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別樣紅 第27章 玖 文采風流今尚存 (1)
    「作者自雲」與三十而立

    年少時讀不懂《石頭記》,這不奇怪,因為讀不懂的原因太多了,例如還沒有足夠的人生閱歷,也沒有充分的歷史知識,甚至很多語義和筆法也看不明白、弄不確切,那「懂」又從何而來?這些之外,還有一個問題:開卷頭幾回,特別「雜亂無章」,十幾歲的孩子很難感到什麼真興趣,領略什麼真意味。再加上一點:一打開書,舊日流行本一律是頭一回回目之後劈頭就是一大段「作者自雲」,哩哩噦噦不知是說些「甚底」(即今的「什麼」)——當然無法知道那原是回前的批語或《凡例》中語,離正文還遠呢。我的切身經驗是:多少次拿起書,一看這「自雲」,就沒了意興,將書放下了……

    到如今,才知道這「自雲」的重要,理解了其中內容所「交待」的幾大要點,俱是瞭解曹雪芹和《紅樓夢》的關鍵要害問題,少小時候是太無知了。依拙見而言,雪芹公子這段自白(乃批書人代記,非其親筆行文),至少向我們說明了五大事實,今試粗敘如下:

    一是作書的宗旨與手法。二是作書時的年齡、處境、心情。三是表明書之「自敘傳」與「為己」者不同,是「為人」、「唯人」的。四是作書時的生活、寫作條件。五是把「小說」的體裁、質性、功用與科舉「時文」(八股定制)區分開來,給以評值。

    第一,宗旨是「自敘傳」,而手法是借假演真。幾個「關鍵詞」要弄清:「歷」過「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怎麼解?是說:我親自經歷的真事,過後如夢如幻,正好借夢借幻來寫真實。「將真事隱去」,絕不等於「將真事」放棄,不再寫它,是將不能(不便、不敢、不容)直寫的用手法「掩飾」一番,讓字面上像是「假話」、「荒唐言」一般。

    借夢,故書又名紅樓之「夢」;借「幻」,故「夢」境又名太虛「幻」境。真事是親自經歷的,故借「通靈寶玉」將「我」掩飾為「石頭」。

    我聽不止一位頗有學識水平的專家講這一句話,竟解為將真事都「隱」掉不寫了,改寫的都無真實性(素材、原型)的虛構內容——即小說作品的文學「本質」就是「藝術創造」云云。

    我很詫訝:他們那樣懂得文學理論的紅學家,會把作者的自白說成是如彼的一回事情,這太不明白雪芹的語義了——其實那十分簡單,只一個小「彎兒」,就給「繞」住了!令人難信竟會如此讀書識義。

    第二,是雪芹說明白自己「自雲」時年正三十歲。這話何以為證?就在「一事無成,半生潦倒」這句上可定。因為,古以六十花甲子一周為人壽的基數,六十歲為「一生」,是故「半生」即為三十歲。

    事情的有意思就在於還可推算出「旁證」:乾隆甲戌即十九年(1754),已有「脂硯齋抄閱再評」的《石頭記》)了,書前題詩又有「十年辛苦不尋常」之句(他本概無)。則自拙考雪芹生於雍正二年甲辰(1724),計至乾隆十九年,為三十一歲。這正符合「半生」之數。

    這不是「偶合」,是歷史實情。

    第三,雪芹此時已在郊西山村。他在城裡,敗貧無所居,「寄食親友」,不會有「瓦灶繩床,茅簷蓬牖」的房屋情況,此乃山村陋室無疑。又云「階柳庭花」,正又是張宜泉贈詩所云「門外山川供繪畫,庭前花鳥入吟謳」,一絲不差。互證之下,是雪芹到遠郊後的生活景況又已分明。

    第四,他自歎「風塵碌碌」、「一技無成」。先說「風塵」,此詞用來大抵有三種情況:一是徵人遊子,離鄉背井,每日在旅途中奔波,故云「風塵僕僕」,是辛苦不得休歇的意思。如舉小說為例,也正好有《兒女英雄傳>的安龍媒安公子的「三千里」遠行「走風塵」。二是處於困窘不得志的境況中,就拿《紅樓夢》本書作例,則先是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彼時他功名不就,寄居廟中,賣文過活,故也是在風塵中(古小說的「風塵三俠」屬於此義)。三是陷於更壞的處境,以「風塵」作為婉蓄之喻詞。雪芹的自云「風塵碌碌」屬於第二類義。但接連著的「一事無成」、「一技無成」,則除了給「風塵」作出補說而外,還有與「半生」緊緊關聯的一義,不可忘掉——

    這就是,要懂得他為何一再表示「無成」,這個詞義到底有無具體的涵義?

