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季Ⅰ 第10章 少年瑣事 (4)
    閒暇時她會拿來她家族的照片給我看。那些臉孔對我來說是陌生的,這時候她便不同於以往的沉默,每翻到一處就要給我介紹兩句。我吃驚於她的背後原來曾經有這樣一個輝煌的家族,然而她卻沒有享受到這個家族帶給她的一絲一毫。反倒是因為家族的沒落,讓她更早的看清人世的浮華,萬物的易逝。怪不得她曾經對自己的弟弟張子靜說:想做什麼,就立即去做,否則就來不及了。人,是最拿不準的東西了。

    我注意到她每次都會在一張照片上停留很久,那是我看到的僅有的一張她同她母親的合影。那時的她應該是十五六的年齡,長長的頭髮,身材修長。坐在鞦韆上,身穿一襲碎花裙子,從法國回來的母親站在她旁邊,一直手輕輕勾住她的肩膀,臉上寫滿了溫柔,那是一位母親最美麗的表情。

    母親走了,留下她一個人,她面對的是思想陳舊不堪的父親和對鴉片情有獨鍾的繼母,她要過的是縱使她一百個不願意一千個不願意也要過的生活。我無法想像,當年的她守在那棟老宅裡,望著榻上沉迷於鴉片的父親,是怎樣的無奈和心痛,那些香氣像一把把匕首,一刀又一刀地割在她的心上。她卻不作聲,不流淚,放縱自己的內心慢慢沉積成一個可以容納千絲情萬縷愁的天地。

    自此,冷暖自知。

    你告訴我,誰又能責備她的冷漠。她就像一顆原本飽滿健康的樹種,卻生不逢時,注定在狂風暴雨的摧殘下坎坷地長大。在沒成型之前就過早的接受了現實殘酷的洗禮,於是,一切都預示了她在長大之後會是怎樣的蒼勁虯曲。

    她也不是只愛坐在書桌前的。

    偶爾天氣晴朗。她會拉著我的手和我一同上街。我最愛看她穿那件寬寬的絲綢褂子,色彩是漸變的淺綠,然而穿在她身上卻一點都不俗氣,風一吹,彷彿綠水秋波般蕩漾開去。

    我和她一起去百樂門看演出。

    一同在夜晚的外擺渡橋上散步。看遠處的霓虹。

    她去絲綢鋪子裡挑最新的款式和色彩。搭在自己的身上,興奮地在鏡子前面轉圈,然後羞澀地問我看起來如何。

    她會為我買來只有在街邊老藝人那裡才能得到的小泥人。得意的表情掛在她臉上,那一刻我覺得她比我還像個孩子。

    對。她就是一個孩子。

    一個不諳世事的孩子。一個把自己包裹在文字裡的孩子。

    一個別人眼中神秘高傲的女子。心中縱使藏著怎樣的一番濃墨重彩,也無人知曉。

    這樣想的時候我總會有些得意。她的精神世界是一座薔薇園。我誤打誤撞,卻接觸到了最真實的美麗。

    我想待在這園子裡。和她對話。和她交流。和她一同觀看這個喧囂繁盛又沒落的世界所上演的一幕又一幕悲歡離合。

    屬於上海的這個夏天,很長很長。

    路邊的法國梧桐被陽光洗得油亮亮的。偶爾會下幾天的雨,雨過天晴,空氣中混雜著泥土清新的味道。我在這個夏天,路過一個又一個花園,一片又一片樹蔭,一座又一座歐式的建築。然而我都沒有停留,腳步不知不覺的就踏上了去赫德路一九二號的路。

    有時候遠遠的就看到她站在陽台上。我就這樣望著她。腦海中兀地蹦出了她曾經在《我的天才夢》中的描述。那是她年僅十四歲的驚人之作。

    西班牙式的白牆就這樣將她心中夢想的天空切割成不規則的塊與條。每一處稜角都那麼清晰。她享受自己豆蔻年華里那些屬於生命的喜悅。

    我想著她在一個涼風習習的傍晚走在並不寬敞的小徑上,兩邊栽滿了灌木或者高高的香樟樹,他們就像自己的觀眾,看年輕的她跳出獨特的舞步。

    我想著她會在早上天還沒亮就趴在陽台上等待日出。看太陽的光輝撒向自己熱愛的城市,灑在黃浦江面上,泛起一片刺眼的波光粼粼。

    我想著她坐在小小的籐椅上,享受微風帶給它的滑爽與清麗,聽風中那些淡淡的蘇格蘭風笛聲。

    我想著她在陽光明媚的下午,坐上通往圖書館的雙層巴士,伸出手去摘那些繁盛在枝頭的綠葉……

    我突然渴望自己變成一個忠誠的守夢人。

    可是。夢想和現實,總會有一些差距。

    當我只希望她對我一個人講故事的時候,她的魅力,卻早已像一顆石子被投進了平靜的湖面,在大上海泛起了陣陣漣漪。

    她紅了。一時間各種報刊上都印有她的文字。她的愛好、她的經歷、她的家族背景都成為了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她成了人們眼中文學界的一種奇葩,甚至她獨愛的愛司頭、高跟鞋也成了人們跟風的一種潮流。

