者身上;另一方面,規訓控制的普遍化導致給“麻瘋病人”打上標志,並調動起雙重的排斥機制來對付他。不斷地劃分正常人和非正常人,使所有的人都納入這種劃分,是把對付麻瘋病人的非此即被、打上標記、予以放逐的方法應用到完全不同的對象上。這使我們想到了我們這個時代。由於有了一系列度量、監視和矯正非正常人的技術和制度,就使因恐懼瘟疫而產生的規訓機制得以施展。直至今天布置在非正常人周圍的、旨在給他打上印記和改造他的各種權力機制,都是由這兩種形式構成的,都間接地來自這兩種形式。

    邊沁(Bentham)的全景敞視建築(panopticon)“是這種構成的建築學形象。其構造的基本原理是大家所熟知的:四周是一個環形建築,中心是一座欽望塔。晚望塔有一圈大窗戶,對著環形建築。環形建築被分成許多小囚室,每個囚室都貫穿建築物的橫切面。各囚室都有兩個窗戶,一個對著裡面,與塔的窗戶相對,另一個對著外面,能使光亮從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後,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降望塔安排一名監督者,在每個囚室裡關進一個瘋人或一個病人、一個罪犯、一個工人、一個學生。通過逆光效果,人們可以從降望塔的與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觀察四周囚室裡被囚禁者的小人影。這些囚室就像是許多小籠子、小舞台。在裡面,每個演員都是芬芳於立,各具特色並歷歷在目。敞視建築機制在安排空間單位時,使之可以被隨時觀看和一眼辨認。總之,它推翻了牢獄的原則,或者更准確地說,推翻了它的三個功能——封閉、剝奪光線和隱藏。它只保留下第一個功能,消除了另外兩個功能。充分的光線和監督者的注視比黑暗更能有效地捕捉囚禁者,因為黑暗說到底是保證被囚禁者的。可見性就是一個捕捉器。

    從一開始,作為一種消極結果,這就有可能避免出現那些擠作一團、鬼哭狼嚎的情況——這種情況在禁閉所可以看到,曾被戈雅(Goya)”表現在畫面上,也曾被霍華德(Howard)描述過。每個人都被牢靠地關在一間囚室裡,監督者可以從前面看到他。而兩面的牆壁則使他不能與其他人接觸。他能被觀看,但他不能觀看。他是被探查的對象,而絕不是一個進行交流的主體。他的房間被安排成正對著中心降望塔,這就使他有一種向心的可見性。但是環形建築被分割的囚室,則意味著一種橫向的不可見性。正是這種不可見性成為一種秩序的保證。如果被囚禁者是一些罪犯,就不會有陰謀串通的危險,集體逃跑的舉動、新的犯罪計劃、相互的壞影響。如果他們是病人,就不會有傳染的危險。如果他們是瘋人,就不會有彼此施暴的危險。如果他們是學生,就不會有抄襲、喧鬧、閒聊和荒廢時間的現象。如果他們是工人,就不會有混亂、盜竊、串通以及任何降低工作效率和質量、造成事故的心不在焉現象。擠作一團的人群、多重交流的場所、混在一起的個性、集體效應被消除了,被一種隔離的個性的集合所取代。從監督者的角度看,它是被一種可以計算和監視的繁復狀態所取代。從被囚禁者的角度看,它是被一種被隔絕和被觀察的孤獨狀態所取代(Ben山am,60一64)。

    由此就產生了全景敞視建築的主要後果: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種有意識的和持續的可見狀態,從而確保權力自動地發揮作用。這樣安排為的是,監視具有持續的效果,即使監視在實際上是斷斷續續的;這種權力的完善應趨向於使其實際運用不再必要;這種建築應該成為一個創造和維系一種獨立於權力行使者的權力關系的機制。總之,被囚禁者應該被一種權力局勢(powersituation)所制約,而他們本身就是這種權力局勢的載體。對於實現這一點來說,被囚禁者應該受到的監督者的不斷觀察既太多了,又太少了。太少了,是因為重要的是使他知道自己正在受到觀察;太多了,是因為他實際上不需要被這樣觀察。有鑒於此,邊沁提出了一個原則:權力應該是可見的但又是無法確知的。所謂“可見的”,即被囚禁者應不斷地目睹著窺視他的中心照望塔的高大輪廓。所謂“無法確知的”,即被囚禁者應該在任何時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窺視。為了造成監督者的在與不在都不可確知,使被囚禁者在囚室中甚至不能看到監督者的任何影子,按邊沁的設想,不僅中心瞻望廳的窗戶應裝上軟百葉窗,而且大廳內部應用隔板垂直交叉分割,在各區域穿行不是通過門,而是通過曲折的通道。這是因為任何一點音響,一束光線甚至半開的門的光影都會暴露監督者的存在。全景敞視建築是一種分解觀看/被觀看二元統一體的機制。在環形邊緣,人徹底被觀看,但不能觀看;在中心瞻望塔,人能觀看一切,但不會被觀看到。

    這是一種重要的機制,因為它使權力自動化和非個性化,權力不再體現在某個人身上,而是體現在對於肉體、表面、光線、目光的某種統一分配上,體現在一種安排上。這種安排的內在機制能夠產生制約每個人的關系。君主借以展示其過剩權力的典禮、禮節和標志都變得毫無用處。這裡有一種確保不對稱、不平衡和差異的機制。因此,由誰來行使權力就無所謂了。隨便挑選出的任何人幾乎都能操作這個機器,而且總管不在的時候,他的親屬、朋友、客人甚至僕人都能頂替(Ben山am,45)。同樣,他懷有什麼樣的動機也是無所謂的,可以是出於輕浮者的好奇心,也可以是出於孩子的惡作劇,或是出於哲學家想參觀這個人性展覽館的求知欲,或是出於以窺探和懲罰為樂趣的人的邪惡心理。匿名的和臨時的觀察者越多,被囚禁者越會被驚擾,也越渴望知道自己是否被觀察。全景敞視建築是一個神奇的機器,無論人們出於何種目的來使用它,都會產生同樣的權力效應。

    一種虛構的關系自動地產生出一種真實的征服。因此,無須使用暴力來強制犯人改邪歸正,強制瘋人安靜下來,強制工人埋頭干活,強制學生專心學問,強制病人遵守制度。邊沁也感到驚訝的是,全景敞視機構會如此輕便:不再有鐵柵,不再有鐵鐐,不再有大鎖;只需要實行鮮明的隔離和妥善地安排門窗開口。舊式厚重的“治安所”比ouseofsecurity)及其城堡式建築,將會被具有簡單、經濟的幾何造型的“明辨所”(houseofcertaity)所取代。權力的效能,它的強制力,在某種意義上,轉向另一個方面,即它的應用外表上。隸屬於這個可見領域並且意識到這一點的人承擔起實施權力壓制的責任。他使這種壓制自動地施加於自己身上。他在權力關系中同時扮演兩個角色,從而把這種權力關系銘刻在自己身上。他成為征服自己的本原。因此,外在權力可以拋棄其物理重力,而趨向於非肉體性。而且,它越接近這一界限,它的效應就越穩定、越深入和越持久。這是一個避免任何物理沖撞的永久性勝利,而且勝利的結局總是預先已決定了的。

