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the family)不是一個封閉的共同體:由於與其他社會單位相溝通,它的封閉性在減弱;家(the home)不僅是禁煙夫妻的“內部世界”,也是夫妻生活標准、財政狀況、情趣愛好的表現,因而家有必要讓別人去觀察。主要是女人那一方在指導這種社交生活。男人則作為生產者和公民,通過基於勞動分工而產生的有機凝聚力的聯結,加入這個共同體;夫妻是社會的人,他們取決於自己所歸屬的家庭、階級、社交圈子以及種族,通過機械凝聚力的聯結,依附於有相似社會處境的群體;妻子可以十分單純地體現這種關系,因為丈夫的職業聯系常和他的社會地位不協調,妻子卻無職業要求,能夠只交往和她地位相等的人們。況且,她有閒暇通過“回訪”和“請客”維持這種關系;這種關系沒有什麼實際用途,因此,當然只有在其成員刻意堅持他們的社會等級地位的階級中——就是說,在其成員認為比其他某些人優越的階級中,它才是重要的。她樂於炫耀她的“小天地”乃至自己的容貌,而這些,丈夫和孩子已司空見慣,沒有去注意。她的社交義務就是“裝門面”,它和她拋頭露面的快活結合在一起。
她首先必須在與己有關的場合“裝門面”;在家做自己的事時,她可以穿著隨便;外出待客時,則要“盛裝打扮”。禮服有雙重功能:它既指明了這個女人的社會地位(她的生活標准,她的財富,她所歸屬的社交圈子),但同時也具體地體現了女性的自戀;它既是服裝,也是裝飾;借助於它,失去了做任何事權利的女人,覺得她表現了她所充當的角色。關心美貌和盛裝打扮是一種工作,可以讓她占有她的容貌,就和通過做家務占有她的家一樣;於是,她的自我仿佛是她自己選擇的,她自己再造的。社會習俗加深了這種以貌取女的傾向。男人的衣服和他的身體一樣,將去表明他的超越性而不是去引人注目;對他來說,優雅的風度和英俊的外表都不需要他把自己樹為客體;而且,他通常不認為他的容貌是自我的反映。
相反,社會甚至要求女人把自己變成性愛客體。她成為時裝的奴隸,時裝的目的不是將她揭示為一個獨立的個人,而是為了割斷她與超越性的聯系,使她成為滿足男性欲望的獵物;
所以社會並不想促使她進行設計,而是想對其加以阻撓。裙子不如褲子方便,高跟鞋有礙行走,長裙和禮服鞋的實用性最小,寬沿帽和長簡襪最易損壞,但它們卻最能表現優雅的風度;
服裝可以掩飾身體,可以改變形體,或追求曲線美;在任何情況下它都把身體放在供人觀賞的地位。這就是盛裝打扮成為令小女孩著迷的游戲的原因,她喜歡注視自己;後來她童年的獨立性增大了,她開始反抗淡色細布和漆皮鞋加給她的束縛;到了未成熟的青春期,女孩子既希望展示自己又拒絕這樣做,感到左右為難;但是她一旦接受她的性客體命運,就會喜歡裝飾自己。
如我所指出的,女人通過裝飾使自己與自然相聯系,同時也給自然帶來人為的需求;對於男人,她是花朵,是寶石——對於她自己也是如此。她在把蕩漾之水,柔和之裘皮送給他之前,自己先占有了它們。她同她的小玩藝兒,她的地毯,她的椅墊,以及她的花束的關系,遠不如同和她的肉體融為一體的羽毛、珍珠、綾羅綢緞的關系那麼密切。它們的五光十色,它們的柔軟質地,彌補了她命定屬於的性愛世界的粗糙生硬;她對它們看得越重,她所得到的肉欲滿足就越少。許多女同性戀者身著男裝,不只是為了模仿男人並向社會挑釁;她們沒有必要去撫摸天鵝絨和綢緞,因為從女性身體也可以發現這種被動的特質。異性戀女人在委身於男性的粗野擁抱時,則除了自己的身體無任何肉體獵物可擁抱(即使她喜歡也是如此,若不喜歡則更是如此),所以她才在身上灑香水,讓它變成花朵,而她脖子上的鑽石項鏈,則與她的皮膚交相輝映;只要占有了它們,她就可以認為自己是天下最大的富翁。她不但貪圖它們所給予的感官快活,而且有時也貪圖它們所帶來的感情與理想的價值。這個珠寶是個紀念品,那個珠寶則是個象征物。有些女人把自己變成了一束花,一個鳥籠,有些女人則把自己變成了博物館,還有一些女人把自己變成了難解的符號。喬吉特-勒布朗在她的《回憶錄》中回憶她的青年時代時這樣寫道:
我總是打扮得像一幅畫。有一個星期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范-艾克式人物,魯本斯寓意畫中的人物,或者持姆筆下的聖母。我依然可以記得,一個冬日,我穿著鑲著銀邊、用紫天鵝絨做的無袖長袍,穿過布魯塞爾的馬路。我拖著長長的衣裙,不屑將它提起,誠心誠意地讓它在人行道上掃動。黃色的裘皮帽子軍在我的金發上,但最不尋常的要數我領頭上的那顆鑽石了。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很簡單,是因為我喜歡,是因為這樣做會令我覺得我的生活極其超凡脫俗。我越是受到嘲笑,就越是打扮得離奇。由於受到嘲笑,我羞於對我的容貌作出哪怕是最微小的改動。改動是令人感到屈辱的退讓……在家可就不一樣了。我的模特兒就是高佐利和弗-安吉裡克的天使,就是伯恩.瓊斯和瓦茲的畫中人。我穿的衣服總是天藍色和金黃色的,折迭的衣裾在我周圍飄動。
在精神病院可以發現濫用各種裝飾品的最典型的例子。有的女人無法控制自己對珍奇物品和象征性物品的喜愛,忘記了自己的真實外貌,不顧一切地過分打扮自己。於是小女孩把盛裝打扮看成掩飾術,認為它可以把自己變成仙女、王後或花朵;當她戴著花環和緞帶時,她認為自己很美,因為她認為自己和這些極美的裝飾完全一樣。天真的少女迷戀某種衣料的顏色,卻未注意到她如土的膚色。在成年藝術家和知識分子當中,也可以發現這種追求花哨的惡癖,她們只迷戀於外部世界,卻不去注意自己的容貌;她們對這些古代織物,這些珠寶極其神往,興致勃勃地為古代中國或中世紀揚幡招魂,對鏡子卻只給予急促的有成見的一瞥。
人們有時會驚訝地發現,稀奇古怪的裝飾甚至深得年紀較大的女人的喜愛:王冠、飾帶、絢麗的服飾、奇特的項鏈;不幸的是,這些東西讓她們衰老的容貌變得引人注目。在這些女人當中,許多人已經失去了誘惑力,盛裝打扮對她們只不過是消磨時光的一種游戲,這和她們小時候一樣。另一方面,風度優雅的女人,若有必要也會追求感官的和審美的快感,但她肯定會讓它和她的容貌相般配;長裙的顏色將會有助於表現她的膚色,其剪裁的方式也將會突出或改善她的體型。她所看重的是讓自己得到修飾,而不是去修飾她的那些東西。
