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不讀,但同學說的我有時喜歡「八卦」一下。同學說,有了互聯網的發明,要成名易過借火。一個例子,有口皆碑的,是不久前香港某非經濟學的教授說整個中國數不出五個真的經濟學家,在網上傳開了,該教授立刻成名。以數人頭算知名度,這位教授只一句就把聖誕權殺下馬來。不可思議,也不能理解。知名度高不一定可喜。同學說,今天在國內要成名,法門是罵,罵、罵、罵——罵名人,罵國家。
從內地的網頁看,凡罵國家多獲贊同,凡贊國家多遭責罵。這現象使在內地網上喜歡亂罵一通的青年被稱為「憤青」——憤怒青年之謂也——也有好事之徒把「憤」字改為另一個諧音字,不雅,這裡不便寫出來。
香港的網站也有轉載區區在下的文章的。同學說,香港網上客的意識與內地的很不一樣﹕沒有憤青,英語水平較高,論事較為客觀。香港是國際城市百多年,這區別不足為怪。但幾天前的晚上我突然想到一個怪現象。那是香港網上的青年喜歡提問,但內地的卻近於完全不問。為此我找兩位常在網上跑的同學查詢。一言驚醒夢中人,這兩位大讚我的觀察力,說果然如是﹕香港的網上青年喜歡提問而內地的差不多完全不問。
這是個嚴重問題。我曾經說過﹕學而不問非學問也。炎黃子孫的先天智慧知名天下,但開放改革了四分之一個世紀,算得上是大師的出現,搞思想的遠不及彈鋼琴的,難道這與喜歡罵、喜歡發表意見、喜歡批評,但不喜歡問的新文化有關乎﹖我又想到自己在內地的大學講話不下六十次的經驗中,面對的學子一般不是憤青,但到提問時間,他們喜歡滔滔不絕地發表自己的意見,究竟要問什麼我要他們再問才知道。
無可置疑,與香港的青年相比,內地的青年——尤其是憤青——是不喜歡提出問題的。他們給我的感受,不是高傲,也不是無心向學,而是自以為是,以不知為知之,把世界看得太簡單了。他們通常不知道問題的所在就提出自己的觀點,對錯分明,不考慮灰色地帶,推理邏輯一塌糊塗。
先天有幸,怎會有這樣不幸的後天現象呢﹖想了好一陣,我的解釋是憤青不問起於「文革」與思想教育。文革三十年前玩完了,但其後遺症可以隔代相傳。那些霸氣十足,有「清算」味道的文革意識,今天內地的青年有之。至於內地還在推行的思想教育,是教答而不教問。有點改進,但當年的思想教育,是要受教而不准問的。
告訴內地的青年一個秘密吧。你要在經濟分析的內容上難倒我這個老人家,成功機會是零。但如果你提出一個天真的淺問題,有機會盲拳打死老師傅。當年我就是這樣求學,這樣殺出重圍的。
肥妹之死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編者按﹕二○○四年七月,體重逾二百磅的十八歲少女劉美英遭相識的一群十三至二十一歲的「童黨」虐打致死,童黨更以鏹水企圖溶屍,最後棄屍香港藍田山澗。
童黨供稱,劉美英愛「扮大家姐」、霸道、固執和自稱「撞鬼」,於是以拳腳、木棍和啞鈴斷斷續續虐打她逾十小時。
八名童黨於二○○六年八月就誤殺、襲擊傷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等罪名被判監禁。)
讀《壹週刊》報道肥妹劉美英給一群青少年活生生地打死的故事,心境難平久之,想,香港的社會變成怎樣了﹖
我自己出身不清高。二戰時在柳州,七歲,為了自保差不多天天跟廣西仔打架,還活算是有點真功夫。一九四八年進入了灣仔書院,是名校,但當年的灣仔自成一家,龍蛇混雜,爛仔、黑幫所在皆是,什麼三角銼、西瓜刀之類時有所聞。當年灣仔的同學後來都成為專業人士,養妻活兒,是出淤泥而不染吧。
想當年,灣仔的青少年「開片」,要不是為了報復,就是爭地盤,或爭女仔,或爭錢,總有點東西要爭。今天打死肥妹的青少年呢﹖據說不喜歡她,但無怨無仇,沒有利益衝突,只是拳腳交加,用上什麼啞鈴,再不夠就性虐待一番。為的是什麼﹖細讀報道,為的只是要過一下癮﹗香港的青少年怎會變得這樣沒出息了﹖
九個被起訴,八個定罪,大多數的罪名是誤殺。誤殺﹖從晚上九時打到早上八時,共十一個小時,打到死為止,何誤之有﹖一位朋友替青少年解釋,不是不停地打下去,而是停一陣,再打一陣,停停打打的。這是想後再打,何誤之有﹖法律當然有誤殺的定義,我不懂。不知道這樣打會打死人嗎﹖是蠢﹖於是誤殺﹖不知上帝會怎樣判。
自己不清高。五十多年前在香港被逐出校園,無課可上,流浪西灣河街頭。該區滿佈打工仔,散工者眾,黑幫卻少見。塘中無魚,蝦仔為大,我的家在那裡算富有。擠身打工仔群中,沒有以富家子自居。後來到美國求學,少用家中的錢,課餘之暇,洗碗、剪草等工作可做則做。不偉大,只是西灣河的朋友賺一餐吃一餐,美國的同學做餐館侍應、洗碗,自己也就跟做了。這是風氣。
比較幸運,後來在好萊塢傳授燈光人像攝影,每小時可得五元,洗碗只二元,讓同學們羨慕。也算得準﹕拿一個「A」可節省的學費或可獲的獎學金大約美元三百,好賺,把心一橫,成績一律是「A」。看到了機會,於是斬瓜切菜。
香港今天的青年沒有機會嗎﹖一個中小學教師的薪酬比內地的大學教授起碼高出五倍,學生求學免費,再不夠父母去拿些什麼綜援金。機會如斯,為什麼香港的青少年或則有書不讀,或讀而不成,卻有閒情逸致去把肥妹活生生地打死呢﹖讀書不成,難道香港沒有洗碗工作嗎﹖我的兒子當年在香港求學,暑期不是到玩具店打散工嗎﹖今天香港的一些議員要推出最低工資、最高工時,難道無所事事的青少年打死一個肥妹沒有半點啟示嗎﹖這些問題思之愴然。能不愴然哉﹖
肥妹之死,給我們一個重要啟示,水洗不清的。那就是香港的社會風氣已經腐爛到核心那裡去——英語所謂rottentothecore是也。有誰敢站起來反對我這指控呢﹖打肥妹的青少年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十多個,一些過了手癮離開,最後定罪的只八個。八個也是一群。在我年輕時,這些只為過手癮而打死人的青少年半個也沒有。
敬語特首﹕論含意,今天香港吵呀吵的項目或題材,皆不及肥妹之死的含意來得嚴重。政府花了那麼多錢搞教育,搞醫療,搞綜援,換來的竟然是一群一群的陷於迷惘之境的青少年。是悲劇,悲也,能不悲乎哉﹖政府不一定要負全責,但難辭其咎﹗
迷惘之境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前文寫《肥妹之死》,見報只兩個小時網上客就熱鬧起來了。絕大部分同意我的觀點。文中自己認為重要的是結段中的兩句﹕「政府花了那麼多錢搞教育,搞醫療,搞綜援,換來的竟然是一群一群的陷於迷惘之境的青少年。是悲劇,悲也,能不悲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