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的呼喚 第51章 :巾幗「鐵」法官 (2)
    舒冬菊生長在漵浦,親戚朋友眾多,這對她執法無疑是一種考驗。但個人親情友情的「小情」大不了人民群眾恩情的「大情」,在面臨親情友情的考驗時,她總能做到司法為民,鐵面無私。

    2000年,她表弟媳在農村信用社工作時挪用了資金。她得知後主動勸其自首,爭取從寬處理。表弟媳當時同意,後因害怕坐牢準備外逃。她得到消息馬上告知親弟弟,要他送表弟媳去公安機關自首。在辦案過程中,她不僅不「幫忙」周旋,而且主動迴避審理,結果表弟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事後表弟和表弟媳都埋怨她六親不認,並表示永世不再相認這個表姐。她只好把委屈和愧疚埋在心底。

    親情傾斜不了司法的天平,金錢同樣無濟於事。一次,舒冬菊在辦理縣無線電器材廠訴河南鶴壁無線電器材廠貨款糾紛案時,被告方的女律師專程趕來漵浦,講盡好話請求減少賠償數額,臨走時把一個裝滿錢的信封塞到舒冬菊手裡,詭秘地說:「咱們女人好溝通。」說完轉身就走。舒冬菊追上去把信封還給她,嚴肅地說:「你是懂法律的,在法律面前不能這樣溝通!」見舒冬菊不肯「溝通」,女律師悻悻而退。後來,依法判處被告賠償原告貨款10萬元。還有一次,法庭在審理一樁合同糾紛時,一方當事人自稱是她的遠方親戚,一大早就推開她家的門,急匆匆地說:「表姐,你是院長,今天審理我的案子,求你幫忙去說說情。這是一點小意思,求你了。」隨即拿出一個紙包塞給她。舒冬菊嚴肅地說:「依法辦案是我們法官的職責,誰是誰非,審理後法庭會給你一個公正的裁判。這錢我不能收,這情我不能說,既然我們是親戚,望你能理解我的工作。」親戚見她不肯出面,灰溜溜走了,門外丟下一句:「什麼親戚,還得靠自己!」

    2003年初,漵浦縣笫十三屆人大會代表們給縣法院提了5件「代表議案」,都是要求縣法院執行生效判決。新任院長舒冬菊向代表們鄭重承諾:用一年時間攻克「執行難」。但在執行過程中,一位被執行人仗著自己有靠山,對執行人員進行謾罵、毆打圍攻達幾個小時,嚴重妨礙執行。舒冬菊知道後,決定嚴懲暴力抗法行為。可舒冬菊還未行動,市裡說情的電話打來了,縣裡要她網開一面的招呼也打來了。

    舒冬菊限於兩難竟地,她在電話中據理力爭:「這樣圍攻法官阻礙執行的人不司法拘留,以後的執行工作如何開展,又有誰願意來幹這一行?」

    「反正不能採取任何措施!」電話裡的口氣十分強硬。

    「可是……喂,喂!」

    舒冬菊想據理力爭,可那頭早掛了。舒冬菊僵持在那裡,呆呆的站了好一會,才氣憤地說:「怪不得老百姓怨司法腐敗,腐敗就腐敗在權大於法上,加上人情案、關糸案、金錢案,這樣下去法律豈不成兒戲?!」法警們似乎看出了舒冬菊的難處,紛紛勸她說:「忍讓一下算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呢!」舒冬菊偏不信這個邪,她豁出去了,斬釘截鐵地說:「當領導的不能理解我們執行工作的難處,我們憑什麼要顧及他們的面子?我這個院長是人民代表大會選的,我的權力是人民給的,不能用法律做人情做交易!」她頂住壓力,依法對當事人司法拘留15天。見舒冬菊敢來硬的,被執行人一下蔫了,自覺履行了執行義務。

    打得頭場開,免得下場來。由於舒冬菊建立完善執行機制,從而形成強大執行合力,不到一年時間,就執結積案221件,執行標的額1827萬元,有效攻克「執行難」。

    舒冬菊似乎顯得冷酷無情?其實不然。對在法律面前求她網開一面的人,她是很絕情,但在司法為民上卻相當有情。因她知道,依法審判只是一種教育手段,挽救人、改造人、轉變人才是司法的最終目的,也才能實現司法的最大效應。正如她前不久接受中央電視台法制時空欄目採訪時所說:「對老百姓的案子不能簡單處理,應採取人性化的審判方式,這樣才能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她在審理一名16歲的叫向某的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犯罪案時,不是簡單地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了事,而是深入當地調查,瞭解到這名少年犯在校是好學上進的學生,由於父母忙於做生意忽略管教結識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而走上犯罪。為此,舒冬菊多次找其父母談話,分清是非因果,把審訊方式改為談話方式,用一顆慈母般的心去打動少年的心,指出他錯在哪裡,應怎麼改正。審判時特意讓他父母參加,舒冬菊一番合情合理的「審判」,說得母子眼淚紛飛,她自己也幾次眼含熱淚。悔得深才能改得快。向某在少管所給舒冬菊寫來一封充滿感激的懺悔信:「舒審判長,感謝您對我的教育,您使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放棄了自暴自棄的念頭,您就像我的再生父母,我一定好好改造,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接到信時,舒冬菊還以為是罵她的呢。她回信時再次鼓勵他重新做人。後來向某在獄中表現很好,6年徒刑提前兩年出獄,出獄後第一個見的人就是舒冬菊。向某現已自考了大專文憑,在深圳當起了小老闆。

