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傳奇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如夢如幻
    天子語:天氣太熱了,腦袋宛若裝了漿糊,許久都無法動筆。今天的VIP只更新了八千字,對不起大家了,今天晚上嘗試下通宵寫作,看看夜深人靜的夜晚效果如何,如果效果好的話,以後恐怕就只有白天和黑夜顛倒了。

    晚上十點整,在淺水灣海灘道海風大廈樓下,湯姆幾人正在樓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開交。這次的消費可是大大出乎他們的意外,不過誰叫他們幾個是「死黨」呢,在「有難同當」的大旗下,每個人均大大地出了筆血。

    本來他們打算為了節約成本,僅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個心形的,可是由於夜晚的能視度太低,還有那該死的海風一直吹著,似乎一點也沒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買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實在是比較誇張,再說他們口袋裡也沒有那麼多錢用來消耗,但兩三百朵的數目是有的。中間夾雜著玫瑰花瓣,看起來還真像那麼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頭呆腦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個蠟燭(這是我的意思,一百個蠟燭代表著白頭到老)上分別刻上英文和中文的兩種字體「我愛你」,這耗費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來是還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無奈眾人用血紅的眼睛看著他,他這才惺惺地作罷。

    除了這些外,他們還要隨時注意周圍的環境,擔心別人打電話報警說他們想燒房子而招來警察的干擾。

    我躲在路口的車子上,用手機和他們一直聯繫著,統籌指揮著整個行動。當然一旦有警察來這裡也方便用電話通知他們,讓他們好提早閃人。不過如果連警察都驚動了,當然就顧不上那個癡情種子弗林斯了。看來愛情的魔力還真不小啊,連弗林斯這樣一個榆木腦袋居然都為此深深入迷。

    本來我大可沒有必要為他們的事操這麼大的心,原因只因為一個:由於找不到好的練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們在他們那骯髒的住所內獨自練習了一下。我當仁不讓地成為了他們的「老師」,陪著他們一起練習。結果讓我很吃驚,他們的四個人的聲音結合起來,簡直完美得讓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們之間的默契,就像是磨練了許久的組合一樣,僅僅是一兩個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間的意思。更讓我開心的是,他們四個加上我剛好是五個人,湊合起來就是一個理想中的組合的人數。

    想一想情況是多麼地美妙,我開始幻想以後組合成立以後的情形:我當然是雷打不動的主唱,鄧肯不用說,是和聲及負責說唱部分的最佳人選,爆發的部分留給湯姆,讓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馬森這兩個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們的聲線竟然十分輕柔。我們五個人如果成立一個男孩組合的話,那什麼BSB、N』SYNC、WS都得靠邊站,一邊涼快去吧。

    為了成功的目標,我當然要盡心盡力地去幫助他們。這個時候一點點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誠意,一定會感動他們的,我想他們也不願意浪費他們的才華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設想中時,電話鈴聲響了起來。

    「喂,發生了什麼事?」別真的有人打電話告他們騷擾啊。

    「張,你能來一下嗎,我們這裡出了緊急情況。」電話那邊是弗林斯,他的聲音顯得很焦急。

    「出了什麼事了?難道是警察來了嗎?」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麼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隊還會聞風而至。什麼事他們都會捕風促影的,如果這樣的話,那第二天的娛樂版頭條可就有得看了。

    「張,我們幾個把歌詞忘了。你能過來帶我們唱嗎?」耳邊傳來弗林斯扭捏的聲音。

    我差點從駕駛座上摔到車外面去。不會吧,你們幾個是怎麼搞的?剛來的時候不是什麼都準備就緒了嗎?就連歌詞你們都說倒背如流了,可是在這個節骨眼上,你們竟然說忘記了歌詞。

