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容 第2章 無知的暴虐
    五二七年,弗雷維厄斯·阿尼西厄斯·查士丁尼成了東羅馬帝國的統治者。這樣一個塞爾維亞的農夫,他覺得書本知識毫無用處。古雅典的哲學學派因他的命令被最後鎮壓下去。也正是他的命令,唯一一座埃及寺廟被關閉了,這座廟宇在信仰新基督教的僧人侵入尼羅河谷以後已有好幾百年的香火了。這座寺廟坐落於一個名為菲萊的小島上,鄰近尼羅河的第一個大瀑布,從人類有記憶那個時候開始,這裡就是朝拜愛西斯的聖地,不知是何原因,非洲、希臘以及羅馬諸神早已慘淡地銷聲匿跡了,單單這個女神還倖存。直至六世紀,這兒一直都是唯一理解神聖古老的象形文字的場所,寥寥幾個教士繼續從事著在別的地方早已被忘卻的工作。如今,由於一個被稱為「皇帝陛下」的文盲農夫的命令,廟宇和毗鄰的學校被歸納為國家的財產,神像與塑像送到了君士坦丁堡的博物館裡,教士與象形字書法家被送進監牢。

    當其中的最後一人由於飢寒交迫死去後,有著悠久歷史的象形文字工藝就成為了絕代失傳的藝術。好可惜呀。倘若查士丁尼(這該死的傢伙)稍微斬草除根,幾名老象形文字專家被搶救到類似於「諾亞方舟」這樣的地方,那歷史學家的工作便會容易很多。我們即使能再拼湊出古怪的埃及詞彙(這全都是商博良的天才的功勞),卻依然無法理解他們傳給後代的內在意義。在古社會的各民族中,這類事情有很多。蓄著怪異大鬍子的巴比倫人留給我們一座座刻滿宗教文字的造磚場,在他們曾經虔誠地大呼「將來有誰可以理解天國中上帝的規勸」時,他們的想法是怎樣的呢?他們不停祈求聖靈的庇佑,試圖解釋聖靈的律法,聖靈的旨意被他們刻在最神聖的花崗岩石柱上,他們是如何看待這些聖靈的?他們要麼鼓勵教士對天空進行研究,探索海洋和陸地,要麼又變成殘酷的劊子手,只要人們稍稍忽略了現今已被人遺忘的宗教禮儀,便會受到可怕的懲罰,這是為何?

    到目前我們都還沒搞清楚。我們指派探險隊去尼尼韋,在西奈的沙漠上發掘,解譯的楔形文字書版長幾英裡。我們在美索不達尼亞與埃及的各個地方竭力尋找那把打開神秘的智慧寶庫之門的鑰匙。忽然,完全出於偶然,寶庫的後門被我們找到了,它一直都開著,人們隨時進去都可以。不過,這扇便利的小門並非坐落於阿卡達或孟菲斯周邊。它在叢林的深處隱蔽著。異教徒寺廟的木柱差點完完全全遮擋了它。在尋找易於掠搶的對象時,我們的祖先接觸過他們樂於稱為」野蠻人」的人。那次相遇不是很愉快。那些可憐的人們誤會了白人的用心,舉著長矛與弓箭歡迎他們的到來。來訪者卻回敬給他們大口徑手。從此以後,不帶偏見心平氣和的思想交流變得相當困難。野蠻人往往被描寫成崇尚鱷魚與枯樹的廢物。骯髒且懶惰,對於他們來說,什麼災難都是罪有應得。直至十八世紀此種情況才有了轉機。讓·雅克·盧梭最先透過朦朧的傷心淚水察看世界。和他同時代的人被其思想打動,也不禁掏出手絹潸然淚下。

    愚昧的野蠻人是他們最愛談的話題,他們覺得(即便他們從未見過野蠻人),野蠻人是環境的不幸犧牲品,是人類諸多美德的完美體現,人類的這些美德已被三千年的腐敗文明制度剝奪得消失盡已。現在,至少在特定的研究領域,我們瞭解得更周全了。研究原始人就像在研究比較高級的家禽一般,二者區別不大。總的來說,我們的努力可以得到收穫。事實上野蠻人是我們在惡劣環境之下的自我體現,他們只不過沒有得到上帝的感化而已。經過仔細研究野蠻人,我們開始對尼羅河谷和美索不達尼亞半島的早期社會有所瞭解;對野蠻人深入的認識讓我們管中窺豹,探究在最近五千年來人類形成的諸多奇怪的天性,而這些天性卻埋藏於一層薄薄的習慣與禮儀的外殼之下。同野蠻人的邂逅並不能給我們的自豪感增光添色。不過這令我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自己已擺脫掉的惡劣環境,對我們已經完成的許多業績加以欣賞,這僅能讓我們以新的勇氣對待工作,倘若還要有別的,那就是更加寬容地對待落伍的異族兄弟們。這本書並非人類學手冊。這是本奉獻給寬容的書。可是寬容的命題是很大的。

