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我知道,強姦罪要親自控告才能成立,但是,人家在刀槍面前,誰敢親自控告?沒有反抗?三個****,怎麼反抗?那些日本的法律,能適於戰區現狀嗎?我們出兵不是號稱'聖戰'嗎?這是個'聖戰'的樣子嗎?"(陳道闊《長河落日·武漢會戰紀實》)
就是這個後來晉陞為侵華日軍總司令的岡村寧次,在其晚年的的回憶錄中,專門有一章節以《貫徹愛民方針》為題,記載了1940年2月召開的一次師團長、參謀長會議,他的參謀長講的一段話:
"縱然基於戰鬥上的需要,將房屋焚燬後,不論如何進行宣撫工作,亦毫無效果;反之,既不焚屋,亦不掠奪強姦,而進行宣撫工作的地方,當敵人發動攻勢作戰時,當地居民,亦均繼續表示好感,而協助搬運物資;但前者的場合,敵人來襲時,居民通敵,於我不利,到現在始痛感需遵守軍司令官的愛民方針。"
當地居民表示好感,協助軍隊搬運物資,這頗有點像共產黨描繪的"軍愛民,民擁軍"的景象。這是神話嗎?是侵略者一廂情願的幻想嗎?——不是。1942年至1943年春,日軍進攻河南,當地民眾主動為日軍帶路,甚至幫助日軍繳中國軍隊的槍。僅此一役,就有五萬中國士兵被自己的民眾繳了械。(劉震雲《溫故一九四二》)
近年中國有首流行歌(電視劇《宰相劉羅鍋》主題歌)中唱道:"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兩軍對壘,當中國軍隊在民眾飢餓難捱,掙扎在生死線時,仍只顧橫徵暴斂,毫不體恤;而日本軍隊趁機收買人心,發放軍糧救濟百姓。中國駐軍把城周十數里地的農作物放馬蹂躪,士兵進村強索一切供應,稍有不遂,武力隨之,更濫征民間車馬人力,弄得怨聲載道,家破人亡;毗鄰的日軍則用現金雇工人築路,不但不侵擾百姓,還施以小恩小惠。在這種情況下,"秤砣"於是向侵略者那邊傾斜,什麼"民族大義","愛國情操",竟通通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在"秤桿"上壓不起足夠的份量。
對老百姓而言都是"官軍"
中國軍隊和日本軍隊,對於老百姓來講都是"官軍"。如果你殺人放火強姦搶劫,不顧百姓死活,你就是強盜、土匪;如果你尊重民眾,友好相待,你就是仁義之師。我們可以指責這條簡單的法則近乎"淺薄和愚昧",卻又沒有任何其他一條"深刻和智慧"的法則比它更接近歷史的事實。有人認為:在絕對正確的愛國之上,還有一個絕對正確的人本主義。孟子曰:"民為本,而社稷次之。"我非常贊成這個觀點。進一步說,我認為國家利益應該高於黨派利益,而民生利益又應該高於國家利益。
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胡適,也曾寫過一首詩《你莫忘記》,借一位老人之口表達他的人本思想:
我的兒,我二十年教你愛國,──
這國如何愛得!
你莫忘記:
這是我們國家的大兵,
逼死了你三姨,逼死了阿馨,
逼死了你妻子,槍斃了高昇!──
你莫忘記:
是誰砍掉了你的手指,
是誰把你的老子打成了這個樣子!
是誰燒了這一村,──
哎喲!──火就要燒到這裡了,──
你跑罷!莫要同我一起死!──
回來!──
你莫忘記:
你老子臨死時只指望快快亡國:
亡給'哥薩克',亡給'普魯士',──
都可以,──
人總該不至──如此!──
胡適的這首詩發表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三號上,大約為1918年。"我們國家的大兵"指的是軍閥部隊,而亡國的假想敵則是哥薩克、普魯士。不過不論放在什麼時代什麼地方,意思都是一樣的。抗日戰爭無疑是神聖和偉大的,但沒有任何人、任何黨派、任何國別和民族、任何軍隊有理由殘害百姓,不顧及人民的利益。
中國軍隊帶來的水深火熱
看幾個例子:
1938年6月9日,為了阻擋中原日軍西進,****在河南鄭州東北郊花園口炸決黃河大堤放水。洪峰突發,奪路東去,其咆哮洶湧之狀據說超過歷史上任何一次黃河決口。豫、皖、蘇三省44縣市受災面積一萬三千平方公里,受災人口一千二百五十餘萬,三百九十多萬人流離失所,九十萬人死於非命,財產損失不計其數。人民付出慘重的代價,"戰果"又如何呢?日軍土肥原的第14師團一部分被困於中牟,經工兵接應耗費三天結集到開封;中島的第16師團一兩萬人陷在黃泛區,經航空兵團空投物資救援,終於度過難關。——如此而已。黃河畢竟沒有像大合唱中歌頌的那樣,"發出憤怒的吼聲淹沒侵略者"。它的流量太小了,只有珠江的八分之一,只能淹沒那些沒有航空部隊和工兵部隊救助的中國老百姓。一個歪點子,死掉九十萬人,這個數字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的三倍。