    哎,多半是太緊張的緣故吧。還以為你們勇氣有多大呢,看來最後還得需要我出馬才能搞定啊,不過我可不會獻聲唱的,只能略微指點你們一下。還好現在已經是晚上十點過了,只希望他們不要唱興奮了,如果擾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車向他們那裡走了過去,因為車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鐘。這時我聽到背後有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傳來,我轉過頭一看,原來是兩個女孩子。

    就在這時,其中一個長髮女孩和我四目對望,我的心「砰」的一聲發出巨響,多美麗的一雙眼睛啊,靈活,明亮,光彩奪目,像兩顆星星一樣閃耀動人。而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種強烈的熟悉感從我心頭升起,整個人被一種突如其來的震撼驚呆了,神識中甚至夾雜著一絲淡淡地憂傷,我整個人一下子愣在那裡,時間彷彿在這一刻停止了。

    我無法訴說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個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脈相同的親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體的某一部分,那種難言的感覺,讓我心裡湧起無窮的感觸。一種親切甚至還有些甜蜜的感覺交雜在一起,讓人有種想哭出來的感覺。這種強烈的感覺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腦海裡似乎有一塊塊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閃過,彷彿是想起了什麼,卻又那麼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緒如潮,在原地發呆了大約有五分鐘我才回過神來。我摸了摸眼角,已經被淚水給打濕了。我使勁敲擊了下腦袋,問自己這是怎麼了,為什麼心靈會有如此大的反應呢?捧住臉龐,深深撫摸了一下臉部,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心中潮湧的紛亂感覺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壓制住心中種種即陌生又熟悉的念頭,舉步唯艱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這時仍然心潮澎湃,內心的感動無法控制,

    天啊,請告訴我這究竟是怎麼了?

    這一切真的是讓我無法解釋,我連她的樣子甚至都沒有看清楚,為什麼就會有這麼大的反映呢?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我從來沒有見過像她這樣一個女孩子,甚至連碰見的比較熟悉的FANS我也從腦海裡過濾了一遍,就是沒有這個人的印象。可就是要命的是,為什麼一見面就會對她產生如此強烈的感覺呢?這種撞擊人內心深處的感覺,就連夢瑤和嘉穎都不曾帶給我過,難道世界上真的會有一見鍾情這種事情存在嗎?我心中暗暗責備自己,我現在擁有的不夠多嗎?會什麼會有如此荒謬的念頭滋生?

    我內心深處發出了一聲歎息,似乎要主動告訴我什麼,可是卻有被我壓制了回去。因為這個時候我的理智已經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訴我,如果我主動去尋找這個女孩的話,那事情就的發展便會失去控制,也許又是一段無法割捨的感情債會隨之而來。我努力壓制住自己內心的衝動,我告訴自己,這只是自己一時的錯覺,對方僅僅只是個不認識的陌生女子,不要為了這些產生任何幻覺和衝動。宿世因緣這種神話只有小說和電影中才存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出現這種事的。短暫地碰面和分離,也許才是處理這件事最正確的方法。

    但事實真的會如張祈恩所想的嗎?難道上天注定的事情真的可以更改嗎?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這邊,我稍微穩定了下自己的情緒後,長長地吸了口氣,然後繼續向前面走去。此刻的我已經成功戰勝了自我,那個女孩的形象似乎也從腦海裡被屏棄了。

    現在把目光放在張祈恩呆立在路旁的五分鐘前。

    那兩個女孩略微看了看路旁渾暗的燈光下,傻瓜般站著的一個年輕人後,便不再理會徑直向前面跑去。

    這時其中一個女孩,就是那位長髮女孩,用比較生硬的粵語說道(她就是讓我產生強烈感覺的女孩,至於身份究竟是什麼,大家猜猜。):「阿汶,這麼急著回去幹什麼呢?跑得我都快喘不過氣來了。」

    「下午出去逛街的時候,我的手機忘記拿了,真不知道出來這麼久,會有什麼事情等著我,萬一阿楠有什麼事情打電話找我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那位叫汶的女孩回答道。也許阿楠是她什麼重要的人才會讓她顯得如此著急,急於回去看看有什麼信息留下吧。

