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姐姐,大姐和二姐。我們那裡把閨女出嫁說成出門子,三天後第一次回娘家便是回門。大姐出門子是一九六九年冬天,那年她二十三歲。冬至過了,沒有下大雪,土路還是乾的。這個時候,嫁閨女娶媳婦兒的比較多。人們沿著河堤拾糞,或在冬麥田里挖野菜,聽見哪莊有鞭炮響,往那個村莊所在的方向望望,大體上可以斷定那莊有娶新媳婦兒的。我不記得大姐出門子時母親放鞭炮沒有,只記得大姐沒坐花轎,也沒坐搭篷的太平車,是送親的人跑到東莊西莊借到幾輛自行車,讓大姐坐到其中一輛自行車的後貨架上送到男方家去的。不是大姐不想坐轎坐車,是沒辦法,那時幹什麼都講究革命化,花轎燒光了,篷車不讓搭,提倡用雙腳在地上走著去結婚,大姐能坐上自行車算不錯了。
大姐出門子那天,我什麼事都沒管。母親不指望我管,我也插不上手。我是大姐的大弟弟,是這個家的長子,按說應該幫助家裡張羅張羅。可我無所事事,連自己都不知道把自已往哪裡安置。那年冬天,我是第二次報名參軍。和上次的結果一樣,體檢毫無問題,一政審就把我審下來了。大串聯時,我跑了北京、上海等不少大城市,把我的心跑野了,一心想走出去,脫離農村。去當兵是走出去的一條光榮途徑,可人家再次拒絕了我。我當時的苦悶心情可想而知。後來我在童年的夥伴家裡看到一張照片,那是我們去鎮裡參加體檢時照的合影,照片上十八歲的我,神情憂鬱得都掛了相。在這種情況下,對大姐出門子的事我不是很關心,我關心的是自己的出路,內心充滿自私。在大姐去婆家居住的那三天裡,我只是覺得家裡少了些什麼,並沒往深裡想。不像母親那樣坐臥不安,老是倚著門框愣神。直到大姐回門,我才知道出門子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是一位堂叔把大姐接回來的。送親時是堂叔帶隊,接大姐回門,只去了堂叔一個人。大姐的婆家中午要好吃好喝招待堂叔一頓,等堂叔把大姐接到家,已是半下午的光景了。這期間,母親一趟又一趟到村後的坑邊往北邊的土路上張望,那是大姐回門的必經之路。直到遠遠地望見大姐身上穿的紅棉襖,母親才退回到屋裡,搖起紡車子紡線。母親做得跟沒去張望過大姐一樣。大姐胳膊上挎著一個花格兒方巾包成的小包袱,來到門口,大姐剛叫了一聲娘,兩行眼淚就湧流出來。我們那裡親人重逢時不興握手,更沒有擁抱這一說,動再大的感情,也羞於在人前表示親熱。母親和大姐所能做的,就是互相抓著對方胳膊上穿的棉襖袖子,互相看看。我看見母親和大姐的手都在抖。大姐也許意識到現在正是她的喜期,不應該掉淚。她手裡事先預備的有一塊新手絹,趕緊用手絹把眼淚抹去了。大姐對母親笑了一下,笑著時,眼裡仍淚花花的。她的笑沒能堅持住,眼瞼一低,眼淚又流了下來。母親要大姐別哭,說這時候不興哭,別人看見了會笑話。母親不讓大姐哭,她自己的眼圈兒卻紅了。
在我的印象裡,自從大姐回門那一刻起,她的眼淚一直沒幹過。她的眼睫毛濕得粘到了一塊兒,眼泡兒被手絹擦得有些紅腫,連大姐的鼻子也被自己一把一把擰紅了。剛回來時,大姐的新手絹疊成幾頁,是乾爽的。不知什麼時候被淚水浸濕,揉得皺成一團。大姐臉上搽的粉被淚水洗去了,她沒有再往臉上補粉。沒搽粉的大姐比搽上粉還白一些,只是白得略微有些發青。大姐再也不願意離開母親似的,母親走到哪裡,她跟到哪裡。母親到灶屋做飯,大姐跟當閨女時一樣,馬上到鍋灶前去燒鍋。母親不讓她燒,怕柴草灰把她的一身新衣服弄髒。母親喊我妹妹去燒。大姐守在鍋灶前不讓開,低著眉也不說話,把豆稈柴送進灶膛點燃了。灶膛裡撲出的火光映在大姐臉上,似乎使大姐找回了一點以前的感覺。
