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叔
七月二十八號的《唐河報》發表了吳朝暾的文章,那篇文章登在「唐河英雄譜」專欄裡,標題是《一路硝煙一路歌》,看完標題我幾乎笑出了眼淚。文章還配發了我的照片,我兩腿交疊(一般人們管這種姿式叫「二郎腿」)坐在椅子上,身體稍微後仰,顯得漫不經心且又派頭十足,背景是半截橫幅,仿細明體寫著:「熱烈慶祝蘇聯……」在我右側另有一隻手臂,十分優雅地搭在椅背上,那一截手臂的主人應該是囉囌維。老實說我不喜歡這幅照片,我認為它沒有反映出人物的真實性格,我一向恪守恭謹謙和的處世原則,真不知道怎麼忽然就支楞起來了。
事後追憶,其時我正在狂貶紀曉嵐,面對師範女學生縱容的目光,一時把持不住是有可能的。我同樣不喜歡吳記者的文章,在那篇佔了整版的文章裡,該記者大肆渲染暴力(我懷疑是老吳自己在藉機行兇),讀過那篇文章的人都會以為我殺人如麻,手上至少有一百條人命。其實我始終認為自己是個和平主義者,有著菩薩般的好心腸,通常人們認為像我這樣的人不會有大出息。吳記者一會兒說我是戰神阿喀琉斯,一會兒又把我說成長阪坡的趙子龍,簡直把我弄得不像樣。當我「一路高歌」地穿過硝煙之後,忽然又開始玩弄文采了,即使才高八斗的紀曉嵐和巴爾扎克也不在話下。後來我就徑直上了燈塔,開始為過往船隻導航了,當然了這也是有講究的,老吳安排我「握著一盞明燈」。
吳朝暾的文章出來後,便經常有人來找我,為了一睹我的「風采」。他們在燈塔上磨磨蹭蹭,沒話找話和我搭訕,然後便會捧上各種小本子,讓我「寫幾句話」。一般情況下,我都會滿足來人的要求,寫幾句鼓勵或是祝願的話,與他們「共勉」。來的人多了,便暴露出一些問題,因為燈塔的養護十分重要,無論是發光部分還是傳動部分,都要求纖塵不染。來人踩髒了旋梯踏板,還會遺棄一些果核和食品包裝紙什麼的,聯中一位學生在讓我簽名的時候,還失手把鋼筆掉進齒輪箱裡,幾乎造成一次機械事故。後來我不堪其擾,索性躲起來,有來訪者便讓岳寶瑞擋在外面。可沒過多久岳寶瑞就不幹了,他說人家大老遠地來了,總不能讓他們白跑一趟,好歹讓他看看,看過之後他就不會再來了。至於衛生方面,他說咱們勤點收拾就是了。後來岳寶瑞又在樓梯口掛一塊木牌,上寫「來訪者請勿登塔」,如有人來,便把他們引到值班室。岳寶瑞還建議我用毛筆題字,說毛筆字才能顯出一個人的學養,他從家裡拿來筆墨硯台,平時總是磨好了墨放在桌上,以備我不時之需。
吳記者的文章破壞了我平靜的生活。1950年夏秋之間,我臉上塗滿了油彩,齊齊整整地妝扮停當,前台鑼鼓已經敲響,幕布已經拉開,我被人推了一下,便跟頭把式地粉墨登場,還像模像樣走出一溜小碎步。現在想起來,那些場面依然會讓我惶恐不安。回憶並不輕鬆,但我只能賦予喜劇色彩,苦笑之後,我通常會罵一句:真他媽的,怎麼會這樣!