    當她們跑到大廈前面的空地的時候,尷尬的事情發生了。幾雙眼睛對望著,空氣中一片沉默。

    那個叫汶的女孩正是弗林斯日思夜想的女孩,而此時的弗林斯耐心的等著我過來,卻沒想到迎來的居然是他中意和追求的女孩子。一時間弗林斯站在那裡發呆,半晌說不出話來,同樣地那個叫汶的女孩子看著周圍的環境和弗林斯幾個人滑稽的正式穿著也愣住了。

    「你來這裡做什麼?」汶看看現場的氛圍,再看看弗林斯和他身邊幾位好友的打扮,沒好氣地說怒問道。由於情緒激動的原因,這時的她並沒有用英文。不過幸好弗林斯和他的夥伴曾經向面前的女孩學習過一段時間粵語,勉強可以聽懂一些廣東話。

    「我來這裡是……」弗林斯用發音不準而且速度極慢的廣東話吞吞吐吐地回答著,除了緊張外,還有些話他根本說不出來。他想用英文表達自己的意思,但又害怕這樣做顯得很不禮貌,所以一直想說卻又說不出口,一時間言詞在喉嚨裡打轉,就是說不出聲音來。

    汶看著地上散落有序的玫瑰被拼成兩朵重疊的心型,很多蠟燭被擺放為穿過雙心的箭的形狀,心裡對弗林斯的佈置也略微有一絲感動,她知道這個外國人喜歡自己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起初他接近自己,只是為了學習廣東話。可能是自己對他的關心讓他誤會了,就這麼陷了進來,直到今天發生這尷尬的一幕。

    汶已經有了男朋友了,她不是那種在結婚前覺得可以和任何男孩交往的隨便的女孩。而且她的家庭也相對保守,即使自己真的喜歡這個外國人,家裡的人也不允許這種異國戀情發生的。

    「你鬧夠了沒有?鬧夠了的話請你立刻離開這裡好嗎?」汶的話雖然有點生硬,但並不絕情,這次她用的是英文回答。

    「汶,我上去看看你的電話裡有什麼重要的信息。」那個長髮女孩看著眼前的情景,覺得自己的位置很尷尬,於是決定還是迴避一下才好。

    「那麻煩你了來那個長髮女孩叫茜。

    茜點了點頭,轉身向大廈內走去,很快就消失在眾人的視野裡。

    「汶,別這麼絕情好嗎?我來是想告訴你,我喜歡你,你願意做我女朋友嗎,我會永遠對你好的。」弗林斯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很激動,看來外國人雖然思想比較開放,但對於感情這種事,世界上的人都一樣。

    「對不起,弗林斯。非常抱歉,我已經有了男朋友了。而且我們倆感情很好,我一直把你當作好朋友,請你不要破壞這段友誼好嗎?」雖然汶的語氣很溫柔,但意思很明確,其間並沒有轉圜的餘地。

    弗林斯頓時神色黯然,囁嚅著說不出一句話來。要知道他的那幫死黨都是感情上的弱者,雖然老外比較早熟,但到了正常年齡沒有戀愛的人大有人在,他們幾個在為弗林斯同情的同時,也在深思,如果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辦。

    弗林斯沒有那種可以把毒藥說成蜜餞的本領,德國人的刻板天性讓他不太會說深情的情話和做一些浪漫的事來討女孩子開心,對於追求女性這種極富個人情趣的浪漫的行為,讓天性刻板的德國人束手無策起來,的確,德國人天生就沒有說甜言蜜語的天分。

    對於剛剛說出口就被夢中情人拒絕,弗林斯感到很傷心,初戀就這樣無疾而終。雖然這個女孩並沒有為難自己,也沒說什麼不好聽的話,但在朋友面前被自己喜歡的女孩所拒絕,那種感覺絕對不好受。

