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大官場 正文 第165章戲劇性的審判
    擔任女處長辯護的律師名字叫薊天,父母為他取此名的意思,是盼望他將來青雲直上,在薊原能過上天堂一樣的生活。這位薊天並沒有辜負父母的起的這個好名字。他幼小好學,成績優秀,幾次跳級,考上了薊原二中,高考時又以高分考取了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後,北京一家中央單位意欲留他在京,但是,由於他在薊原的雙雙父母下崗,年邁的爺爺、奶奶需要照顧,上中學的妹妹需要資助,所以,就放棄了北京的光輝前程,毅然回家挑起了生活的重擔。一個名牌大學的學生能回到家鄉就業,引起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負責引進人才的人事局長如獲至寶,親自找他談話,問他想去什麼單位?當時,青年人最熱衷的單位是公安局,但是,這位薊天卻選擇了法院。他說,公安局打打殺殺,檢察院憑提起公訴,案件的最後結局還是要由法院來判定。案件是否公平合理、正當,要靠法院最後一錘定音,法律審判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做法官是司法人士的最高理想。來到法院工作後,由於才華出眾,不到一年時間,領導就破格提拔他為審判員。可惜,這個任命提交人大常委會通過時,他有位在人大當常委的鄰居因為與他家有些不睦,竟拉攏幾個人大常委,按表決電鈕時投了他的反對票,結果,這次任命沒通過;法院領導看看此路不通,便採取曲線任命的辦法,直接任命他當了院辦公室副主任,以繞過人大這道關口。哪知這位薊天並不領情。他感謝法院領導對自己的信任,接著卻提出了「下海」的要求。當時,市委組織部正號召機關人員「下海」創辦實業,法官們還沒有一個報名的。領導即使捨不得他走,礙於市委組織部的大力動員,也就無法阻攔他了。

    「下海」之後,薊天聯絡幾名退休的老法官和幾位老院長,成立了薊原市第一家律師事務所,自收自支,闖出了個體承辦法律事務的一條路子。起初,事務所業務不多,名氣不大,業務有些冷落。但是,後來,薊原市發生的一件槍擊殺人案,竟使他和他的事務所名聲大振,業務也紅火起來了。

    當時,一個香港的紅歌星來薊原開演唱會,此事被報紙炒的沸沸揚揚,搞得追星族們一票難求。黃牛黨趁機搗票、製作假票,演出秩序混亂不堪,演出公司出動了全體員工維持秩序劇院裡依然是亂糟糟的。無奈之下,只好請警察大哥哥們來幫忙。這天晚上開演之前,一個男追星族帶著親愛的女朋友拿了一張假票入場。被一個女檢票人員發現,攔住了他們。由於他們不知道這是假票,非要進去不可,雙方就發生了爭執。口頭爭執不解決問題,隨後就是手腳推搡,肢體接觸。情急之中,追星族用力過猛,將女檢票員刮倒在地,這時,一個值勤的警察見此混亂狀,扯著嗓子前來維持秩序,興沖沖的男追星族見這位警察也阻擋他和女友入場,難免動起了手腳,侵犯了警察的身體。這位警察毫不含糊,舉起手裡的槍,一勾扳機,男追星族應聲倒下。入場秩序立時好轉了。然而,一場血案也由此造成了。過後,男方的家人為了救兒子免於死刑,東奔西走,找精神病專家為兒子會診,想定個精神病以免於死刑。然而,那位女追星族為了給男友討回公道,也是四處上訪告狀,要求以命償命,將警察判死。這時,警察的家長找到了薊天,求他為兒子辯護。他接到委託後,事情已經過去了幾個月了,媒體早把這件事兒炒了個天翻地轉,而且,女追星族和男友家人還特意請了檢察院的一位優秀公訴人擔任公訴,這麼折騰了幾個個數兒,社會上下都認為這個警察必死無疑了。但是,薊天卻靠著自己的法律知識和卓越的辯才,在沒有精神病專家確診的情況下,硬是把這件事辯護過來,免了死刑,保護了警察的性命。從此,他這張鐵嘴律師的名聲就傳播開了。