說起來真有些難為情,我還給人作過報告。那一時期有很多單位來找我,讓我過去給他們「講一講」,但都被我婉言謝絕了。不能謝絕的是實驗小學,他們搬出了孫晉和楊作恆,這兩個人都是我無法拒絕的。那是我第一次嚴格意義上的創作,寫完五千字的故事我用了一個通宵。當然不能念稿,我得講「親身經歷」的戰鬥故事。我發現,這方面我還挺內行,講稿完全用口語,並且淺顯易懂,我把稿紙當作操場,每一行文字都是整齊的隊形,寫完之後就對著稿紙反覆溫習,那些文字都活了起來,齊刷刷望著我,像驕陽下一張張紅撲撲的流著汗水的臉。我複述過幾遍,感覺還可以,就劃根火柴把講稿燒掉了。
我的戰鬥故事嚴格杜絕描摹暴力和血腥,能放槍的時候絕不拼刺刀,如果在大炮的射程之內,我就命令戰士們別開槍。看過李廣武的傷口,我不能再允許子彈擊穿那些眨動的眼睛和跳動的心臟。我的戰鬥頗具李氏特色,它們通常是剛開始不久,便隨著一聲十分歡快的「繳槍不殺」而告完成,我把絕大多數時間用來打掃戰場,當然了,我的戰場物資充盈,各種裝備堆積如山,從任何一個角落裡,都能倒騰出一個百貨商店。上述戰場自然不會有屍體,一般情況下,天空總是有一抹晚霞(有時候是朝霞或朵朵白雲),景象溫馨可人,數不清的俘虜們都是囫囫圇圇的,像來走親戚一樣,我方政工幹部把他們組織起來,圍成一個大圓圈,拍著巴掌做遊戲,然後就給他們每人發一個紅五星,化敵為友了。
當我複述故事的時候,看到一張張稚氣的臉上充滿了欣喜,自己便也欣慰地體會到教育感化的力量。相信聽完我的故事,再來念老吳那篇拙劣的文章,準會把孩子們嚇哭了不可。老實說,描摹一場羅曼蒂克的戰爭絕不是我的本意,但面對台下一片稚氣未脫的臉蛋,我只能進行一場這樣的戰爭。
報告會結束之後,我順路在街裡買了一斤五花肉,然後沿唐河河堤回家。路上我打開手裡拿的一幅畫,細細琢磨自己的尊容。這是校方贈送的一幅人物速寫,畫面上我憑案而立,右手按在桌子上,左手叉在腰間,毫無理由地對著前方傻笑,像老農在望著金燦燦的玉米堆。裹畫的那張白紙背面用鉛筆寫了一行字:「記住,你還欠我一頓飯。」顯然這又是楊舸畫的。看畫上人物的姿勢,我很像列寧,只是表情有些傻。回憶自己作報告的時候,似乎沒有這種姿勢,報告會上我始終把兩手放在桌子上,眼睛謙和地望著下面的聽眾,儘管旁邊就放著茶杯,但我一次也沒有碰它,可以肯定地說,我沒把自己弄得太扎眼。也許我太在意自己的儀表了,幾乎所有的照片都不能令我滿意,我總是以挑剔的眼光審視自己的複製品,發現瑕疵並進而全盤否定。實驗小學(或者說是楊舸)浪費了感情,我把那幅畫團了團,隨手丟進唐河。
八月中旬,我被抽調參加安東專署舉辦的「蘇聯成就巡迴展」,去寬甸農村跑了一個星期,回來後孫晉交給我兩本書,說是楊舸還我的,其中有一本《羅亭》,破損的封面被重新修補過了。說起來可笑,我把兩本書都翻了一遍,似乎覺得楊舸應該在書裡夾一張字條。
書是一本不少都回來了,如果還楊舸書錢,估計她不會接受,那麼我想就該履行以前的承諾,請她吃唐河菜館了。由於作過什麼報告,我不願再去實驗小學,到岳寶瑞家找聯松,讓他帶一個字條給楊舸,字條內容如下:「書收到了。這些書對我很重要,坦率說,如果真賣了,對我應該是個損失。經考慮,決定請你吃唐河菜館,如肯賞臉,請告知準確時間。」
第二天下午,聯松送來楊舸的字條:「經考慮,決定『賞臉』。明晚七點整,廣大旅舍西側,柏果樹下等我。」
七點鐘天還沒黑,我找到廣大旅舍,果然見門西側有兩棵柏果樹。楊舸不在,只見樹下有一個穿府綢衫的男子來回踱著方步,像是住店的旅客飯後出來散心。我在對面寄賣行門前等了一會兒,便看見楊舸從南街走過來,走到旅館附近她站住了,攏著頭髮四下張望。我喊她,說在這兒吶。楊舸穿過街道,鞋底在石板路上一路響著走過來,聽聲音便知道她穿了一雙硬底皮鞋。
「說好了在樹下,怎麼躲起來了?」她笑著說,
「站在樹下挺不得勁兒,」我說,「像等著讓人來認領。再說樹下已經被人佔了。」
「還以為那是你。那個人從遠處看挺富態的,像個藥鋪掌櫃,我差一點就跟他打招呼了。咱們去哪兒?」