    邊沁沒有說明他的設計方案是否受到勒沃(I。eVaux)”設計的凡爾賽動物園的啟發。這最早的動物園與一般的動物園不同。它的各個展覽點不是散布在一個公園裡(I-。isel,104一107)。其中心是一個八角亭,第一層只有一個房間,是國王的沙龍。八角亭的一面是入口,其它各面開著大窗戶,正對著七個關各種動物的鐵籠。到邊沁的時代,這種動物園已經消失了。但是,我們在全景敞視建築方案中看到了類似的興趣,即對個別觀察、分門別類,以及空間分解組合的興趣。全景敞視建築就是一個皇家動物園。人取代了動物,特定的分組取代了逐一分配,詭秘的權力機制取代了國王。除了這點區別之外,全景敞視建築也完成著一個博物學家的工作。它使人們有可能確定各種差異:對於病人,可以觀察每個人的病症,又不使病床擠在一起,不會讓污濁空氣散播,不會有檢查台上的傳染後果;對於學生,可以觀察其表現(不會有任何做假和抄襲),評定其能力和特點,進行嚴格的分類,而且可以根據正常發展情況,將“懶惰和固執者”與“低能弱智者”區分開;對於工人,可以記錄每個人的能力,比較完成每項任務所用的時間,以及計算口工的工資(Bentham,60一64)。

    除了監視功能,全景敞視建築還是一個實驗室。它可以被當作一個進行試驗、改造行為、規訓人的機構;可以用來試驗藥品,監視其效果;可以根據犯人罪行和特點,試驗不同的懲罰方法,尋找最有效的方法;可以同時教不同的工人學會不同的技術,以確定最佳技術;可以進行教學試驗,尤其是可以利用孤兒重新采用有重大爭議的隔絕教育。人們將能看到,當他們長到16至18歲,被放到其他少男少女中時,會發生什麼情況。人們將能驗證,是否像愛爾維修(Helve-titJS)”所想的那樣,每個人都有同樣的學習能力。人們將能跟蹤“任何可被觀察的觀念的系譜”。人們將能用不同的思想體系來教育兒童,使某些兒童相信,二加二不等於四或月亮是一塊奶酪,當他們長到20歲至25歲時,再把這些青年放到一起。那時,人們將會進行比花費昂貴的布道或講課有更大價值的討論。人們將至少有一次機會在形而上學領域裡有所發現。全景敞視建築是一個對人進行實驗並十分確定地分析對人可能進行的改造的優越場所。全景敞視建築甚至是一個能夠監督自身機制的結構。在中心脾望塔,總管可以暗中監視所有的下屬雇員:護土、醫生、工頭、教師、獄卒。他能不斷地評定他們,改變他們的行為,要求他們使用他認為最好的方法。甚至,總管本人也能被觀察。一名巡視員出其不意地來到全景敞視建築的中心,一眼就能判斷整個機構是如何運作的,任何情況都瞞不過他。而且,總管被關在這個建築機制的中心,他自己的命運不也就與該機制拴在一起了嗎?一個使傳染病得以散播的無能醫生將是傳染病的第一個犧牲者,一個無能的監獄長或工廠經理也將是暴動的第一個犧牲者。全景敞視建築的主人說:“由於我設計了各種聯系紐帶,我自己的命運也被我掛在那些紐帶上”(Bentham,177)。全景敞視建築像某種權力實驗室一樣運作。由於它的觀察機制,它獲得了深入人們行為的效能。隨著權力取得的進展,知識也取得進展。在權力得以施展的事物表面,知識發現了新的認識對象。

    瘟疫襲擾的城市與全景敞視機構二者之間有重大差異。它們相隔一個半世紀之遙,標志著規訓方案的變化。前者有一個特殊的形勢:權力被動員起來反對一種超常的災難。它使自己無所不在,處處可見。它創造各種新機制。它進行區分、凍結和分割。它在一段時間裡構建出一種既是反城市(counter-city)又是理想社會(perfectsociety)的東西。它進行一種理想的功能運作,但這種功能運作歸根結底與它所反對的災難一樣陷於一種簡單的非生即死的二元關系:運動者帶來死亡,因此,人們要殺死運動者。反之,全景敞視建築應該被視為一種普遍化的功能運作模式,一種從人們日常生活的角度確定權力關系的方式。毫無疑問,邊沁是把它當作一種自我封閉的特殊制度提出來的。但是,完全自我封閉的烏托邦已經夠多了。與在皮拉內西(Piranesi)“的版畫上可以看到的刑具狼藉的監獄廢墟相反,全景敞視建築展示了一種殘酷而精巧的鐵籠。事實上,甚至到了我們現代,它還會產生許許多多設計中的或已實現的變種。這就表明了它在近二百年的時間裡是多麼強烈地刺激起人們的想像力。但是,全景敞視建築不應被視為一種夢幻建築。它是一種被還原到理想形態的權力機制的示意圖。它是在排除了任何障礙、阻力或摩擦的條件下運作的,因此應被視為一種純粹的建築學和光學系統。它實際上是一種能夠和應該獨立於任何具體用途的政治技術的象征。

    它在使用上具有多種價值。它可以用於改造犯人,但也可以用於醫治病人、教育學生、禁閉瘋人、監督工人、強制乞丐和懶惰者勞動。它是一種在空間中安置肉體、根據相互關系分布人員、接等級體系組織人員、安排權力的中心點和渠道、確定權力干預的手段與方式的樣板。它可以應用於醫院、工廠、學校和監獄中。凡是與一群人打交道而又要給每個人規定一項任務或一種特殊的行為方式時,就可以使用全景敞視模式。除了做必要的修改外,它適用於“建築物占用的空間不太大,又需要對一定數量的人進行監督的任何機構”(Ben山am,40;邊沁是把罪犯教養所當作首要的例證,這是因為它需要實現許多不同的功能——安全監護、禁閉、隔離、強制勞動和教育)。

    在任何一種應用中,它都能使權力的行使變得完善。它是通過幾種途徑做到這一點的。它能減少行使權力的人數,同時增加受權力支配的人數。它能使權力在任何時刻進行干預,甚至在過失、錯誤或罪行發生之前不斷地施加壓力。在上述條件下,它的力量就表現在它從不干預,它是自動施展的,毫不喧嘩,它形成一種能產生連鎖效果的機制。除了建築學和幾何學外,它不使用任何物質手段卻能直接對個人發生作用。它造成“精神對精神的權力”。因此,全景敞視模式使任何權力機構都強化了。它能使後者更為經濟(在物質、人員和時間上)。它通過自己的預防性能、連續運作和自動機制使後者更有效率。這是一種從權力中“史無前例地大量”獲得“一種重大而嶄新的統治手段”的方法,“其優越性在於它能給予被認為適合應用它的任何機構以極大的力量”(Bentham,66)。