她平靜了一些。原來母親是給大姐燒雞蛋茶。母親臥了兩個荷包蛋,碗裡放了一把紅糖,用筷子把紅糖攪勻,讓大姐趁熱喝了吧。大姐見母親這樣優待她,想到自己真的成了嫁出去的閨女,剛找回的一點當閨女的感覺頓時失去,心中波瀾又起。她搖搖頭,低下眼去。母親把碗遞在大姐手上,兩眼滿瞅著大姐,一再讓大姐喝。大姐把糖色很濃的雞蛋茶看了一會兒,到底沒喝。她怕淚珠子掉進碗裡似的,把碗送回灶台上。大姐讓母親喝,母親當然也不會喝。母親回到堂屋坐著,大姐跟過去,坐在母親身邊,依偎著母親。我沒聽見大姐向母親訴說什麼,一句也沒聽見。奇怪的是,母親也沒向大姐詢問什麼,沒有對大姐進行安慰,頂多用手輕輕撫一下大姐後面的頭髮。我不知道大姐心中究竟有多大的委屈,委屈的原因是什麼。
大姐的嫁妝是不多,兩床被子、幾件衣服,幾塊粗布衣料,一隻桐木箱子,還有一個搪瓷臉盆。而大姐對我們家的貢獻是很大的。我們姐弟六個,父親病逝那年,大姐十三歲,我九歲,最小的弟弟還不滿週歲。大姐只上過三年學。我一上學,大姐就不上了,開始幫家裡幹活兒。春天,大姐到地裡放羊,打豬草。
夏天,大姐下進河裡給扁嘴子摸蛤蜊吃。秋收時節,大姐每日早出晚歸,到公家收過秋的地裡撿豆子,扒紅薯。冬天下大雪,大姐還要挑起一對挺大的木水筲,到村子南邊的井台去挑水。鉤擔的鐵鏈子長,大姐的個子矮,不能把水筲挑起來。大姐把鐵鏈子下端的鐵鉤子挽上來,鉤住鉤擔的梢頭,才把沉重的水筲挑離了地面。為了多掙工分,母親一天不落地加入到男勞力的隊伍幹活兒,顧不上、也沒有力氣再干家務。大姐不聲不響地把家務勞動都承擔起來了。如果說生活負擔把我們的母親變成風裡雨裡干男人活兒的父親,那麼大姐所代理的就是母親的職務。推磨、做飯、刷鍋、做衣服、做鞋、拆拆洗洗、縫縫補補等,差不多都是大姐干。
晚上,大姐還要在煤油燈下紡線,織布,常常幹到深夜。大姐沒發過什麼怨言,也沒說過這一切都是她應該干的,干就是干,似乎沒啥可說的。母親對大姐這樣干法好像也覺得平常,沒有怎麼誇過大姐,更沒有對大姐進行獎勵。只有那麼一次,母親單獨為大姐開了一回「小灶」,還惹得大姐傷了一場心。這件事還牽涉到我,已在我心底壓了二三十年,現在我把它說出來吧。時間是夏末秋初,公社收購站大量收購乾草。大姐為了多薅草,賣些錢買煤油買鹽,給我交學費,她每天一大早就帶上鏟子、大荊條筐和繩子出發了。
附近的草被人們薅完了,大姐要跑到好幾里遠的外村地裡去薅。中午不能趕回家吃飯,大姐就帶一點乾糧。乾糧無非是一塊紅薯面鍋餅子,或者是一塊紅薯。別看大姐的伙食很差勁,可她每天都能薅回一大筐草,外帶一大捆草。大姐把草筐和草捆連在一起,搭在肩膀上就馱回來了。不等大姐走近,我們根本看不出是大姐,只見一座青草的「草垛」緩緩向村頭移動,「草垛」把大姐的頭臉都遮住了。這天傍晚,又饑又渴的大姐把「草垛」馱回家時,母親告訴她,鍋裡為她煮了一隻老斑鳩,很香。母親說,就一隻老斑鳩,沒法兒分,讓大姐吃了算了。大姐向來對母親的話深信不疑,加上她的確餓了,就把老斑鳩的肉吃了。
我放學回來後,聞見灶屋裡飄出一股肉香。那時我很饞,鼻子是很尖的。到灶屋掀開鍋蓋一看,鍋底還剩下一點湯,上面還漂著幾個油珠子,一嘗,果然肉味很濃郁。我問母親煮的是什麼肉。母親見大姐在一邊,說她撿了一隻老斑鳩,煮煮給我大姐吃了。我一聽頓感很生氣。以前,母親,包括大姐,對我都是很照顧的,家裡有什麼好吃的東西,從來都是留給我吃,這次不知為何把我忘了。我生氣的表現不是很強烈,不吵不鬧,是一種慪氣的辦法。乾柴火一點就冒火苗子,火氣就出來了,煙子滿屋子毒濃濃的,辣眼,嗆鼻子,噎喉嚨。我屬於濕柴火類型,生氣來得比較持久,也更為惡劣一些。我的慪氣很快見效,大姐對我露出愧疚的表情,她對自己吃一隻老斑鳩定是後悔了。母親要我別這樣,說下次拾到老斑鳩一定給我自己吃。不行,我就要吃這一隻。這是我在心裡說的,目的是鼓動自己把氣慪下去。我看不見自己的眼睛垂得有多低,嘴巴噘得有多高,反正盡量往嚥不下這口氣的樣子做。母親覺得不跟我解釋不行了,趁大姐轉身去幹別的事情時,母親悄悄地對我說,給大姐煮的不是什麼老斑鳩,是一隻老鼠。