「去唐河菜館。」
「怎麼?」她笑望著我,「最近手頭不緊了?」
「欠著人家的,總得償還。」
「好像不情願。」
「剛發工資,我也想奢侈一下。吃唐河菜館,聽起來挺排場,我喜歡這句話。」
「還挺虛榮,不像你的性格。」
「偶爾也會排場一下。」
我們沿正仁街往北走,街上行人很少,有幾個孩子在福隆錢莊門前打老瓦。楊舸把臉轉向一邊,很快走過去,似乎怕被孩子們認出來。一個中年男人騎著自行車迎面而來,車後牽著一條大狗,狗脖子上掛著串鈴,彷彿那是一匹馬。向北走不多遠,十字路口對面便是唐河菜館,二層青磚樓,黑地金字的招牌,門口的罩燈已經早早地亮了,越顯得小樓灰濛濛的。
「有一件事得告訴你。」楊舸在街角站住了,「我爸今晚上也在這兒,有兩個安東來的客人。」
「是嗎?」我把手插在褲兜裡,望著街對面,隱隱地有些失望。
「覺得不方便嗎?」
「真抱歉,說好了請你,我胃口都吊起來了,真想衝進去大吃一頓。」
「那就衝進去,跟他打個招呼,再不,乾脆和他坐一個桌,既省錢,也能跟你的領導聯絡一下感情。」
「不行不行,」我說,「要是把領導惹急了,非把我開除了不可,為吃一頓飯,丟了工作不值得。」
「你太小看他了,」楊舸掃了我一眼,「就一頓飯,他不會在乎的,加兩個菜,也費不了多少錢。」
「他當然不會在乎一頓飯。」
「那還猶豫什麼。」楊舸毫不掩飾地望著我。
我感覺她的樣子很可笑,剛上任的小老師把我當成她班裡的學生,無論是啟發還是提問都直截了當,並且也「淺顯易懂」。她逼著我說出那個必須立正站著回答的問題,然後,大概她就會暗自得意了。
「這件事比較敏感,我可不想得罪領導。」
「為什麼會得罪領導,說明白一點好不好?」
「沒有答案。」我說,「走吧,換個地方。」
從十字路口往東拐,下坡,然後再折回來向南。記得下街有幾家館子,雖然門面都不大,但感覺挺老舊的,估計會攢下一些特色風味。問楊舸選哪一家,她想了想,說:「標準一下降下來,會有失落感,乾脆哪一家都不去,咱買一些點心去野餐怎麼樣?」
「想法夠大膽的!黑燈瞎火,抱著一大堆點心到屏風山上去吃,是不是太愣了點兒。」
「幹嗎上屏風山,唐河邊上有的是好地方,隨便找一找,買點東西吃掉,你請客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在路邊對付點乾糧,」我說,「太寒酸了吧?」
「我也是為你著想,你胃口都吊起來了,總得吃點東西讓它放回去。再說,去唐河邊我看挺詩意的,強似貓在小館子裡。」走到一個胡同口,楊舸說從這裡穿過去便是唐河河堤,她指著前面說:「那裡有一家南貨店,你可以去採購食品,我在這等你。」
我去南貨店買了幾樣點心和水果,一個網兜裝了,本來還想買瓶酒,又覺得不妥當,和一個女孩子吃水果或槽子糕還說得過去,而黑燈瞎火地「喝上二兩」,顯然是過分了,於是只買了幾瓶汽水。回來的時候楊舸不在,胡同口有一隻貓叫了幾聲,倏忽躥到牆頭上。我沿著胡同往裡走,走到盡頭,是一個磚砌的門洞,門洞外面不遠處便是河堤,估計楊舸不能一個人去河堤,於是又原路返回,見楊舸從北面過來。問她去哪了,楊舸說剛才碰到一個學生家長,一直把他送到家門口。我說幹嗎那麼熱情。楊舸說那個人嘮叨起來沒完,怕你回來被他撞見,乾脆給他送回家得了。
「原來你也有害怕的時候。」我說,「那個人倒是挺聽話的,你讓他回家,他就老老實實回家呆著?」
「先問他去哪,然後說走吧,咱們正好同路。」楊舸說,「其實也不是害怕,看你挺謹慎的,不自覺也跟著謹慎起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不想讓人看見,對吧?」
「最好別讓人看見,免得發生誤解。」
「是不是覺得挺彆扭的?要不,咱把東西就地分了,各自帶回家去吃?」
「你別誤會,」我說,「一個外鄉人,如果……那什麼,會讓人驚訝。其實我覺得和你說話挺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