    這是一個在政治領域中“一通百通”的例子。它實際上能被納入於任何職能(教育、醫療、生產、懲罰)。當它與這種職能緊密聯系在一起時,它能增加後者的效果。它能形成一種混合機制,在這種機制中,權力關系(和知識關系)能夠被精細入微地調整,以適應需要監督的各種過程。它能在“過剩的權力”與“過剩的生產”之間建立一種正比關系。總之,它是以這樣一種方式來安排一切,即權力的施展不是像一種僵硬沉重的壓制因素從外面加之於它所介入的職能上,而是巧妙地體現在它們之中,通過增加自己的接觸點來增加它們的效能。全景敞視機制不僅僅是一種權力機制與一種職能的結合樞紐與交流點,它還是一種使權力關系在一種職能中發揮功能,使一種職能通過這些權力關系發揮功能的方式。邊沁在《全景敞視監獄》的前言中一開始就列舉了這種“監視所”可能產生的益處:“道德得到改善,健康受到保護,工業有了活力,教育得到傳播,公共負擔減輕,經濟有了堅實基礎,濟貧法的死結不是被剪斷而是被解開,所有這一切都是靠建築學的一個簡單想法實現的!”(Bentham,39)

    此外,按照這種機構的設計,其封閉性並不排除有一種外來的持久存在。我們已經看到,任何人都可以來到中心降望塔,行使監視功能,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清楚地了解監視的運作方式。實際上,任何全景敞視機構,即便是像罪犯教養所那樣嚴格地封閉,都可以毫無困難地接受這種無規律的、經常性的巡視——不僅是正式的巡視員的而且是公眾的巡視。任何社會成員都有權來親眼看看學校、醫院、工廠、監獄的運作情況。因此,全景敞視機構所造成的權力強化不會有蛻化為暴政的危險。規訓機制將受到民主的控制,因為它要經常地接待“世界上最大的審判委員會”。‘4j這種全景敞視建築是精心設計的,使觀察者可以一眼觀看到許多不同的個人,它也使任何人都能到這裡觀察任何一個觀察者。這種觀看機制曾經是一種暗室,人們進入裡面偷偷地觀察。現在它變成了一個透明建築,裡面的權力運作可以受到全社會的監視。

    全景敞視模式沒有自生自滅,也沒有被磨損掉任何基本特征,而是注定要傳遍整個社會機體。它的使命就是變成一種普遍功能。瘟疫侵襲的城鎮提供了一種例外的規訓模式:既無懈可擊但又極其粗暴。對於造成死亡的疾病,權力用不斷的死亡威脅來對付。生命在這裡只剩下最簡單的表現。這裡是細致地運用刀劍的權力來對付死亡的力量。反之,全景敞視建築有一種增益作用。雖然它對權力進行了妥帖的安排,雖然這樣做是為了使權力更為經濟有效,但是它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權力本身,也不是為了直接拯救受威脅的社會。它的目的是加強社會力量——增加生產、發展經濟、傳播教育,提高公共道德水准,使社會力量得到增強。

    權力如何能夠在不僅不阻礙進步,不用自己的種種規章制度來壓迫進步,反而在實際上促進進步的情況下得到加強呢?什麼樣的權力增強器也能同時是生產增益器?權力如何能通過增強自身的力量來增加社會力量,而不是剝奪或阻礙社會力量?全景敞視建築方案對這一問題做出的解答是,只有在下述條件下才能保證權力的生產性擴充:一方面,權力得以在社會的基礎中以盡可能微妙的方式不停地運作,另一方面,權力是在那些與君權的行使相聯系的突然、粗暴、不連貫的形式之外運作。國王的肉體、它的奇特的物質表現,國王本人所動用的或傳遞給少數人的力量,是與全景敞視主義所代表的新的權力物理學截然對立的。全景敞視主義的領域是全部較低的領域。這是各種參差不齊的肉體的領域,包括它們的各種細節,它們的多樣化運動,它們的多種多樣的力量,它們的空間關系。這裡需要的是能夠解析空間分配、間隔、差距、序列、組合的機制。這些機制使用的是能夠揭示、記錄、區分和比較的手段。這是一種關於復雜的關系權力(relationaPower)的物理學。這種權力不是在國王身上而是在能夠用這些關系加以區分的肉體中達到最大的強度。在理論上,邊沁確定了另一種分析社會機體及遍布社會的權力關系的方法。從實踐角度,他規定了征服各種肉體和力量的做法,這種做法應該在實踐君主統治術的同時增加權力的效用。全景敞視主義是一種新的“政治解剖學”的基本原則。其對象和目標不是君權的各種關系,而是規訓(紀律)的各種關系。

    對於邊沁來說,這種具備一座有權力的和洞察一切的高塔的、著名的透明環形鐵籠,或許是一個完美的規訓機構的設計方案。但是,他也開始論述,人們如何能夠實行紀律,使之以一種多樣化的擴散方式在整個社會機體中運作。這些紀律是古典時代在特定的、相對封閉的地方——兵營、學校和工廠中制定的。人們只能想像在瘟疫流行的城鎮——這種有限而暫時的范圍內,全面徹底地貫徹它們。而邊沁則夢想把它們變成一種機制網絡,無所不在,時刻警醒,毫無時空的中斷而遍布整個社會。全景敞視結構提供了這種普遍化的模式。它編制了一個被規訓機制徹底滲透的社會在一種易於轉換的基礎機制層次上的基本運作程序。

    於是,我們看到兩種規訓意象。在一端是規訓一封鎖,建立在社會邊緣的封閉體制趨向於內向的消極功能:制止災難,中斷交流,凍結時間。在另一端是全景敞視主義的規訓一機制:一種通過使權力運作變得更輕便、迅速、有效來改善權力運作的功能機制,一種為了實現某種社會而進行巧妙強制的設計。從一種異常規訓的方案轉變為另一種普遍化監視的方案,是以一種歷史變遷為基礎的:在17和18世紀,規訓機制逐漸擴展,遍布了整個社會機體,所謂的規訓社會(姑且名之)形成了。

    在整個古典時代有一種全面的規訓普及趨勢。邊沁的權力物理學是對這一趨勢的承認。規訓體制網絡開始覆蓋越來越大的社會表面,尤其占據了越來越不是社會邊緣的位置。規訓體制的擴散證明,原來所謂的孤島、特殊場所、權宜之計或獨特的模式已變成一般的程式。奧倫治親王威廉或古斯塔夫二世的虔誠的新教軍隊所特有的規章條例變成了歐洲所有軍隊的規章條例。耶穌會的模范大學,巴坦庫或德米亞仿照施圖爾姆(Sturm)“的先例辦的學校,提供了一般的教育規訓形式的草樣。海軍和陸軍醫院的管理方式提供了18世紀徹底整頓醫院的模式。