打扮不僅僅是修飾;我已經說過,它還表明了女人的社會處境。只有妓女才會去專門發揮性客體的功能,因為她除了這樣炫耀自己不可能有別的做法;正如桔黃色的染發、古香古色的大花袍子、高跟鞋、濃烈的流行香水味,都是在為她的職業做廣告。任何別的類型的女人,若是“打扮得像個街頭妓女”,便會受到人們的批評。她的性愛能力同她的社交生活是結合在一起的,因而顯然在人們面前只應當顯得莊重。但是,還應當特別指出,莊重決不意味著穿著呆板。女人過分明顯地迎合男性的欲望固然令人厭惡,但拒絕這種欲望也是不足稱道的。人們會以為她想當個男人,或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或者她想標新立異,無疑是個怪物。
她要是拒絕接受她的性客體角色,就是在向社會挑釁,就也許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只要她不想標新立異,那麼就必須保持女性氣質。根據習俗,裸露痛和適度的舉止可以達成妥協;有時胸脯是“正派女人”必須遮掩的,有時甚至連足踝也必須遮掩起來;有時少女可以突顯自己的勉力,以吸引可能的求愛者,而已婚女人則要完全放棄對自己的修飾,許多農村文化就是這樣要求的;有時少女卻必須穿上薄薄的、色彩單調的、式樣守舊的長衣,年紀較大的女人則可以穿上質地厚實、色調豐富、款式頗為誘人的束身長衣;對於16歲的孩子來說,黑色似乎是顯眼的,所以它不是這種年齡該穿的顏色。
這些規矩當然不能忽視;但一般來說,即使在最保守的圈子裡,女人的性的一面也會受到強調;比如牧師的妻子就把頭發做成波浪形,化了淡妝,謹慎地追求著時髦,對自己身體的吸引力表示關心,這說明她接受了自己的女性角色。性愛生活與社交生活的這種結合,在晚禮服表現得尤其明顯。為了表明這是以奢侈和驚人的浪費為標志的社交場合,晚禮服應當價格昂貴,質地脆弱;它們還應當盡可能地令人感到不方便;裙子要又長又寬,或要窄得像緊裹在身上,幾乎讓人無法行走;在珠寶、荷葉邊、亮晶晶的飾片、花飾、羽毛和假發之下,女人變成了有血有肉的玩偶。甚至連這肉體也在展覽之列,猶如盛開的花朵展示在人們面前;
女人也在展示她們的肩膀、背部和胸部。除非狂歡時,男人對這一切不應當表現出過多的興趣,他們只能瞟上一眼,只能在跳舞時擁抱。但若能在充滿如此精致寶物的世界成為國王,每個人都會心醉神迷。就男人而言,在這裡聚會具有物物交換的禮儀的一面,這種禮儀要求交換禮品,每個人都把屬於個人財產的女性身體,通過展覽,作為禮品贈送給其他所有的人。
穿晚禮服的妻子扮成一般的女人,去博得所有男性的歡心,滿足她的所有者的自尊心。
由於化妝具有社會意義,女人便有可能通過穿著方式去表明她對社會的態度。她若是服從既定秩序,就會表現出一種謹小慎微和優美動人的風度。這裡可以有許多微妙的差別:她可以把自己表現為脆弱的、幼稚的、神秘的、坦率的、自我克制的、快活的、相當勇敢的、賢淑的。或者相反,她若是蔑視慣例,就會通過標新立異使這一點昭然若揭。值得注意的是,在許多小說裡的“解放型女人”,以大膽的服飾去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突出表現她的性客體本性,因而突出表現她的依附性。比如說在埃迪絲-華頓的《無知的年齡》裡,一個年輕的離婚女人就有著冒險的過去和魯莽的氣質,第一次出現就極其坦胸露肩;對她來說,她所招致的陣陣流言蜚語,清楚地反映了她對循規蹈矩的蔑視。同樣,少女喜歡打扮得像個成年女人,年紀較大的女人則喜歡打扮成小女孩,高級妓女喜歡打扮成上流社會的女人,而後者卻喜歡打扮成“蕩婦”。
即使每個女人的打扮都符合她的身份,也同樣會有小把戲存在:技巧和藝術一樣,屬於想像王國。不但腹帶、乳罩、染發劑、化妝品掩飾了身體和面容,而且閱歷極淺的女人,一旦“打扮起來”就會讓人不識廬山真面目;她和圖畫、雕像或舞台演員一樣,是一個假定某人並不存在的作用物——就是說,她代表她所扮演的角色,但又不是這個角色。對和小說主人公、肖像或雕像一樣非現實的、固定不變的、十分完美的某人的這種認同,使她感到滿足;
她努力認同於這種形象,她覺得只有具有光輝的形象,自己才是穩固的,她自己的生存正當性才會得到證實。
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瑪麗-巴什基爾切夫的《心靈獨白》中,才會看到她不厭其煩地對自己進行連篇累牘的形象描繪。她毫無遺漏地向我們展示了她的服裝;每種新的裝飾都會讓她覺得自己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使她更新了對自我的崇拜。
我拿了一塊母親的大披巾,在中間剪了一個洞,讓頭可以鑽進去,然後把每個邊縫在一起。這塊垂落時有古典褶折的披巾,給我平添了一種東方的、聖經般的異國風度。
我到拉弗裡埃爾時裝店去,加洛林用了3個小時為我制作了一個長袍,穿上它,我覺得人就像籠罩在雲彩裡。她把一塊英國皺綢給我披上,正是它使我顯得苗條、優雅、修長。
我穿著一件飄逸的暖呢長袍,樣子就和勒費弗爾似的,他非常懂得該怎樣用樸實無華的衣料來襯出他年輕矯健的身材。
她天天都在嘮叨著這樣的句子:“我穿黑色時很迷人……穿灰色時我很迷人……我穿白色時,也很迷人。”
德-諾阿耶夫人認為服飾十分重要,她在《回憶錄》裡痛苦地敘述了一件沒有做好的長袍所引起的軒然大波。
我喜歡活潑的顏色,及它們狂放的對比;一件長袍猶如一幅風景畫,猶如命運之路的起點,猶如對冒險的許諾。但當我穿上那件很不合身的長袍時,我因當時顯現出來的缺陷而不能不痛苦。
服飾對許多女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們可以使女人憑借幻覺,同時重塑外部世界和她們的內在自我。l-柯恩(l-Ke-Un)所著的德國小說《穿人造絲的少女》,描繪了一個少女對白斗篷的激情。她喜歡它給感官帶來的溫暖,而且裹在那考究的折皺中時,她體驗到了一種無比幸福的安全感;她借助於它占有了美的世界,占有了完全超乎她現實之外的命運。
既然女人是客體,完全可以理解,她的內在價值要受她的服飾風格的影響。她如此看重絲襪或尼龍襪,看重手套,看重帽子,並非完全無用,因為保持自己的地位是她必須履行的義務。在美國,做工的女孩子把大部分生活費用於美容和服裝。在法國,這種花費要少一點;
但情況依然是,女人打扮得越漂亮,她就越受到尊重;她越是需要工作,絕佳的外貌對她就越是有利;姣好容貌是一種武器,一面旗幟,一種防御,一封推薦信。
