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別樣紅 第28章 玖 文采風流今尚存 (2)
    即此可見,雪芹用字選體,異常考究,時有奇雅新趣。至於篆字,更易尋見了:通靈寶玉所鐫之字,悉皆古文奇字一一而非李斯小篆(即秦篆)也。

    又如初敘建園,寫到怡紅院室內精緻的木雕桶扇,其花紋圖案的「萬福萬壽」,不用楷字,改用篆書,尤見新奇出人意表,格外有趣一一此皆書法家精於字體的明證,無可或疑者也。

    我所見明末清初的文物,如硯銘、印章等處,每件多是「古文」籀篆,方知此亦一時書壇風氣。人或謂雪芹「不學」,豈其然乎?

    校訂雪芹的書,要小心,要通文字學,不可把他的個性特點都「一般化」起來,那就大煞風景了。

    詩曰:

    先秦古籀郁乎文,「不學」休輕曹雪芹。

    「補」補莫作同一字,愧煞今朝辱許君。

    曹雪芹之「階級論」

    曹雪芹這人很怪,什麼他都想過、悟過、論過、歎過……比如西方社會科學家所倡導的「階級論」,他想過;人世間有那麼不同「類」的人的問題,他也想過。當然他不是將人分為「剝削者」和「被剝削者」,即應該鬧革命的人,而且是殊死鬥爭的。他將「門第」分為「三級」——雖然劃分了,卻又結論為「易地則同」。這種差異顯然是很不小的。然而,「三級」之級由何而分的?自然也包含著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的「標準」在內,只不過他還不認為富貴就必然好或必然壞,貧寒也一定總是受屈遭害者,而且二者也是「轉化」或「辯證」的關係。

    曹雪芹借賈雨村而透露的「階級觀」是三層結構:最高是「公侯富貴之家」;中間是「詩書清貧之族」;最下是「薄祚寒門」——這大約正是代表著中華傳統上的「門第」觀念,而又夾上了官與民、貴與賤的政治社會分域。這和西方的「階級」並不全同。

    曹雪芹在第二回同時用了兩次「公侯」而迴避「王侯」一詞,其實他心裡指的還是包括皇家貴族在內的,這是封爵與高官的組合。詩書清貧,是書香世家而產業不豐的人家,也會有幾畝薄田(算個「小地主」)和佃戶、長工,但與富貴者相比,真是又清又「貧」,太「寒酸」了——可是大有文化家風,詩書品格,與財祿權勢是不相干的。薄祚寒門,方是一般貧苦百姓,和農耕技藝的「自食其力」者。

    說寶玉(雪芹的化身投影,或借書中他人之口,也能代表寶玉見解)的「階級論」有如上幾等,是書中有據的,這種將「社會人」及其家庭成員分級的標準是中國式人情味的「階級」,與外邦學說不同。比如,以「富貴」這個意念來說,寶玉是如何看待的?這就複雜微妙,而非一個硬性模式概念那樣認為的。請看實例——

    第一,富貴並不一定讓人「樂業」。第二,富貴也會遭人「荼毒」。第三,富貴是瞬息繁華。第四,「老來富貴」還是一種幸運,而比老來貧苦似乎多少是好些。第五,「富貴閒人」是個美號,寶玉謙辭當不起……

    這樣看來,如粗粗分疏理會,則可得以下幾個層次:「富貴」這個理念本身並無絕對是非好壞之死規定可言,它本身自成一個「格局」,允許存在,而且受人尊敬稱羨;但「富貴」的人,卻要分別善惡美醜——人品敗壞的是糟蹋了「富貴」——這意味著,也包含了致富達貴,要出於正當手段,建功立業,興邦利民——富貴是應得的酬報,不同於害人肥己的那種「假」富貴。

    再者,生於富貴,有樂,也有不樂,甚或為苦。這好比現代人的語言: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兩回事,非「正比例」也。復次,富貴易逝,終無定局。它的弊害是限制,乃至隔絕了富貴人與清貧人的性情、精神、文學藝術等的順暢往來與交流發展。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我如是斷言,如有不信,即請檢看書中原文,如——

    證一,《西江月》:「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

    證二,太虛幻境湘云「判詞」:「富貴又何為?襁褓之中父母違,展眼吊斜暉……」

    證三,《紅樓夢曲》收尾《飛鳥各投林》:「老來富貴也真僥倖」。

    證四,寶玉初會秦鐘,見其人品,自慚形穢,甚至以為自己是「泥豬癩狗」,是綾棉紗羅裹了我這根「死木」,簡直自卑感已達極點——認為秦鍾之人品,方配生於富貴之家,自己是「荼毒」了富貴——此論可謂奇極,千古未聞也。此證亦即說明:貧富限人——這不是好事情,應改善之。