    但是,規訓體制的這種擴展無疑僅僅是各種更深刻進程的最醒目的方面。這些進程包括下述方面:

    1.紀律的功能轉換最初,紀律用於消除危險,束縛無用的或躁動的居民,避免大規模聚會造成的煩擾。現在它們則被要求起一種積極作用,因為它們正在變得勝任這種作用,能夠強化對每個人的利用。軍事紀律不再僅僅是一種防止軍隊中出現搶劫、開小差和不執行命令現象的手段,而已變成一種使軍隊得以存在的基本技術。它使得軍隊不是一群烏合之眾,而是一個統一體,並因此而增強戰斗力。紀律能夠增強每個人的技能,協調這些技能,提高軍隊運動能力,增強火力,擴大進攻面而又不減弱攻擊強度,增強抵抗能力等等。工廠紀律一方面依然是強制工人遵守規章和尊重上級、防止盜竊和其他損失的方法,另一方面也愈益用於提高各種能力、速度、產量,從而增加利潤。它依然對人的行為施加一種道德影響,但是,它愈益從後果的角度來對待行為,把各種肉體引入一種機制,把各種力量引入一種經濟系統。17世紀,教區小學建立之初,關於這些小學的論證首先是消極的理由:那些無力教育子女的窮人使他們的孩子“對自己的義務一無所知:由於他們生活艱難,本人就沒有受到良好教育,因此,他們不可能給予他們自己從來沒有的良好教育”。這就導致了三大問題:不信上帝,懶惰(隨之而來的是酗酒、淫穢、偷竊、搶劫)以及形成乞丐集團。後者隨時都會騷擾社會秩序,“實際上將要耗光主官慈善院的基金”(Demia,60一61)。但是,到了(法國)革命之初,初等教育的目的之一被規定為“增強”、“發展體魄”,培養兒童“准備在將來從事某種機械工作”,使他有“一對敏銳的眼睛、一雙靈巧能干的手以及雷厲風行的習慣”(塔列朗〔Talleyrand〕“給制憲議會的報告,1791年9月10日,轉引自I.eon,106)。紀律越來越成為造就有用人才的技術。從此,它們就從社會邊緣的位置脫穎而出,愈益遠離排斥或贖罪、禁閉或隱居的形式。從此,它們與宗教教規和修道禁地(enclosure)的聯系就逐漸疏遠了。從此,它們也扎根於社會中最重要,最核心和最有生產性的部分。它們逐漸加入某些重大的社會職能中:工廠生產、知識傳授、技能傳播、戰爭機器。從此,人們也看到了在整個18世紀發展起來的兩種趨勢:增加規訓體制的數量和規訓現存機構。

    2.規訓機制的紛至沓來當規訓設施愈益增多時,它們的機制有一種“非制度化”、從它們過去在其中進行運作的封閉堡壘脫穎而出、“自由”流通的傾向。沉重嚴密的紀律被分解,變成可轉換、可調節的、靈活的控制方法。有時,封閉機構給自身內部的特定功能增添一種對外監視作用,在自身周圍形成一個邊緣控制地帶。譬如,公教學校應該不僅僅培養馴順的兒童,而且應該能夠監督家長,獲得關於他們的生活方式、經濟來源、宗教態度和道德狀況的信息。學校能夠成為小型社會觀察站,甚至能深入到成人中間,對他們進行定期監督。在德米亞看來,學生表現不好或曠課,是學校走訪鄰居的正當借口,尤其是在有理由認為家長可能不說實話的時候。學校也可以走訪家長,了解他們是否知道教義問答和祈禱文,他們是否有決心根除子女的缺點,房間裡有多少張床,如何安排睡覺,走訪結束時可發放些救濟金,或送一幅宗教畫,或提供必要的床(Demia,39一40)。同樣,醫院也愈益被視為對醫院外居民進行醫學觀察的據點。在1772年主宮焚毀後,有些人提出,這些龐大、雜亂的建築應該被一系列較小的醫院所取代。後者的功能不僅是接待該區的病人,還應包括收集信息,注意各種地方病或傳染病現象,開設門診部和施藥所,給當地居民提出忠告,使當局及時了解當地衛生狀況。

    人們還看到,規訓方法的傳播並不是以封閉機構的形式,而是表現為觀察中心在整個社會的散布。宗教團體和慈善組織長期以來就起著“規訓”居民的作用。從反宗教改革運動”到七月王朝的慈善事業,這方面的建議層出不窮。它們的目的或是宗教方面的(進行宗教和道德宣傳),或是經濟方面的(濟危扶貧和鼓勵勞動),或是政治方面的(壓制不滿和騷亂)。這裡只須用巴黎各教區慈善協會的條例作為例子。按照條例,各協會管轄的地界應分成區和更小單位,協會成員也照此分工。他們應定期巡視各自負責的區域。“他們應努力消除聲名狼藉的場所,煙草商店,人體教學課堂——,賭場,公開的傷風敗俗現象,褻瀆神明的言行以及其它任何被他們獲悉的不端言行。”他們還應對窮人進行個別探訪。條例中規定了所需了解的情況:居住是否穩定,對祈禱有多少認識,是否參加聖禮,是否掌握一門手藝,道德狀況如何(以及“他們是否因自己的過錯而陷於貧困”)。最後,“他們應該通過巧妙的提問了解他們在家裡的表現;是否與鄰居和睦共處,是否精心地培養子女對上帝的畏懼,……是否讓不同性別的大齡子女分開睡覺,是否允許家中尤其在大齡女兒中有放蕩或勾引男人現象。如果對他們是否正式結婚有懷疑,就應要求他們出示結婚證明。”K〕

    3.對規訓機制的國家控制在英國,長期以來由私人團體行使社會規訓的職能(見Radzinovitz,203一214)。在法國,雖然這種職能的一部分依然屬於教區協會或慈善協會,但另外的而且無疑是最重要的部分則由警察機關接管了。

    一支集中的警察組織長期以來,甚至在當代人眼中,都被視為王權專制主義的最直接體現。君主希望能夠有“自己的司法官員,他能向他們交代自己的命令、委托或意圖,後者則執行命令和國王私人密令”(第一任治安大臣杜瓦爾{Duva〕的信箋,轉引自FunckBrentano,I)。實際上,治安長官與在巴黎的治安大臣在接過某些原有的職能——搜捕罪犯,城區監視,經濟和政治監督——時,把它們轉移到一個單一的、嚴格的行政機器中:“來自四周的各種力量和信息,最終集中於治安大臣。……是他轉動所有的輪子一起來產生秩序與和諧。他的管理效果可以與天體運動相媲美”(DeSES-sarts,344&528)。