優美也是束縛;其好處要付出代價才能夠換來;而且其花費是如此昂貴,以至商店保安人員常常當場抓到偷香水、絲襪、內衣或諸如此類物品的上流女人或女演員。許多女人為了打扮得漂亮而行娼或接受經濟“資助”;服飾使她們需要有額外的錢。打扮得漂亮還要花費時間和精力;但這種任務有時也會帶來正面的快活;在這個領域和家庭用品市場一樣,可以發現隱藏著的寶藏,可以發現到處在討價還價,可以發現運用策略、施展計謀和獨出心裁。如果女人心靈手巧,她甚至可以三下五去二地為自己縫制新式服裝。成交是一種冒險,新式服裝是一種贊美,化妝或做發型可以代替創作藝術品。女人在今天比以前更懂得通過運動、體操、沐浴、按摩和保健食品去開發身體的快活;她可以決定自己該有多重的體重,該有什麼樣的體型以及什麼樣的膚色。現代美學觀念使她有可能把美和活動結合起來:她有權鍛煉肌肉,她拒絕發胖;她通過體育把自己肯定為主體,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她的偶然性的肉體的束縛;但這種解放也很容易重新陷入依附性;好萊塢明星雖然戰勝了本性,但她同時也變成了受制片商操縱的被動客體。
除了這些當然可以讓女人感到高興的勝利,保持吸引力和保持良好的家庭環境一樣,還意味著同流逝的時光作斗爭;因為她的身體也是一種隨著時間的逝去而退化的物體。在《輸家》中,柯萊特-奧德裡描繪了這種可以和主婦同灰塵的斗爭相比的斗爭:
這已不再是年輕時那結實的肉體了;從胳膊到大腿,肌肉的形狀在復蓋著松弛皮膚的脂肪層下顯露出來。她很煩惱,於是重新修改了她的日程表:早上做半小時健美操,晚上,在上床前做15分鍾的按摩她開始查閱醫學書籍和時裝雜志,開始注意觀察她的腰圍。她做果汁喝,偶爾服用瀉藥,並戴橡皮手套洗碟子。她的兩件心事——恢復身體的青春和翻新房子,最後變成了一個,於是她終於到達了一個死點……世界仿佛停頓了,懸在衰老和腐敗之外……她現在在游泳池認真上課,以求改善她的形體,美容雜志使她注意經常重復的處方。金格-羅傑斯吐露說:“我每天早上用梳子擊頭100下;這正好用兩分半鍾,而我的頭發如絲一般……”怎麼才能讓你的足踝變得細長呢?每天用腳尖抬起身體力次,不要讓腳跟挨地;
這種鍛煉只須用一分鍾,一天抽出一分鍾又算什麼呢?此外,還要用油洗指甲,或用檸檬洗手,或用搗碎的草莽塗在面頰上。
在這裡,例行公事又使美的關注和衣櫃的保養變成了單調乏味的苦差事。所有的生長物都會對貶值產生恐懼,而這種恐懼在某些性冷淡或受挫的女人當中,也將引起對生命本身的恐懼:她們努力保養自己,就像別人保養家具或罐頭食品那樣。這種消極的固執態度,使她們成為自己生存的敵人,或使她們對別的人或物懷有敵意:美食會破壞體形,葡萄酒會損害膚色,笑得太多會產生皺紋,陽光會傷害皮膚,睡眠會使人遲鈍,工作會讓人憔件,愛情會令人有黑眼圈,接吻會弄紅面頰,撫摸會使乳房變悴,擁抱會使肉體枯萎,做母親則會使面容和體型變丑。我們都知道,年輕的母親在躲開對她的舞衣特別感興趣的孩子時是多麼氣憤:
“別用你那油膩膩的手來碰我,你會弄髒我衣服的!”賣弄風情的女人也同樣會拒絕丈夫或情人所獻的殷勤。她想保護自己,不受男人、世界和時間的干擾,就像一個人用套子保護家具那樣。
但是所有這些預防措施,都不會阻止出現白發和魚尾紋。女人從年輕時就知道,這種命運是無法避免的。盡管她處處小心,還會發生意外:酒灑在了她衣服上,香煙燒壞了衣服;
這標志著舞廳上的那個帶著高傲的微笑、華貴而又快活的人兒消失了,因為她現在是一副主婦般的嚴肅認真的表情;這一點突然變得一目了然,原來她的服飾並不是猶如煙火的一組藝術品,在瞬息之間迸發出光芒,有著片刻的燦爛光明。寧可說它是一種財富,一種資本,一種商品,一種投資;它意味著犧牲;失去它是真正的災難。污點、裂縫、拙劣的做工、難看的發型,是比把烤肉燒焦了、把花瓶打碎了更為嚴重的事故;因為不但時髦女人把自己投射到物當中,寧肯把她自己變成一個物,而且她畢竟直接感受到了威脅。她和裁縫和制帽者之間的關系,她的煩躁,她的苛求——這一切都表明了她的認真態度和不安全感。一件做得很成功的長袍,使她成為她夢中的人物;但是過時或不得體的服飾,則會讓她覺得自己是一個流浪者。瑪麗-巴什基爾切夫告訴我們,她的幽默感,她的舉止和面部表情,均有賴於她的長袍;當她的穿著不得體時,她感到尷尬而平庸,因而感到恥辱。許多女人寧願錯過一次機會,也不願意穿著很不得體地出門,即使她們本人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
有些女人聲稱她們“是為自己而打扮的”,可是我們已經看到,甚至在自戀時也隱含著讓別人觀賞的意思。愛打扮的女人若是不被人看到,便永遠無法得到完全的滿足,除非她們是精神病患者.;通常她們希望有個見證人。托爾斯泰的妻子在結婚十年以後,仍希望別人仰慕她。她喜歡緞帶和裝飾品,希望把自己的頭發弄成波浪形;要是無人注意,她就會問,這是怎麼回事?而她覺得好像要哭出聲來了。
丈夫並不善於扮演這種見證人的角色。在這方面,他的要求仍是模稜兩可的。如果他的妻子太吸引人了,他會感到嫉妒;但所有的丈夫在某種程度上都有點像甘大略王;他希望妻子能夠為他贏得名聲,他希望妻子典雅、美麗,或至少也要“說得過去”;若不然,在有客人時,他很可能會不高興和熱嘲冷諷。我們已經看到,在婚姻當中,性愛的價值和社交的價值並非完全是可以協調的,這種對立也反映在這方面。在丈夫看來,妻子強調性欲表明她格調低下;他不贊成蠻橫無禮,盡管他覺得這在別的女人身上是很有誘惑力的,而這種不贊同的態度扼殺了他在別的情況下可能產生的任何欲望。如果他的妻子穿著樸實,他倒是滿贊成的,但又會產生不了熱情:他認為她無吸引力,隱隱地覺得她應當受到責備。有鑒於此,他很少因為他個人而對她加以審視;他用別人的眼光去觀察她。“人們會說她些什麼?”他的推測不可能正確,因為他認為別人也會持他身為丈夫的觀點。
沒有什麼會比丈夫羨慕別的女人的衣服和舉止,卻對她有同樣的衣服和舉止加以批評更讓女人憤怒的了。而且還應當說,他離她太近了,近得無法看清她;對他來說,她的面目永遠是一樣的;不論是她進行了新的打扮還是她的發型有了什麼變化,他都未注意到。甚至連鍾情的丈夫或熱情的情人,也往往會對女人的衣服不去注意。如果他們強烈地愛著裸體的她,那麼就是最合身的衣服也只會把她給掩蓋起來;她不論是講究打扮,還是疲憊不堪,或是令人眼花繚亂,對他們都是同樣可愛。如果他們不再喜歡她,就是穿上最討人喜歡的衣服也將無濟於事。服飾可以成為征服的武器,但不是防御的武器;其藝術在於制造幻覺,它提供了一個可見的想像中的物體;但是在肉體的擁抱中,和在人們所熟知的日常生活中一樣,所有的幻覺都從視線消退了;夫妻感情如同肉體之愛,存在於現實的層面上。女人在為她所愛的男人打扮。多蘿西-帕克在她的一部小說中,描寫了一位年輕妻子急切地盼望丈夫休假回來小住的情形;為了這件事,她決心讓自己變得楚楚動人:
她買了一件新衣服,黑色的——他喜歡黑色的衣服;簡單的,他喜歡樸素的衣服;太貴了,貴得她不願意去想它的價錢……
“你喜歡我的衣服嗎?”
