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選 第22章 普渡夜 (1)
    1.

    早幾年時間,有一年七月半,阪達村後山發生了一起嚴重刑事案件。當晚,村民湯金山於半夜三更被警察從床上弄起來,一副手銬銬去了派出所。

    這一天是本地的普渡日。

    所謂七月半是以舊歷算的,即農曆或稱陰曆的七月十五。這個日子比較特別,相傳是鬼節。鄉間舊俗,每年七月半要祭奠亡靈,特別要祭奠無主家神。什麼叫無主家神?說白了就是野鬼。野鬼就是無家可歸的鬼們,有如人世間於繁華鬧市街頭跪地乞討,夜宿路旁,讓民政局所屬收容遣送站總也收容不盡的流浪人員。按照老輩人的說法,鬼分家鬼野鬼,家鬼死後仍有家人惦記,在人間立有牌位,每年清明及其忌日,有家人燒點紙錢,尚能得到人間溫暖,相比起來,這些鬼很幸福。鬼魅世界裡除了幸福的鬼,還有許多鬼很不幸,那就是野鬼,它們因為種種原因無家可歸,有的是戰場失蹤人員,家人不知其死活,有的在洪水泥石流等天災中遭滅門之難,世間再無至親,還有的跟人禍天災無關,是漸漸絕了後,人間不再有誰分管。這些野鬼十分不幸,應當要有一種辦法,讓它們也能享受一點人間溫暖,讓人們為它們燒紙、祈禱、說話,使之得以超度苦海,轉世為人。老輩人找到了這種辦法,就是過鬼節,搞普渡,於七月十五普渡眾生,幫助無主家神們重返人間。

    本地鄉間,七月半普渡日是個大節,很熱鬧,其熱鬧程度遠超過五月初五端午節,還有八月十五中秋節等傳統佳節。每年這個節日,村民家家戶戶殺雞宰鴨買豬肉開啤酒,根據自家家庭經濟許可程度,分別弄幾桌酒菜,每桌五六盤十五六盤不等,敬過鬼神,大家再開懷大吃。既然七月半是為野鬼所設,人們過這個節總是慈善而慷慨,具體表現就是大宴賓客,請的客人越多,食物越豐盛,超渡的野鬼就越多,善事就越有成效。這就好比眼下聯合國難民事務署在非洲戰亂地區發放食品,來吃的難民越多,成效就越大。

    本地鄉間過鬼節的好客傳統,在漫長的歲月裡曾經演變出輪流普渡的習俗,每年農曆七月,從初一到月底,各鄉村輪流過節,有的大村則劃片分角落過普渡,這裡初一,那裡初二,整個七月裡,天天有地方過節,食客與野鬼們天天有地兒可吃,幸福不已。「文革」及其之後一段時間,本地這一習俗以其封建迷信色彩被視為陋習,嚴令禁絕,後來才又慢慢恢復。由於舊有輪流普渡方式耗時長達一個月,影響生產生活,還容易鋪張浪費,加上舊歷七月依舊炎熱,食物易腐,大吃大喝經常導致腹洩等腸道傳染病集中爆發,有關方面妥加引導,提倡統一在七月十五熱鬧,不再輪流過節,這一倡導為鄉民接受,本地七月節漸漸統一於七月十五,這天因之格外熱鬧。

    這年七月十五,阪達村老人協會幾個管事的老頭找了村老大張茂發,提出請戲班子唱唱戲,張茂發點頭應允。老人們帶了一支水筆去,拿了紙條遞上筆,請張茂發批條,張茂發很爽快,批了「同意」兩個字。他還交代,七月十五演鬼戲,其實哪有鬼來看,都是人自己看的。普渡是大節,村裡外出的人,能回來的都回來了,要讓大家看得高興,得請好點的戲班。溪阪鄉和附近幾個鄉鎮都有戲班子,叫做「民間職業劇團」,不管叫啥,都是草台班子,花旦不花,武生缺武,唱不大聲,做沒功夫,只能演給鬼看,不能演給人看。要請就請縣裡的大戲班,來真的,做旦的要長得好,做生的要功夫好。這才可以。錢沒有問題,村財解決。

    老人們很高興,也挺為難。都是些老農民老村幹部,年紀大了,張羅些老事,隨便找個戲班子容易,要求高了卻難。張茂發很理解,說這種事咱們老伙子辦不清楚,村裡有人可以辦,就交給麗娟,她知道怎麼行。

