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第57章 第四十二章 (1)
    白天明要和吳珍結婚的決定,不但使所有的親朋吃驚,連白天明自己也未曾預料到。

    在聽說吳珍要歸來以後,白天明所想到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如何接待她。他既不能讓吳珍感到失望,又不能不讓她知道,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他的心已經給了袁靜雅,或者,起碼在他自己主觀上已經認定,他愛的是靜雅。毫無疑問,他會讓吳珍在北京愉快地生活一段,但是他會始終守定姐弟關係這條國界。當他知道吳珍這次歸來,實際上是要把自己化為灰塵溶入故鄉的大地的時候,他被震動得麻木了。他對吳珍的敬重立地昇華為景仰。倘說原先他還為她的歸來感到難堪的話,那麼後來,他便想應該盡力地作點什麼來使吳珍得到愉快。當他在機場第一眼見到她時,二十年前的吳珍突然又回到他的心裡。

    此後,吳珍連一秒鐘也不願離開天明,一雙手始終拉著他,一雙眼始終看著他,終於使天明知道,自己在吳珍心目中,早已經不單單是初戀的愛人,而是她過去、現在、未來,一切的象徵和希望,是她全生命所繫的紐帶,是她對故國、故土、故人全部深情的寄托。他是祖國和親人的化身,青春與生命的代表。他不能拒絕吳珍的戀情。故鄉能拒絕遊子的眷戀嗎?祖國能不給她的兒女以寬厚博大的愛嗎?更何況,吳珍每一瞥愛戀的目光,每一次溫存抖顫的撫摸,甚至她那瀑布般流瀉的黑髮,那在風中拂動的髮絲,都牽動著天明心底二十年前的情思。初次的戀情是永難忘懷的。它頑固地越過時間的阻隔浮現在心頭。當初戀的對象,以依然新鮮活潑的舊貌出現在眼前,天明沉睡著的對吳珍的柔情,一下子又復活了。這舊日的戀人,一隻腿已經走入了死神的懷抱,他有責任把她拉回來,以愛的力量增加她同死亡搏鬥的信心。至少,也該讓她毫無遺憾和怨恨地離開這個使她如此眷戀的人世。

    所以,那一刻,他連想也沒有想,就衝口而出,宣佈了他要同吳珍結婚的決定。

    這決定,將會給他個人的生活投下一道陰影,愛他的人將會遠離開他。而且,無論如何,吳珍是從大洋彼岸那個光怪陸離的土地上飛回來的,她究竟傳染上了什麼政治細菌誰也語焉不詳。就算如今的世風已經改變了對「海外關係」的看法,但傳統的勢力依舊盤根錯節,他的前途誰也不敢說不會因此而多外。但是,能夠使吳珍獲得情感上的滿足,能夠懷著對故土故人的深愛,平靜地走完人生的旅程,這犧牲是值得的。是的,他們的婚姻,在實際上只能是名義上的結合,任何歡情的衝動都只能加速吳珍的死期。然而,這愛情的結合畢竟是二十多年苦澀思戀的收穫,這情感上的豐收,其莊嚴與神聖遠超過亞當和夏娃留傳下來的男女的歡愛,假使真有這一對老祖宗的話。

    對於他們的婚姻,醫院的同事們,人言言殊。大多數欽佩白天明的自我犧牲精神。不過,總覺得娶一個死神的女兒,不無遺憾。更有人猜測,這種獻身必定有金錢作後援,指不定那女的要留給白大夫多少萬美金呢。崇高的情感總被有些人套進金錢的鎖鏈,費盡了唇舌也白搭,何必為這些流言氣惱?

    奇怪的是,頭一個理解白天明的卻是靜雅。

    當白天明當眾宣佈他的決定時,靜稚差一點激動得流下眼淚。她知道,她也會這麼做的。假如白天明病入膏肓,人世間唯一使他憾恨的事,便是自己曾在天壇公園拒絕過他的求愛,那麼她也會勇敢地挽起白天明的手,宣佈嫁給他,用自己青春的力量幫助他戰勝死亡。自然,在她,這是幻想,而在天明卻是實踐。幻想同實踐中間有一段遙遠的路,並不是每一個幻想者都能勇敢地投入實踐。她因此而更加敬重天明,更加意識到,這是一個可以把一生托付給他的男人。她甚至有一點後悔,後悔自己沒有勇敢地接受天明的心。但她也因此寬慰。正因為自己的後退,才使天明沒有情感上的包袱,可以毫無內疚地挑起吳珍這個擔子。這麼說,自己在間接上幫助了天明,不愧是他的知心朋友。

    倩如呢,當她聽到這個決定,一剎時,她的心沉入了北冰洋。她的預感證實了。這個從美國飛來的老姑娘奪走了她的愛。以一個面臨死亡之身,戰敗了她活潑潑的青春。她悲哀,同時,那隱藏在內心的嫉妒也浮上心頭。她沒有在白家呆多久。為了保持禮貌與自尊,她為他們做了飯,然後回家,躺在床上,從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她目不交睫,妒火在心中燃燒,在心裡咒罵吳珍,說她是「出土的文物」,咒罵天明,說他是「寡情薄義的小人」;咒罵自己,是「不要臉的傻姑娘」。接著,她蒙頭大哭。眼淚澆滅了妒火,在黎明時分她清醒了,自己打了自己兩個不重但卻值得紀念的耳光。她低聲詛咒自己:「倩如哇,你真醜惡,你真壞,你真殘酷,你真毒。