    事後,那位優秀檢察官對他說了一名話:「老兄,我真佩服你的口才,不過,你卻喪失了一個律師的良心。」

    他蔑視了一眼那個檢察官,毫不客氣地回應道:「你空披了一身檢察官的服裝,頂了一枚莊嚴的國徽。可是,你知道這服裝、帽徽的含義嗎?」

    「當然知道,它代表著國家。」檢察官脫口而出。

    「錯,」他立刻糾正他,「它代表的不僅是國家。還有公平、正義。記住,司法的本質是救人,而不是殺人。今天為什麼我勝了,因為我救了一個人的命;你為什麼敗了,因為你處心積慮的想要殺掉他,你心裡想的只有殺人!」

    兩個人鬥了一氣嘴,相互誰也不服誰。

    不過,從此之後,兩個人似乎有了某種默契:凡是對方擔任公訴的案子,他從不擔任辯護;反之也是,凡是他擔任了辯護律師的案子,對方也從不擔任公訴人。

    季小霞說的那個律師,正是這個薊天。庾明在北方重化公司當總裁時,高薪聘他為公司專職律師。他以自己的才能,為公司解決了不少涉及法律的難題。後來,因為辦理公司批地的事兒,讓女處長刁難了一番。一氣之下,他將她受賄的事兒舉報到省紀委,女處長由此成了階下囚。這次,他之所以答應為這位女處長辯護,並不全是看在庾明的面子上為他的兒女親家減輕罪責,而是他從心裡就對反**、「雙規」一些具體的法律細節上的漏洞深惡痛絕。這一次,他要運用自己的才能,讓這弊端暴光於大庭廣眾之下,讓法律界的人士們在反**問題上能有一個理性的認識,增強這項工作的科學性。

    當然,他知道這件事情的難度。難就難在這件事經過狗仔隊記者的炒作,這件案子已經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變成了一則社會新聞或者說是社會事件。當前,老百姓總認為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通通拉出去槍斃了也不解心頭之恨。那些狗屁記者正是迎合了老百姓這種片面認識,製造了「最小的職務,最高的受賄額」這樣一個反差極大的新聞暴料。給司法界公正審理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你要是判得輕了,肯定說你不體察民意,是鼓勵**等等。你要是判重了,老百姓們會喝彩、叫好,但是,那必然要超越法律的原旨含義。為了滿足政治需要和社會轟動效果。檢察官和法官必然要「從重、從快、從嚴」,失去法律判決的公正原則。為此,他決心要利用這個案子,試一試。

    這個事情的另一個難度,還在於這個案件的公訴人就是十年擔任那樁槍擊殺人案公訴人的那名優秀檢察官,這位在全省檢察戰績被評為十大優秀公訴人的檢察官,一直是他擔任專業律師之後的強硬對手。這一次,市紀委為了把這個案件審理好,又指定這位檢察官做了公訴人。按理,他應該迴避。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他覺得這一次他必須要上台,要上法庭與這位老朋友唇槍舌劍地較量一番……

    於是,等到公開審理大會召開的那一天,人們走進會場時,大家議論的話題不再是案件和當事人本身了,優秀公訴人與鐵嘴辯護律師的一場PK,倒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手機看

    薊原市中級法院建了一座辦公大樓。大樓裡設施齊全,光是法庭就建了十三個。這些個法庭,是根據案件種類,分門別類建立的。一般情況下,屬於經濟案件,就在經濟庭審理,屬於刑事案件,就在刑事庭審理,另外,還有民事、知識產權等等等等,也都有各自的審理地點。除非極大的案件有特殊需要,一樓的大審判庭是不開放、不啟用的。

    這一天,常年關閉的大審判庭突然打開了大門。大樓裡的工作人員全體出動,提前打掃起了衛生。主席台上的國徽被擦拭得錚亮,台下觀眾席的木凳子也擦的一塵不染。路過的人一眼就看出來,那個轟動薊原的**大案,就要公開審理了。

    凡是有這種場合,最先到場的人不是觀眾,不是審理的當事人,也不是工作人員,而是那些無事生非的記者們,這些無冕之王,天之驕子們,最喜歡在人多的場合表演,表演之後,再到自己供職的媒體上露臉。今天這種嚴肅場合,雖然不是他們表演的地方,他們也要佔領有利地形,以獲取最佳報導效果。接下來,是薊原市黨政群團機關和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的知名人士們,不到期幾分鐘的工夫,法院院子裡停滿了小轎車、麵包車和接送與會者的車輛,交通警察支隊的領導不得不親自揮手伸伸舉舉,臨時當起交通警察指揮起車輛來。