    於是張麗娟去縣城請戲班子,請來了縣劇團,國有單位,全縣第一。

    那時張麗娟已經回村。所謂命比人強,她終究沒有找到其他活路,到底還是死心塌地,如她已經去世的母親一般落回阪達村,其中有很多無奈。

    當年三次高考,次次落敗,張麗娟不再指望上大學了,也不甘返回阪達村,她留在縣城農貿市場打工,守肉攤賣肉收款,陪妹妹讀書。張麗娟心氣很高,寧願留在縣城做那個工,不願回家丟面子。縣城是她母親林珍的老家,她外婆那一邊的親戚不少,但是張麗娟從他們那裡得不到什麼幫助。當年她母親林珍跟鄉下農民結婚,父母都不同意,林珍不聽大人的,最終嫁了張春明,讓爹娘很傷心。後來林珍成了知青典型,「四人幫」倒台後又因為沾了一些是非被審查,讓父母擔驚受怕,家人也受到牽連,她的兩個弟弟當年都沒安排好工作,因為政審通不過。

    林珍始終留在鄉下跟農民丈夫生活,放棄返城的機會,沒像她的知青同伴一樣離開鄉村,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對父母和家人負疚。待到張麗娟到縣城讀中學時,林珍的父母,也就是張麗娟的外公外婆都已去世,張麗娟的兩個舅舅都成了家,因為進的單位不好,早早都下了崗,自謀生計,過得比較困難。他們跟張麗娟一家來往很少,感情很淡,因為早先那些事還都存有怨氣。張麗娟的母親去世後,縣城親戚跟她就不再走動。她在縣城讀書打工,從來只靠自己,說是有親戚,算來也還很親,卻等於沒有,無可依靠。她咬緊牙關留在縣城打工也因為這個,張麗娟很照顧妹妹張麗芳,怕妹妹獨自呆在縣城,無依無靠,吃她吃過的那種苦,不能一心一意好好讀書,實現母親和姐姐寄托在她身上的心願。

    她妹妹張麗芳終於沒辜負期待。這女孩讀書很刻苦,悟性不如姐姐,高考成績不好,剛剛上線,沒有好學校讀。張麗娟第一次參加高考,也曾上過大專錄取線,因為心氣太高,還想再拼一回,最終耽誤了,什麼學都沒上成,她讓妹妹別學她,有學校就上。妹妹很聽話,被錄取在市職業大學,就是後來的職業技術學院。

    張麗芳上大學離開縣城,張麗娟還有什麼理由繼續留在縣城?除了妹妹,她在這個世界的直系親人就是父親張春明。張春明在妻子林珍去世之後一直沒有再娶,獨自生活在阪達村,做屠宰,攢錢,供小女兒上學讀書。阪達村另有一個張富全,從讀初中開始就緊追張麗娟不放,從溪阪鄉追到縣城,陪讀書陪打工,多少年從沒放棄。讓人家等了這麼長時間,現在到了張麗娟做決定的時候了。

    她依舊不甘心。從懂事以來,母親給她的目標就是上學,讀書,離開。她沒能如願,知道已經沒有其他路好走,卻還是不願就此認命。

    有一個人幫助她做了最後的決定,就是當年想辦法讓她母親嫁給復員軍人、民兵營長張春明的村老大張茂發。張茂發是張富全的大伯,張富全追張麗娟這麼多年,沒有結果,要由張茂發再想一次辦法,讓張麗娟來當他的侄媳婦。

    張茂發的辦法不複雜,跟當年拉住林珍的辦法差不多。張茂發要張富全到縣城叫張麗娟,讓她回村找他,有要緊事商量。張麗娟不知什麼事情,匆匆回村,到了張茂發家。張茂發告訴她,明年村支部和村委要換屆了,縣鄉要求各村培養年輕人當村幹部,阪達村其他人選不缺,只缺年輕女村幹部。他排了村裡女孩的情況,覺得張麗娟最合適。他已經跟鄉領導商量過了,準備安排她當村支委。

