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意獨憐才 第23章 養之道(十三篇) (3)
    女兒呢﹖她無所用心,對任何知識都沒有多大興趣。這樣,真的是「難矣哉」﹗她的另一個問題,是可以完全不讀書而考試成績很不錯。這算是對父親有了交代,但興趣培養不出來,難道我要以威逼利誘的方法來「教導」自己心愛的女兒﹖在大學,女兒顯得很有文學的天分,但畢業後她不要深造,三勸不聽,也就算了。

    不要以為只有能人異士,才可以在國際學術上有成就。太蠢的不成,但我認為只要智力中等,有所用心,教育得宜,在國際學術上贏得一席之位的機會起碼有六成。這是因為數之不盡的重要學術研究,是不需要有大智大慧的人才可以做得好。

    智力大致上是天生的。然而,大多數人不明白,一個孩子的天生智力怎樣,不是由什麼智商測驗或考試成績或甚至日常的表現就可以知道的。你要讓孩子去嘗試,去樂在其中地做一下。而又因為天分有許多方面,你要讓孩子嘗試多方面的。好些時候,一個孩子在幼時顯得蠢,但到了某一個年紀就聰明起來。我自己要到二十八歲,突然間對經濟理論融會貫通,覺得課本錯的多,對的少,才有膽對大師之見一視同仁,手起刀落。

    我認為「用心」這回事,有一部分是天生的,但某程度上可以培養出來。我一向認為,對事情有興趣的孩子,凡有興趣就用心的,是一個准天才。一般父母不知道,有興趣是極為難得的事。

    只要孩子有興趣的不是不良嗜好,千萬不要阻止他。同樣重要是孩子感到有興趣的是否需要用想像力。電子遊戲用不上想像力,我不會鼓勵孩子日以繼夜地幹。我做孩子時的放風箏、彈波子之類的玩意,對想像力的啟發就大有用場了。

    最後,教育是後天的。學校的教育遠不及父母所教重要。父母要讓孩子作多項的嘗試,要不阻止孩子的興趣發展,而最重要的,是不強迫孩子在無關宏旨的事項——例如考高分——上多下工夫。

    讀書求學是要考試的。考試是衡量,不是求學的目的。香港的教育制度本末倒置,使考試變為目的了。批評香港教育制度的傳媒,為了要洛陽紙貴而大事宣揚考試英雄榜,難以自圓其說。

    以蠔換蜆的故事

    二○○一年二月一日

    如果你有一塊海灘地,是私有的,平坦而又有大約一半的時間在海水之下,可以殖蠔或殖蜆,但二者不可兼得,那你會選殖蠔還是殖蜆呢﹖這不是個膚淺的問題。讓我告訴你吧。

    你可能認為,自己喜歡吃蠔就殖蠔,喜歡吃蜆就殖蜆。錯了﹗一九八四年二月我發表了《養蠔的經驗》,很受讀者歡迎。該文談及我在美國華盛頓州的胡德海峽買了一間度假房子,因為海灘是私有的,灘上繁殖的蠔有保障,就成為一個殖蠔者。問題是,我雖愛吃蠔,但更愛吃蜆,那怎麼辦﹖

    蠔是在灘上繁殖的,垂手可得。蜆呢﹖要挖掘,工夫不少。一九七七年,兒子五歲,我對他說﹕「爸爸喜歡吃蜆,但海灘上有的是蠔,你可不可以幫個忙,大家找點蜆來吃﹖」兒子答應幫忙。(為了好奇心,這類要求兒子從來不推卻。)於是,兒子和我每人拿一個膠桶,跑到自己擁有的海灘上去拾蠔,只幾分鐘就載滿了兩桶。

    我跟帶兒子駕車到數英里外的一個海邊公園去,走到那裡的海灘上。該海灘是公有的,沒有蠔,但掘蜆的人不計其數。我對兒子說﹕「這些掘蜆的人沒有蠔,物以稀為貴,你拿蠔去跟他們換蜆,一蠔換五蜆,試試看。」

    兒子聽,很有點懷疑,裹足不前。我說﹕「這是市場呀,你爸爸是教市場的運作為生的,你不相信我就做給你看吧。」

    拖兒子的手,每人一桶蠔,去到掘蜆的人叢中,我大聲說﹕「一蠔換五蜆,有誰要換的﹖」言猶未了,要換蠔的掘蜆者一窩蜂地來交易。五歲的兒子樂得不可開交,忙點算蠔與蜆的數量。過了不久,兒子說﹕「爸,我們快沒有蠔了,怎麼辦﹖」我回應道﹕「你怎會這樣蠢的﹖我們要加價。」「什麼是加價﹖」「一蠔換六蜆就是加價。」孺子也算可教,他明白了。到最後,一蠔換七蜆成交。

