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世界有句老話——娘疼細崽,婆重長孫。
講的就是母親總是最疼愛小兒子,而奶奶一輩最看重的還是長孫。
夏爾的奶奶我是見不著了,不過佛朗士的王后我倒曾經見過一面。
從外表上看起來是位有教養、性格外圓內方的女性——除卻依薇絲皇后之外,我所見過的國母也就只有這位佛朗士的王后了……不知道大陸的王室女性是不是都是這個性格。
雖然這位王后殿下在民間風評頗佳,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位王國最有權勢的女性並沒有私心……
如果沒有涉及到她娘家的利益,這位王后確實還算得上是一位性格溫和處事公允的好皇后、好母親。
原本在幾個兒子的繼承權問題上,這位母親還是比較公平的——她並不介入王子們的爭端當中,只要幾個兒子不要將問題鬧到檯面上來,她一概裝聾作啞,誰也不幫。
問題是推恩令頒布之後,情況就有所改變了。
夏爾被他的父親任命全權負責實施推恩令——在我看來,查理十三世簡直就是拿自己的兒子當刀使。
推恩令有助於王室集權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會損害王國大家族的利益,只要稍微明白點事理的人都很清楚,隨著推恩令的實施,這些個大家族最終必將走向衰敗。
只不過這個過程比較緩慢,十多二十年以內效果害很難顯現出來罷了。
這就像在服慢性毒藥——人總是這樣的。只要還能芶延殘喘,只要眼下還過得去……誰願意第一個跳出來做出頭鳥呢?
帶頭與王室唱反調,結局可想而知,而忍氣吞聲隨大流,卻能換得幾十年地好日子——因此,佛朗士的推恩令方案雖然在最初的也有一些小波瀾,有些個貴族還試圖反對,但是隨著他們的領頭人之一,王國西部重臣文森特大公的倒戈。以及王室的諸多強力措施的頒布,這件事就這麼被壓制下去。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這件事就這麼被強行實施——再過一些日子也就既成事實了。
問題是意外好就真的發生了……
有時候我想想——夏爾這傢伙簡直就是一個天字第一號地大霉星!
………………
塔納特子爵,爵位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在佛朗士的王都,這樣的貴族那是一抓一大把,但是在地方上,倒還是一個有頭有臉的大人物。
原本推恩令是不會落到他頭上的——最起碼二十年以內他的家族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這傢伙三十多歲四十不到。說起來正當壯年呢。
他的領地離王都不遠,也就三四百公里地距離,領地內也還算富庶,治安也比較好,並沒有刀兵之災。
而且這位領主大人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不酗酒、不賭博、不好女色也不欺男霸女……雖然也沒什麼才能,但也算是典型的老好人領主。
按說,這樣的領主大人再活個二三十年那還不玩似的啊。
然而死神總是喜歡幹些人類最意想不到的事情的——在一個月前,這位可憐的塔納特子爵大人與其妻子到鄉間收租的時候遇上了車禍!
子爵夫人當場斃命。而塔納特大人在勉強到自己地城堡後不久也傷重不治。
原本一個子爵死了也沒什麼,佛朗士地大物博,連帶的貴族也特別多。這樣的子爵百八十個隨便都能拖出來,要在以前,王都最多報備一下,在他地繼承人重新任命一個就是了。
然而現在……問題大條了……
塔納特家族上一代人丁興旺——塔納特子爵還有四個弟弟倆妹妹,在身為長子的塔納特繼承爵位和領地後。他的三個弟弟都各自出門自尋出路。
兩個做了其它貴族的書記官,一個供職於教會——在推恩令頒布之前,大陸家族的次子基本都是這麼過活地。這也沒有什麼好多談的。
如果塔納特健在,這一切都不成問題,這幾個弟弟還能安於現狀。
或者塔納特有個親生孩子的話問題也不大……新地法令對這種情況有詳細的說明,第一繼承人當仁不讓的接受遺產——那三個弟弟還是什麼也得不到!
然而巧就巧在——塔納特沒有子嗣!
以前的唯一一個兒子因意外而身亡,塔納特子爵在準備製造第二個繼承人的途中也不幸亡故——這下子問
現了!