“哦,是的,”他說,“我一直很喜歡你身上的那件衣服。”
她仿佛是呆住了。“這件衣服,”她以明顯凌辱的口吻,有板有眼地說,“是個新牌貨。以前我從未穿過。要是你有興趣,我就告訴你,我是特地為今天才把它給買來的。”
“對不起,寶貝幾,”他說,“哦,確實,我現在看出來了,這根本不是那件衣服。我覺得這太好了,我喜歡你穿黑色的。”
“像這種時候,”她說,“我簡直希望我是為別的理由才穿上它的。”
人們常說,女人打扮是為了引起別的女人的嫉妒,而這種嫉妒實際上是成功的明顯標志;
但這並不是唯一的目的。通過被人嫉妒、羨慕或贊賞,她想得到的是對她的美、她的典雅、她的情趣——對她自己的絕對肯定;她為了實現自己而展示自己。她為此忍受了令人痛苦的依附地位;主婦的奉獻即使未得到承認也還是有用的;賣弄風情的努力若末能引人注意則是白費功夫的。她想得到對自己的明確評價,這種絕對的要求使她的探索充滿煩惱;單是一聲簡單的譴責,這頂帽子就變丑了;贊美聲使她快活,但失敗卻把她給毀掉;正如絕對只有通過一系列無止境的例子才能夠得到證明,她將永遠不會取得最後的成功。這就是時髦的女人、賣弄風情的女人極易受到傷害的原因;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些美麗而且十分受人崇拜的女人不勝悲哀地確信,她們既不美也不典雅,她們恰恰缺乏一位未知法官的最終贊美的原因;因為她們的目的是追求不可能實現的存在(being)的永恆狀態〔en-soi(自在)]。這些超級時髦的女人確實難得,她們本人就是典雅法則的體現,她們無可挑剔,因為正是她們根據認可規定了成功和失敗;當她們的法則容忍時,她們能夠被視為成功的楷模。不幸的是,這種成功對任何人都毫無用處。
打扮同時也意味著出門和款待;就此而言,這是它的初始目的。女人為了炫耀她的新裝,一個客廳一個客廳地請別的女人看她是如何料理自己的。在某些特別正式的場合,她要求丈夫陪伴著她;但通常她在履行她的“社交責任”時,他正在工作。這種職責極其無聊,這已被描寫過千百次了。這種情況應當用這個事實來解釋:因履行社交“義務”而聚在一起的女人,她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情。沒有任何共同感興趣的東西能夠使律師的妻子和醫生的妻子——或者多伊博士的妻子和羅伊博士的妻子,結合起來。在一般的談話中,談孩子的惡作劇或做家務的難處的實屬不佳的表現。所以女人只好評論天氣和最新的暢銷書,或者也許只好說點從丈夫那裡抄來的某些普通的泛泛想法。舉辦家庭宴會的風氣逐漸消失了,但名目繁多且令人厭倦的拜訪義務,在法國依然存在。在美國常用打橋牌代替談話,這只對喜歡玩這種游戲的女人才有利。
但是,較之這種履行令人厭倦的傳統責任,社交生活確實也有更吸引人的一面。接待客人的內含,不只是歡迎別人到女人自己家來;它還使住處變成了迷人的領地;社交的功能是一種聚會,也是一種禮儀。女主人展示她的財富:銀器、亞麻織物、玻璃器皿;她安排插花。
插花雖然短命而無用,卻象征著以昂貴奢侈為其鮮明特征的聚會,其毫無必要的鋪張;花瓶裡開放著的花朵注定要早謝,它們代替了篝火、熏火,以及沒藥、祭酒和祭品。桌子上擺滿了美食和珍貴的葡萄酒。其意圖是想發明出一些高雅禮品,而這些禮品要既能滿足客人的要求,又能預知他們的欲望;就餐變成了神秘的禮儀。弗吉尼亞-沃爾芙在《達洛威夫人》的一段中強調了這一面:
於是,系著圍裙戴著白帽的女僕,以及並非必要的侍女,開始來回穿梭於旋轉的門,無聲無息,姿態優美;但是這種穿梭,從一點半到兩點,對倫敦上流社會的女主人們所操縱的神秘或大騙局已是輕車熟路,只要一揮手,穿梭就停止了,首先起而代之的是對食物(吃多少都不用付錢)的極大幻覺;然後桌子隨意地展開,上面有林子、小墊、紅果托;薄薄的棕色奶油覆蓋著比目魚;砂鍋裡浸泡著分開的小雞;五光十色的、非一般家庭可比的爐火燃燒著;隨著酒和咖啡(也不用付錢)的到來,剛才還若有所思的眼睛閃出了快活的光芒;對於這文雅深沉的眼睛,生命仿佛如音樂一般美妙、神秘。
操縱這些神秘的女人非常自豪,她認為自己是完美時刻的創造者,幸福和歡樂的賜予者。
通過她,客人們才聚在了一起,事情才得以發生;她是快樂與和諧的無償源泉。
這正是達洛威夫人所感受到的:
但是假如彼得對她說:“是的,是的,但你的那些聚會——你的聚會究竟有什麼意思?”她只能這麼說(別指望有人能理解):這是請客嘛……手先生住在南辛頓;有的人住在北邊的貝斯沃特;還有的人,也許住在倫敦貴族區。她覺得她對他們晝思夜想,她覺得多麼淒涼;她覺得多麼可憐;她覺得要是他們能夠聚在一起該有多好;於是她就這麼做了。這就是請客;為了聚在一起,為了創造;但這究竟是為誰?