    走進**庭,人們身上都感覺了一種瘆人的寒意,也許是這**庭久不啟用,屋子裡聚積了過多的陰氣,然而,真正讓他們感到寒冷的是今天來這兒的內容;今天他們聚集到這兒,不是聽報告、搞活動,更不是看演出,欣賞文藝節目,今天是一場宣判,是一樁特大**大案的最終審理,審理會出現什麼結果?人們猜測的五花八門,大相逕庭。有的人認為受賄數額巨大,這個女處長必死無疑;也有的認為這位女處長的父親是前市委書記,是個老革命,雖然離休多年,省委對他還是尊重的,在女兒生死攸關的重大環節,老爺子必將親自出面求情,省委領導總不至於無動於衷吧!受賄不是貪污,頂多判個無期到頂了。也有的人認為,別看這女處長受賄數額巨大,但是人家有個新上任的省長做兒女親家,不看僧面看佛面,這些食官祿的法官們,怎麼也得給省長一個面子,不至於下死手吧!況且,還有那位鐵嘴律師辯護,弄不好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來個戲劇性的當場釋放,到了那個時刻,那些記者、那些舉報人,那些紀檢幹部,一個一個就白玩兒了。

    會議宣佈開始了,主持人不是領導,而是法院法庭的一位庭長。主席台坐的也不是書記、市長、一把手、二把手之類的官員,而是按照指示牌就座的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等。會議開始後,沒有冗長的主持詞,而是由主審官喊了一聲,「被告人×××出庭!」

    怎麼,這稱呼變了?通常審理大會,一般都是先由主審官大喝一聲:「把×××押上來!」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兩個威武的法警就會押著一個穿了杏黃色囚衣的戰戰驚驚地出現在眾人的目光下。可是,今天,怎麼一切都變了?那位受審的女處長穿了一身潔淨的深藍色西服和樸素的毛料秋裙,大大方方地走向了被告席的一張皮椅子前緩緩地坐下了,那兩位女法警,不像是押犯人,倒像是兩個伴娘陪女孩子出嫁,將被告人護送到了座位上。熟悉她的人拿她今天的形象與以往相比,覺得沒什麼變化。除了腦後那一縷縷波浪捲的長髮剪短了些,她的面皮依舊那麼白白淨淨的,臉上的面容不卑不亢,沒有一點倒霉的苦相。倒是多了一絲面臨大事所顯出來的鎮靜和從容。

    「嗯,到底是市委書記的千金,『每臨大事有靜氣』啊!」一些無聊的官員開始感歎了。

    人們還在感慨著,主審人已經宣佈進入了第二項,「由檢察院指定的公訴人×××宣讀×××在職期間受賄的事實……」

    主審人話音一落,主席台上的白色屏幕從棚頂吊了下來,接著,隨著公訴人宣讀的內容,屏幕上出現了文字的、圖像的證據畫面。

    公訴人看到辯護律師,毫不畏懼,反倒更長了幾分精神,他精神抖擻,口齒伶俐,一鼓作氣將全部案卷內容一下子宣讀完畢,接下來,主審問被告:「對這些事實,還有什麼異議?」

    被告人這時顯出了少許的謙恭,小聲回答:「沒有異議。不過,看在我主動交待問題的態度上,請法庭給予輕判……」主審人聽到這兒,客氣地對她揚了揚手,說,「這個……法庭會考慮的。」

    既然被告對事實沒有異議,看來調查取證的材料都是確鑿無疑的事實了。這時,人們紛紛把眼光盯在了辯護律師的臉上,心裡在說:「案件到了這個份兒上,你還辯護個啥呀?」

    「尊敬的法官先生,尊敬的公訴人,尊敬的各位旁聽者,現在,我以一名律師的名義,為我的當事人辯護。」在主審官指示辯護方可以發言時,鐵嘴律師先是客氣了一番,然後開始發言,「在辯護之前,我注意到,公訴人已經以清新的邏輯順序、犀利的語言,將案件的事實陳述的一清二楚。另外,我也注意到,我的當事人已經向公訴人表示,對這些事實沒有異議……但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判決的公正,為了實現法律的原旨意義,我還是要對這些事實的某些環節、某些疑點,提出我自己的意見,供法庭審判參考。」

    接著,鐵嘴律師開始了正式的辯護內容:

    「第一,對於舉報人舉報我的當事人受賄一千萬元的事實,我要糾正一下,舉報人舉報的內容是她有存款一千萬,有受賄嫌疑。而不是受賄一千萬,這一點,請法庭予以糾正。」

    呵呵,聽到這兒,聽眾席上一些開始發笑了:你這個鐵嘴,還有臉說呢?這事兒分明是你舉報的,現在又來辯護,這真是「律師的嘴兩頭翹,吃完原告吃被告」啊!

