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意獨憐才 第13章 教育的制度(十二篇) (4)
    一位大案顧客,跟一位大學生一樣,到律師行(大學)表達案情(選擇前途)後,律師行(大學)就跟他安排所需的專人組合(安排課程),安排主事律師(主導教授)。每個律師(教授),就算是同級的,其收費往往很不一樣(同級教授的薪酬在美國很不一樣)。不同的專業(不同的學系)與不同的本領(不同的學問),其收入往往大為不同。

    更重要的是,在美國的大律師行及一等的大學裡,行政的權力與知識的權力分得很清楚,互相尊重,互相合作。法律或學術的知識,永遠是律師行或大學的重點,因為知識是他們出售的產品。

    大家同意知識就是力量,所以在美國的大律師行及一等的大學中,行政歸行政,實質的權力永遠落在知識高人的手上。當年在芝加哥大學,經濟系的弗裡德曼和商學院的施蒂格勒是主要的話事人,但他們從來沒有當過系主任或院長。哈佛大學的經濟系,在一位學術較差但行政絕佳的系主任退休後,沒有同事肯花時間搞行政,逼要輪流做系主任。

    是的,美國一等大學的權力結構與大律師行一樣,是以「合夥」的理念來出售知識,其產品以顧客的需求為依歸,而管理階層是為知識「夥伴」服務的。我自己的兒女在美國唸幼兒班及小學時,選私立,其結構與律師行也差不多。以私立為本,需求與供應就要按市場的規律,否則必被淘汰。

    上文所談及的知識出售機構的結構與權力的安排,與香港今天的公立學校相去甚遠,不可以道里計。吃了那麼多年香港納稅人的飯,撫心自問,不免汗顏﹗另一方面,我贊成改用學券制,是有一點自私的成分的。在學券制度中,我會是一個可以生存的適者。

    學券制的困難是不容易相信

    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四十多年前弗裡德曼(M·Friedman)提出了學券制,是他的精彩之作。多年過去了,學券制雖然有些地方局部試用,被接受的程度低得可憐,令人失望。學券制的建議不容易以民主投票通過,因為有兩方面的困難。

    一方面,在公立制度中的既得益團體——有鐵飯碗的老師、教育署的官員、考試局等——會反對。美國每次要投學券制的票,既得益的團體不是一盤散沙﹕他們聯手集資刊登大量廣告,把家長們嚇得不敢多說話。另一方面,一盤散沙的市民,不容易相信學券制有起死回生之效。如下數點是他們感到不安的。

    (一)市民不相信公立的浪費大得那樣驚人。提到學券可以削減教育經費,他們就認為教育的水平會下降了。這其中顯然有一個謬誤。私立學校每個學生的經費一般比公立的為低,而教育的水平是前者遠勝後者。今天美國最好的前二十間大學——哈佛、芝加哥、耶魯、斯坦福等——都是私立的,每個學生的經費低於香港的大學。不要告訴我香港的大學有近於這些美國大學的水平。

    (二)這點我稱之為鄭經翰的智慧。鄭大班認為,以學券制推行私營學校,為了招來賺錢,好些學校會讓學生看連環圖,放三級電影,不務正學,於是「野雞」林立也。鄭大班的含意,是一般的家長——尤其是家境不好的——不懂得什麼才是好教育,且對孩子的求學漠不關心。言下之意,大班反對學券制,是因為他關心他人的子女比這些子女的父母更甚。你信不信﹖我是不信的。

    (三)這點比較頭痛。美國及好些其他地區,公立與私立學校並存。以學券資助現有的公立學校,私立的總要有同樣的學券補貼——不然的話,怎可以向納稅人交代呢﹖這樣一來,現有的公立免費享受者,難免恐怕私立分薄了他們的免費享受。

    有理說不清,我們不容易說服現有的公立享受者相信,在經費被學券瓜分而改為私立後,教育的水平還會改進。在香港,這個頭痛問題是不存在的。這是因為多年來經過納稅人對公立學校的樂善好施,私立的大部分早已被淘汰了。

    (四)這是個更為頭痛的問題。好些小心而又局部地試行學券制的地區,其成效不大明顯,甚至有不良的效果。阿康很熱衷於學券制在香港推行(他有兩個寶貝女兒也),傳真給我不少關於外地局部試行學券制的經驗。

    我細讀這些報告後,認為成效不大或有不良效果的情況,主要是一個原因﹕局部試行。推行學券制是不應該局部的,更不要「小心」的處理。小心翼翼地處理,局部的嘗試,總會附帶多種與自由市場格格不入的管制。混合的制度往往不比公立的辦得好。

    我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解釋這一點。假若香港今天全面推行學券制,你道會怎樣﹖可以肯定的,是名校學生爆棚﹔平平的學生不足﹔而聲望差勁的,學生人數可能下降至零。你是同意的吧。但為什麼會這樣呢﹖答案是﹕政府管制學費。要是政府發學券後什麼也不管,那麼需求大的名校就會在學券之上補加學費,使申請入學的人數減少。這就會給那些不濟的一個機會,提升教育水平而免遭淘汰。

    從資助教育的兩個基本原則說起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二月二十日的《蘋果日報》有一個大字標題﹕《羅范椒芬舌戰張文光》。顧題思義,這是關於政府資助教育應多應少或應加應減的「舌戰」了。羅范椒芬是教育統籌局局長,是政府的人,面對赤字財政,要節省教育資助是很自然的。張文光是教協頭頭,代表教師工會,要增加政府教育資助不僅自然,而且多多益善。

    你要加,我要減,毫無原則的爭議,「舌戰」一百年也不可能得到有意思的解決辦法。我說沒有原則,是一方面為教師爭取收入,這是與資助教育的本意脫了節的﹔另一方面要減少支出,也與資助教育的原意脫了節——難道政府大有盈餘,就應該樂善好施,大花納稅人的錢﹖