    證五,「富貴的,金銀散盡」——見曲文《好事終》。

    證六,「富貴閒人」一號,乃寶釵贈寶玉者,寶玉並不表示鄙夷富貴,反日謝不克當。這意味深長。其他涉「貴」的,先就是探春的命中得「貴婿」了。至於寶玉深契北靜小王,即因氣味相投,何嘗概把王侯比為土泥?一句話:看得人品。人品高明,富貴助其高情上慧,大雅奇才。貧困往往埋沒了天才,使之無辜枯萎天逝。這方是寶玉的「階級論」之中心環節。理解寶玉,必宜識此大端。

    雪芹蒙垢

    高人文筆,斷不可令「下士」看,看了必定提筆亂改。老子說:「下士聞道則大笑」,他們看不懂,或目光高明勝過雪芹,真是中華文化一大厄運。

    高鶚之流的偽篡本,所改文字多是令人作嘔的「扭捏」和「堆砌」,今不欲引來污此篇幅,只舉幾個另外的小例,以見一斑,可使尚不知辨者憬然能悟。

    先舉秦可卿室內一聯,其句云:「嫩寒鎖夢因春冷,芳氣籠人是酒香。」這兒的「籠人」,眾多古鈔本一致,無有異文,而在《甲戌本》上,那下旬就出現一個濃黑的大字,、把「籠人」悍然描成一個不倫不類的「襲人」。

    此人即孫桐生。劉銓福將書借給了他,他就「大展才華」,信筆塗抹起來。這種「文人」,原不通文,他連平仄音律也茫然莫曉——那「籠」處平聲最合,而「襲」乃仄聲——假使此處用了仄,則下面的「是」必須用平,是為拗格。所以,愈是欠通的下士,愈要顯能——反而成了獻醜!

    另一種遭改更不易察覺。如《葬花吟》開篇幾句:

    花謝花飛飛滿天,紅消香斷有誰憐?

    游絲軟系飄春榭,落絮輕沾撲繡廉。

    廉中女兒惜春暮,愁緒滿懷無處訴。

    手把花鋤出繡廉,忍踏落花來復去。

    首句從杜句「一片花飛減卻春,風飄萬點正愁人」脫化而來,故「花」字是主眼,是重音;而妄人偏要改為「花謝花飛飛滿天」,把重點移向了「飛」。這叫什麼「賞音」「知味」!真可浩歎。

    其下二句,運化《西廂》,我在《紅樓小講》中已略說及;今不複述。只說那「廉中女兒」,又已多被改成「閨中女兒」了。可歎,可恨。

    這些改者一點兒也不細思:雪芹為黛玉而作的歌行詩體中,每用「頂針續蔗格」,即下句重複上句的字,連綿承接,取得一種新鮮而有力的藝術效果。後文如《秋窗風雨夕》,如《桃花行》,莫不如最為顯著了。

    所以,上句「繡廉」,下接「廉中女兒」——此廉正即篇尾的「寂寞廉櫳空月痕」的那種呼應細密之詩心文意。還有《桃花行》更是一再重出「廉內」「廉外」,處處呼吸相通。

    此而不察,不明不悟,硬是要改為「閨中……」,那「閨」豈用你「點破」?那一變「閨」,何等地落入了「一般化」的庸文俗句!

    還有另一類,也不可不知。

    即如「畫薔」一回,寶玉遇雨,原文寫的是正在伏熱天,「扇雲可以致雨」,是說雨下得特別容易:你用扇子扇扇雲彩,就會下起雨來。這個「扇」是動詞,看不懂本意,以為須改,於是變成了「片雲可以致雨」。

    藝術的個性不許存在,得消滅它,一切歸之干「一般化」,人云亦云,陳陳相因,心裡才覺得舒服——世上這種人多了,文學藝術就只剩下「乏味」了。

    詩日:

    才人處境大可憐,只許千人律一篇。

    嚼蠟誰雲太無味,如今嗜蠟意欣然。

    雪芹高才「一大病」

    從清代文士起,就總有人在用心「捉」雪芹筆下的「破綻」、「漏洞」,比如常可聽到的就是書中把寶玉的李奶娘寫得太老了,以致無法協調奶母與奶兒的年齡矛盾。這個「失誤」,被評為雪芹奇才妙文的「一大病」。此評直到今日今時,還有舊話重提之例。可見為文不易,須加上一百分的小心,切勿給人家留個「把柄」——哪怕至微極瑣的「毛病」,人家也抱著最熱烈的情懷為之挑剔奚落,有快於心,兼顯自己的高明,可以壓倒曹公子。

