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殺人於遠距,殺人於不覺。
弓,非暗器。暗器者,以人力發之。弓者,人力與弓勁疊加,愈發犀利。
弓之道,何也?
收放自如,灑脫縱橫。
弓,殺人之道,克敵之法有二,一射箭,一刺弓。
刺弓者,近戰,弓砸敵無力,唯以弓柄刺之,此已落先天下乘。
故,持弓殺人,多遠射。持弓被殺,多近戰。
遠射者,一求准,一求快。
准者,易解,心意一動,箭頭已到,不差分毫。
快者,難。
常人皆有誤解,以為神箭難得,謬矣,須知快箭更難。
練箭數年,射靶千萬,可落飛花。
練箭十年,快箭難成。
快之道,在乎先有准,再並灑脫。
初射之人,往往凝神許久,方發一箭,為求准也。
待其瞄得真切,刀劍已落其頭。
更兼之,兇殺之戰,豈有愚敵站定待瞄?
准、快,何以能成?
灑脫。
准已不須瞄,抬手便射,射完便跑,跑中再射,敵終不能近身。
與弓戰,不能近身,取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