    汶知道現在弗林斯一定很難受,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愛情本來就是殘酷的。要不然為什麼會有一首歌叫《最愛的人不是你》呢,哪怕弗林斯出現在自己現在的男朋友之前,可能也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家庭的教育環境和生長環境的差別,注定了有些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即使這裡是中西方文化結合得最好的香港,對這種異國情緣也是極為牴觸的,而且自己始終都是受中國傳統教育長大,對於嫁一個外國老公這樣的事情,自己始終覺得是怪怪的。

    「如果要是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先走一步了,我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這樣一直耗下去也不是辦法,汶只好這樣不顧情面地說道,如果大家忘了今天的事情,也許還可以做好朋友,否則就連朋友也沒得做了。愛情這東西真的是很奇怪,相愛的時候如膠似漆,但沒有了愛的時候那剩下的便只是陌生還有恨,當然弗林斯和汶之間連簡單的愛也談不上。

    「沒什麼,你先離開吧,祝你幸福。」弗林斯這句廣東話說得很標準,愛在心裡口難開,真正愛一個人,不管她屬於誰都要真心祝福她得到快樂,從這點看,弗林斯是一個好男人,起碼比起現在的張祈恩要好,他現在都已經是腳踏三條船,而且還給每條船都做了要愛護她們一輩子的承諾。

    剛好我來的時候看到了最後發生的事情,「請等一下,他還有東西要送給你,就當是給你的祝福吧。」我向那位叫汶的女孩說道。要知道那首歌承載著弗林斯的所有愛意,我不期望只用那一首歌便能幫助弗林斯得到那個女孩的愛,但至少會給人留下一個好的印象,而且我也希望我的心血白費。

    「你是……」汶好奇竟然還有人,她轉身看到我的時候一下愣在哪裡,在蠟燭的照耀下,眼前出現了一張英俊而熟悉的臉,天啊,她的偶像——張祈恩居然出現在自己面前,正含著微笑向自己點頭致意,太不可思議了。而且看情形,他和這幾位老外好像很熟悉的樣子。這一連串讓人匪夷所思的情況同時發生,讓她一時有點接受不了。

    「你好,相信你應該認識我。我是弗林斯的朋友,不過我為他感到傷心和難過,因為他沒能擁有你這麼好的一個女孩。但請相信,他是真心真意地祝福你的,希望你能得到永遠的幸福。」我覺得我說肉麻台詞的功力越來越深厚了,連我都覺得火候拿捏得剛剛好。

    「弗林斯本來為你寫了一首情歌,但既然你們無法成為情人,那麼我想讓他把這首歌,變成祝福的語言送給你。」說到這裡我向弗林斯使了一個眼神。

    弗林斯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這樣做,不過即使做了,也沒什麼大不了,自己已經退出了愛情的角逐,以好朋友的身份祝她得到她應有的幸福,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情。

    「你能留下來三分鐘,聽聽這首歌好嗎。」我幾乎用祈求的語氣說道,主要是為了感動弗林斯他們,好讓我提出組建男孩團體的時候,讓我有更大把握獲得成功。

    「嗯,那好吧。」其實這時汶心裡願意得不得了,自己的偶像能為自己單獨獻歌,祝福自己得到幸福,天下的FANS們有幾個能得到這樣幸福的禮物?

