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道路往往不是平坦的。你想賺錢,別人也想賺錢,殘酷的競爭,就是市場經濟。看到開明書店的崛起,僅次於商務和中華的世界書局,其經理沈知方頭腦靈活,馬上也要編寫一套《標準英語讀本》,以擠垮開明書店。沈知方請來了大學剛剛畢業的林漢達從事這項工作,結果出來後銷路也很好。世界書局由於資金雄厚,力量強大,它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進行了大量的宣傳,給開明書店造成了不小的壓力。正當開明書店老闆章錫琛無可奈何之時,有人告訴他:"世界書局的《標準英語讀本》有抄襲《開明英文讀本》的嫌疑。"這一下,使章錫琛看到了希望,他馬上找來了林語堂商量此事,並且立即讓人將世界書局的《標準英語讀本》買了,送林語堂核實。
林語堂一向反感文人的抄襲行為,經過自己仔細核實後發現,林漢達的《標準英語讀本》在許多地方抄襲了《開明英文讀本》。為此,開明書店老闆章錫琛給世界書局經理沈知方寫信,要求談判解決此事,但遭到了拒絕。開明書店老闆又委託律師袁希濂向世界書局提出嚴重警告,指責世界書局的《標準英語讀本》侵犯了開明書店的著作權,強烈要求世界書局停止發行,並賠償經濟損失。而世界書局把責任完全推到作者林漢達一人身上,對開明不予理睬。
林漢達在編輯《標準英語讀本》時的確參考了林語堂的《開明英文讀本》,所以,事情已經這樣,林漢達只好自己出面,希望得到林語堂的諒解,但林語堂將其拒之門外,林漢達只好留下一個便條,向林語堂表示歉意。殊不知,這倒給林語堂和章錫琛留下了一個把柄,成了一個鐵的證據。開明書店把林漢達的留言和章錫琛的談話內容等製版,編寫了一則廣告,標題是《世界書局〈標準英語讀本〉冒效〈開明英文讀本〉之鐵證》,在上海各大報刊登了出來。
世界書局非常生氣,以重金聘請了名噪一時的女博士鄭毓秀律師,控告開明書店的誹謗罪。結果,開明書店成了被告。第一次開庭,法官明顯偏袒原告,沒有給被告律師袁希濂任何申辯的機會。袁希濂知道世界書局有李石曾為後台,律師鄭毓秀的後台也很硬,只好對開明書店"敬謝不敏"。開明沒有辦法,如果敗訴,那將非破產不可。在這嚴峻之際,只好背水一戰,一方面繼續做廣告進行宣傳戰;另一方面,越過上海當局,直接上書南京教育部,因為教科書歸教育部審定。
當過外交部秘書的林語堂,現在又是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的秘書,豈是等閒之輩,他知道如何寫呈文,如何落筆擊中對手的要害。正當南京教育部編審處對林漢達的讀本審查的節骨眼上,林語堂上書教育部,請求保障他的著作權。如果沒有林語堂的上書,教育部編審處也許不會反覆認真審閱世界書局的《標準英語讀本》,但現在既有指控,所以就要再三斟酌,以顯示編審處的工作是認真負責的。編審處經過多次辯論,多數人認為林漢達的《標準英語讀本》有抄襲冒效行為。也有人認為,你林語堂可以引用外國著作,林漢達也可以引用。要說抄襲,兩人都在抄襲外國著作。兩種意見,各執一詞,無法統一,最後只得通過表決來定奪。表決的結果是:世界書局的《標準英語讀本》禁止發行。林語堂和開明書店贏了。
上海法院知道南京教育部的決議後,感到無力挽回大局,只好以誹謗罪判決開明書店罰金三十元,匆匆結案,以在面子上過得去。開明書店不服,聲言要上訴,同時以教育部判決為依據大作宣傳。在開明書店的巨大壓力下,世界書局才找人進行調解,以賠償損失和將《標準英語讀本》紙型交給開明書店銷毀為條件,這場官司才算真正結束了。
官司贏了,林語堂的名氣更大了,腰包更鼓了。林語堂為開明書店編寫了一個英文教科書系列,除了那三本一套的《開明英文讀本》外,還有《英文文學讀本》(上下冊)、《開明英文文法》和《開明英文講義》(三冊,林語堂與他的弟弟林幽合編),另外,開明的英語唱片、正音片,全套四張,共八課,也由林語堂編寫其課本。林語堂編寫的教材,不僅質量高,而且很有特色,所以中學採用的多,發行量大,因此林語堂的經濟收入與名聲轟動上海。當然,也有人取笑他是靠教科書起家的暴發戶。
五、創辦《論語》
林語堂在20世紀30年代以"幽默"大師而著稱,他是最早把"幽默"一詞傳入中國的。雜誌《論語》、《人間世》和《宇宙風》都和他有著密切的關係。