    通過這件事,舒冬菊感到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神聖而偉大,值得終身為之奮鬥。

    鐵的意志

    2003年2月,擔任院長不久的舒冬菊常常感到腳痛,自已常用膏藥貼,不僅無效,疼痛反而越嚴重,上廁所已蹲不下去,蹲下去了又起不來,要靠雙手支撐用力。她不得不去縣醫院掃瞄,卻查不出病因。她考慮剛接任工作,沒時間住院,就用中草藥治療,這樣堅持了一年多,直到同志們發現她上樓梯要扶著攔桿,下樓梯腳要偏著走,才知道她的病已相當嚴重了,紛紛勸她去檢查住院。2004年4月,舒冬菊才抽時間到長沙湘雅醫院檢查,這時腿部軟組織損傷已惡化到四級,必須立即手術治療。她住院15天,考慮醫藥費太貴,拆線後第二天就回家了,一邊打針吃藥一邊跛著腳上班。出院時醫生要她保護好右腳,否則會影響左腳。

    她以為是嚇她,早把醫生要她至少休息一年半的話拋到腦後,只顧忙工作去了。為了法院建設,她不顧親戚朋友的勸阻,跛著腳為法院整體搬遷跑市裡上省裡四處奔波,終於,法院搬遷項目省裡立項了,100萬國債資金到位了,省、市財政的30萬元對囗援助也到賬了。但她由於右腳負荷太重,3個月後果然影響到左腳,她依然堅持邊吃藥邊上班,這樣又堅持了半年多,直到疼得堅持不住了,才去醫院檢查,醫生發現她左腳裡有積液,一抽便有兩針管,醫生建議不能再晚了,否則會殘。她一天推一天,一直拖到11月下旬,才不得不去縣醫院作了手術。術後由於沒恢復好,左腳一用力就痛,更走不了遠路。因雙腳膝蓋摩察太大,她堅持每月注射一針玻璃酸納(起到潤滑作用,避免引發後遺症),以維持她的正常走動。

    舒冬菊,一個細皮嫩肉的弱女子,卻要忍受如此殘酷的病痛,更要挑起如此繁重的重擔,她靠的是鐵一般剛強的意志和山一般沉重的職責!

    不是麼?有這麼三個故事足以進一步說明。

    故事一:2004年7月的一天,她高燒到40℃,吊水到凌晨5點,6點準備去長沙爭立項資金。吊完水,她感到渾身輕飄飄的,真想好好睡-覺或休息幾天,可她不能這麼做,而是拖著病體準時出發。採訪時她眼眶濕濕地對我說:「如果是為我自已的事,早就不想去了。」

    故事二:她第二次手術時,躺在病床上還不忘工作,把「班子例會」、「院長案情分析會」搬進了病房。她左手打吊針右手做記錄,同志們見了很難過,她卻風趣地說:「我的病在腿上,不在手上,也不在腦上,有什麼難過的,如果因我的病影響了法院的工作,那才難過哩。」

    故事三:由於丈夫在鄉下工作,女兒從小是她帶大。女兒上幼兒園時,她清早用單車馱去,晚上卻不能按時去接。多少次她因工作忙去遲了,女兒獨自一人伏在窗上。女兒那伏窗而盼的孤伶伶的小臉蛋,叫她終身難以忘懷!-次她下鄉辦案晚上9點多才回家,去接女兒時,女兒已在老師家準備睡覺。老師責怪她太粗心,她臉上表露一絲慚愧,心裡卻在請求女兒諒解:事業與孩子,時時難兼顧啊!

    1995年,當時已任法院副院長的她,也許由於事業心太強,丈夫竟然離她而去。家庭解體了,她意志更堅強了!再嫁麼,好友勸過,自己也想過,但她考慮到:既然男人不能理解她的事業,乾脆不再嫁人。10多年來,她與女兒相依為命,卻未能很好地履行當母親的責任。當時已讀初中的女兒,經常以食堂為家,有時趕不上開餐時間,便只好餓著肚子上課。一次女兒告訴她明天去學校開家長會,可第二天她就下鄉去了,晚上回來見女兒苦著臉坐在門口,她連喊幾聲不應,頓時火冒三丈,一把拉起女兒,大聲吼道:「你啞巴啦!」女兒委屈地哭了,發脾氣說:「你沒資格罵我!答應去開家長會你不去,老師今天不讓我上課」聽了這話,她知道自已錯怪女兒了,趕緊把女兒抱進懷裡,母女倆不禁相擁而泣。她欠女兒的似乎太多,女兒卻格外聽話懂事,她見母親上廁所很是艱難吃力,一次母親去省高院開會時,她紿母親寫了一張留言條:「媽,你回來去買個抽水馬桶吧,上廁所會方便些,錢算我出,我長大還給你。」她回來看到留言,兩行熱淚奪眶而出。是啊,這麼多年來,有誰關心過她冷暖?體貼過她的艱辛?撫慰過她的病痛?這是女兒的一片孝心啊!

    26年來,為了辦案,她3次遭惡狗追咬,4次遇山洪襲擊,8次在山上摔倒,淌過400多條溪河,跋涉6萬餘裡山路

    26年來,在辦案中,她轉變了300多名以身試法的罪犯,感化了400多顆遭受創傷的心靈,調處了600多件複雜艱難的民事糾紛,辦理了1200多起經得起檢驗的鐵案,審簽的4000多件案件沒一件冤假錯案。

    舒冬菊,就這樣26年如一日,憑著對黨的事業的無限忠誠,全身心地投入到她所熱愛的司法工作中,嘔心瀝血,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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