    給兒子上了溫馨的一課,老懷大慰,那是二十三年前的事了。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後,我沒有什麼機會到胡德海峽的度假房子享受。數年前讓該房子給一位朋友的女兒居住,不收租金,但她的一家把房子維修保養,一家便宜兩家,倒也是一項可取的交易。最近回美與兒女度聖誕,順便到胡德海峽的舊房子一行,與朋友的女兒談到海灘上的蠔,她說出另一個故事。

    她說,隔鄰的蠔,不知怎的,在數月前都給外人在夜間偷盜清光,只有我們的仍在。現今有人願意出一千美元買我們海灘上六成的蠔(大約美元十五仙一隻,零售大約三毫),問我賣不賣。我當然不想賣。但她跟說,也有人樂意免費到海灘上來殖蜆,兩三年後蜆有收成,由殖蜆者挖掘,給我們之價是每磅兩美元,而我們自己要吃蜆是可以隨意掘取的。我想﹕兩美元一磅是很高的價錢了。十多年前,蜆的零售價只六毫一磅,今天零售怎會升到三元多﹖

    美國華盛頓州最常見的蜆,與香港的一樣,叫作butterclam,但比香港的清潔得多。這種蜆美味可口,而主要的鑒辨特徵,是殼上的紋呈「井」字形。同類的蜆,較小的叫manilaclam。我喜歡吃較小的。

    問題是蠔與蜆不能在海灘上共殖,這是因為二者的營養皆由海水帶來。殖蠔,蠔與蠔之間有三幾吋的距離,只數月蠔肉就長得胖胖的。這是我多年前殖養的經驗。現在要殖蜆的人說蠔蜆不可共殖,我是沒有理由懷疑的了。

    近幾年來,華盛頓州的蜆價急速上升,而蠔價十多年來沒有變動,主要原因,是餐館以蜆做「頭」食品愈來愈盛行。本來是賤物,一登龍門,身價十倍﹗目前我在查詢,海灘賣出六成的蠔,還可否也殖蜆﹖若不可,我打算把蠔全部賣掉,殖蜆替之。這是市場、產權與個人品味的決定,不需要民主投票,也不需要政府策劃了。

    教不嚴與沒出息

    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近日香港有些校園學生互相毆打,群毆、暴力等事件紛紛在媒體出現,消息不「爆」則已,一爆驚人。其含意是這種丟臉行為早已有之,而且普及,只是被毆的同學不敢投訴,又或者學校當局隱瞞這些見不得光的行為。

    另一方面,好些在中學當教師的朋友,不約而同地認為學生的求知意識每下愈況,英語文字水平一年比一年差。是發生些什麼事﹖香港納稅人對教育的資助,不是世界之冠也差不多吧。花那麼多錢值得嗎﹖為什麼家長或納稅人不投訴到消費者委員會那裡去﹖

    半個世紀前弗裡德曼提出的學券制,是政府資助教育,但由家長或學生選擇購買知識的供應。這會解決供應者不需要向需求者交代這方面——拿出學券的有權過問。然而,學券的錢不是自己的,學生的求學投資只是自己的時間,缺少了真正的私立學校的要學生家長出錢的入肉傷身的私人成本。所以我認為比學券制更有效的方案,是「資助」教育以免息借貸給學子,畢業後工作開始時算低息歸還。如果政府要有某程度的強迫教育,借貸求學也可以強迫。

    今天公立教育的學生頻頻大打出手,老師與校長要負部分責任,所謂「教不嚴,師之惰」。另一方面,家長也要負責,而他們負責不足是因為不需要出錢。是簡單的經濟理念﹕把一場戲的所有戲票免費派出去與戲票賣清光,開場時座位空置的百分比前者一定較高。辦補習社的朋友說,學生場場到齊,聚精會神地聆聽。我們沒有聽過補習社內有什麼群毆事件發生。是的,如果家長要出自己的錢交孩子的學費,同學們在校園打架會減少,但回家給父母打屁股的機會會增加﹗這是需求定律的含意了。

    說完了教不嚴,也要說今天的同學確是沒出息。論到在中小學時的頑皮、逃學,我當年可能破了世界紀錄。被逐出校園起碼兩次,留級多於升級,成績不說算了。但昔日我和其他「不良」同學搞的不是今天的新潮暴力遊戲,而是釣魚、放風箏、賭象棋、打乒乓球,又或者學人家吟詩作對,背些學校不教的詩詞歌賦之類的沒有學校成績的玩意。

    於今回顧,我不能肯定自己當年荒廢學業,但精於街頭巷尾的玩意,對後來做學問沒有更大的正面效果。古人云﹕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昔日逃學玩耍,吃不飽,但凡玩皆精,用心之極也。是的,昔日我為了改進玩意而想得廢寢忘餐,發明玩法用盡想像力,識者無不叫絕。