《論語》創刊於1932年9月16日,是半月刊,16開本。由上海時代書店出版,先後由中國美術刊行社、時代圖書公司等負責發行。第1至26期由林語堂主編,以後改由陶亢德、邵洵美先後主編。
關於《論語》的創辦過程,時代書店總經理章克標在《閒話〈論語〉半月刊》、《時代書店所經營的三種雜誌》等文中都有詳細的敘述。他曾說:"我們在邵洵美家客廳裡,晚上閒談時,大家商定要出版一個刊物。開始除邵、林外,只記得有李青崖、全增嘏、沈有乾、林徽音及畫家張光宇三弟兄等;而潘光旦、葉公超許多人,都是後來邀請來的。這樣,差不多是十個人。《論語》這個刊名,是我提出來的,滿場一致贊成。林語堂負責編輯,也是大家公推的,因為只有他有比較多餘的時間可用;別人都有職務在身,只能用業餘時間。他也十分熱心,願意負責。開頭也並沒有講到稿酬和編輯費,當時一般同人雜誌都是這樣,只要能出版就好,別的則非所計也,有的甚至願意貼一點錢也要出版。"章克標因為是時代書店總經理,看到大家對新創刊的刊物連個名字都沒定下來,就對林語堂有點惱火,他說:"你林語堂也太猖狂了,可是你自己也提不出好刊名來。看來這個刊物只有叫《林語堂》,你才滿意吧。"章克標從林語堂的"林語"兩字的諧音想到了孔子的《論語》,所以就脫口而出:"就用《論語》的刊名!"
林語堂在創刊號上發表了《〈論語〉緣起》。他說:"《論語》社同人,鑒於世道日微,人心日危,發了悲天憫人之念,辦一刊物,聊抒愚見,以貢獻於社會國家。"在《論語》第三期上發表了《我們的態度》,進一步申述刊物的宗旨:"我們不想再在文字國說空話,高談闊論,只睜開眼睛,敘述現實。若說我們一定有何使命,是使青年讀者,注重觀察現實罷了。人生是這樣的舞台,中國社會,政治,教育,時俗,尤其是一場的把戲,不過扮演的人,正正經經,不覺其滑稽而已。只需旁觀者對自己肯忠實,就會見出其矛盾,說來肯坦白,自會成其幽默,所以幽默文字必是寫實主義的。我們抱這寫實主義看這偌大國家扮春香鬧學的把戲,難免好笑。我們不是攻擊任何對象,只希望大家頭腦清醒一點罷了。"說明林語堂編這個刊物,還是把引導讀者"觀察現實"、把對內容的要求放在第一位,形式上的幽默,乃是"這偌大國家辦春香鬧學的把戲"所帶來的,我們只要堅持用"現實主義"的眼光去看就行了。
一言以蔽之,林語堂編這個刊物,跟先前對《語絲》的喜愛是一樣的,都是"用自己的錢,說自己的話"。對《論語》跟《語絲》的這個內在的一致性,曹聚仁已經指出:"林語堂提倡幽默,《論語》中文字,還是諷刺性質為多。即林氏的半月《論語》,也是批評時事,詞句非常尖刻,大不為官僚紳士所容,因此,各地禁止《論語》銷售,也和禁售《語絲》相同。"近人陳子善先生說:"顯而易見,林語堂創辦《論語》的原意固然是要提倡幽默,但也不排斥針砭時弊,對社會國家'聊抒愚見'。創刊號上緊接著《緣起》的一篇文章就是語堂的《悼張宗昌》,極盡嘲諷挖苦之能事,即為一個有力的佐證。這種態度與《語絲》時期的'任意而談,無所顧忌'頗有幾分相似。因此,如果說昔日語絲派的中堅林語堂想在《論語》上部分重現《語絲》的光彩,至少在《論語》創辦後的一段時間裡應是如此。"先看看林語堂的文章,如第一期裡就有《悼張宗昌》、《中政會先生未學算法》、《牛蘭被審》、《中國是沒有救藥的了》、《吳佩孚的名教救國論》等文,都是針砭時弊的。在第四期中,《吳家主席》、《汪精衛出國》等文是諷刺南京政府要人的,本期有許多文章對執政黨的政策作了諷刺等等。
魯迅在《論語》上也發表了許多文章,如《論語》第八期的《幫忙文學與幫閒文學》,這是魯迅於1932年11月22日在北京大學第二院的一次演講,由柯桑記錄,最初發表在12月17日天津《電影與文學》創刊號上,《論語》給予轉載。《論語》第十一期有《學生和玉佛》、《航空救國三願》,後一篇亦屬於轉載。在後來林語堂主編的各期中,還有《誰的矛盾》、《從諷刺到幽默》、《從幽默到正經》、《玄武湖怪人》、《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現代史》、《王化》、《兩封通信》(復魏孟克)、《"論語一年"》、《踢》等。還刊登了宋慶齡、茅盾等人的好多文章,如宋慶齡的《廣州脫險記》;茅盾的《也算是現代史罷》、《老鄉神》和《漢奸》。此外,還刊登了老捨、郁達夫等人的不少小說和散文。
