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聲世界的中國作家:林語堂 第3章 大山裡飛出的鳳凰 (3)
    中文不及格照樣予以畢業,甚至聘請的中文老師水平低下,竟在課堂上告訴學生,從中國可以坐汽車直達美國,出現這樣的常識錯誤和笑話。因此,林語堂對學校的許多清規戒律非常反感,有時簡直深惡痛絕。遇到這樣的中文老師,林語堂只好在下面"自學",好歹老師也從不關心學生是否認真聽講,也不關心學生在下面做什麼。這樣,林語堂就利用不喜歡聽的課和課餘時間,偷偷地看雜書,如張伯倫的《十九世紀的基礎》、赫克爾的《宇宙之謎》、華爾德的《社會學》、斯賓塞的《倫理學》和韋司特墨的《婚姻論》,涉獵範圍遠遠超過了他所學的專業,從而廣泛地接觸了西方資產階級的世界觀、社會觀、人生觀,使他對西方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聖大圖書館只有五千冊藏書,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學書,林語堂幾乎把這些書都讀過了。這對於勤奮好學的林語堂來說太不過癮。林語堂後來總結了在聖大的讀書經驗:第一、讀書可以尋找自己感興趣的內容,自己不喜歡的完全可以拋置一邊。第二、讀書讀到精妙之處可以停下來,盡心盡力地咀嚼。第三、讀書是一種樂趣,在讀書過程中可尋找自己喜愛的作者或書中人物進行靈魂的對話。第四、讀書可以開闊眼界、認識世界和人生。林語堂對讀書有時達到迷戀的程度。

    聖大畢竟是一所教會大學,學校一刀地割斷了中國學生和本國文化的聯繫,甚至不准學生看中國的戲劇,以致林語堂在二十歲之前知道古猶太國約書亞將軍吹倒耶利哥城,知道耶和華命令太陽停住以使約書亞殺完迦南人等聖經故事,卻不知道孟姜女哭長城的民間傳說,也不知道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女媧補天等中國的神話故事。這一切都是這個文化"斷層"所造成的後果。當然,所謂斷層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早年父親已經對林語堂兄弟們灌輸過儒家文化。在聖大,林語堂學習了外語、地理、算術、地質、體育等科學知識。他像進了知識的海洋,對數學和幾何學、物理學、地理學均產生了濃厚的趣味,特別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使他毫不猶豫地註冊了人文科的語言學作為專門學科,學好英文以便迎接未來世界的挑戰。

    林語堂從來沒有為考試而填鴨死記。聖約翰大學坐落在蘇州河畔,那時的蘇州河沒有受到環境污染,所以河中魚蝦自由地生活其間。每當考試臨近,林語堂根本沒把考試放在心上,而是提著釣魚竿來到蘇州河邊垂釣,小鯽魚呀、小鰻魚呀,一個個被他收進了魚筐。其他同學都忙於背書迎考得高分,所以來釣魚的人很少,這樣,林語堂就會滿載而歸,大獲全勝。林語堂向來對課堂學習不太認真,他認為,凡做什麼事都不願居第一,其實,他只要稍微努力些就會拿到第一名的成績,而他偏偏用垂釣這一樂事把第一名讓給那個為分數而死記硬背的"傻小子"而感到毫不可惜。

    在大學二年級結業典禮上,他榮獲三種獎章,同時又代表講演隊登台領取優勝的銀杯。在同一典禮上一人四次登台領獎,創造了聖約翰大學的領獎紀錄,轟動全校。

    林語堂不僅學習好,而且還是多項體育運動的出色選手。他學打網球,參加足球校隊,還是聖大划船隊的隊長。他從夏威夷留學生根耐斯那裡學會了打棒球的技術,是一名精於投上彎球和下墜球的壘球手。最為出色的是,他創造了學校一英里賽跑的記錄,還參加了1915年5月15日至22日在上海舉辦的第二屆遠東運動會,本次運動會,中國隊囊括了足球、排球、游泳、田徑四項冠軍,榮獲總分第一。

