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沿襲了東漢鄉里評議的傳統,在戰亂時期人士流移的條件下發展而來的,也是適應曹魏初期政治的特點而產生的。
東漢時孝廉察舉是地方士人進入仕途的一條重要方式,其依據是鄉里評議。漢代已有以九品之法區分人物優劣。如《史記·李將軍傳》,李廣從弟李蔡,「為人在下中,出廣下甚遠」。司馬貞註:「以九品而論,在下之中,當第八」。又《後漢書》卷九八《許劭傳》:「少峻名節,好人倫,……故天下之拔士者,咸稱許郭……初劭與靖(從兄許靖)俱有高名,好共檄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鄉里評議掌握在清議名士手中,他們甚至干預政府用人,互相交結。這些名士又往往是地方大族或受大族支配的人,他們交結在一起,任意臧否政治(人物),形成一股浮華之風。
東漢末年,代表中央政權的曹操有不少壓制豪族名門浮華風氣的舉動。曹操並非名門,其祖父是與名士對立的宦官集團中的一員。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與曹操政權對抗。因此曹操必須壓抑以清議名士為代表的地方豪族勢力,破壞朋黨交遊便是其一舉措。如205年,曹操平袁紹之後發佈了一道命令:「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聞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昔直不疑無足,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王鳳擅權,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議,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三國誌·魏志》卷1,又《意林》卷五引魏文帝《典論》)
但在戰亂時期,曹氏政權還須依靠地方名士,因為他們在鄉里有較高的聲望,完全廢除鄉里評議是不可能的。曹氏政權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議納入政權軌道,使名士與政權合作。這樣以設立中正官專門執掌品第人物以備仕進參考的方式,代表「國家利益」的政權便對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地方名士的清議也便合法化,從而為其發展勢力創造了條件。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便是黃巾起義之後,人士流移,政府選舉無法考查鄉里的批評,故政府專設一官以司其職。這一點為當時人說法,在我看來,未必如此。因為中正官最初也是須以鄉里評議為基礎的。
以品第之法選拔官吏,始於曹操,且已成一制度。如《後漢書·劉表傳》:「及曹操到襄陽,(劉)琮舉州請降……乃釋(韓)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禮待。使條品州人優劣,皆擢而用之。」而魯肅的一段話更能佐證。《三國誌·吳志·魯肅傳》:「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乘牘車,從吏卒,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將軍迎操,欲安所歸。」
但中正之名在史籍中是在曹丕任魏王之後出現的。《三國誌·魏志·陳群傳》:「文帝在東宮,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魏初之中正官,州為州都,郡國為中正。如《太平御覽》卷265引《傅子》:「魏司空陳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評次人才之高下,各為輩目,州置都而總其議」;又引應琚《新論》曰:「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閭與郡縣,希足束如馬齒,生不相識面,何緣別義理」;又引《吳志》:「習溫為荊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如果說上面關於郡中正的論述還有點空泛的話,那麼下面便是魏初正始前王嘉、時苗任郡中正的記載。《三國誌·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以吉茂、時苗等人為《清介傳》,傳曰:「……先時國家始制九品,各使諸郡選置中正……茂同郡護羌校尉王琰,前數為郡守,不名為清白。而琰子嘉仕歷諸縣,亦復為通人。嘉時還為散騎郎,馮翊郡移嘉為中正」。又:「時苗字德胄,鉅鹿人也。……還為太官令,領其郡中正,定九品,於敘人才不能寬,……為令數歲,不肅而治,遷典農中郎將。年七十餘,以正始中病亡也。」
上面的材料同時也表明,郡中正由各郡長官推選,而且是現任官兼。這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曹氏政權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黨浮華之風的名士私家評議收歸政府統管,由郡長官推選現任官兼任中正,職掌人物的品第。
中正品第人物,必須提供三個項目:一家世,一狀,一品。《太平御覽》卷214引《晉陽秋》:「陳群為吏部尚書,制九格登用,皆由於中正。考之簿世,然後授任。」表明魏時已重家世,但還不是唯一標準。
曹操由於政治軍事上的需要,多次頒布唯才是舉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雖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學。如《宋書·恩幸傳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
漢代選舉已參考狀。狀是一個人道德才能的具體敘述。中正所作的狀往往止一二句,是為總的評語。
品是根據家世和行狀綜合作出的評定。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虛位,二品實已為最,初期二、三品仍屬上品。這裡的品是「中正品」,與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鄉論。
曹魏初期中正以郡為基層,郡中正是真正發揮品第人物作用的,它們尚為地方士族所專控,而州都只不過總其議罷了。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門大族尚沒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為其服務。但在曹芳以後,情形發生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