    「第二,我的當事人受賄的主要證據是銀行卡。所我所知,這銀行卡上的錢有一部分是當事人零星積攢存入的,譬如,在這張銀行卡上的存款數額達到八十萬之前,她的存款額度每一次都是幾百元、幾千元的小數目,而且,存款時間大都在節日、假日期間,據我調查,這是因為當事人所在單位每逢節日、假日都要以購物券的方式為職工發放福利,也有些關係單位借節日、假日之機,送給她購物券搞公關活動。因為我的當事人不喜歡購物,熱衷於理財,就托朋友將購物券上的錢換成現金存入銀行卡上,這些錢,應當是我當事人積攢的零用錢,雖然這些購物券的來源有不正當之處,但頂多算是不正之風,不能以受賄論處,當然就不能列入受賄總額。請看證據……」

    說到這兒,他將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一打,一筆一筆存款的原始證據顯示在了白色的屏幕上。

    「第三,也是我要強調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曉晨公司老闆送給我當事人的那五百萬元。不應以受賄論處。據我調查,這位曉晨公司老闆與我的當事人是大學同學,兩個人感情非常好,前幾年,這位老闆來薊原搞房產開發,發現我的當事人日子過得並不富裕,便提出贈送她五百萬元,為她蓋一棟別墅。此事,被我的當事人拒絕。後來,在曉晨公司房產開發中,我的當事人為了曉晨公司批地的事兒,曾經付出了不少辛苦。其中,為了拿下那片河灘地,我的當事人不辭辛苦,幾次跑到北京辦理審批手續。曉晨老闆感動之際,答應送她五百萬,資助她的丈夫開公司;後來,我當事人的丈夫開辦了建築材料公司。開業當天,曉晨公司老闆拿了五百萬元的支票參加開業典禮。丈夫不敢收,告訴了我的當事人。她告訴丈夫不能收。可是,曉晨公司老闆卻說,這算是我對公司的投資吧!這樣,當事人的丈夫才勉強收了這筆錢。所以,我認為,這五百萬元應該是投資,不應該算作受賄。」

    啊!旁聽席上的人頓時一陣騷動……這位鐵嘴,真敢瞎說啊。要是這五百萬不算受賄,她的罪行豈不是給抹掉了一大半?

    「反對!」聽到這兒,公訴人立刻舉手要求發言,得到允許後,他立即反駁道,「若是投資,應該有投資協議書、有分紅比例等法律文書。請問辯護人,這些證據……你有嗎?」

    「暫時沒有。」鐵嘴接上了話茬,「但是,沒有法律文書不等於沒有事實。事實上,建築材料公司建立之後,曾經向曉晨公司發送了價值二百萬元的建築材料,這建築材料應該算是對曉晨投資的回報……」說到這兒,律師又打了一下筆記本電腦,那些一宗發送材料的帳單呈現在了屏幕上。

    「所以,我認為,這五百萬元,應該是投資,不應該是受賄。」

    「反對!」主審官敲了一下法錘,「請律師注意,法庭注重證據,在沒出示證據之前,不要妄下結論!」

    「好好好。」律師回應了一下主審官,隨後又說出了一番石破天驚的話來:

    「嗯,就算我拿不出投資證據,這五百萬元,與受賄也扯不上邊兒……」

    「為什麼?」公訴人立刻質問了。

    「因為,說來話長……」辯護律師長出了一口氣,歇了一會兒,「我的當事人與曉晨公司老闆在大學時感情很好,嗯,談過戀愛……因為家長反對,戀愛未成。後來,這位老闆看到昔日戀人,舊情復發……」

    「反對!」主審官又舉起了法錘,「請辯護人注意,不要涉及當事人的**,不要講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不!」鐵嘴立刻反駁說,「下面,我講的事與本案關係重大……」

    「我認為,如果……」說到這兒,律師的嘴不知道怎麼了,總是一停一頓的,好像是底氣不足,或者是他的發言內容與當事人沒有溝通,是他臨時起意似的,「如果是曉晨老闆舊情復發,想與我的當事人破鏡重圓,贈送其五百萬元也是情意所至,不應該算作受賄。」

    「喂?請問被告……」公訴人像是覺得大事不妙,立刻來了個先發制人,「請問,你與這位曉晨公司老闆,真的有曖昧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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