    林語堂在教會學校度過了自己的青少年時代,尤其是聖約翰大學給林語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清華學校裡的年輕教師

    1916年,林語堂以第二名成績從聖約翰大學畢業,由校友和同鄉周辨明的推薦,應清華學校(清華大學的前身)校長周詒春之聘,任英文教員。清華大學的前身是清華學堂,始建於1911年,是由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建立起來的留美預備學校,1912年,清華學堂更名為清華學校,最初是一所中等學校。1925年設立大學部,開始招收四年制大學生,同年開辦研究院(國學門),1928年,國民政府改名為清華大學,並於1929年設立研究院。學校坐落在北京近郊前清端親王的花園裡。清朝康熙年間稱熙春園。

    雍正、乾隆、咸豐先後居住於此,咸豐年間熙春園改為清華園。學校的圖書館、大禮堂、體育館、游泳池在當時國內堪稱一流。林語堂任職時,那座規模宏大的圖書館正在建設中。當時清華學校的學制分為中等科和高等科,共八年,前五六年基本為中學程度的科目,後二三年才安排大學的有關課程。學生畢業後,按成績高低和志願分別插入美國的各個大學。所以考上了清華學校,就意味著到美國留學的希望基本實現了。美國政府的本意是在中國知識分子當中培養一批"追隨美國的精神領袖",而學校偏偏又建在了被英法聯軍洗劫過的清華園和迎春園。學生整天面對著被焚燬的斷壁殘垣,民族恥辱感時時湧上心頭。

    由於在聖約翰大學把英文基礎打得很牢固,因此,林語堂是一個稱職的英文教員。不僅如此,他也是一位潔身自好的青年。他不飲酒,也不近女色,每當星期天,有的同事去"八大胡同"嫖妓,而林語堂卻在校內主持一個聖經班的功課,被同事稱之為"清教徒"。

    林語堂由於自小進的是教會學校,雖然從父親那裡知道一點四書五經的知識,但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知識基本貧乏。他為自己的中文知識如此貧乏而感到羞恥。他在晚年回憶說:"我曾經說過,因為我上教會學校,把國文忽略了。結果是中文弄得僅僅半通。聖約翰大學的畢業生大都如此。我一畢業,就到北平清華大學去。我當時就那樣投身到中國的文化中心北平,您想像我的窘態吧。不僅我的學問差,還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質的影響呢我身為大學畢業生,還算是中國的知識分子,實在慚愧為了洗雪恥辱,我開始認真在中文上下功夫。"

    林語堂要"洗雪恥辱",要"開始認真在中文上下功夫",他選擇了語言學作為研究方向。他首先從《紅樓夢》下手,他覺得《紅樓夢》中的語言太美了,所以對《紅樓夢》產生了興趣。他還博覽群書,經常到琉璃廠去選購一些國學書籍,如王國維的《人間詞話》等。琉璃廠、隆福寺的書肆,大多是南方人開設的,這些人多為進京會試名落京師,又不會經商其他,對於書籍卻是內行,便搜求古籍出賣,給讀書人開闢了一個市場。林語堂經常逛這些書鋪,在與這些書鋪老闆的接觸中也獲得了各種文化知識,如版本學,目錄學,尤其是語言學方面的《四庫集錄》、《說文·玉篇》、《廣韻》、《韻府群玉》、《佩文韻府》、《駢字類編》等等,只要他認為有價值,又加上便宜,就大量購買。在清華任教的幾年裡,他把國學基礎重新補好,為以後從事語言學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並且撰寫了《論漢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學》、《漢字索引制說明》、《分類成語辭書編纂法》等論文,分別發表於《新青年》和《清華季刊》上。