    不要誤會,我不是叫今天的學子仿傚我當年那樣,逃學去釣魚、放風箏我只是說不要那樣沒出息﹕打架有什麼好玩的﹖有那麼多有趣的可以訓練想像力的玩意,為什麼要天天對那有固定圖案的毫無想像力的電子遊戲﹖何必出手打老師那樣低能﹖讀書時細想,在課堂上提問把老師難倒不是更過癮嗎﹖

    電子遊戲為禍不淺

    二○○四年五月四日

    我是個不贊成政府左管右管的人。這樣,我當然反對政府禁止電子遊戲。二十五年前我玩過這種遊戲,確有娛樂性,可以消磨很多時間。但那時四十多歲了,工作忙,不可能沉迷於任何遊戲,只是有時要散散心,而電子遊戲可以獨自玩耍,不需要有對手,玩半個小時是不錯的消閒。

    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後不再染指。但一九九八年,到美國某賭城參加會議,作美國西區經濟學會會長演說,閒無聊,不好賭,坐在一架會搖動的電子遊戲機上玩快艇比賽,玩了幾個小時才拿得最高分數,筋疲力盡,花了數十美元。那是最後一次。

    我的女兒從來不玩電子遊戲。兒子是玩的,玩得不少,近於專業水平,但他明白事理,知所適從,功課了得,所以我不管。如果兒子沉迷於電子遊戲,我會管。教導兒女我放縱,但如果他們不懂先後,我會矯正,而不良嗜好我是先解釋而後禁止的。兒童或青年沉迷於電子遊戲,我認為政府不應該插手,但父母不管是問題。

    不記得幾個月前發表了哪篇文章,一位中學老師讀到,發出問卷向學生調查,得到的統計,是每個學生平均每天花六個小時玩電子遊戲﹗這是大禍。可能在家中以電腦玩之的金錢費用近於零,但也是大禍。

    在中、小學時我因為玩耍過度而兩次被逐出校園,今天當然沒有資格反對青少年多玩耍了。一般而言,玩耍對兒童的思維發展有利,荒廢了功課,得可償失的機會不小。但電子遊戲是另一回事了。

    電子遊戲有兩個大問題。其一是這種遊戲完全用不想像力。無論變化怎樣複雜,電子遊戲提供的是固定的圖案程序,思考或想像用不上。回想昔日逃學去釣魚,我研究潮水與不同魚別的品性,想出各種釣法。結果是太古船塢二號牌對開的黑差不多被我一個人釣清光,一舉成名,被譽為筲箕灣四大魚王之一。打乒乓球,容國團和我不斷地研討怎樣的打法才對。阿團的球技當然遠勝於我,但他喜歡我的想法。當時日本雄視世界乒壇,我說日本仔站在左角只以右手抽擊的打法,不能左右兼顧,是大漏,可破也。阿團於是發明了左推右掃,破之。我說攻勝守,因為後者走來走去,體力不逮。阿團於是只攻不守,今天成為一般打法。我又說持橫板遲早勝持直板,因為前者拍力較大,也可以伸長多幾吋。昔日直板當道,今天持橫板的冠軍是較多了。

    電子遊戲的第二個問題,是沒有作品拿出來。昔日放風箏,以玻璃線把他人的風箏之線斷,是我嘗試過的最刺激的遊戲。我自己設計風箏,自製玻璃線,於是「」無不勝,街坊鄰里傳為佳話。以樹叉射鳥,自己製造,多番研究,命中率最高的樹叉闊度是自己的三個半指頭。

    兒童是要玩耍的。因為玩耍而荒廢了學業有點那個,但只要玩耍時不斷用腦思想,荒廢其實不多,甚至得可償失。電子遊戲有什麼思想可言呢﹖設計電子遊戲的人當然要用腦,但玩該遊戲的只憑死記,憑熟練,不需要想。

    這些年來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無論中或英,皆如江河日下。電子遊戲玩得多當然浪費了語文的學習時間。但語文要用想像力,其練習需要有作品。電子遊戲與語文格格不入,是以為難也。

    憤青不問論

    二○○六年一月十日

    互聯網無疑是人類的一個奇怪發明。對我們這些寫稿先生,這發明提供了機會,也惹來是非。可不是嗎﹖一篇專欄文章在刊物發表後,傳到網上去,不幾天擴散到無數網頁。不知世界上有多少個中文網站。一位同學說,年多前我發表的《悼小凱》有一萬四千個網頁轉載。搞不清「站」與「頁」之分,但一篇文章於一「處」的點擊少是數百,多達數萬,逾十萬的常有。

    自己不用電腦——沒有興趣,也懶得學。網上的言論是同學們提供的。同學說,區區在下的文章的點擊率往往列前茅,可喜,但又說,往往給網上青年罵個半死,可悲﹗無所謂,但要是我沒有橫眉冷對萬夫指之能,說不定早就一命嗚呼。不用電腦,一於懶理,是生存之道。有時不懂先進科技是上帝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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