    偏離主題的誘惑會很大,倘若我們離開大道,只有天知道將在哪裡歇腳。既然這樣,我還是用半頁的篇幅,恰如其分地解釋我所講的寬容吧。語言是人類最具欺騙性的發明之一,全部的定義都很武斷。因而無名小輩的學生應該拜讀一本威性已經被大多數能看懂該書的人接受的書了。我所指的就是《大英百科全書》。該書第二十六卷一○五二頁這樣寫「寬容(來源於拉丁字tolerare):允許別人有行動與判斷的自由,對有別於自己或普遍的見地要耐心公正的包容」。可能還有別的定義,可是對於這本書的目的,我將用《大英百科全書》的話作為引線。既然我已經多少有了某個明確的方針,我還是從野蠻人身上,告訴你從已有記載的最早期社會形態中我發現的怎樣的寬容。人們一般覺得,原始社會十分簡單,原始的語言僅僅是幾聲簡單的咕嚕,原始人擁有的自由是在社會變得「複雜」之後才失去的。最近五十年,在中非、北極地區以及波裡尼西亞,探險家,傳教士和醫生進行調查,得出了恰恰相反的結論。

    原始社會相當複雜,原始語言的變格和時態比俄語和阿拉伯語還要多得多,原始人不但是現實的奴隸,同樣是過去和未來的奴隸;總而言之,他們是淒涼悲慘的生靈,伴隨著恐懼而生,在戰慄中死去。通常人們對野蠻人的想像是一群紅膚色人悠閒地在大草原裡漫步,追尋野牛及戰利品,而我所敘述的卻好像和這種想像相差甚遠,可是這與事實更貼近。事情為何會是另外的樣子呢?我讀了很多介紹奇跡的書籍。然而它們缺少某種奇跡:人類能夠生存的奇跡。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哺乳動物竟然防禦細菌、柱牙象、冰霜和燥熱的侵襲,最終主宰萬物,他們究竟是如何做到這些的,在這兒我就不多說了。但是能夠肯定一點,這並非一個人所能獨自完成的。那時的人為了成功,必須把自己的個性融入複雜的部落生活中去。至高無上的求生慾望是統治原始社會的唯一信條。這無疑困難重重。因而一切其他慾望都必須服從於最高要求——存活下去。個人的利益相對於集體來說無足輕重。部落是遨遊的堡壘,它自成一體,憑借群力,為自己獲得利益。只有對外來一切的東西進行排斥,才能獲得安全。

    但是問題並非我剛才說的那麼簡單,對於有形的世界我的話可能很適用,可是在人類發展的初期階段,有形的世界相較於無形的世界來說,簡直微不足道。要想充分理解,我們應該記往,原始人與我們大不一樣。他們無法理解因果法則。要是我坐在有毒的常青籐上,我就會指責自己的大意,讓人去請醫生,並叫我的孩子把那些東西趕快弄走。辨明因果的理解能力告訴我,有毒的常青籐會引發皮疹,醫生會給我開止癢的藥,清走毒籐能夠避免痛苦的事情再次發生。真正的野蠻人的反應卻迥然相異。他沒法把皮疹同毒籐聯繫在一起。他生活的世界中,過去、現在以及將來都糾結在一起。死去的首領成為了上帝,死去的鄰居成為了精靈,依舊是家族中看不見的成員,寸步不離地陪著活著的人。他們和死人依然同吃同睡,一起看守大門。是設法同他們親近還是博取他們的友情?這樣的問題是活著的人應考慮的,要不然便會馬上遭受懲罰。