1938年11月12日凌晨兩點,湖南省政府得到日軍已迫近的報告(事後才知道是假情報),為實行"焦土抗戰"的既定方針,下令****長沙。由省警備團出動執行焚城任務,放火工具是汽油、煤油、棉花、木棍,另有炸藥包、手榴彈用以炸開封鎖的大門。事先沒有得到任何警報、正在睡夢中的老百姓,突然陷身在一片火海之中,許多居民被活活燒死,烤死,嗆死,或躲在水缸中被煮成肉醬,或逃命不及被踩死、砸死、淹死、悶死。這場大火不停不歇地燒了整整三天三夜,一座千年歷史文化名城被焚燬成一片碎瓦頹垣。後來統計,確認死於大火的人數約兩萬,其他不能確認的外地難民、傷兵則難以計數。文物損失無法估量,大批宋明清代圖書珍本、名貴字畫化為灰燼,僅一家金號就有440顆漢代印章融為銅餅、鐵錠。絕大部分公共及民用建築被毀。長沙素以中國最大米市之一著稱,一次被燒掉大米、稻穀200萬擔。列為"四大名繡"之一的湘繡業,因幾輩人存積的優秀畫稿和版本毀於一旦,從此在中國的刺繡界黯然失色。我們斥責日本鬼子大掃蕩實行"三光政策",其中一光便是燒光。日本軍隊燒村莊固然令人痛恨,但哪一次比得上長沙大火?
在中國,不知有多少出版物描寫過抗戰時延安的"大生產運動",一曲《南泥灣》,更是唱得家喻戶曉。然而,大生產除了開荒地種糧食、蔬菜、棉花,還種過什麼呢?還種過大量的鴉片!國民政府不給共產黨撥款,延安要從經濟上支撐遠遠超編的八路軍、新四軍,實感困難。糧棉蔬菜只能解決部分衣食自給問題,於是獲利較大的鴉片則受到青睞。有作家為了撰寫中共領袖的傳記,採訪當地的百姓和當年的戰士,據他們回憶,每有外國記者來參觀,就發動戰士們連夜把鴉片挖出來用土蓋上,記者走了再翻過來種上。可見共產黨也知道,種鴉片不是件光彩的事。為什麼還要種呢,因為要錢來"打日本"。至於被毒害的人民,那是你自己的事了。
一本正面敘述****抗戰的書中,有一段這樣的紀實:"總指揮部和縱隊,支隊司令部,以攤牌民間婦女作雜活為名,選派年輕有姿色的婦女(主要是姑娘),到指揮部和司令部去縫軍衣、做布鞋、洗衣、做飯,婦女們請求拿回家做或早去晚歸,均遭拒絕,要求一律在軍營住宿。每次八至十人,七天輪換一次。凡去當差的婦女,大多遭到強姦,先後被姦污者達幾百人。有的回家悲憤交加,精神失常;有的被****致殘,甚至含恨自殺。廣大百姓對其暴行恨之入骨。"(純子、蔡農、老加《一江血水向東流——中日武漢大會戰實錄》)這是誰的隊伍?是日本軍隊嗎?不,是中國的政府軍。由蔣介石密令成立的"豫鄂邊區游擊總指揮部",是抗日的隊伍。他們派夫派款,強拉壯丁,販運私貨發國難財,倒也罷了;最可惡的是強姦民女。日本侵略軍最令人仇恨和噁心的戰爭罪行,也是強姦民女,但它在"正常"的社會秩序建立之後總還不至於敢公開這樣幹,要不也不會組織專門的慰安婦了。而****卻是代表政府的,本身應該就是正常秩序的保證,這樣的罪行只能說是執法犯法,比日寇有過之而無不及。1943年,爆發隨北十萬民變,李宗仁的第五戰區派出三個師進行鎮壓。
內鬥的慘烈甚於外斗
1944年12月24日夜,重慶歌樂山軍統局為中美合作所全體美方人員舉辦晚會慶祝聖誕節,結果台上唱戲,台下秩序大亂。中統局長戴笠特意約了幾十個女人陪美軍官兵跳舞,有些被當眾強姦。這種事發生在戰時國都重慶,由"政府機構"出面組織慰問援華友軍,次日便有密報呈送蔣介石侍從室,也只好不了了之。蘇聯紅軍出兵東北,犯下的強姦罪更是超過關東軍十幾年所為。而且還不許聲張,一些對蘇聯紅軍的暴行表示過不滿的中共幹部,解放後長期受到迫害,不予重用。
花園口決堤,長沙大火,延安種鴉片,本國和盟國軍隊強姦婦女,都是一個問題:為了贏得反侵略戰爭的勝利,可以不擇手段。也就是,目的的崇高,可以略去手段的惡劣。如果這種道理站得住腳,那麼侵略者犯下的罪行也就都可以原諒了:他們是為了"拯救"腐敗墮落的中國,為了實現一統大中國(或"大東亞共榮圈")而進行的"聖戰"。
有人會說,寧可死在自己人手裡,也不願意死在侵略者手上;寧可被黃河淹死,"人或為魚鱉",也不給鬼子劈死;寧可自己一把火先燒光,也不留給鬼子去燒;寧可吸共產黨種的鴉片,也不吸日本人販來的鴉片;寧可給****、美軍、蘇軍強姦,也不給日本鬼子強姦,這話或許有他的道理。不過,這叫什麼道理?
