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選 第23章 普渡夜 (2)
    那天晚上,張麗娟的父親張春明一夜沒睡。張春明從來不看戲,當晚沒去小學校湊熱鬧,只在家裡看電視,早早洗過了,卻不上床,守著門等女兒回家。小學校那邊鑼鼓停了多時,村子裡狗都不叫了,張麗娟還沒到,張春明感到奇怪,也不顧時候早晚,拿起電話機找親家追問究竟。當時鄉下農家裝電話還不多,張春明家的電話是親家張茂林硬給裝的,張茂林有錢,說張麗娟當副書記,公家事多,沒有電話怎麼可以,沒公事也得讓他們兩個年輕人經常說說話。於是就裝了。當晚張春明把電話掛到親家那裡,這才得知張富全晚飯時喝酒喝醉了,早早上床大睡,沒去看戲,更別說陪張麗娟回家。張春明急了,心知不好,匆匆抓過一把殺豬刀,打亮一支大號手電,飛快地奔出家門。

    半個鐘頭後,他在後山石旗桿下找到了女兒。她滿臉是血,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衣服褲子全被脫光,胡亂丟了一地,身上腿上滿是抓痕。傷她的人已經不知去向。

    張春明跳著腳吼叫,捶胸頓足,悲憤難平。這時張茂林父子和村裡聽到動靜的人也都趕到,張麗娟被父親背下山,趕緊送往鄉衛生院。張茂發聞訊,連夜來到事發現場。一看事情驚動大了,張茂發當即決定報案,親自給派出所長掛了電話,所長一聽情況挺嚴重,迅速率人趕到阪達村,時天還沒亮。

    張富全酒已經完全醒了。他在警察面前破口大罵,說不會是別個,就是那小子,快抓,宰了這小子!

    他說的是湯金山。

    此時距湯金山扔死鴨子,湯妻吳桂花遭車禍已經快兩年了。兩年前湯金山鬧宅前,張茂發一聲大喝,張富全領人把湯金山綁了,扭送派出所。如今後山案發,張富全怒氣衝天,不說別個,只認湯金山一個是嫌犯。

    他倆淵源很長。張富全告訴警察,從溪阪中學讀初中起,湯金山就跟他爭張麗娟,湯金山曾假借送張麗娟從鄉中學回家,死皮賴臉,坐張麗娟的腳踏車,受到張春明警告才罷手,後來一直在心裡懷恨。張富全還提到石旗桿,說湯金山小時候在石旗桿下拉屎撒尿,被綁在石頭上受罰,以後一直記恨,賭咒讓雷公劈倒石旗桿。湯金山是故意找這裡作案,感覺才痛快。湯家住村西,從家裡到學校,一向在後山跑來跑去,地形很熟悉。湯金山知道張麗娟性子急,喜歡抄近路,所以暗藏在這裡傷她。張富全還提及湯金山從小賊皮,不服管,教不乖,村裡鬧事闖禍,從來少不了他,縣長到阪達村檢查工作,他把人家車胎放了氣,一跑幾年。回來後還是沒學乖,把一大堆死鴨子丟到別人家門口,被綁進派出所。湯金山自己死了老婆,看不得張麗娟跟別人結婚,一心一意要讓張家人難看,被村民們恥笑,所以下這種毒手。這小子應該拖出去槍斃!

    警察認為張富全說的只是跡象,他們需要證據。

    張富全一口咬定湯金山,不僅僅只是猜疑。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事發前一天晚間,他和湯金山之間還曾有過一次衝突:張富全騎摩托車,送兩條魚去張麗娟家,在她家門外不遠處看到了湯金山。湯金山獨自在路上,手握拳頭,走得很快,脖子伸得老長,扭著頭朝張麗娟家的大門看。張富全從後邊趕上來,摩托車一停擋在湯金山面前。湯金山罵張富全壞狗擋道,問他想幹什麼?張富全說要查一查。他是民兵連副連長,抓小偷查壞坯,都可以幹。湯金山說那個官他也當過,不必這個鳥樣。張富全問湯金山什麼時候回來的?這個時候想幹什麼?湯金山說報告張連副,他是下午剛到,請三天假,回家趕熱鬧,吃普渡。這麼晚了不幹什麼,他在看那個門,想張麗娟,打算去會一下張副書記。湯金山明知張麗娟已經跟張富全登記了,這麼說是故意氣張富全。張富全一聽惱怒,要湯金山離張麗娟遠一點,敢亂動就打斷他的腿。湯金山說他練過武,不只腿骨結實,手骨也有勁,張富全想試就來,看誰打斷誰的。張富全說那就試試,湯金山腦後要多長只眼睛,免得做鬼還不知道怎麼死的。湯金山反罵,說張富全長多少只眼睛都沒用,看得住初一,看不住十五,看得到白天,看不到晚上。