    林語堂在清華學校的三年裡,正是胡適和陳獨秀揭起"文學革命"大旗的時候。1916年8月21日,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胡適,受著名實用主義哲學家杜威老師的影響,決定從文字上進行試驗改革,變文言為白話,他在與留美學生梅光迪、胡先驌、吳宓、任鴻雋、楊杏佛、陳衡哲等人反覆討論未果的情況下,寫信給《新青年》主編、時任北京大學文科學長的陳獨秀,提出"文學革命"需從"八事"入手,即:"一曰不用典;二曰不用陳套語;三曰不講對仗(文當廢駢,詩當廢律);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五曰須講求文法之結構;六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七曰不模仿古人;八曰須言之有物。"這引起陳獨秀的注意。陳獨秀不僅支持和聲援了胡適,而且立即向蔡元培推薦了胡適來北大。

    胡適還沒有來得及博士論文的答辯,學位證書還未拿到,就匆匆回國,走馬上任。北京文化界滿懷著期待,熱烈歡迎這位首舉"文學革命"義旗的風雲人物。林語堂以清華學校一個普通英文教員的身份參加了歡迎,雖然沒有引起胡適的特別注意,但對林語堂來說,胡適那"登高一呼,應者雲集"的形象刻在了他的腦中:胡適引用了荷蘭神學家Erasmus的話說:"現在我們已經回來了。一切要大不同了。"的確如他所預言的,1917年成了中國新文學史的開端年。從此,中國文學掀開了新的一頁。

    當林語堂的有關語言文字論文發表後,引起了胡適的重視,從此,兩人開始了交往,並建立了私人的友誼。沒有想到,與胡適的私誼對林語堂後來的留學生活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1916年,有一次,林語堂在中央公園還見到了大名鼎鼎的辜鴻銘。林語堂在清華學校任教後,曾耳聞目睹過許多有關辜鴻銘的奇聞軼事。辜鴻銘(1856-1928),名湯生,祖籍福建同安,出生於南洋英屬馬來西亞檳榔嶼,曾在英國、德國、法國學習十四年,精通英、德、法、拉丁、希臘和馬來西亞等語種,福建方言和北京話也成了他的主要語言,能夠熟練地運用九種語言,一生獲得過十三個博士學位。孫中山曾說:"中國精通英文的,只有三個半。其一辜鴻銘,其二伍朝樞,其三陳友仁。"還有半個他不肯說,有人猜說可能是王寵惠。辜鴻銘著有《讀易堂文集》等,譯有《癡漢騎馬歌》,以向外國人介紹中國文化為己任,用英文撰寫宣傳儒家思想的著作:《春秋大義》(德文版定名為《中國的精神與戰爭的出路》),並把《論語》、《中庸》、《易經》、《道德經》等儒家經典翻譯成外文,在西方社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德國有個學者台裡烏斯,大力宣揚辜鴻銘的思想;丹麥文學批評家勃蘭兌斯在1917年專門寫了《辜鴻銘》,對辜鴻銘頗為推崇。在西方人的眼裡,辜鴻銘成了東方文明的代言人,他同印度的泰戈爾、日本的岡倉一起被奉為東方聖哲。然而,在國人的眼裡,辜鴻銘純屬一大怪人。辜鴻銘的怪名聲,多半由於他天生的狂態,他酷嗜小腳、娶妾、逛妓院、穿長袍馬褂,頭上一頂平頂紅結黑緞瓜皮小帽,用紅絲線夾在頭髮裡編成的細細的色彩斑斕的長辮子,還有他的罵人罵世。張勳復辟委任他為外務部官員,陳獨秀、胡適、蔡元培等紛紛點他的名,指為東西文化論戰的靶子,復辟論的代表。辜鴻銘生性怪僻,如他窮困時,愈是援助他的人愈挨他的罵,他任氣忤物,往往開罪於人。他為人剛愎自用,與眾不同,是一個天生的標新立異者:眾人所承認的,他反對;眾人所喜歡的,他則不喜歡;眾人崇拜的,他蔑視。林語堂以自己的標準來看待辜鴻銘的性格,對其怪癖偏好不以為非,林語堂欣賞的就是這種有個性、充分自由的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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