    然而,雖然警察作為一種制度確實是按照一種國家機構的形式組織起來的,雖然它確實是與政治統治權的中樞直接相聯,但它所運用的權力,它所操作的機制,它的對象都是特定的。這種機構必須與整個社會機體有共同的范圍。這不僅僅是在時空的邊界極限方面,而且在它所關注的細枝末節方面。治安權力必須“遍及一切事物”。這不是指國家整體或作為君主的有形和無形實體的王國整體,而是指細如塵埃般的事件、活動、行為、言論——“所發生的一切”。如用葉卡捷琳娜二世在“大訓示”中的話說,警察關注“每時每刻發生的事情”、“微不足道的事情”(對《起草新法典的訓示》的補充,1769年,第535條)。有了警察,人們就生活在一個無限的監督世界裡了。這種監督在理想上力求把握社會機體的最基本粒子、最短暫的現象:“治安長官的部門是最重要的。它所包容的對象在某種意義上是確定的,但人們只能通過一種相當細致的考察才能認識它們”(Delamare,前言):政治權力微分。

    為了行使這種權力,必須使它具備一種持久的、洞察一切的、無所不在的監視手段。這種手段能使一切隱而不現的事物變得昭然若揭。它必須像一種無面孔的目光,把整個社會機體變成一個感知領域;有上干只眼睛分布在各處,流動的注意力總是保持著警覺,有一個龐大的等級網絡。按照巴黎市長的意見,巴黎的這個網絡應包括48名警察分局局長,20名視察員,定期付酬的“觀察員”,按日付酬的“密探”,領賞錢的告密者,另外還有妓女。這種不停的觀察應該匯集成一系列的報告和記錄。在整個18世紀,一個龐大的治安本文(policetext)借助於一種復雜的記錄組織愈益覆蓋了整個社會(關於18世紀的警方記錄,見Chassaigne)。與司法書寫或行政書寫的方法不同,在這裡記錄的是行為、態度、可能性、疑點——是對個人行為的持續描述。

    應該指出的是,雖然這種警察監督完全“控制在國王手中”,但它不是按照單一的方向運作。它實際上是一個雙向接收體系。它在操作司法機制時必須符合國王的直接意願,但是它也能對下面的請求做出反應。著名的“密和”,即蓋有國王私空的命令,長期以來是專制王權的象微,使拘禁在政治上名聲掃地。但實際上,密和是應名門顯貴、宗教首領、地方要人、親朋鄰裡和教區牧師的要求而發出的。密禮的功能是用禁閉來懲罰一系列不夠刑罰的行為,如騷擾、煽動、不服從、品行不端。這些東西都是勒杜想從他所設計的完美城市中排除的。他稱之為“對無人監督的破壞”。總之,

    18世紀的警察給自己的角色——追捕罪犯的司法助手,對陰謀、反抗運動或造反進行政治監視的工具——增添了一種規訓功能。這是一種復雜的功能,因為它把君主的絕對權力與散布在社會裡的最下層權力聯系起來,因為在這些各不相同的封閉的規訓體制(工廠、軍隊、學校)之間,它擴展出一個中間網絡,在它們不能干預的地方它進行干預,對無紀律空間加以規訓。它填補空白,把這些空隙聯結起來,憑借武裝力量來維持一種間隙紀律(interstitialdiscipline)和一種元紀律(meta-disciPline入“借助一支高明的警察隊伍,君主就能使民眾習慣於秩序與服從”(Vattel,162)。

    18世紀警察機構的建立,鼓勵了紀律的推廣,使之具有與國家本身相同的范圍。雖然它是以最公開的方式與超越常規司法運作的各種王權活動相聯系,但是不難理解為什麼警察當局對司法權力的重新安置只是表現了輕微的抗拒,為什麼至今它從未停止以日益沉重的壓力把自己的特權強加於司法權力之上。無疑,這是由於它是司法系統的世俗臂膀。但這也是由於根據它的范圍和機制,它遠比司法體制更能與一種規訓類型的社會合而為一。但是,若以為規訓功能被一種國家機構一勞永逸地占有了,那就錯了。

    “規訓”既不會等同於一種體制也不會等同於一種機構。它是一種權力類型,一種行使權力的軌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術、程序、應用層次、目標。它是一種權力“物理學”或權力“解剖學”,一種技術學。它可以被各種機構或體制接過來使用,如“專門”機構(19世紀的罪犯教養院或“改造所”),或者是把它作為達到某種特殊目的的基本手段的機構(學校、醫院),或者是發現可以用它來加強或改組自己內部權力機制的!口權威機構(有時間的話,我們應該論述家庭內部關系,尤其在父母一子女單位中,是如何吸收了自古典時代以來的外界模式而被“規訓”的。它們首先吸收的是教育和軍隊模式,然後吸收了醫學、精神病學和心理學模式。這就使得家庭成為考慮正常與不正常的規訓問題的一個最佳起點),或者是把紀律作為內部運作原則的機構(自拿破侖時代起,行政機構開始實行紀律),或者是以確保紀律對整個社會的統治為主要職能的國家機構(警察)。

    因此,從總體上,人們可以說一個規訓社會在這種運動中形成了。這是一個從封閉的規訓、某種社會“隔離區”擴展到一種無限普遍化的“全景敞視主義”機制的運動。其原因不在於權力的規訓方式取代其他方式,而在於它滲透到其他方式中,有時是破壞了後者,但它成為後者之間的中介,把它們聯系起來,擴展了它們,尤其是使權力的效應能夠抵達最細小、最偏僻的因素。它確保了權力關系細致入微的散布。

    繼邊沁之後不久,朱利尤(JlllillS)就給這種社會頒發了出生證(JuliSS,384一386)。在談到全景敞視原則時,他說,這裡包含的東西還不只是建築學上的創新,它是“人類思想史”上的一個事件。表面上,它僅僅是解決了一個技術問題,但是通過它,產生了一種全新的社會。古代社會曾經是一個講究宏偉場面的文明。“使大批的人群能夠觀看少數對象”,這是廟宇、劇場和競技場的建築所面臨的問題。因為場面宏大,便產生了公共生活的主導地位,熱烈的節日以及情感的接近。在這些熱血沸騰的儀式中,社會找到新的活力,並在霎那間形成一個統一的偉大實體。現代社會則提出了相反的問題:“使少數人甚至一個人能夠在瞬間看到一大群人”。當一個社會的主要因素木再是共同體和公共生活,而是以私人和國家各為一方時,人際關系只能以與公開場面相反的形式來調節:“為了適應現代要求,適應國家日益增長的影響及其對社會的一切細節和一切關系的日益深入的干預,就有必要保留增強和完善其保障的任務,利用旨在同時觀察一大群人的建築及其布局來實現這個偉大目標。”