李宗仁在回憶錄中記載,抗日戰爭期間,他在河南聽到過這樣的民謠:"寧願敵軍來燒殺,不願湯軍來駐紮。""湯軍"是湯恩伯的部隊,蔣介石的嫡系。抗戰勝利後,淪陷區的百姓也有民謠:"想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看來,在這個問題上,同時或前後深受過侵略者和"自己人"災害的平民百姓,是不會同意一些人的高論的。魯迅也早就表示過,死在自己人手裡是最悲哀的。這是因為,"自己人"最防不勝防;這種死最無價值;內鬥往往比外斗更為殘酷和激烈。後來發生的國共內戰、文化大革命,都證明了這一點。
內鬥超過外鬥,並不是中國人的專利。美國的南北戰爭,就超過它的獨立戰爭。五十年代韓戰的激烈,遠非抗擊日本入侵時可比。從生物學的角度,同類物種之間的爭鬥,也超過不同物種之間生存鬥爭。不同的物種,所需要的資源是不一樣的。牛、羊、鹿在獅子、豺狼襲來的時候,只顧各自逃命而不會像一些深刻的思想家所希望的那樣,"團結起來用利角去抗爭",卻在爭奪配偶的決鬥中不惜折腿斷角抵死相拼。人類社會比生物界要複雜得多,有些簡單的道理卻是相通的。嚴格地說,決堤、放火還不是內鬥,只是"誤傷"。皖南事變才是典型的內鬥,****一次圍殲新四軍八千餘人。而在此數月之前,新四軍僅一"黃橋決戰",就殲滅國民黨第八十九軍一萬一千餘人,成為****戰史上一次輝煌的戰例。可惜黃橋、皖南雖在抗戰期間,打的都不是日本人,是打中國人。
為了防止共產黨勢力控制東北,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竟以出賣外蒙作為爭取蘇聯承諾的代價,也可算作內鬥的一種"謀略",儘管它是如此的糟糕。不管我們承認不承認,抗日戰爭的結果是收回了東北和台灣,卻放棄了面積超過兩倍於東北和台灣的外蒙。外蒙獨立的意義還不止於領土的喪失,它動搖了元朝的"合法性",更動搖了"五族共和"的國本,為中國的進一步可能的分裂撞開了一條隱約的、難以彌合的罅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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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入中國"的模式
日本一旦加入中國,不論它是以什麼方式,想再退出中國,就不那麼容易了。那就是分裂祖國,就是極端民族主義,全體"中國人民"堅決不能同意。除非出現象孫中山、蔣介石那樣主意大得很的革命家,以劃出日本為代價,換取別國的經濟支持。中國"不是菜園子",你想進的時候就進,想出的時候就出,沒那麼容易。日本右翼政客一個慣用伎倆,將侵略中國說成是"進出中國",這是因為他們都沒學好歷史,不懂得中國進來容易出來難。成吉思汗橫掃歐亞大陸,滅國四十餘個,也包括中國,而蒙古後來成了"中國的蒙古族",沒有成為別的什麼國家的蒙古。清兵入關,也使滿族成為"中國的滿族"。中國人習慣將入侵者說成是"外族"。什麼叫外族?說直白了就是外國民族。不然,怎麼不以"外族"去稱呼今天中國的少數民族?而南方的苗族、瑤族、壯族、土家族,怎麼就從來沒當過"外族"?
"加入中國"有哪幾種方式?——
一,侵略成功,入主中原(清朝模式);
二,被中國征服(匈奴模式);
三,同中國一道被第三國征服(清初蒙古模式);
四,佔領部分甚至大部分中國領土(金朝模式);
五,由附庸國而最終完成合併(西藏模式)。
六,其他方式。
日本歷史上與中國關係密切,視中國為"上國"、"天朝",漢代即派使臣到中國朝貢,接受中國皇帝的冊封。日本曾出土一方漢光武帝賜"倭奴國王"的印綬,有點"附庸番邦"的意思,比西藏之於中國的關係悠久得多了。明治維新以後,日本脫亞入歐,這個慣於點頭哈腰的小"附庸",忽然變成了小霸王,中國反倒成了破落的"窮措大"。這種情況下,"西藏模式"顯然行不通。而且,中日之間還隔著個高麗,也長期是中國的附庸,如果它都沒能以這種方式併入中國,日本就更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