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萬物之靈。天地生之,以統萬物,奈何久之,欲反天地。
人好殺。
殺中最好者,殺人。
萬般生靈皆已臣服,舉手可殺,無趣也。天地不可殺,無意也。
惟有殺人最快!
殺者,滅——滅身、滅心。
縱有律法,不能滅身,猶可以萬般方式取勝。
取勝,殺之目的。
當下殺人犯法,戰爭犯議,然則無殺乎?
人不可無殺。
故有體育、音樂、繪畫、棋藝等,以比賽代殺。
汝言此非殺?
豈不聞紋坪之上,對弈之人,常言:殺的你沒有還手之力!
非殺乎?
豈不聞球賽之時,觀球之眾,總叫:單槍匹馬殺入禁區!
非殺乎?
縱使以上二者皆非殺,豈不證人好殺之理。
有爭勝之心,便有殺心。
惡者殺,殺非惡。
敵軍犯土,我不殺乎?
強人擄掠,我不殺乎?
人欲殺我,我不殺乎?
無殺心者,常為人殺。
無殺之族,常為人滅。
然則殺無錯,何以殺之最快。
兵器乎?
殺人之道,不可無兵。
常聞人道:人的因素乃戰爭之關鍵。
汝持鈍兵,何其愚也!
殺人之道,本為求存,汝以命換命,乃至以十命換一命,豈非正反襯汝人的因素。
故智者,以一命換十命。實無他法,方以命博。
同樣是人,為何人持利器,汝操鈍兵?
汝人不如乎?
不如,非人之悲哀。
知不如,不肯改,次次以十命換一命,以為勇敢,此,人的悲哀。
世上豈有永遠聰明之人,無。
世上惟有不斷進步之人,此,生存之道也。
先進,落後,天地之理,無可厚非。不認落後,以十命換一命,此,愚也。
人的悲哀,知錯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