    朱利尤把邊沁當作一種技術綱領來描述的東西視為一種完成了的歷史過程。我們的社會不是一個公開場面的社會,而是一個監視社會。在表面意象的背後,人們深入地干預著肉體。在極抽象的交換背後,繼續進行著對各種有用力量的細致而具體的訓I練。交流的渠道是一種積聚和集中知識的支撐物。符號游戲規定了權力的停泊地。個人的美妙整體並沒有被我們的社會秩序所肢解、壓制和改變。應該說,個人被按照一種完整的關於力量與肉體的技術而小心地編織在社會秩序中。我們遠不是我們自認為的那種希臘人。我們不是置身於圓形競技場中,也不是在舞台上,而是處於全景敞視機器中,受到其權力效應的干預。這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因為我們是其機制的一部分。在歷史神話中,拿破侖的形象之所以重要,可能是因為它正處於君主制的、儀式化的君權運作與等級制的、持久的無限規訓運作的交叉點。他是一個君臨一切、洞察一切的人:“你可以想像到,帝國沒有一個部分不受到監視,沒有任何一項罪行、過失、違法行為會不受到懲罰,這位能夠照亮一切的天才的目光籠罩著這部龐大機器的全身,任何一個最微小的細節都不能逃脫他的注意”。在開始大放光彩之際,規訓社會因為有一個皇帝,因而依然具有大張旗鼓的權力的舊面目。他作為一個既是古老王位的篡位者又是新國家的組織者的君主,把一系列漫長的過程集中到一個象征性的終極形象中。通過這些進程,君權的奢華壯麗、權力的必要的炫耀表現都在日常的監視運作中,在一種全景敞視方式中被逐一消滅了。相互交錯的警覺目光很快就會使雕鷹和太陽”黯然失色。

    規訓社會的形成是與一系列廣泛的歷史進程密切相聯的,而且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些進程包括經濟的、法律一政治的以及科學的進程。

    1.一般而言,可以說紀律是確保對人類復雜群體的治理的技巧。誠然,在這方面毫無與眾不同之處,任何權力體系都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但是,紀律的特殊之處在於,它們試圖從對付復雜群體的角度來確定能夠符合三條標准的權力策略:第一,以最小的代價來行使權力(在經濟上,通過低開支;在政治上,通過權力的分散化、外在化、相對的無形化以及使它引起的阻力盡可能地減少);第二,使這種社會權力的效應達到最大強度並盡可能地擴大這些效應,同時既無失誤又無間斷;第三,把權力的這種“經濟”增長同它在其中進行運作的(教育的、軍事的、工業的或醫學的)機構的產品聯系起來;總之,同時增強該系統內一切因素的馴順性和實用性。規訓的這三個目標是與一種眾所周知的歷史形勢相一致的。這種形勢的一個方面就是18世紀的人口猛增,流動人口增加(規訓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給人定位。它是一種反流動技術),需要加以監督或管理的群體的數量范圍發生變化(從17世紀初到法國革命前夕,學生的人數猛增,無疑,醫院中的人數也猛增;到18世紀末,和平時期的軍隊人數超過20萬)。這種形勢的另一方面是,生產機構發展,變得愈益龐大和復雜,生產費用也愈益增大,利潤也必須增長。規訓方法的發展適應了這兩個進程,或者說適應了調節它們相互關系的需要。無論是封建權力的殘余形式,還是君主制的行政管理機構,或是地方監督機制,或是它們的混亂而不穩定的組合,都不能完成這一任務。妨礙它們的因素有,它們的網絡擴展既無條理又不充分,它們經常互相沖突,尤其是它們的權力運作“代價太高”。所謂代價太高有幾個原因:它(權力)直接耗費國庫太多;腐敗的官場和包稅制度間接地但沉重地壓在人民身上;它遇到的抵抗迫使它陷入不斷強化自身的循環;它基本上是靠征用來維持的(通過王室、領主和教會的稅收來征集錢財;通過強迫勞役、拘捕或驅趕流浪者來征用人力或時間)。各種紀律的發展則標志著屬於另一種截然不同的經濟的基本技術出現了。權力機制不是被縮減,而是被整合進出自內部的機構的生產效率中,這種效率的增長及它的產物的效用中。各種紀律用“溫和一生產一利潤”原則取代了支配權力經濟學的“征用一暴力”原則。這些技術使得人們有可能調整復雜的人群和生產機構的繁衍(這不僅僅指狹義的“生產”,而且指學校中知識和技能的生產,醫院中健康的生產,軍隊中毀滅能力的生產)。

    在這種調整任務中,規訓必須解決一些舊的權力經濟學不足以應付的問題。它能夠減少密集現象的低效率:減少使烏合之眾不如統一單位那樣便於管理的因素,減少阻礙對其中各個因素和集合體的使用的因素,減少一切妨礙數量優勢的不利因素。這就是為什麼規訓要進行定位。它遏制或調節運動。它澄清混亂。它驅散在國土上飄忽不定的密集人群。它確定各種精心計算的分配。它還必須駕馭從一個有組織的人群結構中形成的各種力量。它必須消除從它們之中冒出的反權力(nuter-Power)效應——騷動、暴動、自發組織、聯盟等一切可能建立一種平面形勢的東西。這些效應形成一種對想要實行支配權的權力的阻力。因此,就產生了這種情況:各種紀律使用分割和垂直方法,它們對同一水准的不同因素進行盡可能牢固的區分,它們規定了緊湊的等級網絡,總之,它們用連續的、區別對待的金字塔技巧來對付復雜人群內在的反向力量。它們還必須增進人群中每一因素的特殊功用,但必須使用最迅速又最便宜的手段,即把人群本身當作實現這種增長的手段。因此,為了從肉體中最大限度地搾取時間和力量,就要使用那些普遍的方法,如時間表、集體認1練、操練,全面而又具體的監視。此外,紀律必須能夠增進人群的功用效果,使得每一組人群都比其因素的簡單集合更有價值。正是為了增加復數組合的使用效果,各種紀律確定了關於肉體、姿態和節奏的配置和相互調整,能力的區分,根據機構或任務相互協調的方法。最後,各種紀律必須盡可能謹慎地調動權力關系。權力關系不是在人群的上方,而是在其結構之中恰當地與這些人群的其它功能銜接,而且是以盡可能節省的方式起作用。與之相適應的是匿名的權力手段。這些手段涵蓋整個人群。它們作為等級監視手段,嚴密地進行不斷的登記、評估和分類。總之,用一種秘密地把自己的對象客觀化的權力取代那種表現在權力行使者的顯赫之中的權力;形成一套關於這些個人的知識體系,而不是調動展示君權的炫耀符號。簡言之,各種紀律是這樣一些細小技術發明的組合,這些技術能夠通過減少權力的不靈便之處來增加人群的有用規模。而為了使人群變得有用,就必須用權力控制他們。不論是在一個工廠裡還是在一個國家裡,不論是在一支軍隊中還是在一個學校中,人群達到了一種紀律的起點時,人際關系就變得令人滿意了。