    隔天正是舊歷十五,張麗娟出事恰在晚上。可見湯金山早就算計好了。

    警察問:「你們倆碰到一起總鬥嘴嗎?」

    張富全承認是這樣。鬥嘴多,也動過手。

    張茂發老伙子比較厲害,他一聽就發現了要害。

    「他說什麼?請假三天?」他問。

    張富全點頭,湯金山是這麼講的,他記得很清楚。

    張茂發對警察說:「你們得抓緊。人過幾鐘頭就走了,頭班車是早晨七點。」

    半小時後,天剛濛濛發亮,警察包圍湯金山的半邊厝。湯金山還在房間裡熟睡,警察翻牆開門而入,以他涉嫌強姦、傷害為由,把他從被窩裡拎起來,推出家門,上了停在村旁的警車。湯金山帶幾分酒勁,夢中乍醒,懵懂中以為有人要欺負他,跟警察動了幾下手,因而被上了手銬,亮晶晶一副鋼銬把湯金山的雙手銬緊,從阪達村一直銬到了鄉派出所。

    警察決定抓人,並不只是聽信了張富全。他們抓人需要足夠證據,他們果然找到了證據:在搜查案發現場時,警察發現了丟棄在石旗桿附近的一隻鞋子,只有一隻,為左腳,四十二碼,八成新的白色旅遊鞋。有人認出這正是湯金山回家時穿的鞋子,據說是單位發給他的。警察在包圍湯金山的半邊厝時,在屋外發現了丟棄在地的另一隻白色旅遊鞋,為右腳,四十二碼,與現場附近找到的那一隻恰是一雙。

    雖然存有不少疑問,湯金山難逃嫌疑。為防止嫌犯脫逃或銷毀證據,警察以最快的速度採取了拘留行動。

    湯金山又進了派出所。與上一回扔死鴨子被張富全他們拿繩子綁了「扭送」不同,這一次他是讓警察用手銬銬進來的,性質也大不一樣,涉嫌嚴重刑事犯罪。

    湯金山聲稱自己冤枉,卻無法提供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據。他承認自己當晚去過現場,看戲前和看戲後,分別兩次,都是摸黑翻後山走小路來去。小學校敲鑼,劇團開演之前,他跟弟弟湯金水一起去看戲。戲只看了一半他就離開了,因為頭暈,酒勁上來了。當晚他與父母弟弟吃酒過普渡,喝的是白酒,家人團聚,過節高興,喝多了。戲檯子鑼一敲,酒勁往上衝,覺得不行,不能再看戲了。那時也還記得隔天一早七點要坐頭班車動身離村,所以趕緊離開小學校,回家睡覺。沒回父母那邊,一頭撞進自己的半邊厝,往床上一倒,什麼都不記得了。獨自一個,沒有誰跟他在一塊。

    警察發現有疑點。湯金山當晚睡前洗過澡了,他還洗了內褲T恤,掛在他的半邊樓前晾衣繩上。行李收拾了一袋,丟在屋裡木沙發邊。湯金山自稱酒後頭暈,只知道上床睡,不知自己睡覺前都幹了些什麼。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鞋怎麼只剩一隻。回村後他在村裡來去,腳下只踩一雙拖鞋。白色旅遊鞋是從外頭穿回來的,準備還穿回去。回來後就丟在樓外吹風,因為有腳臭。

    警察告訴他,另外那只鞋掉在了犯罪現場。

    「他們栽贓!」他叫。

    湯金山對前天與張富全在張麗娟家門外交談情況的描述基本一致,包括所謂「看得住初一,看不住十五,看得到白天,看不到晚上」那些話。他解釋,從小到大,他跟張富全見了面就鬥嘴,像兩隻互相不尿的狗,碰上就叫,那是習慣。所謂狗咬狗沒好聲,罵來罵去,玩笑話胡說八道當不得真。

    「我怎麼會去動張麗娟?我能不知道好歹嗎?我跟張富全從小不對路,跟人家張麗娟從來都挺好。」他說。

    警察頓時生疑,追問湯金山怎麼知道是張麗娟被人動了?不是他自己做的,又是誰跟他說的?湯金山稱一清早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問了他內褲,問了後山石旗桿,問了當晚他在哪裡,還問了他跟張富全講了張麗娟什麼。他不是傻瓜,他猜得出是張麗娟出事了,也猜出可能是什麼事。他不知道是哪個混蛋干的,這混蛋該死。他絕對不是混蛋,警察去找大家問一下就清楚,他不可能幹這種事。

    警察說:「到這裡來的嫌犯都像你,起初都說沒有。」

    湯金山強調真不是他。他懇求警察別跟他過不去,怎麼問都行,信不信可以調查,花點時間和功夫,案子肯定能搞清楚。他保證老實配合,洗清冤枉,只求警察千萬別打他。他知道有些案子是屈打成招,招了以後又翻,可不敢那樣。

