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育病入膏肓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去年三月我在《信報》發表了《不是專家談教育》,大逆不道﹗殊不知該文被世界各地轉載不計其數,引起很大的反響。據說有些地方為之開研討會云云。我這篇及其他談及教育的文章,北京及上海的朋友認為重要,希望我能選出發表過的有關教育的整理一下,結集成書。
問題是,這些與教育有關的早已與其他文章結集成書,結過又結,集完再集,豈不是有欺騙之嫌﹖朋友們還是希望我能這樣做。他們認為好些父母很想知道教育與求學應該是怎樣的,以一本集中於教育及求學的書,讓要教養及被教養的人能一口氣讀完,是有意思的。
我於是想,那我就多寫幾篇有關教育的文章,補充一下,好叫這「翻炒」的結集有點新意。
事有湊巧。一個月前我有機會看到數十篇香港中學生所寫的中語短文。文筆欠通,措辭塵下,字體奇劣,把我嚇了一跳。我起初以為是小學三四年級的作品,但後來知道是中三的。我為這件事耿耿於懷久之,心想﹕怎麼可能呢﹖少小時我讀書不成,但小五時的中語文字肯定比今天中三的高明得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過了幾天,聽到香港的教育大師王永平先生要花二億四千萬去搞「語文基準試」,考一下中、小學的語文老師,考不及格的要補修課程不在話下,但面目無光的日子又怎樣過了﹖空穴來風,王永平先生的構思正好說明香港語文教育一敗塗地的原因。
讓我高舉自己,以身作則地來一個開場白。我的英語行文在國際上薄有微名,要設館授徒是大有資格的。誇張一點,說自己可以教鬼佬博士寫英文,不同意的人不會太多吧。這樣把自己捧到天上去,為的是要說如下一句衷心話﹕要是我今天去投考美國大學一年級的入學英文試——那SAT的英文試卷,我及格的機會近於零﹗
是的,我考公開英文試的功力,比不上美國一個十八歲的中學畢業生,但論到英文寫作,我可以教這個學生的老師的老師。這個怪現象的解釋,是語文的高下與語文公開試的成績沒有多大關係。進一步說,為了考硬性的公開試而學語文,其語文水平乏善可陳是必然的效果。
數學、物理等課程,因為比較硬性,比較公式化,在中小學時為考試而學,為禍不大。語文是軟性的,為了要考今天的硬性會考而學,其效果怎樣毋庸細說了。事實上,今天香港的學生,不僅是為了考試而學,而是「單」為考試而學。
語文是可以考的,但不是今天香港的那一種。昔日歐陽修考蘇東坡,考作文,觀其文氣,審其文采,衡量其創意,於是拍案叫絕。這是軟性的考法,與今天香港的會考截然不同。不幸的是歐陽大師誤以為蘇學士是自己的學生,為了避嫌而把後者排名第二,讓後世傳為佳話。
香港的教育制度,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以考試為目的,而這些考試愈來愈硬性化,學生的語文水平江河日下不難理解。試問今天改語文會考試卷的老師,有誰像歐陽修那樣,觀文氣、審文采、評創意的﹖這些改卷的老師不是不懂得這樣做,而是硬性規定他們不能這樣做。
我認為整個問題的起因,是二十多年前香港政府大事資助教育,把私立的中、小學趕盡殺絕。這樣一來,競爭的壓力就失去了學生與家長的取捨成分。教育署管課程,管課本,管教法﹔考試局管試題,管形式,也管計分的方法。課本、教法、考試於是愈來愈硬性化。到今天,整個中小學的教育都是為什麼會考從事,老師們出的試題要跟會考的方向走,而中學的老師,論成敗,衡量準則只有一個﹕學生會考的成績。
你可能要問,美國學生入大學或研究院,也不是有會考嗎﹖有的,但大致上無足輕重。美國入大學的主要衡量,是中學的名聲﹔入研究院的主要衡量,是大學教授的推薦信。我們不要忘記,美國的學校公立與私立競爭激烈。最好的中小學,清一色是私立的﹔大學排名的前二十五名,也是清一色私立。
最近香港提出的語文基準試的謬誤,是把「會考」推到老師那方面去﹗王永平先生既然是香港的教育頭頭,應該知道語文高手不一定可以考及格,而一位語文平平的老師卻可能教得非常好。問題是今天香港教育的課程、課本、考試等皆有政府規限,不容許老師們自由發揮。就是蘇東坡死而復生,也只能歎懷才不遇矣。
如果說王永平先生有本領在水面上行,我可能相信。但若說他對香港學子的關心,比學子的家長更甚,那我就絕對不相信了。我從事教育工作近四十年,從來沒有推卻中學生邀請講話。這算是關心學子吧。但說我對你兒女的教育的關心,比對我自己的兒女更甚,你信不信﹖
香港教育的當務之急,是要把選擇與話事的權利交回納稅的家長那方面去。要這樣做只有兩個辦法。其一是廢除公立學校,不再資助教育。其二是若要堅持資助教育,全面推行學券制。
我學英文的方法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十八年前我寫了一篇題為《學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師見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規,不應撈過界,我不便發表。後來一些學子聽到有該文的存在,多次要求發表,但文稿失去了,沒有再寫。
今天內地的學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師吧。為免被罵,題目加上一個「我」字。不是說無師自通,而是說我學英文的方法是自己發明的。說是自己發明,其實是從一個中國人的看法而發明。文字上,中文與英文是兩回事。歐西的文字起於拉丁,是同宗,不能說是完全兩回事。因此,炎黃子孫學英文的方法應該與歐西老外學英文的方法不同。當年我想出的學英文的方法,是集中於中文與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處入手。
這裡提出的是學寫英文的方法,不是學講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點問題,「講」不足以教也。這裡要談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寫、講、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學習佳法。這裡要說的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千萬不要搞錯。
(一)讀書學字彙
學寫,中文與英文有三處重要不同﹕字彙(vocabulary)、動詞(verb)、造句(sentencestructure)。讓我在這三項上說說吧。記,我的建議是從中、英的不同之處入手。
英文難學主要因為字彙難學。有三個原因。第一是英文的字彙多。以一個知識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兩倍,而翻譯出來一個英文字大約譯為一個又半至兩個中文字。中文是以單音字砌成的,以單字砌出變化。很多英文字的單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類)不多。字彙多的表達能力比較強,但學起來是遠為困難的。
一九六七年我認識了哈里·約翰遜,那位文筆流暢而發表文章最多的經濟學者。我問他﹕「哈里,怎樣學好寫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應﹕「學字彙,學字彙﹗」其他什麼他也不說。這是英語專業寫手的經驗之談了。