也許是為請客而請客。不管怎樣,反正這是她的奉獻。她別無所有……
任何人都能夠這麼做;不過她的確有點崇拜這種人,不能不認為,終歸是她辦成了這件事。
如果在這種為別人的服務中只有慷慨,這種聚會就確實是聚會。但是社會常規的影響,很快把慶典變成了制度,把饋贈變成了義務,把聚會上升到了禮儀的地位。當客人在宴會上享受時,身為客人的她不得不想到,她也必須舉辦一個同樣的宴會作為回報:她時常抱怨對她的款待太揮霍了。“X的宴會不過是想給我們留下點深刻的印象而已,”她有點不快地對丈夫說。例如我就聽說,在上次戰爭期間,在葡萄牙小城舉辦的茶會變成了非常奢侈的聚會,因為每次聚會,女主人都認為有義務讓她的糕點無論在種類上還是在數量上,都超過上一次;
這種聚會的開銷變得如此昂貴,以至有一天所有的女人都同意,以後的聚會,除了茶水不提供任何東西。
這時,舉辦聚會便失去了其慷慨大度的富麗堂皇,變成了沉重的義務;宴席用品只會帶來麻煩:玻璃器皿和桌布必須用心照看,香檳和糖果要准備足夠的數量;摔壞杯子、燒壞椅墊意味著災難;第二天必須進行清理,把東西放得井井有條。妻子害怕這種工作。她感受到五花八門的屈從是主婦命運的鮮明標志:她要屈從於蛋奶酥、烤肉、肉販、廚師,以及臨時幫手;她要屈從於她的丈夫,為某種難處而愁眉苦臉;她要屈從於客人,去估量家具和美酒,並判斷這次聚會是否辦得成功。
只有慷慨而自信的女人,才會安然經受住這種考驗。成功能給她們帶來很大滿足。但是許多人在這方面和達洛威夫人一樣,她們熱愛這些勝利,這些外表,以及它們的輝煌和刺激,可是也感到它們的空虛。如果對待它們過於認真,女人就不可能真正地享受它們;此外,她將會受永遠無法滿足的虛榮心的折磨。而且只有為數極少的女人才是幸運的,她們能夠讓社交功能完全占據她們的生活。那些完全獻身於社會的人,通常不僅想把它變成一種自我崇拜的迷信,而且想超越這種聚會生活,力求達到更崇高的目標:真正的沙龍有著文學的或政治的特征。女人權力以這種方式取得對男人的優勢並發揮她們個人的作用。她們擺脫了已婚女人的狀況。後者極難在她有時得到的短暫快活和勝利中獲得自我實現,因為這對於她來說,確實往往不但意味著消遣,也意味著疲勞。社交生活要求她“裝門面”,要求她把自己擺在展覽的地位,而不是要求她和她自己及她和他人之間有任何真正的溝通。它不能讓她擺脫孤獨狀態。
“想想也真可悲,”米什萊寫道,“女人,這個相對的人,只能作為夫妻中的一員來生活,她往往比男人孤獨。他廣交朋友,不斷有新的接觸。她若無家庭則什麼也不是。而家庭是一種摧殘人的負擔;它的全部重量都壓在她的肩上。”的確,女人在受束縛和孤獨的情況下,不會懂得旨在共同追求某個目標的同志情誼所帶來的快活;她的工作並沒有占據她的頭腦,她受的教育既沒給她帶來獨立的欲望,也沒帶來應用它的經驗,雖然如此,她仍在孤獨中度日。
婚姻可能使她遠離了她父母的家庭,遠離了她年輕時的朋友,而要通過結識新的朋友和家信來彌補這種背井離鄉,是很難做到的。在年輕妻子和她父母的家庭之間,可能往往沒有真正的親密關系,哪怕是離得很近:她的母親和她的姐妹都不是她的真正的朋友。現在許多年輕的夫婦,由於沒有住房,常和他們的父母兄弟姐妹住在一起;但這種萬不得已的聯合對新娘來說,永遠不可能成為真正友誼的根源。
女性的友誼若能成功地建立或保持下去,對女人來說是十分寶貴的,但這種友誼同兩個男人之間的關系在性質上有很大差別。男人在設計自己的個人興趣和想法,在作為個人進行交往,女人卻被限制在她們共同的女性命運之內,被某種內在的同謀關系捆在一起。她們在她們中間首先想肯定的是她們共同的世界。她們不去討論意見和一般想法,但是卻交換私人秘密和食譜;她們要聯合起來創造一個相反的世界,這個世界的價值要勝過男性的價值。由於集體的力量,她們獲得了抖掉枷鎖的能力;她們彼此承認自己的性冷淡,否定男性的性支配,同時嘲笑男人的欲望或他們的粗俗;而且她們熱嘲冷諷,對她們丈夫的和一般男人的道德和智力的優勢提出疑問。
她們比較體驗;懷孕、生育、她們自己的和孩子們的疾病,成為人類歷史的主要事件。
她們的工作不是一門技術,在傳遞烹調處方之類時,她們賦予它們一種基於口授傳統而形成的神秘科學的尊嚴。有時她們也討論道德問題。婦女雜志的通訊專欄為她們談話的內容提供了很好的例證;人們很難想像只為男人開辟一個“孤獨的心”專欄;男人在這個世界上相識,這是他們的世界;而女人卻不得不確定、估量和探索自己的特殊領域;她們的報道特別涉及了美容顧問、烹調處方、編織指導;她們要求得到忠告;由於她們有饒舌痛和自我表現痛,有時產生了真正的焦慮。
女人知道男性規范並不是屬於她的,知道男人想當然地認為,他既然慫恿她去墮胎、通好、做壞事、背叛和說謊(這些都是他在正式場合予以譴責的),她便不會去遵循這一規范。
因而她請求其他女人幫助確定一套“地方法規”,姑且先這麼說吧,一種特別為女性提供的道德規范。女人對她們朋友的行為沒完沒了的評論和批評,並不單單是出於惡意;為了評判別人並調整自己的行
為,女人比男人更需要道德上的獨創性。
只有女人之間關系所蘊含的真誠才可以賦予這種關系以價值。面對著男人,女人總是在做戲;她在假裝不願意接受她的次要的他者(the inessential Other)地位時,是在說謊;
她在通過模仿、服裝和學來的警句送給他一個想像中的人物時,也是在說謊。這些戲劇表演要求經常保持緊張狀態;和丈夫或情人在一起時,每個女人都或多或少意識到這種想法:“我也許不是我自己了”;男性世界苛刻而銳利,它的聲音太宏亮,光線太生硬,接觸則是粗野的。
和別的女人在一起時,女人處在幕後;地磨刀霍霍,但沒有去戰斗;她整理服裝,准備化妝,運籌帷幄;在登台之前,她穿著晨衣和拖鞋在舞台兩側閒逛;她喜歡這溫暖、輕松、松弛的氣氛。在《軍帽》裡,柯萊特為我們展示了兩個朋友邊寧靜地縫制衣服、邊討論這項工作的小小細節,交換私人的小秘密,練習使用新化妝品的情形。和這一寧靜場面相對比的是,為一個朋友和年輕男人見面做准備的場面。那氣氛要嚴肅些;不能流淚:注意化妝!沒買件新衣服,真可惜;必須借雙漂亮的絲襪;必須決定戴不戴花;有那麼多的問題!這時女人們相互幫助,討論她們的社交問題,每個人都在為他人營造保護窩;她們說的做的都是出於真誠。
對於有些女人,這種溫暖而輕佻的親密關系,比之和男人的十分做作的關系,更為可貴。
就和少女時代一樣,自戀者在別的女人身上找到了一個有特權的替身;正是通過別人的周密的、可以勝任的觀察力,她才能夠羨慕自己的剪裁得十分合體的長袍,羨慕自己的美妙的“小天地”。結婚以後,她最要好的朋友仍是受寵的見證人;於是,她也可能繼續是一個令人滿意的客體,並且是一個被人渴望的客體。如我所說,幾乎每一個少女都有同性戀傾向,丈夫的擁抱往往笨拙,不會把這種傾向抹掉;這是女人和她的密友在∼起時之所以能夠感到那種肉欲的甜密(那種感情在普通男人身上沒有等價物)的根本原因。這種肉欲的依戀,在兩個女朋友之間,可能升華為崇高的情操,或者可能通過到處撫摸或具有明確的性的含義的撫摸表現出來。她們的調情也可能只不過是一種閒暇的娛樂(後宮女人的情況便是如此,她們主要關心的是消磨時間),或者可能有著十分重要的含義。
