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別樣紅 第4章 壹 何處紅樓別樣紅 (3)
    自此以後,「風雨夕」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紅梅」,接冬閨夜景,晴雯補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寶玉入園之初,即敘他作了「四時即事」詩,那時還未歷四時,而是「後事預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這個「四時」確是書中的章法脈絡,絕不馬虎。

    雪芹寫四時,我以為以寫夏為最精彩——因為夏最難寫。春、秋皆較易從事,而雪芹於此卻反較少用力,只是淡淡寫來,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難寫之季節,他反又寫得極為傳神入境。總之,他處處不落前人「套」裡。他的辦法是:虛者實之,實者虛之;難者易之,易者難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節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緊。四月二十六是寶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筆——試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與六十二、六十三諸回的書文,寫得真到了花團錦簇,令人眼花繚亂,如行山陰道上,無可形容,只好借舊日評點家的話:「真好看煞人!」

    四時,天地之運會,日月之交輝,人在其間,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隨之而不停地遷化,而「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與湯顯祖,同其歎慨。陸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領悟——這能說成是「小事一段」嗎?能批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態」嗎?

    究天人之懷,通古今之變,太史公之志也。吾輩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紅樓之字哉。思之思之,豈「一部小說」之識見可以了得乎?

    紅樓·朱樓·絳樓

    「紅」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緋、朱、絳、,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亂替換,須知各有所宜。比如「紅顏」之薄命,不可以換為「丹顏」;「絳河」豈容改作「茜河」?蓋漢字組聯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為人類之奇文,民族之靈慧也。

    至於「紅樓」,似乎可以變換成文而不害義者,只有「朱樓」與「絳樓」。「赤樓」就不成話了,難聽了,可笑了。「茜樓」、「緋樓」,不可想像。

    雪芹的書,「紅樓」一詞可以換為「朱樓」。然而,「朱門」、「朱邸」卻絕不可以改換為「紅門」、「紅邸」。「丹門」、「丹邸」也沒聽說過。

    「紅塵」從未變為「朱塵」。「紅妝」更無法易為「朱妝」「丹妝」「赤妝」……

    「紅樓」可易為「朱樓」,雪芹筆下已有三例:「紅粉朱樓春色闌」,一例也。「卷朱樓罷晚妝」,二例也。「昨夜朱樓夢」,三例也。

    至於「絳樓」,就是康熙太子的「絳樓十二不飛塵」之句。

    絳色,實際是紅深而透紫的顏色,「萬紫千紅」,「奼紫嫣紅」是泛言對舉、不必細分之詞。紫者,紅中夾黑而發暗之色也。是以「紫樓」亦無此語可入得詩詞。

    奇怪的是,「絳樓」卻又可以用得。

    「絳」有仙家氣味,又顯得莊嚴厚重多了些。是以「絳樓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聯原是「蓬海三千皆種玉,絳樓十二不飛塵」,詠雪景而以仙島絳闕為喻,是其本義,與「紅樓」不同。

    但我以為,太子胤的詩,雪芹見過,「絳樓十二不飛塵」,啟發了他寫「幻境」的「飛塵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兒之所專,別無夾雜,遂又與「紅樓」之本義(美人所居)可以聯通了。

    詩曰:

    絳樓十二絳河槎,絳袖垂欄燭照花。

    誰把紅樓譯朱邸?將男混女亂喧嘩。[注]

    [注]

    此謂有將「紅樓」譯為RedMansions者,以高官權貴之男性府邸之詞取代了原著「紅樓」為女兒之瓊閨繡戶之所。差以毫釐,失之千里矣。

    《紅樓》之情

    要想讀通了《紅樓夢》,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筆下的這個「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書是「大旨談情」。他自喻是「情僧」,書是《情僧錄》,而這是因為他「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個「情」,才是天地萬物的「核心」——否定了虛假的「空觀」,所以放棄了「空空道人」這個原名。然後,又借賈雨村之口,闡明天地生人,正邪兩賦之氣最為聰明靈秀,秉賦於人,便為「情癡情種」。又後,寶玉夢遊,警幻待以各色奇珍異味,而聆曲的開頭即是「開闢鴻誰為情種」。此清楚喻指:寶玉方是真情癡情種——天生的情到至極之地步,便如癡者,為一般常人所難理解,所嗤所謗。

    在回目中,寫出了「村姥姥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究底(應作柢)」。在「判詞」中,則有「多情公子空牽念」之語。其他諸例不必備舉,已然昭彰顯著,略無遺緒了。

    在過去,舊小說中的分類就有「言情小說」一目。這「情」就是上舉諸例之所指嗎?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謂「愛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見鍾情」,偷偷地「戀」起來,「結合」起來,云云。

    《紅樓夢》恰恰就被歸入了此「類」——然後批為「淫書」。前些年到鐵嶺(雪芹祖籍)開會,得見兩份論文,方知在延安時期,很多革命者也還認為那是一部「弔膀子書」(只有毛澤東說不是)。這種觀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識」。不料,偉大的魯迅出來革了那種眼光的命——他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給《紅樓夢》的大標題是「清代人情小說」。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與人交往交流的心態心田,發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誠意——此之謂情,也就是雪芹作書的主題大旨之所在。可惜,魯迅的這種卓識偉題,自1924年以來,很少加以標舉申論的良證,不免為先生慨歎:「知我者稀」。那麼,雪芹寫的不是「寶黛愛情」嗎?怎麼硬說不是,變了「人情」了呢?其實,論事應該實事求是,勿以教條為先入之「主」,還該重讀原書,再求體會。