《論語》不僅登載了運用各種形式對南京政府作了諷刺的各種文章及登有大量具有諷刺性的現實材料,而且也刊登過一些思想傾向複雜和"為笑笑而笑笑"的文字,所以,當時的左翼和右翼都有所不滿。
論語派是因林語堂等人主編《論語》雜誌而得名的文學流派。《論語》的誕生沒有黨派的政治背景,是一群以不左不右為標榜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雅興所致,在政治上力求保持中立的姿態。主要有林語堂、全增嘏、潘光旦、李青崖、邵洵美、章克標幾位共同發起和贊助的,以林語堂為核心人物,以編輯陶亢德、徐為中堅,以經常撰稿而傾向相似的章克標、邵洵美、全增嘏等人組成。《論語》第二期的封面上,刊出了一份長期撰稿人的名單:
章克標、劉英士、全增嘏、沈有乾、潘光旦、李青崖、孫嘶鳴、邵洵美、郁達夫、章衣萍、林幽、邵慶元、孫福熙、孫伏園、俞平伯、劉半農、章川島、謝冰瑩、豈凡、陸晶清、趙元任、韓慕孫、季露、宰予。
從這張名單上可以看出,創刊之初,《語絲》的舊人是《論語》台柱,同時撰稿人尚嫌不足,章克標列名之外,又以"豈凡"之名列入,林語堂用的是"宰予"的筆名。
論語派帶有明顯的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思想傾向,體現了20世紀30年代一部分以"中間派"自居的文化人的政治立場與人生態度。從文化取向上看,論語派主要是從西方文化視角反觀中國傳統文化,在文學創作中將西方的表現主義與中國明清小品的書寫性靈、西方的幽默觀與中國封建士大夫式的閒適筆調等雜糅為一體,呈現出兩種文學觀變形組合的特異形態。論語派作家各有自己的文章風格,但都體現了"幽默"、"閒適"、"性靈"的論語派特徵。
六、中國民權保障同盟
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是1932年12月成立的。在它成立之前中國發生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1930年2月胡適出版了《人權論集》;第二件事是1931年6月共產國際在中國的秘密工作人員牛蘭被捕和隨後宋慶齡等人營救他的活動。
《人權論集》,上海新月書店出版,輯印胡適、梁實秋、羅隆基三人發表在《新月》月刊上的關於擁護人權的幾篇文章。由胡適編輯成書,並寫了一篇序言。全書的"主題詞"是:"快快制定約法以保障人權!"序言表示:"我們所要建立的是批評國民黨的自由和批評孫中山的自由。上帝我們尚且可以批評,何況國民黨與孫中山?"這在當時是一本頗有影響的書。書中指名道姓地批評了國民黨的創始人和孫中山。胡適在《〈人權與約法〉的討論》一文中說:"不但政府的權限要受約法的制裁,黨的權限也要受約法的制裁。如果黨不受約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國之中仍有特殊階級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還成'法治'嗎?"
1931年6月15日,共產國際潛伏在中國的秘密工作人員牛蘭和他的妻子在上海四川路235號住處被公共租界巡捕房逮捕。牛蘭被捕,蘇聯立刻進行營救活動,一方面發動各國有影響的知名人物向中國發出抗議和營救的電報,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另一方面,也計劃採取更直接的營救措施。據伊斯雷爾·愛潑斯坦著《宋慶齡——二十世紀的偉大女性》一書中透露:宋慶齡1931年7月"還在柏林或返國途經莫斯科時,就已有人告訴她關於牛蘭夫婦的危難並請她援助"。宋慶齡回國後親自出面同蔣介石本人談判:要求中國釋放牛蘭夫婦。這一營救牛蘭的目的沒有達到,宋慶齡又採取了一項新的行動。1932年7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審訊牛蘭。7月2日,牛蘭以絕食相抗。11日,宋慶齡偕同牛蘭夫婦的辯護律師陳瑛意到江寧地方法院看守所探視牛蘭夫婦,勸他們進食。同日,她與蔡元培、楊杏佛、斯諾等組織牛蘭夫婦上海營救委員會,宋慶齡親自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