然而,女人的伙伴感情極少能上升為真正的友誼。女人覺得她們的團結比男人的團結更有自發性;但是在這樣的團結中,每一個人的超越都不能指向他人,因為她們共同面對著男性世界,她們每一個人都希望獨自壟斷其價值。她們之間的關系並不是建立在她們個性的基礎上,而是一種直接的共同體驗,所以立刻會由此產生出敵意的因素。在《戰爭與和平》中,娜塔莎深深地依戀著她家裡的女人,因為她要讓她們為她生兒育女作見證,但她對她們也懷有嫉妒之情,因為在皮埃爾面前,她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女人的化身。女人的相互理解,是由於她們彼此認同這個事實引起的;但是基於同一理由,每一個人都會反對其他的人。主婦同女僕的關系,要比任何男人同男僕或司機的關系更為密切——除非他是同性戀者;她們交換私人秘密,有時她們是同謀;但她們之間也有勢不兩立的競爭,因為女主人既想擺脫實際工作,又想有著這一工作帶來的責任和榮譽;她希望別人認為她是不能取代的,不可或缺的。
她非常苛刻,對僕人百般挑剔責難,或者想這麼做;如果僕人把活兒子得太好,女主人就會失去自命為唯一者的滿足感。同樣,她和教師、管家、護士、看孩子的保姆以及幫她干活的親戚朋友也會不斷發生爭執;其借口是她們不.尊重她的“願望”,未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實際上,她既沒有她所特有的願望,也沒有她所特有的想法;相反,令她苦惱的是,別人在履行她的職責時是那麼嚴格,就跟她似的。這是各種家庭爭執毒化家庭生活的主要原因之一:
當缺乏讓她的獨特資格家喻戶曉的手段時,每一個女人都會愈發迫切地要求成為主權者。
但是,在賣俏和愛情方面,每一個女人尤其把其他一切女人都看做敵人。我曾提到過少女中存在的那種競爭類型,這種競爭往往會持續一生。我們已經看到,時髦女人和“社會名流”的理想是得到絕對的評價;如果任何時候失去光彩,她會十分痛苦;她討厭看到在別人頭上環繞著哪怕是最微弱的光環,她要奪走別人得到的任何嘉獎;如果絕對不是獨一無二的,她又是什麼呢?真心實意地陷入情網的女人,會因駕馭了情人的心而滿足;她將不會嫉妒她朋友的成功,但她會感到她的愛情在面臨威脅。事實上,女人被她最要好的朋友出賣,這個主題並不僅僅是文學上的老生常談;兩個女人越是要好,她們的二元性就越是危險。女友被邀請以戀愛女人的眼光去看看,以她的心、她的肉體去感受一下;於是這個女友被那個情人所吸引,被勾引她朋友的那個男人弄得神魂顛倒。這個女友認為她的忠誠很好地保護了她,使她能夠自由約束自己的感情,但她也討厭只扮演次要角色,於是不久她就准備屈服了,准備獻殷勤了。許多女人一旦戀愛,就開始謹慎地回避密友。這種矛盾心理使女人幾乎不可能十分信任她們之間的相互感情。男性的陰影總是遮天蔽日地懸在她們頭上。即使他沒有被提及,聖-約翰-佩斯的這行詩也是適用的:“太陽雖未被提到,但他的存在就在我們之間。”
女人們單獨在一起時,她們會報復男人,給他設置陷阱,詛咒他,侮辱他——但她們也在等待他。只要呆在沒有男人的地方,她們便會受偶然性的左右,感到無精打采和窮極無聊。
這監牢仍有一點母親胸脯般的溫暖——但畢竟是所監牢。女人只有在可以預知能早日走出的情況下,才會悠閒快活地呆在那裡。這時她會樂於處在浴室溫暖的潮濕中,只要她認為她很快就要走進燈火輝煌的客廳。在被監禁時,女人彼此是同志,她們互相幫助,共同忍受她們的監禁生活,甚至互相幫助,准備一起逃跑;但她們的解放者將是來自於男人的世界。
對於大多數女人來說,這個男性世界在結婚以後仍保持著魔力,只是丈夫失去了他的威望;妻子發現,在她的標本當中,男人的純粹本質被降了格。但男人仍是宇宙的真理,最高的權威,奇跡,主人,眼睛,獵物,快樂,冒險和救世主;他仍是超越的化身,是回答所有問題的人。連最忠誠的妻子也不會同意放棄這個奇跡,把自己給封閉起來,同一個偶然的、有限的個人進行遲鈍的交流。她從小就十分需要引導者;當丈夫不能承擔這一角色時,她便會轉向別的男人。有時她的父親、兄弟、叔叔,或其他親屬、某個老朋友,一直保持著自己的威望;她將會去依靠他。
但是有兩類男人,他們的職業尤其注定他們可以成為傾聽吐露秘密的人和指導者:神父和醫生。第一類男人有著巨大的優勢,因為他們提供忠告而又不收費;他們在聽懺悔時一籌莫展,不得不任憑信徒東拉西扯;他們盡量避開人所共知的討厭的人,但引導他們的羔羊沿著道德之路前進卻是他們的責任,而當女人在社會和政治上顯得比較重要時,這一責任尤其緊迫。“良心指導者”向他的懺悔者指明她應采納的政治見解並控制她的選票。許多丈夫對他干涉他們的婚姻生活感到氣憤,因為懺悔神父對臥室私事說長道短。他對教育子女很有興趣;
他忠告做妻子的女人應該怎樣處理她自己和丈夫的關系。總是把男人當做神去景仰的女人,欣喜若狂地跪在作為上帝在塵世的替身的那個男性的腳下。
醫生因收取報酬而有良好的保護;對過於礙事的求診者,他可以拒之門外。但是他也成為更為特別、更為頑固的攻擊的對象;被性欲過於旺盛的女人追逐的男人,有3/4是醫生。
在某男人面前∼絲不掛,對許多女人是一種巨大的裸露快感。在這方面斯特克爾報告了許多實例:尤其是老處女,她們基於一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到醫生那裡要求做“非常全面的檢查”,或者剛離開一個婦科醫生,又去找另一個婦科醫生,要求做“按摩”或“治療”;有些性冷淡的妻子只有在做醫學檢查時才能感受到性高潮。
女人很願意認為,她對之裸露身體的那個男人,已經對她的有魅力身體,或對她的美好靈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於是她病態地努力讓自己相信,她被那個醫生或教士給愛上了。
即使她是正常的,也會覺得那個男人和她個人之間有一種微妙的聯系;她樂於體面地服從他的命令;更重要的是,有時她產生了一種安全感,這種安全感幫助她接受她不得不去過的生活。
然而,有些妻子並不滿足於把道德權威當做生存支柱;她們的生活迫切需要一種浪漫的提升。如果既不想欺騙也不想離開自己的丈夫,她們就會和害怕有血有肉的男性的少女采取同樣的做法——沉溺於熱情的想像之中。斯特克爾在這方面也提供了各種例子。有一位頗有地位的受尊重的已婚女子,愛上了一個歌劇男高音。她送給他鮮花和條子,買他的照片,連做夢都會夢見他。但是當她有機會和他見面時,她卻沒有去;她不想得到他本人,而只想又愛著他,又仍去做忠實的妻子。還有個女人愛上了一個轟動一時的演員,她有一個房間,裡面到處都是他的照片和有關他的資料。他去世時,她哀悼了一年。
我們都會對魯道夫-瓦倫泰諾去世時所流下的眼淚記憶猶新。已婚女人和女孩子們都崇拜電影男主角。他們的形象或出現在自娛之時,或出現在夫妻性交胡思亂想之時。他們也可能重新喚起某種童年的回憶,扮演著祖父、兄弟。教師或諸如此類的角色。