    她是渴望出名的。早在我們剛剛認識的時候,她就告訴我出名要趁早。她說一個人假使沒什麼特長,最好是做得特別,可以引人注意。與其做一個平庸的人過一輩子清閒生活,還不如做一個特別的人做特別的事,起碼大家都曉得有這麼一個人,不管他是好是壞。

    我知道她從小就受母親的影響,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像母親那樣光鮮美麗。如今,整個大上海,這個被人們喻為東方冒險家的樂園的地方到處都充斥著她的色彩。她的獨特彷彿是一朵花,開在了太多思想被舊文學禁錮,渴望新生命的人們心中。可是,為什麼我卻不能發自內心地為她開心呢?

    我依舊會去常德公寓。只是如今,她常常不在家。她有太多的宴會要去應付、去應酬。一樓的客廳也被她重新裝修過,是她愛的歐式風格,富麗堂皇。各界的名流經常會在這裡聚會,談笑風生,我一眼就能在人群中認出她,她的眼睛依舊明亮,愛司頭梳理得一絲不苟,服裝也只穿最明艷的顏色和最獨特的款式。還有她臉上始終不變的自然和篤定,讓人深深地被她吸引,所以即使是當時的社交名媛,美麗也是同她無法比的。要知道人格的魅力永遠要比嬌俏的容顏更讓人歡喜。

    她寫了一部部又一部部作品。在她的筆下演繹的永遠都是最平凡的人。可經她一寫,卻又處處透露著獨特。她有她自己的人生道理:好的作品在於它是以人生的安慰做底子來描寫人生的飛揚。她安排了一個又一個悲慘的愛情命運。就像一位指揮家控制著整場音樂會的格調。她也操縱著太多人的命運。

    可她有沒有想過,自己第一次的愛情,也像濃烈的結合之後爆炸出的細小灰塵,只是被記憶的風一吹,就隔天涯之遠。

    她和胡蘭成的相識是因為一封信件。我不知道如此冷靜到冷漠的她,為何在愛上之後也會這樣癡狂。

    我總是坐在她的身邊,看她和胡蘭成談話。我第一次在她臉上看出別樣的神采,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歡喜和喜悅。我恍惚中覺得,她已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她,那個在任何人面前寡言少語的她唯獨在胡蘭成面前像打開了話匣子,一發不可收拾,常常一坐就四五個小時。忘記了時間,忘記了我。

    胡蘭成走後,她總會在陽台上站一會,即使胡蘭成的身影早已經消失在拐角的路口。我輕輕走到她身邊,她的臉上還泛著紅暈,我不忍心打擾她,可我還是擔憂著。因為她是名噪一時的新銳女作家,前途無量,而對方雖然稍有才華,卻只是一個早有家室,並且政治身份混亂的漢奸。

    她的單純,她的不諳世事,又怎是一個見異思遷,性格頑劣的男人能匹配的?

    如今,你快樂嗎?我走到她身邊,輕輕問道。甚至不渴望她會回答。

    她果然沒回答。只是微笑著看我,眼眸依舊深邃如秋水。她摸摸我的髮髻,翡翠發卡微微晃動了兩下。

    因為她早已經把答案寫進了文字裡。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喜歡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

    這天突然下起了雨。炎熱了一個夏天的空氣,突然變得安靜了起來。

    夏天,是不是快結束了呢。

    我好久沒有去常德公寓。僅有的一次,我在遠處望過去。屋裡的燈光是溫暖的,她現在,或許應該過得很好吧。

    最後一次去常德公寓。

    我還是決定不再和她賭氣,畢竟那是她關於愛的選擇,而我當初只是天真的想要看她幸福,所以才不滿意於她所作的決定。

    可我找不到她了。

    一切都像原來一樣,波斯地毯還是鋪在原地,牆上掛著那幅她鍾愛的油畫作品,只是茶几上的花瓶裡沒有了鳶尾花。那些露珠跑去了哪裡,它們是不是和我一樣,渴望見到她?