    警察聽了很意外,問湯金山什麼意思?難道是皮肉生癢,主動求打?湯金山稱自己在村裡出了名,從小賊皮,打不管用,吃軟不吃硬。警察可以去問。

    警察點頭:「你小子別急,這裡軟硬齊全,拿你的辦法有的是,保管夠你吃。」

    人家沒打他。在派出所的拘留室關了一天,做了筆錄,第二天一早給他一碗麵吃,讓他簽個字,放行走人。

    案子沒破,但是他被排除了嫌疑。

    當年讀初中時,有一次他和張富全打架,雙方打得頭破血流。村老大張茂發調查辦案,有一個人說了實話,救了他一回,這人就是張麗娟。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一次是張麗娟遭壞人暗害,但是她又救了他一回。

    她在病房裡醒了過來。警察讓她回憶案情。她只記得自己頭上被人用力一敲,然後一片空白,什麼都不知道了。警察問她與湯金山近期有什麼接觸,說湯金山有重大嫌疑。她非常吃驚,當即否認,說肯定不是他。警察問她有確切印象嗎?張麗娟點頭,很確定,不是湯金山。警察說她已經被打昏了,怎麼能知道壞人是誰不是誰?張麗娟啞口無言。末了她說,她記起了一些情況,失去知覺之前,她用手抓了對方。

    「是不是感覺到一股酒氣?」

    她記不清了。好像有。黑暗中她抓到那人的頭髮,拽了一下。

    湯金山沒頭髮。他理光頭。

    因為受害者非常肯定,湯金山得以解脫。從派出所出來後,他去了鄉衛生院,想看看張麗娟。走到衛生院門外,一輛皮卡車剛巧在那邊停下,張富全從車頭跳下來,匆匆走進了衛生院大門。

    湯金山止步不前。他轉身離開,走到一旁小吃店裡,找個靠窗的位子,坐下來等候。足足等了一個多鐘頭,他看見張富全從衛生院大門出來,上車走人。

    湯金山沒有再往衛生院大門去,沒有動彈,獨自在小吃店裡又枯坐了一個鐘頭,才起身離開。他直接去了車站,那裡有一班車正要發往縣城。他上了車。班車啟動發車時,他情不自禁,對著窗外鄉野大喝了一聲。

    「走!」

    滿滿一車乘客面面相覷。

    他回到省城。這次返鄉過普渡,他向單位請假三天,現已超假一日。

    2.

    如今湯金山是單位裡的人,他的單位是省水科院,即省水產科學研究院。一個鄉下初中畢業生,怎麼會跟省城的科研部門拉扯上了?其過程說來也長。

    那一年夏天,湯金山的妻子吳桂花於出車途中,在縣城附近的東山村山崖下車禍身亡。事後交警部門鑒定,主要責任不在他們這一方。事發時有一輛快速行駛的小車從他們小客車後邊追來,鳴笛超車,小客車駕駛員王良火打了方向盤,讓車往路邊靠,當時路右是山崖,前方還有一個上坡彎道。小車超車那一剎那,對面彎道處突然閃出一輛集裝箱車,快速向下衝,上行小車車速過快,在躲避迎面撞來的大車時急中生亂,車頭往右一別擠到王良火的前方,同時剎車。王良火哪怕是個神仙,這時也沒辦法了。小客車撞了小車,小車被頂出去撞到對面的大車上,彈回來再撞擊小客車的車身,這一撞就把小客車撞出路坡,翻下山崖。那一段公路開鑿於石壁之上,山崖下有一條小山澗,從上到下都是堅硬的花崗石巖體,小客車從十米高處滾落,能活下來的人都算命大。吳桂花命不好,當場身亡。

    事後不免有人假設,如果湯旺興家的鴨子沒有誤食毒谷,或者死鴨之後能夠拿到幾個補償,湯金山不必心裡不平去丟死鴨子肇事,不必請王良火代其開車,當天的車禍也許不一定發生。這都是說說而已。天下事環環相套,到了這個時候,再怎麼假設,解哪個套都沒用,車已經翻了,人已經死了,留下了一堆後事。

    吳桂花出事時,湯金山還在派出所裡賴著,因為扔死鴨子,警察讓他回村去擦屁股,他不服,死活不走。待到縣公安局值班室電話到達,知道車禍消息,警察不再跟他糾纏死鴨子,畢竟人命關天,比一堆臭東西要緊,他們讓湯金山立刻動身,去縣裡處理後事。湯金山已經整個人傻了,話都說不出來。鄉派出所對門恰是車站,兩個警察把湯金山帶到車站,把他推上了一輛過路客車。

    在醫院太平間見到吳桂花的屍體時,湯金山號淘大哭。吳桂花臉給撞扁了,血肉模糊,已經不成人樣。她直挺挺倒在停屍床上,從頭到腳蒙著被單,被單下鼓出一個大肚子。這個孩子已經有六個月了,沒能活到可以生出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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