但是妻子周圍也有真正的、活生生的男人;無論她是得到了性滿足,或是性冷淡,或是受挫,除了愛得徹底和絕對排他這些罕見情況,她都十分珍視他們的贊賞。丈夫的目光已習以為常,不再有激發她對自己想像力的力量;她需要的是,仍充滿著神秘的眼睛也能發覺她是神秘的;她必須在主權意識面前取得自信,必須翻新她已退色的照片,必須恢復嘴邊上的酒窩和睫毛上的舉世無雙的顫動;她只有被渴望和被愛,才可以做到令人滿意。如果她在婚姻中被調適得非常好,那麼她在其他男人身上所尋求的就會主要是虛榮心的滿足;她邀請他們加入她的自我迷信;她是誘惑人的,取悅於人的,滿足於夢想被禁愛情的,滿足於想像“假如我想……”的。她寧肯讓許多崇拜者著迷,也不願意深深地依戀他們當中的某一個人;她比少女更熱情,更不怕羞,她賣弄風情是要男性進一步向她證實,她已經意識到她的價值和力量。她常常愈發有恃無恐,因為,她已經停泊在家裡並且已經成功地征服了一個男人,繼續玩這種游戲,對她來說既沒有多大希望,也沒有多少風險。
在或長或短地經過一段忠誠期之後,妻子也可能不再限於這種僅僅打情罵俏和賣弄風情的行為。她下決心欺騙丈夫,往往是由於怨恨。阿德勒堅持認為,女人的不忠永遠是報復的一種方式。這話未免言過其實,但毫無疑問,她往往並不屈從於情人的誘惑,而是屈服於想公然反抗丈夫的欲望:“他不是天下唯一的男人——別的男人也會發現我有吸引力,我不是他的奴隸;他自以為很聰明,但他也會受到愚弄。”在妻子的心目中,可能被藐視的丈夫仍有著頭等重要的地位;正如少女有時為了反抗她的母親,為了挑剔她的父母,為了違抗父母之命,為了維護她自己的權利,而去找情人那樣,對丈夫感到怨恨的妻子,也會企圖把她的情人當做知己,當做她佯裝受害者的見證人,當做貶損她丈夫的同謀。她不斷地和他議論她的丈夫,假裝煽起情人的輕蔑之意;除非情人把他的角色扮演得非常好,否則她會氣哼哼地掉頭不再理他。她會要麼重新回到丈夫的身邊,要麼再找一個安慰者。但是,往往不是怨恨,而是失望,把她拋進了情人的懷抱;她在婚姻中不曾得到過愛,而讓自己聽天由命,讓自己永遠不去領略年輕時就若癡若狂向往的興奮和快活,她又發覺這很難。對於令人沮喪的女人來說,由於各種性滿足的權利都被剝奪,由於拒絕承認她們在感情上有自由和個性,婚姻將以無可避免和不無諷刺意味的辯證關系,把她們引向通好。蒙田在《論維吉爾的幾首詩》一文中說:
我們從童年就對她們進行愛的方面的教育。她們的魅力,她們的衣著,她們的知識,她們的語言,她們受到的全部教誨,都無助於其他目的。她們的家庭女教師,除了愛的觀念,什麼也沒有讓她們銘記在心,即使完全基於這種理由:經常在她們面前堅持這個觀念,以使她們對這個觀念感到厭惡……那麼,試圖在女人身上壓抑一種對她們來說是如此強烈、如此自然的欲望,也是愚蠢的。
恩格斯也說:
隨著一夫一妻變得經久不衰,出現了兩種特有的社會人物:妻子的情人和戴綠帽子的丈夫。……隨著一夫一妻制和公開納妾,通奸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社會制度,雖然加以禁止、嚴懲,但終不能制止。
如果夫妻做愛激起了妻子的好奇心卻未能滿足她的感官,她就很可能會在別人的床上完成她的教育。如果丈夫成功地喚起了她的性欲,她就會希望和別人共享這種快感,因為她對他沒有任何特殊的依戀感。
道德家哀歎對情人的這種偏愛,而我則已描述了資產階級文學中的那種企圖恢復丈夫形象的做法;但是,若是想證明從社會角度來看,即從其他男人的角度來看,他往往比他的對手優越,並用這種看法對他加以保護,這則是荒謬的。這裡重要的是,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指望他的妻子。有兩種特征使他成為她所討厭的人。首先,他承擔了始作俑者這樣一個出力不討好的角色;傳統處女的要求是矛盾的,她既想被蹂躪又想被尊重,這樣就使他幾乎必然要受到失敗的懲罰;所以她在他的懷抱中永遠是性冷淡的。和情人在一起,她不會感到奪走處女貞操的那種恐怖,也不會感到被蹂躪所引起的嚴重羞辱;她避免了意外造成的精神創傷:
她知道該期望什麼;她比新婚之夜更坦然,更不容易冒犯,更老練,她不再迷惘於理想之愛與肉欲、情感和性感受之間。當她有情人時,情人是她真正需要的。
這種精明是她自由選擇的一個方面。因為使丈夫處於不利地位的第二個令人討厭的特征是,他通常是被強加的,而不是被選擇的。他的妻子要麼把他當做最後的依靠予以接受,要麼被她的家庭移交給他;不管怎樣,她即使為了愛情嫁給他,也仍要讓他成為她的主人;他們的關系變成了一種義務,她往往逐漸感到他是個暴君。無疑選擇情人也要受到環境的限制,但在這種關系中存在著自由的因素;結婚是一種義務,有情人則是一種奢侈。妻子因情人的乞求而委身,所以她即使無法確信他的愛,也至少確信他的欲望;這裡所發生的情況並不是一個服從法律的問題。由於情人的誘惑力和威望不會被日常生活的摩擦弄鈍,他還有一種優勢:他依然是單獨的,是一個他人。於是,她也會感到在他們倆會面時她擺脫了日常的自我,在生活中獲得了新的豐富:她覺得自己是另一個人,是一個新的女人。這就是某些女人在私通中首先追求的:被他人弄得全神貫注、出乎意料和忘乎所以。當破裂來臨時,她們感到空虛和絕望。雅內報告的某些精神病學實例向我們表明了,在遭受損失時,女人在情人身上尋求和得到了什麼:
一個39歲的女人,由於被一個作家拋棄,十分絕望;這個作家讓她和他一起工作了5年。她寫道,他的生活是那麼豐富,他是那麼專橫,以至她完全被他占有,任何別的事都不能想。還有一個女人,年齡有五歲,她從關系破裂後就開始生病;她希望她成為他書桌上的墨水瓶,這僅僅是為了能夠看到他。她解釋說,她一直很厭煩;她丈夫什麼也不懂,從未讓她操心過精神方面的事情,對什麼也不理解,也不會讓她感到驚奇;他一點也不懂得人之常情。但她的情人卻是一個令人驚歎的人,從不動感情,冷漠得讓人委屈得要死。而且還大膽、sang-froid〔沉著〕、機智、思想敏捷,這些令她困惑不已。
有些女人只是在私通伊始,才會感到這種豐富和歡悅的興奮;如果她的情人未能立刻給她帶來快感(這是常有的事,因為兩個性伙伴最初感到害怕,尚不能相互適應),她便會產生怨恨和憎惡;她可能會變成美莎麗娜式的人物,並參與許多桃色事件,走馬燈似的換一個又一個情人。但是女人也可能受到失敗婚姻的啟示,此時她恰被適合於她的男人所吸引,因而在他們之間形成了一種長久的依戀關系。她往往因為這個情人屬於和她丈夫完全相反的類型,而發覺他很有吸引力。毫無疑問,正是聖佩韋與維克多-雨果的鮮明對比,才吸引了阿黛爾——雨果的妻子。斯特克爾援引了一個女人的實例,她嫁給了一個粗俗野蠻、又強又壯的丈夫,他獻的殷勤只能使她感到痛苦。她遇到了一個律師的秘書,這位秘書虛弱、文雅、和藹可親。他對她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而且他們發現他們在精神上有著共同的興趣。這種親密關系表明,他的相對虛弱力量可以消除她的性冷淡。她離了婚,緊接著他們馬上結了婚,後來一直生活得很幸福;他僅僅用接吻和撫摸就可以讓她達到性高潮,而她卻一直被那身強力壯的丈夫指責為性冷淡!