    張麗娟大吃一驚:「大伯,我不是黨員。」

    「知道。」張茂發說,「可以入。」

    他告訴張麗娟,女村幹部不好找,上級有指示,只要人選合適,可以破格培養使用,手續按規定都能辦,只看張麗娟自己。

    張麗娟表示感覺很突然。她要想一想。

    張茂發同意,讓她好好想想。縣城好呆嗎?不管怎麼說,城裡再好,是別人的地方。自己的地方該在哪裡就在哪裡。

    張麗娟還說她要想一想。

    「也想想富全。」張茂發說,「富全這孩子死心眼,一門心思這麼多年,也不容易。年紀都不小了,該把你們的事情辦了。」

    張麗娟沒有吭聲。

    她離開阪達,回到縣城。第二天張茂發把她父親張春明找去,說服張春明出場。張茂發說你老弟的下半生,還有富全麗娟兩個孩子的一輩子,都看你了。

    張春明歎氣,說他答應過孩子他媽。

    「她已經死了。活人不該給死人卡死。」張茂發批評。

    張春明答應去找女兒。

    張春明是屠夫,再壯再肥的生豬到他手裡,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從來又準又狠,一刀斃命。這個人心眼卻細,家中一個妻子,兩個女兒共三個女人,只他一個男子,雖稱家長,卻一向讓妻寵女,與一般鄉間男子不同。林珍不是普通農家婦女,能跟他結婚,一起過日子到死,讓張春明分外感念。他知道林珍對兩個女兒心懷愧疚,一心指望她們離開鄉村,去過另一種生活。林珍死前還特別交代,說大女兒麗娟心氣高,跟當年她特別像,命也一樣不好。她說女兒的所有大事,主意讓她自己拿,無論如何不要強迫。張春明知道這是妻子的心病,他沒有二話。張春明的兩個女兒從小得他疼愛,跟他很親,妻子走後,她們一個讀書一個打工,都不在他身邊,張春明獨守空宅,自己照料生活,即要宰豬,又要燒飯,一個人弄得很不齊整,頭髮蓬亂,衣著拉塌,閒來無事,只能炒幾個花生米,獨自喝悶酒。但是他始終湊合著過,從不要求女兒為他放棄努力,這也是他對亡妻答應的。

    現在他不能不出面,因為張茂發說了。

    他去縣城找女兒,父女倆在張麗娟租住的一間郊外破房間裡見了面。張麗娟眼淚忽然落下來了。

    「爸你什麼都不用說,我想好了。」她說,「這是我的命。」

    一個月後她回到了阪達村。很快她入了黨,隔年預備期一過,她成了村幹部,卻不是張茂發原先安排的村支委,直接當了村支部的副書記,成了張茂發的副手。其改變是因為張茂發意外發現自己未來的這個侄媳婦很能幹。張麗娟秉性剛強,不服輸,讀過書,打過工,年紀不大,見識不少,吃過種種苦頭,很會為人處事,當村幹部最合適。村副書記雖不掌大權,也挺要緊,處得對是書記的幫手,處不對就成了對頭,叫別人幹不如張麗娟可靠。恰逢上級重視年輕女村幹部培養,張麗娟得以破格任用。

    而後張富全的父親張茂林帶著豐厚聘禮前往張春明家,兩家正式談定兒女婚事。此前張麗娟一直拖著不叫辦,不想讓村人議論她是因為成了張茂發侄媳才當村幹部的。現在不好再拖了。張麗娟拉著母親的衣襟進小學,五歲讀書,比其他農村小孩上學早,折騰這麼多年,此刻歲數也不算小了,跟她一樣年紀的鄉間女孩早都結婚生子,她才定了婚事,而且講好不要立時過門。她說自己一出嫁,家裡又只剩老爸獨自一個,讓她再陪老爸一年半載吧。

    為了表示確定,她和張富全先去鄉里做了登記,待過些時間再正式擺酒請客過門。張富全知道她的脾性,只好再等。

    張麗娟回村後成了父親張春明的幫手。張春明是屠宰專業戶,張麗娟在縣農貿市場打工,也在父親幫找的同行肉攤做,這一行門道都懂。既然歸鄉回村,大家知根知底,沒什麼臉面放不下的。張麗娟跟父親一起宰豬賣肉,弱女不輸壯男,回家還給父親洗衣做飯收拾里外。家有女兒確實不一樣,張春明頓時變了個人,頭髮乾淨了,衣服整齊了,臉上有笑容了,從此不再獨自喝悶酒。

    這就到了普渡日。張麗娟請來縣劇團,唱戲熱鬧,歡度鬼節。

    阪達村主村裡,數小學校的操場最好搭台唱戲。此時阪達小學已經建了新校舍,從後山山頂搬到山下,村民來去方便。那年七月半恰逢星期六,學生不上課,張麗娟跟學校校長商量,借用學校操場和學生板凳,讓村民看一回戲。校長很給張麗娟面子,一口應允。當天上午張麗娟早早來到小學校,帶著幾個小伙子幫助縣劇團師傅搭戲台排板凳。下午劇團的大車到了,張麗娟忙前忙後,招呼張羅,安排得完整周到。晚間鞭炮一炸,鑼鼓齊響,剛剛快活宴客,大吃一頓,個個酒足飯飽的村民從四面八方彙集過來,好戲開場,阪達村今年的普渡過得分外熱鬧。

    這台戲足足唱到半夜,散戲後村民各自回家,張麗娟不能走,還有事要辦。她留在小學校招待劇團演員吃夜宵,安排人幫助裝車,送走劇團大車,已經半夜兩點多了,張麗娟渾身是汗,累得哈欠不止。隔天一早她還得安排人手到小學校拆戲台搬板凳,星期一孩子才好正常上課,於是就急著回家洗澡換衣服,抓緊時間睡一覺。當時不暇思索,她匆匆抄近道,走小路獨自翻過後山回家。沒防備間,在黑洞洞全無燈光的後山頂上出了事情。

    有人在張家祖厝外趁黑給了她一棒,把她打昏在石旗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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