    如果說西方的經濟起飛始於導致資本積累的技術,那麼或許也可以說,人員積聚的管理方法導致了一種脫離傳統的、講究儀式的、昂貴和粗暴的權力形式的政治起飛。那些陳舊的權力形式很快就被廢棄了,被一種巧妙的、精致的征服技巧所取代。實際上,這兩個進程——人員積聚和資本積累——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沒有一種能夠維持和使用大規模人力的生產機構的發展,就不可能解決人員積聚的問題。反之,使日漸增大的人群變得有用的技術也促進了資本積累。在一個不太普遍的層次上,在生產機構、勞動分工和規訓技術制定方面的技術性變化維持了一組十分緊密的關系(見Marx:《資本論》,第1卷,第13章,另見Guerry 和Deleule的十分引人入勝的分析)。每一方面都造成其它方面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方面都為其它方面提供了一種范例。規訓金字塔構成了小的權力細胞。在這裡面,對任務的劃分、協調和監督得以實行並且很有效率。對時間、姿勢和體力的解析分割構成了一種操作圖式。這種圖式很容易從屈從於生產機制的群體中轉換出來。把軍事方法大規模地投射到生產組織上,就是這種按照權力圖式規定的模型進行勞動分工的一個例子。但是,另一方面,對生產過程的技術分析、“機械”解構,也投射到勞動力上。這種投射的結果便是建立了有下述特點的規訓機器,即它們所聚攏的個人力量被結合成一個整體,而且得到了增強。我們可以說,規訓(紀律)是一種能夠用最小的代價把肉體簡化為一種“政治”力量同時又成為最大限度有用的力量的統一技巧。資本主義經濟的增長造成了規訓權力的特殊方式。它的征服各種力量和肉體的一般公式和技巧,即“政治解剖學”能夠運用於極其多樣化的政治制度、機構和體制中。

    2.權力的全景敞視方式——它處於基礎的、技術的、純物理的層次上——並不是直接依附於一個社會的重大法律一政治機構,也不是它們的直接延伸。但它也不是完全獨立的。從歷史上看,資產階級在18世紀變成政治統治階級的進程,是以一種明確的、法典化的、形式上平等的法律結構的確立為標志的,是由於組織起一種議會代表制才成為現實的。但是,規訓機制的發展和普遍化構成了這些進程的另一黑暗方面。保障原則上平等的權利體系的一般法律形式,是由這些細小的、日常的物理機制來維持的,是由我們稱之為紀律的那些實質上不平等和不對稱的微觀權力系統維持的。而且,雖然在形式上代議制直接或間接地使全體人民組成基本的主權權威的意願得以實現,但是提供征服各種力量和肉體的保障的是在基礎起作用的紀律。真實具體的紀律構成了形式上和法律上自由的基礎。契約可以被看作是法律和政治權力的理念基礎。全景敞視主義則是具有普遍性的強制技術。它繼續在深層影響著社會的法律結構,旨在使高效率的權力機制對抗已獲得的形式框架。“啟蒙運動”既發現了自由權利,也發明了紀律。

    表面上,紀律不過是一種子法(infra-law)。它們似乎是把法律所規定的一般形式擴展到個人生活的無限細小的層面,或者說,它們看上去是能夠使個人被整合進這些一般要求的訓練方法。它們似乎是在另一種范圍內構成了同類的法律,因而使之更精細也更寬容。紀律應該被視為一種反法律(nuter-law)。它們具有引進不可克服的不對稱性、排斥相互性的作用。首先,這是因為紀律在個人之;司造成了一種“私人”聯系。這是一種強制關系,完全不同於契約義務。接受一種紀律可以用契約來簽字畫押。但紀律的實施方式,它所調動的機制,一群人受到另一群人的不可逆的支配,永遠屬於一方的“過剩”權力,在共同的規章面前不同的“合作者”的不平等地位,這一切都使紀律聯系區別於契約聯系,並且使契約聯系從具有一種紀律機制的內容之時起就可能受到系統的扭曲。譬如,我們知道,許多實際作法是如何破壞了勞動契約的法律虛構,因為工廠紀律並非是無足輕重的。此外,司法體系根據一般的規范來確定司法對象,而紀律則是對對象進行區分,歸類和做出具體規定。它們按照一種尺度,圍繞著一種規范進行分配,根據比較把人按等級排列,在必要時取消對象的資格。無論在何種時空,只要它們施展它們的控制,調動它們權力的不對稱特點,它們就使法律暫時擱置,但絕不是全面地擱置,也不是廢除法律。紀律雖然可能是有規律的和制度化的,但就其機制而言,它是一種“反法律”。而且,雖然現代社會的法律至上原則(juridicism)似乎劃定了權力行使的界限,但是廣泛流傳的全景敞視主義使它能在法律層面之下運轉一種既宏大又細密的機制,從而維持、強化和擴大權力的不對稱性,破壞以法律為中心所劃定的界限。細密的紀律,日常的全景敞視方式能夠安之若素地在重大機構和重大政治斗爭的層次下運作。但是,在現代社會的系譜中,它們與遍布社會的階級統治一樣,一直是對權力進行再分配的法律規范的政治對應物。因此,毋庸置疑的是,長期以來,細小的規訓技術,規訓所發明的表面上微不足道的技巧乃至那些使規訓披上體面外衣的“科學”,都受到了重視。因此,人們十分擔心如果拋棄了它們,會找不到其他替代物。因此,盡管它們是一系列使權力關系在一切地方都明顯地不平衡的機制,人們都一再肯定它們是社會的基礎、社會平衡的一個因素。因此,盡管它們是一組物理一政治技術,人們卻執意視之為低級但具體的道德形式。

    為了回到合法懲罰的問題上,應該把監獄及其可任意使用的全部改造犯人技術重新安置在這樣一種位置上:在那裡,法典化的懲罰權力轉變為一種觀察的規訓權力;法律上的一般懲罰被有選擇地應用於某些人,而且總是如此;刑罰對司法對象的重新界定變成對罪犯的有益訓練;法律被顛倒方向,轉化為自身之外的東西,反法律變成了司法形式的有效而制度化的內容。於是,使懲罰權力具有普遍性的,不是所有法律對象的普遍的法律意識,而是全景敞視技術的有規律的擴展,即其無限細密的網絡。