    「準備好了嗎?」我開始深呼吸,這也是我僅能為弗林斯做的,不為別的就為他的癡情我想這也值吧。

    他的那些死黨當然一起響應起我的號召來,我們一個個站好。我看著弗林斯甩了甩頭,示意他應該先唱,雖然他是今天失敗的男主角,不過還是應該讓他首先來唱,至少也可以表達一下他的心意。

    弗林斯深吸了一口氣,唱完這首歌後,眼前這個女孩子從此將不再屬於自己,以後再見面亦只是朋友而已。但自己既然做出了決定,那就要說到做到。

    憂鬱中,弗林斯輕輕地唱了起來,雖然曲調一樣,但是弗林斯自己臨時把歌詞給改了,我先前寫的那首是暗戀女孩祈求得到她的愛情的情歌,而現在弗林斯則自動把這首歌的歌詞改為了祝福她得到幸福的祝福曲。

    汶沒有想到這個大老粗的弗林斯竟然擁有這麼動聽的歌喉,她聽得出來歌詞被改變過,因為在輪到湯姆唱的時候明顯有點連接不上。

    還好鄧肯聰明,用說唱的形式不動聲色地就幫助湯姆過了關,接下來該到唱高潮部分的我了。從弗林斯剛開始唱的時候,我便想好了怎麼去接他的歌詞,雖然有點雜亂,但只要意思明確就行了。

    汶擁有我的所有CD,她沒想到除了唱中文外,我唱英文歌同樣讓人陶醉。當然陶醉的人除了她外,還有路上稀少的行人,他們紛紛停下來聽著我們演唱。他們並沒有向我們靠近的念頭,要不然的話我可就沒法離開了。

    還好因為歌詞都是臨時改變的,只用了三分鐘便完結了,唱完後的弗林斯臉上滿是真誠的笑容,向汶伸出他的手道:「祝你幸福,我們還是好朋友對嗎?」看來弗林斯已經完全釋懷了。

    「嗯,我也祝福你找到深愛你的女孩。」汶拉著弗林斯的手高興地說道,這時的她很感動,覺得眼淚都要快要流出來了。女人畢竟是感情的動物,她們容易為對自己用心用情的男人淒婉的表現所感動。

    「再見。」弗林斯微笑著向汶搖了搖手。

    「再見。」汶向他道別後,又朝我們友善地笑了笑,然後轉身朝大廈走去。

    當她的身影消失在我們的視野中後,他轉身對我們說道:「好了,今天的派對正式結束,整理好這裡的一切後,我們馬上閃人。」我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這小子恢復得還真快,不過或許是他故意裝成這樣的,免得我們這些朋友擔心吧。他也搖著頭,輕笑著拍了拍我的肩膀,對我付出的辛勞表示感謝,看來他們幾個慢慢地接受我加入他們的隊伍了。

    現場收拾起來真是麻煩,特別是玫瑰花瓣。看來浪漫是必須付出代價的,至少現在我們收拾得很辛苦。吹滅蠟燭,原本想全部扔到垃圾桶的,沒想到弗林斯覺得有紀念意義,一股勁兒全包了起來,準備珍藏起來當作初戀的記念。

    這些老外看來還真是浪漫啊。不過沒辦法,今天他是主角,他想怎麼樣就隨他便了,等會兒失戀的男人一定會提出喝醉解愁的,雖然我對自己說不要喝醉,但既然想打動他們,沒辦法的情況下我只有捨命陪君子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車後鄧肯向大家提議,「我們去喝兩杯怎麼樣?」

    弗林斯剛才的表現已經超出了他日常的極限,他們知道他不會主動說出來,但一定會默許的。

    果然大家都點頭同意了鄧肯的提議,好在酒吧裡除了服務員外其它人都是去買醉的,根本不會注意身邊的是些什麼人。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待會兒我還是戴頂鴨舌帽和墨鏡去喝酒。我可不想喝醉了後被媒體暴光,如果出現在明天的頭版頭條樂子可就大了。