    她的書桌上罩著一層薄薄的灰塵。

    茶几上的英語報刊也是幾個月之前的。

    你門外的信箱裡塞滿了很多讀者的來信。

    你在哪裡。

    我急得快要哭出來。就像小時候丟失了心愛的布娃娃,跑了很長很長的路,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把它丟到了哪裡。

    究竟發生了什麼。誰又可以來告訴我。

    我想到了報紙。我翻出了過去一段時間所有的報紙。搜索關於她的所有信息。

    彷彿根據它們,我就能找到她。

    我起初認為自己會成功的。因為我在報刊上找到了太多她的名字。

    她後來嫁給了胡蘭成。

    她和胡蘭成只是維繫了短暫的婚姻。

    她離開上海,去了香港。

    她定居美國洛杉磯。又嫁給了美國作家賴雅。

    她的生活拮据。只能靠寫稿謀生。

    她被發現在洛杉磯的家中自然死亡。享年七十五歲。

    她的骨灰按照她生前的遺囑,撒在廣闊的太平洋裡。

    如果可以。我想知道,在你生前的最後時光,當你躺在洛杉磯的家中,你是否會想起自己在大洋彼岸的曾經。

    是否會想起赫德路一九二號的常德公寓。我曾遇見過你。

    我睜開眼睛。天已經濛濛亮了。

    桌上還擺著我昨晚沖的咖啡,和一本厚厚的《張愛玲傳》。

    看來是不知不覺又睡著了。可是,為什麼覺得自己那麼清醒。

    窗外的陽光透過玻璃照在我的臉上。

    我像觸電般猛然驚醒。急忙穿好衣服,衝下樓去。

    我現在只想去赫德路一九二號。

    希望還能夠遇上她。希望還來得及。

    這是我的溫柔

    文/梁霄

    阿鳴在電話裡輕輕叫我的名字,她的聲音在我的耳畔徐徐綻放,她說:「墨染,我回來了。」

    我平靜地回答她:「好,你在哪裡?我去找你。」

    十年後,阿鳴回到了我們的故鄉。中國南方的一個小城鎮。

    她約我去一家名字不怎麼讓人舒服的咖啡館見面。其實,三個月前,我比她要更早來到這裡,我躲在滿懷童年氣息的閣樓裡等待她的消息。我們為了完成十年前一個幼稚的約定。

    十年前的今天,阿鳴蹲在路邊的長椅上,左手握著一罐啤酒,右手拽著我的衣襟。她的聲音真的是很好聽。不過當時有些莫名其妙的沙啞。她不安、急躁地喊我的名字,「陸墨染!陸墨染!我就要走了,我告訴你哦,我就要和這個屁都沒有的小城市徹底決裂了!」

    她把我拉到她的面前:「你知不知道什麼叫飛黃騰達?」

    阿鳴的表情讓我驚恐,我以為她瘋了。

    我抓緊她的肩:「你要去哪兒鬼混?」

    阿鳴不回答我,她的眼神又開始迷離了。

    良久,我說:「好吧,你趕快走,最好不要再回來。」我發現我的聲音在顫抖。

    「不要這樣,你給我十年,我回來看你。」阿鳴自顧自地低語。

    她站起身來要給我擁抱,我轉過身不敢領情。她從後面攥緊我的手,說:「我一定回來看你。」

    她醉了。醉到看不清叢莽嚴遮的未來。我承認那時的我們已經有足夠的勇氣去選擇人生,可終究還是太年輕。

    總之,阿鳴當時是真正的高興,連眼神中都雀躍著興奮。她舉杯向我慶祝,宣佈她已經跳出了現實的牢籠,未來和夢想達到高度統一。

    我搶過她手中的易拉罐,端起啤酒一飲而盡。十年了,那種苦澀還讓我記憶猶新。啤酒哽在我的喉間躍動,讓我難以下嚥。我的味蕾和它格格不入。

    從那個時候我就開始明白,我離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太遠。因為我沒有辦法像阿鳴那樣痛痛快快地喝下讓人很不爽的啤酒。

    所以,很多年前,從那罐啤酒開始,整個世界都在嘲笑我的怯懦。

    十年間,小城在時光中彷彿靜止,一切都沒怎麼改變。只是天空比以前更加憂鬱,帶著一種淺灰色的寂寥。路面依舊斑駁,樹影輕鎖著一團又一團細小的碎光。弄堂深處隱約有著一種匪夷所思的空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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