並非一切私通都有這種童話般的結局。也許正像少女夢想有一個解放者能夠帶她逃出她的家庭那樣,妻子也在期望有一個情人能夠讓她擺脫婚姻的束縛。熱情的情夫在他的情婦開始談到要結婚時,一下子冷了下來並離她而去,這是人們經常使用的主題。在這個問題上,他的謹慎保留態度經常使她受到傷害,他們已有的關系,也由於怨恨和敵意而變糟。如果私通關系變得穩固,它往往會終於呈現出人們所熟悉的婚姻特征;那時它將會重現婚姻的所有弊端:無聊、嫉妒、算計、欺騙等等。而女人將會夢想讓另一個男人,把她從這種常規中拯救出來。
而且,隨著環境和習俗的木同,通奸的表現也極不相同。在我們這個依然存在父權傳統的社會裡,妻子對婚姻的不忠,似乎要比丈夫對婚姻的不忠可恨得多。蒙田說:
對於墮落的鑒定是多麼不工正啊!……我們判決和衡量我們墮落的標准,不是根據情理而是根據我們的利益,因此它們才具有如此不平等的形式。我們的嚴厲判決,使得女人對此種墮落的嗜好,成為一種比其性質所能證明的更令人難堪的罪過,而其涉及的後果比原因更惡劣。
我們已經考察過這一嚴厲性的初始原因:女人通奸有把陌生人的兒子帶進家庭的危險,因而有騙取合法繼承人地位的危險;丈夫是主人,妻子是他的財產。社會的變遷,節育的實行,已經使這些動機因素基本上失去了影響力。但是,由於讓女人處於依附地位的連續意志(the continuing will),一直包圍她的禁令將永遠存在。她時常把它們內在化了;她對丈夫的婚姻越軌行為視而不見,不過她的宗教、她的道德、她的“貞操”,不允許她這一方有同樣的越軌行為。周圍環境所硬性形成的約束力(尤其是在新舊大陸的小鎮),對她要比對她的丈夫嚴厲得多;他外出較多,他旅行,所以他的弱點更能得到縱容;她則要冒著失去名譽和失去已婚女人地位的危險。人們常常描述女人成功地挫敗這種監視的計謀,而我本人就聽說過,在一個風格陳舊簡樸的葡萄牙小鎮,年輕的妻子們根本不出門,除非有婆婆和丈夫的姐妹陪同;但是理發師出租房間,情人們可以在那裡享受短暫的約會。在大城市,妻子極少有看守者;但是小范圍的新交對不正當的感情幾乎不那麼有利。由於倉促和秘密,通好創造不出有人情味的自由友誼;它所包含的欺詐,其結局往往是毀掉婚姻的全部尊嚴。
今天,許多圈子裡的女人都有某種程度的性自由;但是婚姻生活同性滿足的協調對她們仍是一個難題。既然婚姻不能普遍包括肉欲之愛,十分坦誠地把它們分開就似乎是合理的。
人們一般認為,男人可以做一個優秀的丈夫,可他又是輕浮的:他的性插曲實際上並不會妨礙他和妻子的和睦生活。這種和睦甚至會更純潔,更無矛盾心理,如果她不象征著束縛的話。
我們也可以對妻子作出同樣的讓步;的確,她常希望分享丈夫的生活,為孩子做一個窩,然而她又想體驗別人的愛情。通奸之所以可恥,是因為虛偽和謹慎必然會損害名譽;而基於自由和真誠達成的契約將可以消除婚姻的缺陷。
可是也必須承認,當今那句令人惱火的套話——“這對女人不是一回事”,仍有某種真理性。有關上述差別的說法沒有一種是自然的。有人堅持認為,女人不像男人那麼需要性活動,但對不存在的東西不能持確信無疑的態度;受壓抑的女人會變成潑婦,虐待的母親,狂熱的主婦,不幸和危險的人。但不管怎樣,即使女人的欲望並非時常出現,這也根本不應當成為認為滿足這些欲望實屬多余的理由。
這種差別存在於男女性愛的整個處境,正如它取決於傳統和當代社會。女人的愛情行為仍被認為是她向男人提供的服務,因而他似乎是她的主人。如我們所見,他永遠可以占用一個身為低劣者的女人,但如果女人委身於一個社會地位在她之下的男性,則是可恥的;她的同意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屬於屈服和墮落。妻子欣然接受她的丈夫占有其他女人這個事實;她甚至可能自鳴得意:有些女人走得更遠,甚至會模仿德-蓬帕杜爾夫人,扮演起拉皮條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女人在情人的懷抱中變成客體。獵物;在她丈夫看來,她似乎被外來的超自然力占有,她不再屬於他,他被剝奪了擁有她的權利。實際上,她在床上常常觸摸自己、希求自己,因而她是被支配的。然而由於男性的威望,她實際上也傾向於認可並模仿那個曾經完全占有她的其他男性,在她的心目中他是整個男人的化身。丈夫認為他所熟悉的她那裡聽到一個陌生人思想的回音時,會非常惱火,但並非沒有道理——他幾乎感到自已被占有了,被蹂躪了。如果德-夏裡埃夫人和年輕的本傑明-貢斯當決裂(如我們看到的,他在和兩個男性化的女人的關系中,扮演女性化的角色),那是因為她不能忍受他身上有德-史達爾夫人的實屬可恨的影響。只要女人使自己變成奴隸,並且是她所“委身於”的那個男人的反映,她就必須承認這一事實:她的不忠行為比她丈夫的不忠行為有更大的破壞性。
她即使維護了自己的完整性,也仍然會有她的情人認為她同她丈夫達成妥協的危險。妻子甚至很可能覺得,若是委身於另一個男人(哪怕只有一次,匆匆忙忙地,在沙發上),她便會取得超出她合法配偶的優越地位。一個男人若是相信自己已經占有了他的情婦,他就會更有理由認為他愚弄了她的丈夫。這就是有的作家有時把他的女主人公描寫成她有意選擇一個下層社會情人的原因;她在他身上尋求肉欲滿足,而不是希望給他帶來一種超乎有身份的丈夫之上的優越地位。馬羅在《人的命運》中為我們描寫了這樣一對兒夫婦,他們達成了一個相互給予充分自由的協議;可是當梅告訴喬說,她和一個朋友睡了覺時,他十分痛苦,覺得那個男人將會自以為他已經“占有”了她;喬決定尊重她的獨立性,因為他十分清楚,無論何時沒有一個人能夠占有任何一個人;但是另一個男人的自鳴得意的想法,卻通過梅傷害並羞辱了他。人們往往把自由女人和放蕩女人混為一談。情人自己也容易對他從中獲益的自由產生誤解;他寧肯相信他的情婦已經屈服了,已經聽任擺布了,他已經征服並誘惑了她。一個有自尊心的女人可以聽任她性伙伴的虛榮心的擺布,但她將會發覺,讓體面的丈夫不得不忍受這個性伙伴的傲慢,是一件可惜的事。讓女人在平等意義上和男人共同行動確實很難,只要這種平等未得到普遍承認並得到具體實現。
在任何情況下,通好、友誼和社交都只不過是婚姻生活的轉移;它們對忍受婚姻生活的約束可以起到幫助作用,但不可能予以消除。它們是一種不安全的逃避,根本不會讓女人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