中國人學英文字彙的第二個困難,是除了名詞外,英文字一般沒有毫無差別的中文對譯。例如,名詞apple譯作蘋果是絕對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樣譯呢﹖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別很大。我們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麼。字彙多,無論形容詞還是動詞,英文看似是同義的字其實有微妙的差別,往往失之毫釐,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therightwordintherightplace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譯中,譯出來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謂。除了名詞,英文字大多要靠意會的。
試舉一個英文字彙的微妙差別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個讀生物的外甥寫博士論文,其中兩個實驗的結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試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來形容,都不稱意。跑來問我這個舅父,我細讀上文下理,建議用intheneighbourhood,恰當。
第三個學英文字彙的困難,一般來說,是懂得一個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一個字,是兩回事。這與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詞,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樣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麼TOEFL、SAT、GRE等試,英文字彙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
我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很簡單,但要先假設你有香港英文中五畢業的水平,或TOEFL試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準備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裝,小的,輕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註釋。如果是精裝的,翻閱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這是因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夠快或不舒暢你就不願意多翻。
二、找幾本你有興趣讀的題材的書,要英文寫得很好的。這選書十分重要,你要多問朋友或英文老師來協助你的選擇。以每頁大約五百字算(也要選字大的版本),要選兩三本,加起來大約六百頁。
三、坐下來讀書,一頁一頁地讀下去,每個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萬不要以為一個字你慣見,以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問的都要查,一絲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個字在一句之內的解法。不要騙自己。
四、先查英語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語字典不能盡釋所疑才用的。
五、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一個字查一次通常不會記得,再見該字時,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樣的字出現一次查一次。一般來說,查三至五次可以記清楚而又學懂一個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聲讀出來。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讀,只朗讀查過字典的。這是為什麼有好的拼音註釋的字典重要。
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是學字的解法時一起學怎樣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內往往有不同的意會,所以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不要把字意固定下來。一個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現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該字再出現時你不用再查為止。
我自己的經驗,是這種徹底以明白文字內容為準則的查字的學字彙方法,開始時每頁有二十多個字要查,要用上個多小時才讀完一頁,但進境非常快。大約讀了一百頁,每頁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個﹔到了二百頁,每頁只要查三幾個。大約四百頁要查的字近於零,而六百頁就畢業了。
依照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賦與記憶力是中等的話,我的估計是四百個小時可以畢業。每天集中地讀讀查查兩個小時,不要多。
記,名詞不論,學英文字彙不是學中文的譯法,而是學英文本身的意會。主要是學一個字怎樣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這是中國人學英文的一個重點,算是一個關鍵了。
(二)簡化學動詞
這裡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比較困難了。不是比較難學,而是比較不容易說得詳盡清楚。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是教老外怎樣學的。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尤其是牛頓大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我特別喜歡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為ElementsofStyle的小書,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獲益良多。
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黃子孫也應該讀。我要說的是限於中、英截然不同,炎黃子孫學英文動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集中於重要的不同點,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
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或將來。英文動詞,字的本身有時間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tense——變化多了,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tense)有九個或十二個。太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