    現在這五人中只有我的荷包最充足,很明顯的今天晚上沒有什麼AA制,只有我打腫了臉當胖子,充做冤大頭了。不過為了未來的團體和合作夥伴,即使被他們剝削我也認了。

    此時目光回放到那座讓弗林斯失意的大廈裡,「曉汶,你拒絕他了嗎?」長髮女孩茜問道。

    「我說李茜同志,你這是明知顧問哦。如果你再犯這種原則性的錯誤,可是要受處罰的。」原來那個長髮女孩叫李茜,而那個拒絕弗林斯的女孩叫江曉汶。她們之間是表親關係。

    江曉汶義正嚴詞地說了一番話後,便笑著撲李茜,想撓她癢,兩個女孩嘻笑著打鬧在一起。

    李茜喘著氣說道:「對了曉汶,阿楠有事嗎?」阿楠就是江曉汶現在的男朋友。

    聽到這話江曉汶停止了嘻鬧,臉上略顯失望地道:「他今天晚上加班,沒時間抽空來陪我了。」

    「可是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李茜吃驚的說道。

    「我說李茜同志,你不是常說學業和事業是最重要的嗎?沒有好的事業基礎他怎麼養活我啊?」江曉汶柔柔地說道,讓人感覺她忽然成為了嬌小可愛的小鳥依人。

    「而且剛才弗林斯所做的一切,就當幫我慶祝生日了。」對於弗林斯,江曉汶還是感到有點內疚。看著江曉汶略有所思的樣子,李茜也沒多說什麼。

    「你知道嗎?剛才在樓下我見著誰了。」江曉汶想到偶像親自向自己祝福,又變得開心起來。

    「誰啊?」李茜見江曉汶興奮的樣子,不由一怔。

    「哈哈,居然是張祈恩啊。在弗林斯和他的一幫朋友獻歌後,居然親自向我祝福,想想都覺得開心。」江曉汶一臉幸福的樣子。

    「張祈恩?他是誰啊?有什麼事情值得你如此陶醉的?」李茜一臉不解的模樣。

    「哎呀我說李茜同志,虧你還來自四川成都,連你們那裡出的一個大人物也不知道。要知道張祈恩可是香港目前風頭正勁的影、視、歌三棲明星,還自己作詞作曲,導演電影,可以說是我們FANS心目中最偉大的天才,你居然連這個都不知道,真是服了你了。」江曉汶用一臉「你是白癡」的神情看著李茜。

    李茜臉頰飛起了一抹嫣紅,不好意思地說道:「我哪兒知道他是誰呀。這幾年拚命的讀書,好不容易得到香港大學的邀請來這裡深造,自然要刻苦刻苦再刻苦。這些明星人物好像和我也不相關吧,我怎麼知道得那麼多。」

    「你呀,真不可原諒。他可是從你們那裡出來的,聽說這次香港電影金像獎連奪三項大獎,可是在你們那裡轟動了好久。而且我們香港的媒體這段時間也在集中轟炸有關他的新聞,難道你從來不看報的嗎?」江曉汶用看待外星人的眼光看著李茜。

    「姐姐,你饒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誰,讀書這麼辛苦,哪裡知道得那麼多啊。原本以為在內地讀完大學,平平安安找個自己滿意的人嫁了,這輩子就這麼過下去了。可是沒想到我的金融方面的論文居然贏得了香港大學的重視,居然會千里迢迢從家鄉來到這人地生疏的香港。要知道剛開始的一段時間,我連交流都感到困難,那裡有閒心去看什麼娛樂週刊呢?」李茜用委屈的口氣說道。

    「好啦好啦,別訴苦了。你只要知道張祈恩是很紅很紅的明星就行了。他可是我們香港年輕人心目中的偶像,你出去聚會或者是玩耍的時候不要說不知道就行了,不然會被人嘲笑的。」江曉汶安慰地拍了拍李茜的臉。

    這個時候江曉汶的手機振動起來,她一把接過電話,「喂,阿楠是你嗎?什麼……你在樓下等我,好,好,我馬上就來。」放下電話後她滿臉都是興奮的表情,摟著李茜又笑又跳,「阿楠還是把我放在第一位的,為了我的生日,他主動請了假,爭取到了陪我的機會。哈哈,我真幸福啊。」李茜看著表姐高興的樣子,心裡為她趕到一陣高興。但同時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湧上心頭,這個叫張祈恩的年輕人究竟是個怎麼樣的人呢?