    因為活人沒法知道如何取悅精靈,所以總是怕上帝報復自己將不幸降臨在自己頭上。所以,他沒有把異常事情歸因於起先的原因,而是歸因於看不見的精靈的干涉。當他發現臂上起皮疹時,不會說:「該死的毒籐!」而是小聲嘀咕:「我把上帝得罪了,他來懲罰我。」他去找醫生,並非去討要消籐毒的膏藥,而是要一張符咒,還要比憤怒的上帝(不是毒籐)扔給他的那張符咒靈驗百倍才可以。至於引起他遭罪的毒籐他卻毫不理睬,照樣讓它像往常一般生長。倘若恰好有個白人帶來一桶煤油把毒籐燒了,他還會罵他沒事找事。所以,在一個社會裡,要是所有的事情都歸結於由看不見的生靈所控制的,那麼這個社會要維持下去,就不得不完全服從能讓上帝怒火平息的律法了。依據野蠻人的說法,律法的確是存在的。祖先制定了律法,把它傳授下去,他最神聖的職責便是讓它原封不動完好無損地傳遞給下一代子孫。

    在我們看來這肯定荒誕無稽,我們確信的是進步、發展以及持續不斷的改進。可是,「進步」是近年來才形成的概念,然而低級社會形態的特點卻是,人們覺得現狀已經很好了,不需要再作什麼改進,原因在於對於別的世界他們一無所知。假如上面所講的都是真的,那如何才可以防禦律法和既定的社會形式有所更變呢?答案非常簡單。就是立即給予拒不把公共條例當成是上天旨意具體體現的那些人以懲罰,說得直白一點,就是依賴僵化的專橫制度。要是我因此說野蠻人在人類中最不寬容,這也並非侮辱他們,因為我還要補充一句,在他們生存的那個氛圍裡,專橫跋扈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倘若他們執意容忍,作為保護他們人身安全、頭腦單純以及部落生活的許多律條遭人踐踏,便會有無妄之災,這樣的罪過可是最大的。

    可是(這個問題值得提問),極少數人又是如何保護一整套靠口口相傳的法律的呢?現如今我們有數以萬計的警察,成千上萬的軍隊,可依然感覺到連推行一些普通法律的困難都挺大。答案同樣非常簡單。野蠻人相對於我們聰明得多,他們精明地計算出了依靠武力無法推行的東西。他們發明了「忌諱」(塔布)的觀念。可能「發明」這個詞和文意有些不符,此類東西極少是一時靈感的產物。它們是日積月累與實踐的結果。無論如何,非洲和玻里尼西亞的野蠻人提出了「忌諱」這個概念,因此省了不少麻煩。「忌諱」這個詞起源地是澳大利亞。我們多少都明白它的含義。現今的世界裡忌諱隨處可見,即不可以做的事或不能說的話,比方說在吃飯時談論之前剛做完的一次手術或是將小勺放在咖啡杯裡不拿出來。可是我們的忌諱意義都不大,僅僅是一些禮節,對生活的幸福毫無影響。對於原始人來說,忌諱就很是重要了。它表明著超脫於這個世界的人或無生命的物體,(用希伯來語)是「神聖」的東西,人們一定不會冒著馬上死去的痛苦或經受永久性的磨難作為代價談論或涉及。對於竟敢違背祖先意志的人能夠大聲辱罵,並不值得人憐惜。

    到底是教士發明的忌諱,還是為了維護忌諱才有了教士,這個問題尚待解決,因為傳統較之宗教更加源遠流長,所以早在男巫師與女巫婆問世之前忌諱就存在了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巫師在世上一露面,便作為忌諱觀念的頑固支持者,巧妙地大肆盜用此種概念,忌諱便成為史前的「禁物」象徵物了。第一次我們耳聞巴比倫與埃及的名字的時候,禁忌還處於份量很重的發展時期。原始粗糙的忌諱和後來在新西蘭發現的有很大的區別,是帶有「汝不能……」這種字眼的戒律。它們是約束人類行為最為嚴肅且不可變更的行為準繩,正如我們熟知的基督教「十誡」中的第六條一般。不用說,在早期的那些國度的歷史中,寬容的概念人們毫不知曉。我們有時把無知引起的漠不關心誤以為是寬容。我們從未發現國王與教士會有一絲誠意(即便是不足掛齒的)贊同別人履行「行動或判斷的自由」,或是「對有別於自己或普遍都認可的見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可現如今這已成為我們社會的理想。

    這樣說來,本書的興趣並非是研究史前的歷史,或是研究按通常所講的「古代歷史」。為寬容所作的鬥爭直至個性發現之後才開始。在現今最偉大的新發現裡,個性發現的榮譽非希臘人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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