    她是個要死的人了,你還去忌妒她?罵她?要是你自己是吳珍,你該怎麼辦?也碰上你這樣一個壞丫頭?那不是讓人家早死嗎?她是個真正的女人吶,一心一意地愛了幾十年,為了這愛,臨死也要翻山過海地追了來,多了不起。她愛的是誰呢?是你也愛的男人吶。這說明這個男人是值得愛的,是值得為他死的。這說明你這傻丫頭眼光不錯呀,挺會挑人的。這就值得自豪,你愛的不是小白臉兒的風流小生,是個真正的男人。就算他現在不愛你,你這個追求還是高尚的。何況,吳珍不久就會……哎呀,你該死,該死,壞丫頭。你怎麼這麼下作,會盼她死?不,讓她活著吧,活得長長的。讓她把自己的愛分去一點兒,一半兒,一多半兒吧!她該得到的,全讓她得到吧!原諒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倒霉的妒忌讓我昏了頭……」

    清醒以後便是決心,她想告訴天明,告訴吳珍,她要當吳珍的伴娘,參加那婚禮。不過,請原諒,讓她偷偷地悄悄地問一下天明:「你,真的愛她,還是只是一次犧牲?」她不願聽見天明說「愛」,但也不願聽見他說犧牲。吳珍這樣的女人,值得男人去愛,哪怕這男人是自己心愛的人。你得愛她,有這樣愛情的男人,值得倩如去愛。

    林子午、袁亦方、魏旭之這些老年人,對這個消息的觀感,相當複雜。反對嗎?沒多少道理。贊成嗎?又多少覺得事出乖張。魏旭之(他不死而復生,連舌頭也靈活了許多,只是走路還不大方便,每日在外甥女陪同下,散步不止。)覺得,天明和吳珍倒也算得青梅竹馬,抓髻夫妻。只是這婚配,有點「沖喜」的味道,就未免使歡樂的婚禮,帶上悲劇的色彩。這一結婚,就給天明拴上了已婚的徽號,將來再有了意中人,無論如何也算「再娶」。續絃,在他心裡總有點對亡妻不恭的意味,男子漢輕易別這麼幹。可天明正當中年,中年亡妻,是人生之大不幸。天明偏自找這大不幸,雖忠勇可嘉,卻總感遺憾。今後,怕他的婚姻之事,多不遂心喲!

    袁亦方比魏旭之稍稍開明,卻也有限。他覺得「續絃」雖然無奈,但也無不可。只是,婚姻而不能白首到老,天明未嘗不稍嫌魯莽。可話又說回來,救人一命,亦是偉丈夫。現在,能延長吳珍生命的一途,在於使她有精神上的支柱。天明娶她,便是給她這根柱子。大廈將傾,又頂上一根鐵柱。柱雖好,奈何大廈必倒,苟延時日耳。天明的命運,也夠淒惶的。

    林子午畢竟是「西」醫,又是上過洋大學堂的,比這兩位老人開明得多。他想的問題,均無這些純屬倫理方面的事,而是如何給他們開具結婚登記介紹信。眼下,改革之勢,風起雲湧。只是結婚的手續一時尚未改革。不改也罷,偏又有婚姻法之外的土政策。結婚雙方除了要親自到辦事處去驗明正身,申訴純係自願之外,還得持有機關單位的介紹信,好像是去聯繫工作一樣。吳珍歸自外邦,報戶口現在自然無間題,華僑回國定居是政府頗為照顧的事,就怕辦事人員的拖。拖上三五個月,吳珍的身體怕拖不起。再說,她沒工作單位,誰開介紹信?碰上一兩位眼界狹小,而又「原則性」極強的辦事人員,對這海外歸來的華僑女士同北京的工作人員結婚,持「請示、研究」的態度,那麼,這婚禮也就怕難於舉行了。而不舉行婚禮,天明的獻身,就毫無意義。吳珍居住在天明家,就如同……唉,那流言也就會風起雲湧。這不好,是對兩顆純潔的心靈的侮辱。天明啊,你為何早不說呢?讓我老頭子可以先有準備,為你周旋嘛!這突然的決定,多使我為難。

    天明卻不來找林子午,只是打了個電話來,請他幫助解決結婚問題,說吳珍一秒鐘都不放他離開自己。他怕傷了吳珍的心,只好陪著她,連這個電話也是跑著來打的。

    糊塗,窩囊,你不來可怎麼商量呢?難道讓我老頭子到你家去?去也無妨,我又不是高官重臣,可當著吳珍怎麼說這些難處?年輕人吶,遇事缺乏三思,只憑熱情辦事。

    安適之來了。他神采飛揚,像踩著彈簧一般走進林子午的辦公室。林子午噓視著他,有心無心地聽他講述東鄰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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