    3.如果我們逐項來看的話,這些技術的大部分都有漫長的發展歷史。但是,在18世紀令人耳目一新的是,由於它們結合起來並被賦予普遍意義,它們就獲得了一種新的層面。在這個層面上,知識的形成和權力的增強有規律地相互促進,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在這一點上,紀律跨過了“技術的”門檻。首先是醫院和學校,然後是工廠,不僅僅是被紀律“重新整頓”,而且由於有了紀律,它們變成這樣一種機構,即任何客觀化機制都可以被當作一種征服手段在它們裡面使用,任何權力的增長都可以在它們裡面促成某種知識。正是這些技術體系所特有的這種聯系使得在規訓因素中有可能形成臨床醫學、精神病學、兒童心理學、教育心理學以及勞動的合理化。因此,這是一種雙重進程:一方面,通過對權力關系的加工,實現一種認識“解凍”,另一方面,通過新型知識的形成與積累,使權力效應擴大。

    規訓方法的擴展屬於一種廣闊的歷史過程,在當時有其它許多技術——農藝學、工業和經濟技術——正在發展。但是,應該承認,與采礦業,嶄露頭角的化學工業相比,與國家財務核算方法相比,與鼓風爐或蒸汽機相比,全景敞視主義幾乎沒有引起什麼關注。它被人們視為一種異想天開的小烏托邦,一種反常的夢想。似乎邊沁是一個設計警察社會的傅立葉(Fourier)“,法朗斯泰爾(Phalanstery)就具有全景敞視建築的形式。但是,這是對一種十分現實的對付個人的技術的抽象概括。它之所以不受稱贊的原因很多,最明顯的原因是,它所產生的話語除了在學術分類表中之外,很少獲得科學地位。但是,實際原因無疑是,它所運用和加強的權力是一種人對人直接行使的物理權力。不光彩的顯赫有一種不情願承認的起源。但是,把規訓技術與諸如蒸汽機或阿米奇(Amici)”的顯微鏡的發明相比較,是不公正的。規訓技術遠遠不如它們,但在某種意義上又遠遠超過它們。如果必須為規訓技術尋找一種歷史等價物,至少是一個可比較的點,那麼應該在“審問”技術中尋找。

    18世紀的人發明了規訓和檢查的技術,就像中世紀的人發明了司法調查。但是,他們所使用的手段是截然不同的。調查程序是一種古老的財政和行政技術。它的發展首先是與12世紀和13世紀教會的改組和君主國的發展相聯系的。當時,它在很大程度上先後滲透進教會法庭和世俗法庭的審判規程中。一種對被目擊和可證實的真相的權威性調查,是與舊式的發誓、神裁法、法庭決斗、上帝的最後審判的方法乃至私下了結的方法格格不入的。調查乃是把通過一些有節制的技術來確定真相的權利歸為己有的君主權力。現在,雖然調查自那時起已成為西方司法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人們不應忘記它的政治起源,它與國家的和君主主權的誕生的聯系,它後來的擴展和它在知識形成中的作用。實際上,在經驗科學的建立中,調查無疑一直是簡陋的但卻基本的因素。眾所周知,這種經驗知識是在中世紀末迅速釋放出來的,而調查是這種知識的法律一政治母體。或許可以說,在古希臘,數學是從測量技術中誕生的;在中世紀末,自然科學在某種程度上是從調查實踐中誕生的。涵蓋世界萬物的偉大經驗知識把萬物轉述為一種不確定話語的秩序。這種話語觀察、描述和確定“事實”。(當時西方世界剛剛開始從經濟和政治上征服這個世界。)這種偉大的經驗知識無疑是從宗教法庭中找到自己的運作原型——我們現在的寬松氣氛已經使我們淡忘了宗教法庭這個重大的發明。但是,正如政治一法律的、行政的和刑事的、宗教的和世俗的調查對於自然科學具有重大的意義,規訓分析對於關於人的科學也具有同樣重大的意義。關於人的科學在過去一個多世紀裡曾使我們“人類”感到歡欣鼓舞,但它們的技術母體乃是這些卑微、惡毒、繁瑣的規訓及其調查。這些調查對於心理學、精神病學、教育學、犯罪學以及其它許多奇怪的科學的重大意義,與可怕的調查權力對於有關動物、植物或地球的冷靜知識的意義是相同的。不同的權力產生不同的知識。在古典時代的開端,培根(Bacon)”為經驗科學制定了一種調查方法論。有哪一個偉大觀察家會給人文科學提供檢查的方法論呢?當然,這種事情是不可能有的。因為雖然調查在成為經驗科學的一種技術的過程中脫離了作為自身歷史根源的審問程序,但是檢查始終是與規訓權力極其緊密地相聯的。它是由後者塑造的。它一直是而且依然是紀律的一個內在因素。當然,它似乎曾經將自己與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結合起來,從而經歷了一種思辨的洗禮。而且,實際上,它以考試、面談、訊問和會診的形式出現,顯然是為了矯正規訓的各種機制:教育心理學被認為是用於矯正學校的嚴厲刻板,醫療或心理談話被認為是用於矯正工作紀律的後果。但是,我們不要產生誤解。這些技術僅僅是把個人從一種規訓權威轉交給另一種規訓權威,而且它們以一種集中的或程式化的形式復制每種規訓特有的權力一知識圖式(關於這個問題,參見Tort)。促成自然科學出現的偉大調查已逐漸脫離了它的政治一法律原型,而檢查依然被束縛在規訓技術中。

    在中世紀,調查程序通過一種來自上面的進程逐漸取代了舊的起訴式司法。而規訓技術則是偷偷地似乎是從下面侵入基本上是審問式的刑事司法“。現代刑罰的所有重大的擴展變化——對罪行背後的罪犯的關注,對具有矯正、治療和規范化作用的懲罰的關注,對被視為具有測量、評估、診斷、治療和改造每個人的不同權力的權威的裁定行為的區分,所有這一切都表明規訓檢查滲透進司法審問。

    現在刑事司法的應用點,即它的“有用的”對象不再是與國王肉體相對立的罪犯肉體,也不是一種理想契約的法律主體,而是受規訓的個人。“舊制度”下刑事司法的極端表現是將試君者碎屍萬段。這是最強大的權力征服最嚴重的罪犯的肉體的表現。罪犯被徹底消滅就使得罪行徹底顯示自己的真相。今天理想的刑罰目標應該是一種無限期的規訓:一種無終止的審問,一種無限擴展乃至精細入微的調查,一種能夠同時建立永不結束的卷宗的裁決,一種與冷酷好奇的檢查交織在一起的精心計算的寬大刑罰,一種既不停地根據一種不可企及的規范測量差距又竭力促成無限逼近該規范的運動的程序。公開處決是宗教法庭支配下的一種程序的邏輯頂點。把個人置於“觀察”之下的做法則是浸透了規訓方法和檢查程序的司法的自然延伸。因此,對於下述情況,即具有正規的編年資料、實行強制勞動、具有監視與登記機構以及繼續執行並擴大法官職能、維持正常狀態的專家的分格式監獄,變成現代的刑罰手段,難道還有什麼可驚異的嗎?對於監獄與工廠、學校、兵營和醫院彼此相像,難道值得大驚小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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