    問題還要「進一步」發展。有人由此「生發」,就得出一個見解,說這可證作者不是雪芹一人,是兩輩人的事跡經歷糅合而成書的,云云。

    中華道德,倫理關係總居首位,所以有「百善孝當先」的格言。在清代,尤其八旗滿洲,尤嚴於人倫等次,「犯上」是「逆」罪,惡不容赦——這雖是行為的事,而「言行」是一樣的,寫書就能把老子、兒子「混為一談」而亂了套?萬萬不可想像——如若現今有人這麼想,那恐怕是「後現代」、「超現代」的文藝理論家吧,平常人斷難「接受」。倒退二百四十年,曹雪芹會把他父、伯、叔等人的「素材」拉進來,並說成是與自身「合一」的,有此「情理」否?自愧下愚,不敢妄置一詞。

    李奶娘「太老了」!怎麼雪芹弄得這樣糟?凡事必有其緣由。我也是多年在想到這一點時,就又疑惑又「相信」,大才如雪芹,偶有毫末之疏失,是可以成為「理由」的;若是輪到這樣的一個大矛盾,必不同於「常理」可解,應是另有其所以然了。

    按清代皇家宮內制度,規定選奶母以二十五歲為標準齡限。大富貴人家也許差不甚多。至於一般百姓,產後缺奶,必雇奶娘的,三十歲開外,那太尋常了,沒有一定的「年限」可言。奶娘有短期的、也有終身成為主家家庭之一員的。奶娘是小姐的影形不離的保護人,可以干預一切,管教丫鬟,參與要計。但在奶兒這裡,情勢即稍有不同:奶娘「規矩」太多,嘴嘮叨,不屬她管也自命有權干涉……不懂奶兒的性情、精神活動,什麼都要「管教」。這就夠討人嫌了。最讓人「受不了」生反感的,還有動不動就以「你是我的奶養活大的,奶是我的血變的」,以此來要挾奶兒時刻勿忘報恩!李奶娘就是這種人物的「典型」。

    書中賈璉的奶娘是趙嬤嬤,鳳姐見了,須尊為長輩,十分禮貌恭敬,上禮優待。賈璉其時也至多不過二十多歲,假設二十五歲,加上比他大三十歲的奶娘,年當五十五歲左右,但她親歷過康熙「太祖皇帝南巡」,不是「太年輕」之人。鳳姐見了,口口聲聲是「你兒子」如何如何。

    寶玉比賈璉小多了,他的奶娘確實不會比趙嬤嬤還「老」。那麼如何解釋?我也只能「揣度」,不是假充什麼有過人之高見。說一說,大家「民主討論」。

    依拙考拙見而言,寶玉年當十三歲時,李嬤嬤還在職——前一年還在寶釵屋裡「管教」他,不許多喝了酒;本年又還為「雲哥兒,雨哥兒」傳話引路入怡紅院。假設她三十歲為寶玉供奶,則其時應在13+30=43的年紀。若到「三春去後諸芳盡」時,寶玉遭難是在十七八歲之間,那時李嬤嬤已將近五十歲的光景了。如果她是個早衰的婦人,到此身子已漸有老態;若她患有關節病或其他原故的腿疾,則五旬上下的嬤嬤行走不便,已使上了一個小拐棍兒,是完全可能實有的事相——在雪芹流落以前的最後時期目中所見奶嬤嬤的音容形態是那麼一個樣子了,印象最深;及至寫書之際,遂將自己目中的奶娘寫給了寶玉(當然在鄙人的「自傳說」的理論上,寶玉即是雪芹的化身投影,不必再贅絮重重了)。

    歸結起來,「太老」的奶娘之所以出現於筆下,應該是因為雪芹少時「身雜優伶」、「粉墨登場」、「被鑰空房」……這幾年間「放浪」時期,家長訓斥,他的奶母尚在,也加入了「管教」班子。所以雪芹對她有一種不太喜歡的反感情緒,並加大了她的年貌,脫離了實際,但也不是多麼離奇懸殊到「可笑」的程度。

    拙見未必即是,聊為雪芹做一點「辯解」,說是偏愛,也無不可——但我總不會承認他那筆下會有「亂倫」的奶嬤嬤——奶的是爸爸,寫的是兒子。

    詩日:

    道德倫常已成陳,嬤嬤何事亂天倫。

    足如有疾當扶杖,豈必七旬八紀人?

    曹雪芹的「文化女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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