    衡量政府資助教育的或多或少,有兩個原則是沒有誰可以合理地否決的。

    第一個原則是資助教育從來都是指資助學生——尤其是熱衷於求學但出不起錢的學生——而不是指資助教

    師或學校的。當然,政府資助學生,對學校的員工及教師會有好處。但學校不是出糧機構,他們的存在是為了出售知識,學生是顧客。把錢交到學生手上,指明只限於求學的用途,就是資助教育了。至於學生要學些什麼,要進哪間大學,到哪個地方去就學,一般來說,其選擇愈自由愈好。

    今天香港的情況本末倒置,資助的錢交到學校去,學生顧客沒有什麼發言權,而校方出售的知識是否有所值,沒有市場衡量過。要是資助教育的本意是資助學生的話,那麼老實說,張文光先生就沒有什麼資格在這方面發言了。他不是代表學生工會,而是代表教師工會的。但資助教育可不是資助教師,是多是少教師及他們的代表無權過問。

    不要誤會,我不是在搞什麼文字遊戲。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有好些城市的市政府認為兒童是應該多喝牛奶的。政府於是資助兒童喝牛奶,把換奶的憑券交到兒童的父母手中。如果當年美國的市政府把資助牛奶的錢交到牛奶商人的手上,讀者認為會怎樣呢﹖

    要爭取多一點政府的牛奶資助,出聲要求的人應該是兒童或兒童的父母,而不是牛奶商人。當然,當年在美國,有不少牛奶商人像張文光先生那樣,跑到政府做說客,但那是令人反胃的政治活動了。事實上,有些城市中了計,要政府把牛奶錢交到商人的手上,

    換來牛奶價格管制,一塌糊塗,最後是取消牛奶資助。

    第二個資助教育的基本原則,像資助牛奶一樣,是教育的所值要以市場的判斷為依歸的。教育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之物﹕在市場不值錢,說得怎樣高深,怎樣曲高和寡也無補於事。君不見,今天美國前二十五名的大學,差不多全部是私立而在市場出售教育的。

    如果你是愛因斯坦,要研究沒有市場價值的相對論,而你自己又沒有家傳的錢,那麼你要找點外來的研究金是不難理解的。在美國,好些富有的人的基金或政府設立的基金,可以接受一個研究者的申請,而香港政府對大學所供應的研究金大為可觀,在比例上遠高於美國。但這些是資助沒有(或看來沒有)市場價值的研究,不是資助教育。我們要資助的教育,是教育本身有市值,只是我們認為需要購買而又樂意購買教育的人出不起錢,政府就隨緣樂助了。

    不要以為有些學問或教育大有意思,對社會大有貢獻,但在市場賣不起錢,所以政府就應該資助這些教育了。你可能認為醫學呀、工程學呀、金融、經濟等等教育有市值,而文學、藝術、歷史之類,很重要的教育,沒有市場,是需要資助的。這觀點不對。要是查良鏞講中國歷史,董橋講文學,黃君實講中國藝術史,黃永玉講中西藝術比較,黃苗子講八大山人——收入場費,你會見到我付錢聆聽。在美國唸研究院的兒子告訴我,在他的大學,凡是值得聆聽的學術講話,

    例必高朋滿座,要收入場費是沒有困難的。

    以我熟知的在香港的大學教育而言,絕大部分的學系是有市場價值的,但學生上課的習慣非常差。這一則是免費的學習搞不起學術氣氛(據說校外的中學補習社交了錢的學生一定到),二則是老師的教法提不起學生的興趣。香港的大學還有一個不容易解決的問題﹕自然科學(如物理等)的市場需求甚小。這些是我個人最佩服的學問,但在香港的就業市場,一個物理學畢業生不知要到哪裡才能找到與所學有關的工作。

    說過好幾次了﹕政府應否資助教育,是主觀的問題,我們不能以客觀分析得到答案。但如果我們認為必須資助教育,那我們就要按原則從事,不可以多呀少呀地亂說一通。我們要把研究的資助與教育的資助分開(香港政府是分開的,但到了大學就起了混淆)。我們要明白資助教育,是資助學生,不是資助學校或老師(這一點,香港政府大錯特錯,因為他們採用的是「直資」,把錢直接交到學校手上)。我們也要明白教育或學問是一種產品,其價值要以市場為依歸——教育既不清高,也不神聖。然而,在龐大資助下的香港教育,因為市場顧客沒有發言權,也沒有選擇,教育的概念變得「清高」、「神聖」起來了。

    科舉試是搞什麼鬼的﹖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記得在加州大學考博士筆試,考四科,最重要的一科當然是經濟理論了。一科考三個小時,理論那一科題目五條,沒有選擇,要全答。一起考的有六七位同學。進入了考室,大家有說有笑。監考的教授進來了,一手拿試卷,另一手拿一本小說。

    派了試卷,我坐在那裡讀題目,讀完一遍又一遍,讀呀讀,讀了三十分鐘,墨水筆還沒有脫套,還不打算寫什麼。讀清楚了題目,想好了,胸有成竹,我站起來,走到監考面前,輕聲地問﹕「我要出外喝咖啡,回來才作答,可以嗎﹖」他在看小說,連看也不看我一眼,輕聲地回應﹕「當然啦。」我就喝咖啡去也,三十分鐘後才回考室。還有兩個小時,答了三題,只用了四十分鐘。餘下兩題還有那麼多的時間,很想再去喝咖啡,但不好意思再要求。

    那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考最重要的一個筆試的情況。監考的教授當然知道,考博士理論的準備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在考時要作弊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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