下午,母親和一幫男勞力在場院裡清理一個大谷草垛的垛底子,從下面躥出不少老鼠。母親用木叉拍死了一隻。母親見老鼠吃得怪肥的,就把鼠扒了皮,開了膛,剪去頭尾和四隻爪子,只剩下一滾兒肉,才說成是老斑鳩肉,蒙著大姐吃了。我們那裡從來不吃老鼠肉,認為老鼠長得很鬼祟,是骯髒的東西。母親決不會讓我吃老鼠肉,她用長遠的觀點,以培養家庭長子的規範對待我,希望我從小就養成乾淨的精神。母親不會這樣說,實際上她是這樣做的。聽母親這樣一說,我的氣才消了,眼睛和嘴巴稍微放平一些。不料母親跟我解釋的這些話被大姐聽去了,大姐馬上噁心得跑到糞窯子邊上乾嘔。
大姐蹲在地上,伸著腦袋,手捂胸口,嘔得聲音很大。大姐到底沒把吃下去的老鼠肉嘔出來,眼淚卻嘔出不少。母親很快過去,安慰似的幫大姐拍後背,擦眼淚。大姐很快諒解了母親,沒對母親說一句不好聽的話。這就是大姐,她只知道拚力為家裡幹活兒,從不想著得到什麼報償。我們那裡有一句流傳廣泛的說法:老大是個惡水缸。意思是說,在兄弟姐妹中間,誰是老大,就得早早幫父母幹活兒,幫家裡帶小弟弟小妹妹,受苦受累最多,挨打受氣也最多。大姐想必聽說過這句話,她默默地接受了。我相信,大姐絕不會嫌母親給她陪送的嫁妝少,要是這樣,她就不是我們的大姐了。大姐臨出嫁前非常難過,下面還有好幾個弟弟妹妹,她很替母親發愁,不忍心離開我們。
有嬸子輩的人和村裡的姐妹們來看望回門的大姐,跟大姐說話。大姐一掃滿腹委屈的情緒,馬上離開母親身邊,心平氣和地跟來人說話,大姐沒有顯得很被動,不是人家問一句她答一句,她跟人家說得家家常常的,一點兒也不冷場。我們姐弟六人,大姐的口才是最好的。她對新鮮的話題敏感,記性好,鄉俗俚語掌握得很多,各方面的話都能說。我實在記不起大姐跟來人說了些什麼,我暗暗佩服的是大姐的自控能力。大姐剛才還是愁眉苦臉,一轉眼就變得跟沒事人一樣,該說說,該笑笑。這裡面需要多麼大的力量來扭轉。要是我,說什麼也做不到。我願意大姐跟來人多說一會子話,別再傷心落淚了。可是,來看望大姐的人一走,一塊陰雲很快又罩在大姐臉上,大姐尋求保護似的,迫不及待地靠回母親身邊,黯然神傷。大姐當過生產隊的婦女隊長,很善於勸人。過去她為多少人排過憂愁,解過疑難,現在事情到了她自己頭上,她怎麼不勸自己呢?難道大姐真的陷入了一種不可自拔的痛心境地了嗎?
我想起來了,也許大姐被人家鬧洞房鬧得太過分了。在新婚的第一晚,我們那地方興鬧洞房。鬧洞房有許多惡俗的名堂:往新娘子頭髮裡揉蒼狗子;逼新娘新郎當面做親近動作;把手絹綰成疙瘩,塞進新娘上衣深部,讓新郎掏出來,名曰掏老斑鳩;一群人起哄著把新娘壓在床上,說是壓摞摞……五花八門,幾近野蠻。閨女家一般選擇冬季結婚,為的是可以穿得裡三層外三層,把自己遮蔽起來,以渡過鬧洞房的難關。要是熱天結婚,單薄的衣衫哪禁得起你撕我扯。按說當時天天都在嚷嚷這革命那革命,鬧洞房的陳規可以改一改。誰知事情正相反,口號喊得越響,人們對鬧洞房之類的事越是熱衷。當然,在鬧洞房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會冠以革命的名義,讓新娘唱一個大海航行靠舵手,而後就該販賣私貨了。我大姐婆家的村子比較大,有一千多口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