塔納特雖然沒有親生兒子,但是還有一個義子,按照以前的慣例,這位義子是有權獲得繼承權的——三個叔叔原本還是什麼也得不到。
但是新法推出之後有一個規定——貴族的繼承權必須在有直系血親之間進行。
這位養子雖然在子爵臨終前被子爵大人置頂為唯一繼承人,但是這個遺囑有悖現行法令!
三個弟弟立刻就嗅到了其中的關鍵——一紙狀書將這個可憐的小孩告上了法庭!
而這件事情,當然得由負責管理此事的夏爾來處理。
這個時候,夏爾手下無能人的窘境就體現出來了……他的手下要不是忠心有餘而才能平庸的忠僕,要不是有能力卻讓人不太放心的功利之輩。
夏爾想來想去最終慎重的選擇了法萊利伯爵——夏爾王儲派最貼心的老部下。
法萊利家族一直就緊隨夏爾——老法萊利自小就看著夏爾長大,關係親密異常,而現在的伯爵大人自小與夏爾一同長大,稱得上是發小——兩人的關係不可謂不鐵。
雖然這位伯爵大人因為年紀的關係,而顯得不夠穩重——因此,夏爾在他啟程前還特地與他長談許久——從推恩令的意義,到王室尊嚴以及此案對未來相似案件所起的示範作用,等等不一而足……千叮嚀萬囑咐才放他出城。手機用戶登陸w-a-p.1-0-1DuneT免費閱讀最快最新的文字版小說
然而,事到臨頭還是除了差錯!
壞就壞在夏爾臨走前的那頓囑咐上了……
按說,這樣的案子,如果換作是一般法官處理,要不是將家產判給養子,要不判給子爵的弟弟們平分……或者大家都分點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就這麼平平淡淡將這件事擺平,別人也鬧不出什麼事情來。
問題是這位法萊利大人太過聽話了——他一心向維護法令的權威,太過重視王室的利益了!
因此,在法庭上,他第一時間就否決了養子的繼承權——因為新法規定,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不得授受遺產。
還沒等塔納特的三個弟弟露出笑臉,接下來他同樣否定了三位塔納特先生的繼承權——他們雖然與塔納特子爵有血緣關係,卻在十多年前的舊法中被剝奪了繼承權……
他們雖然還可以使用塔納特這個姓氏,卻已經喪失了爵位和財產的繼承權——這也就是說,根據新法自實施之日起,既往不咎的原則……
三個傢伙在先前作為次子,已經接受了家族的部分產業,在十多年前的財產分割中,各人的權益義務都已經實施完備。
新法頒布之後,所有家族爵位財產重新計數……也就是現在的所有貴族的產業和爵位都確認完畢,只有當事人的直系血親——也就是他的父母、兒女有權繼承,已經分家出去的兄弟並不具有繼承權!
………………
老實說,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規定來看,法萊利伯爵的裁決確實無可指責。
新法頒布後,為了明確新的貴族主體,王國對現有貴族重新造冊並擬定了繼承人,這樣就能很好的區分新法舊法之間的界限,也重新明確了貴族們的權、責、利。
這樣,貴族們很清楚自己的繼承人有哪些,以及財產將如何分配。
塔納特子爵當時並沒有子嗣,因此,他的繼承人欄暫時還是空檔。
法拉利伯爵完全按照規章辦事——既然王國並沒有給任何人塔納特家族的繼承權,那麼,眼下的兩方也就都沒有權力爭取遺產。
不到五分鐘,我們的秉公執法的法萊利伯爵大人就輕鬆的將原告被告同時擊敗,快快樂樂的回來了……
他倒是嚴格遵照法規辦事,心情愉快得很。
爛攤子卻被丟到夏爾這裡來了——大家都沒有繼承權……那麼這筆遺產該給誰呢?
以塔納特家族的老人輔佐的養子一派和塔納特的三個弟弟一派兩幫人一下子都炸了鍋——法拉利前腳回王都,人家後腳就跑來找王后殿下告狀。
塔納特家族可是王后母親家族的附庸家族——這下子,告到主家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