    原來,寶玉是自幼與湘雲最親厚的,因為這表妹是祖母的內孫女,她隨祖姑常住賈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雲剛剛長到一個可以做點活計的年齡,其家遭事以後的困窘,加上嬸母的嚴苛不加憐恤,就將她接回家去做「使喚」了——這些書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敘。恰好,失了群的小寶玉忽然見到新來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孫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雲)的心理遺憾。然而,這都是小孩子時期,並非少男少女,不可發生錯覺。

    釵、黛後先而來了,情勢一變。不是說就忘了湘雲,但難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這麼兩個女孩兒,時常相見。這就要發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來,寶玉喜其人品貌出眾,「摔玉」時明言,家裡眾姊妹皆無玉,如今來了一個「神仙似的妹妹」,也無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東西……請注意:此時寶玉只把新來的與家裡的一視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這兒絲毫沒有什麼「愛情」的成分在內。變化應是發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裡,雖是分室而居,其實咫尺相聞——時間稍久,小孩子一起,尚無「嫌疑」可避,於是「耳鬢廝磨」的情感,就隨日加深。

    這極其自然可以意會。

    且說寶釵她是姐姐,先佔了身份——寶兄弟對寶姐姐是敬重居先,愛慕在其後。她端莊穩重,知禮明事,對寶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進言規勸教導——大家庭是這樣的。寶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話,寶玉對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謂「愛情」。這樣,他對湘雲的處境是深深懷念牽掛,而無計奈何。寶釵是個敬重而不敢褻瀆的對象——這就剩下了一個黛玉。再過過,年歲又大些,於是「青春期」萌動,這才開始談得到尋求「愛情」的潛意識。

    以後的種種場合,包括「訴肺腑」和「慧紫鵑試寶玉」兩場巨大風波「癡態」,這表明方是真的「相戀」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當湘雲又能到賈府來住時,情形立即發生了新的變化——這些,雪芹叫它作「兒女私情」者是也。他區分得極為清楚:「大旨談情」的情,雖然並不排除這種一二人之間的「私情」,卻絕不等於這就是全書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麼?是「閨中歷歷有人」,她們的「行止見識」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滅,故此誓志作書,為「千紅一哭」、「萬艷同悲」——她們鹹隸「薄命」之司,都歷盡了「悲歡離合,炎涼世態」。

    這,不就是魯迅的革命性的大標題「人情」二字嗎?請拋除舊有的教條成見,理清了什麼是「私情」,什麼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魯迅,行嗎?

    詩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兒女私情也任聽。

    我為千紅聲一慟,朱樓記夢大無名。

    莫以「算式」讀《紅樓》

    評論家說,寶釵總勸寶玉讀書上進,而黛玉則絕口不及此,所以寶玉愛黛而不愛釵——是為「思想」一致與否的關鍵等,云云。這樣,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還有一個湘雲,怎麼看待她?多數就簡單地把釵、湘劃歸「一黨」,與黛「旗鼓相當」、「排營對壘」起來。

    於是很多人對湘雲便定了「格」,好話說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視,不多提她——一個被「冷淡」了的人。在湘雲,寬宏闊大,霽月光風,未必把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於一辯——可我這人「小氣」,「偏愛」湘雲,總願為之剖白幾句。成為「口實」「罪款」的,其實只有一段「舊事」,就是有一回賈雨村來了,賈政又喚寶玉去會客,其時寶玉正與湘雲二人對話,會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攪,只不能不奉父命,換著衣服,口裡發牢騷,說雨村回回定要見我……十二分不樂意,不耐煩,心態可掬。

    這時湘雲發了兩句慰解的話。她說:主雅客來勤(俗語),你總有點兒警他的地方,他才想會會你。

    這是第一層。

    湘雲表示的還有一點:你也該會會這路人,日後可以處世為人——豈能長大了也還總在姊妹堆裡過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譯意」。)

    這是第二層。

    寶玉聞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雲下了「逐客令」——

    寶玉回應說:我也夠不上什麼「主雅」,我是個「大俗人」——姑娘請別的姐妹屋裡坐坐去,我這裡仔細髒了你知經濟學問的!「矛盾」發生而且「激化」了。評家們說:你瞧,這是寶、湘的根本分歧,他們二人並非什麼全書中後來極關重要的一段「奇緣」。我說,諸公稍安勿躁,且聽在下一言——

    談到這個問題,大前提不可忘卻:是三個姊妹就此問題向寶玉「進言」論理的態度作風之差異,各有千秋,語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純詩人型,絕口不涉塵凡俗務,但當寶玉即入塾讀書而向她作別時,她也會說出像「這回可要蟾宮折桂了」之類的話。可是她心中未嘗不曉男人有那麼一條「仕路」。是莊是諧,是勸是諷?隨你意解可也。在這種場合情懷之際,寶玉就不會斥之為「混賬話」。

    若到寶釵,那是莊言正色,出於善意,卻語不中聽——書中敘她「女夫子」,一派正經,缺少了風趣,難以「忍受」。此其區別也。然後轉到這個湘雲。

    湘雲這兒不是「空詞泛論」,不是斥責規箴(如襲人那樣)。她是面對賈雨村而發言的——她太天真,難知世上有賈雨村那種居心叵測之人,故首先以為他真是寶玉的少有的一個知音,瞭解寶玉的才華抱負,日後可望幫他成就某種心願、事業。這是無邪的,無私的,不為了討得何人(包括寶玉)的「歡心」而發此口無遮攔、心無計算的一片心音。她處處寬宏闊大、事事霽月光風——其實寶玉深知這種人的脾性,所以也就深知不會引起誤會而同樣披以直言。

    寶玉知湘雲不會真恨他,才借他「出氣」,大罵「混賬話」。這是親疏遠近之分,也是知己與口頭客氣周旋之別。混此大別而誤為一談,就既失湘雲之真,亦昧寶玉之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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