    此刻的我正在酒吧捨命陪君子。

    「來,為了第一次失戀,我們大家乾一杯。」酒精真得可以讓人變得膽大妄為起來,這句祝酒詞出自平時嚴謹的弗林斯的口中,讓我感到很吃驚。雖然他已經明確表示放棄了那個叫做汶的女孩,但並不代表他不難過,但酒精居然讓他放開了一切,還真是讓人驚異啊。

    但現在感到最為難過的應該是我才對吧,除了要對付弗林斯外,我還要輪番對戰鄧肯、湯姆、托馬森。特別是鄧肯和湯姆,他們只有二十歲,在美國必須要到二十一歲才能正式的放心大膽的飲用酒品飲料,如今身處國外,他們是敞開了胸懷,大膽豪飲起來,讓我疲於應付。

    看來酒這東西小喝有益身體健康,喝多了就飄飄然不知所以了。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會在酒後鬧事的原因。酒可以壯膽,否則武松也不會打虎前先幹上那麼十碗八碗,如果他真的是清醒面對老虎的話,他想得更多的可能會是如何逃跑,畢竟打虎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搞不好會命喪虎吻之下。

    更可怕的是我們一行人,喝酒出乎尋常的厲害。而且我擔心被別人認出我來,一直都埋著頭和他們一杯接著一杯的幹。幸好我喝酒容易臉紅,加上刻意的化裝,想來那些狗狗們不會輕易辨認出我來。

    今天弗林斯他們算是喝高興了,但這下可把我給害苦了,我現在雖然頭腦還清醒,但血液裡酒精含量一定超標不少。現在看來,等會兒怎麼回去都是個問題。

    只希望他們幾個快點喝醉,這樣在我沒有完全醉倒以前,還可以開車送他們回去。但事實與夢想的差距總是很大的,他們幾個越戰越勇,而且對我展開車輪戰,紛紛向我敬酒。

    一人難敵四口,此時的我好想拜段譽為師,學習他的祖傳六脈神劍,以便把酒液從身體裡逼出來。想到這裡,我突然頭腦為之一清,我身負「九鳳朝龍」這種武功心法,對付身上的酒精有沒有什麼作用呢?我何不找個清靜的地方試試,看看能不能把酒精給逼出來。

    我於是告了個罪,跌跌撞撞地來到了廁所。

    靠!全都是喝醉了的酒鬼,他們在廁所裡號啕大叫,嘴裡吐出花花綠綠的穢物,一陣陣的惡臭傳來,讓我隨時都有傾口而出的感覺,於是我馬上開溜。

    沒辦法,只好來到酒吧外的一條小巷裡自行解決。這時翻騰的胃再也忍受不住了,剛喝下去的東西傾喉而出。

    待吐了個爽快後,習慣地拿出了隨身帶著的紙巾擦了擦嘴邊的污跡。

    我隨便找了個清爽乾淨的地方,盤膝坐了下來,頓時身上真元流動,酒精紛紛從血液裡隔離開來,當被逼到足下的「湧泉穴」的時候,化為水流流了出來,片刻後神清氣爽,整個人完好如初,彷彿根本就沒喝過酒一樣,身上也聞不到一點酒氣。

    我默默地記下了行功的路線,哈哈,這樣以後我就成了喝不醉的人了,只要略微運行功力,那酒精就會自動從腳下分泌出來。這樣既體驗了美酒的美味,又避免了酒醉的困擾,還不得罪人,真是一舉多得啊。

    我站了起來,舒展了一下身子,準備又回去陪他們來個酒輪大戰。

    正當我準備轉身走回酒吧的時候,耳邊傳來一個女孩的哭救聲,中間還夾雜著衣服被撕破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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