    「功不成,名不就」,什麼事業也沒成就,一件事也沒做好……而年已「半生」——這正是暗裡針對著「三十而立」的話而自家感歎的。「立」,正是「成就」之意,如云「立下一番事業」的「立」,即謂此也。

    所以,我斷言「半生潦倒」的話是指「三十而立」的三十歲,六十花甲的一「半」,與五十歲的「半百」不是同一語義。這是一個「主線」貫串在字裡行間的——由這兒才透出一個議意:什麼也沒做成,我就寫小說吧。這就是「忽念及當日閨中固自歷歷有人……」的思路的由來。

    第五,身經巨變,知愧而不悔。自雲早先有過「錦衣紈褲之時,飽飲甘饜之日」,而目下是「茅簷蓬牖,瓦灶繩床」了,可見這與「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正合,貧富之殊是現象,巨變的根由是政治牽連遭禍。身在貧困中,回念幼時種種,自愧「不肖」有「罪」,已無可挽轉,故不悔而轉惜當日所有的女子——是為作書的一切來由與旨義,忠誠懇切,並無虛飾。

    以上諸端,其實並非十分難解、需要多言;及至說到這「襟懷筆墨」四個字,看似平常,卻是更為重要而不易宣講了。張宜泉贈詩說雪芹「愛將筆墨逞風流」,又是字字對得上「『口徑」,洵非偶然。由此可悟:這種筆墨,是情性風流的表現,與正統士大夫的「學」與「文」不是一回事——所以「自雲」上文先已表明:「我雖不學無文」了。這都是內含針對和呼應的語意。

    雪芹並不以能「文」自詡,也承認「不學」。也許他自四五歲上遭逢家難,以後的就學受教、讀經誦典等等正規的從師就傅確實是不大完善的,故「不學」之語,亦非全出自謙。至於「無文」,就是「愚頑怕讀文章」的結果了。

    那麼,年登「而立」,愧罪自慚,一事無成,轉念閨友……這種複雜的心境,就是他的「襟懷」了嗎?

    真是一言難盡。我只能用簡單的辦法來粗陳鄙見:「襟懷」,與「心境」不是等同的意思,心境是一時外因內感的況味,可久可暫,但終歸是因時而變的。襟懷則不是一時的、易變的,是一種修養的、涵詠的精神境界,是持久的,有基本造詣的「道行」、「器量」。

    雪芹雖然平生遭遇坎坷百端,內外交困,但因天賦是大智大慧、大仁大勇,大慈大悲;加上後天的磨煉淬礪,於是達到了一個高層的襟懷境界,這卻是與時悲時喜、可傷可痛等感情變化可以分開「處置」的。他在貧困、寂寥、憫惜……中仍然有一個基本的光明而坦蕩的「胸次」——只有這,才是使他在激烈的情感衝擊中保持執筆寫作的能力。

    因此,「字字看來皆是血」,是書的內涵,是心思,是藝術。而「階柳庭花」、「晨夕風露」之與襟懷的拍合與融洽,是創作力量的「能源」——否則的話,他早就支持不住,而被浮動的感情所壓倒了。

    雪芹與迷信

    曹雪芹這人,思想不與世俗常流一樣,時有奇思奇語,令世人瞠目結舌。所以目之為「異端」,加以惡語。既如此,那他必定不迷信,反迷信,是個「無神論」者無疑了。如果所斷不差,也是難能可貴的一個方面,卻未必因此就增加他之所以為偉大之份量了(因為古代無神斥鬼之人甚多)。

    問題是:假如他也並非絕非不迷信,這就會減弱了他的偉大了嗎?我看,論事取人,不宜運用這種死邏輯——這種思維模式最害人不淺。

    雪芹寫書,有貶僧罵道之言,又對他意中所指的老尼、道婆之流,絕無好感,寫得極不堪。這表明他不信仰佛教,也不入道門。他寫鳳姐,明筆暢言她「不信陰司地獄」。他寫寶玉勸誡藕官不可燒紙,欲祭亡者須另行措置……如此等例,可以羅列。

    這就「證明」他「不迷信」了嗎?我看未必。

    「欲知命短問前生」,「無情的,分明報應」,「塵寰中消長數應當」,「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娑婆(應作桫欏,筆誤。西山臥佛寺即以此樹見稱,雲從天竺傳來),上結著長生果」。……這不都是雪芹寫的嗎,不是輪迥、因果、「極樂世界」等等俱全嗎?

    這樣若兩論對爭,各執有「證」,就會抬槓抬一萬年也抬不清了。

    劉姥姥「信口開河」,講出一個若玉村姑娘「顯靈」的故事,寶玉聽了,傾心信受,十分尊奉欣幸,務要為之重修廟宇再塑芳容,並鄭重曉諭姥姥說:「這種人規矩是不死的!」

    不死者,精神不滅,即稱為「神」者是也,唯神唯有「靈」。這一點,寶玉是深信不疑的。所以,他不是「迷」信,是有理有據、有驗有證的「悟信」。代表雪芹心靈的書中寶玉,以為天地間一切事物皆有情有理,即有性有命——性即靈性。靈性是可以交感,感而遂通的,故謂之「通靈寶玉」。

    此靈日誠日真,誠則靈,靈是本真。世俗的迷信,正是盲信了那些假東西而取假昧真。他斥的是假僧道,假教門,假儀式,假規矩——以之騙錢坑人。這是他反的迷信,因為他不以為真的是「迷信」,真的都不可反,也反不了。世上若有真神真佛真聖,他是會禮敬而仰慕的。

    講曹雪芹,講《紅樓夢》的問題,用空洞的概念教條式的「反迷信」的思維模式去從事,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那離真懂得也實在遠得很呢。

    雪芹是文字學家

    打開《紅樓夢》,不少地方流露出雪芹手稿中的書寫習慣,有行草體,有隸體,有篆體,興之所至,筆即隨之,初無板定死規矩。他的楷書也是十分考究的。這些都有證可憑。

    雪芹好寫「異體」、「別寫」字,即書家文士的傳統愛好,也是中華漢字豐富多彩的一大特徵。比如,兩字重疊的複詞,省事的下一字只寫「丷」兩點,叫「重文」,但雪芹卻喜歡兩字都全寫,但上下不同,總要有小小變化。此例多得很,惜此處難以排印,有興趣的可參看《石頭記鑒真》,中有示例字表,一目瞭然,甚乃許多異體,一般文士未必知道、會寫的,令人讚佩雪芹的學識。

    行草書例,我也舉過最顯著的就是「無才可去補蒼天」的「去」,不應與第四句的第四字重複,在一個僅僅28字的小絕句中,這是格律所忌的疵病一一因而可從草書考明:那句原稿本是「無才可與補蒼天」,「與」者,參加、參與、出席、在場……的意思,說的是沒有資格參加在補天眾石之列,而不是什麼「去」的俗話俗義。

    恰巧這兒就牽連上一個「補」字。說來有趣:一個典型的好例,出在第五十五回書上,那是因鳳姐病了,告假養息,把探春請出來代理家務,由寶釵為助。她們每日晨起,即到園門外一個小廳上去治事,接見僕婦等人討示和回話。那小廳原是元妃省親時入園以前在門外下輿小息更衣之處。廳上有一匾額,題著四個字「補仁諭德」——不少校訂專家都定字日「補仁諭德」。他們以為「補」是抄手把左邊少寫了一點,該當是「衣部」,即「補」字。殊不知這大錯了。原來,那是「輔仁諭德」四字,那個「補」,應作「補」才是,楠字左為「示」旁,不是「衣」部,乃「一點」與「兩點」之差。補乃輔的古體。一般人是不曉的。

    這鬧錯了。抄手很忠實,多種抄本都寫作「示部」字.沒有那所疑的「缺一點」。抄手難道會「聯合缺筆」不成?

    原來這就是個古文大篆,就是後世的「輔」字。這個「補」,也寫作「立人」旁「輔」。這證明:雪芹原稿就是這樣寫的。傳抄者是沒有這種文字學問的。如果再重看「通靈寶玉」和「金鎖」上的圖樣,那各有兩句八個字的寫法,恰好也都是古篆籀文。這是最好的參證。

    很多跡象說明雪芹喜歡古篆。古篆即秦小篆以前的文字,有大篆、籀文、古文奇字、金文、銅鼎篆等等名稱,這包括了後世所能見到的商、周銅器銘文,「六國奇字」等等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古篆文,形體各異,別有古趣奇致,是學問,也是藝術鑒賞審美樂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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