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南 第6章 混搭,多爾頓高速公路 (3)
    此前,奈利也給谷岳和劉暢看過一些照片。她在這裡已經工作三四個月了,夏天的時候,她還去旁邊的機場,幫人免費清理飛機,報酬是可以免費坐飛機去任何地方。那種飛機叫「野地飛機」,它不需要特定的機場,起降只需一塊平地,或者一片湖水。她特別喜歡野營,坐著朋友的小飛機去,跑到十多公里以外的地方。她曾在荒山上徒步五天,拍到了馴鹿、棕熊和一枚墜毀的導彈。

    谷岳在博客裡寫道:本以為會很痛苦地坐一晚上,沒想到遇到這麼可愛的一位女孩,她帶我們第一次看到了北極光。除了北極光,天上全是星星,那天的星星格外漂亮——我覺得這就是阿拉斯加。阿拉斯加的夜晚,真的與眾不同。

    這晚的月亮特別圓。他倆突然意識到,今天是中秋節。身在異鄉不是異客,這種感覺很不錯。

    69歲的獨行俠

    硬撐著坐了一宿的谷岳和劉暢,第二天一早背上包,又去路邊攔車了。一直到中午,也沒攔到一輛。如果等不到車,向北的計劃就算泡湯了——因為後面還有旅程,不能在這裡把時間耗盡。疲累是次要的,未知的前程才讓他們迷茫。

    一切只能看運氣了。人們常說,凡事在你最絕望的時候、在你行將放棄的時候,就會出現轉機——但你永遠不知道這個轉機什麼時候出現,這太折磨人了。他們只能等待,心煩意亂地等待,茫然無措地等待。

    下午兩點左右,在服務區的出口,出現了一輛小轎車,它後面拖著一輛極小的房車。駕車人是一位六十多歲的老者。谷岳過去問他去哪兒,他說要去死馬。這太讓人意外了,居然和他們同路。谷岳幾乎帶著哀求的口吻說:我們也去,在這兒等了兩天了,能不能捎我們過去?油費可以承擔一部分。因為這裡距離死馬還有400多公里,再回到費爾班克斯還要800多公里,總共是1200多公里,油費是很大的一筆開銷。

    那位老者考慮了一下,然後說好吧。谷岳和劉暢興奮異常,這兩天一直懷疑能不能趕到最北面,現在機會終於來了,他倆大大地鬆了一口氣,覺得這天的空氣格外清新,陽光也特別燦爛。

    老者叫勞倫斯,今年69歲。他的車是一輛1986年產的沃爾沃,已經24歲了——按人的年齡計算,差不多和勞倫斯一樣老。考慮到這是多爾頓公路,80%都是土路,環境比較惡劣,而且800公里內,只有一個服務區,如果車壞了的話,沒有人會幫你的。谷岳看著這輛車,問勞倫斯這車能行嗎。勞倫斯說沒問題,他家住在南加州洛杉磯附近,他開著它從美國的西南角一直穿越了整個西海岸,接著是加拿大,現在到了阿拉斯加。

    谷岳詫異,不會吧?為什麼一個人跑這麼遠呢?勞倫斯說要去參加一個葬禮。谷岳又問:這個葬禮在哪兒?他說在新澤西。可新澤西就在紐約附近啊。谷岳更加不解了,問幹嗎繞這麼一個大圈呢?勞倫斯說他想晚點兒去參加葬禮,因為他已經69歲了,趁著身體還可以,借這個機會,開車遊遍美國和加拿大。

    劉暢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樣的人、這樣的情節,完全可以拍成一部好看的電影。也許勞倫斯不懂什麼旅行,但是他的行為,讓這兩個旅行者汗顏和動容。

    谷岳特意看了看儀表盤上的行車里程,已經是三十多萬英里了,再細看,里程表被一條膠布粘住,不走字了,就是說,這輛車已經開了不止三十多萬英里了。

    勞倫斯開起車來像個年輕人,油門一踩,就飆出去了——平均一小時五十多邁,相當於每小時八十多公里。

    路邊都是凍土,長著低矮的松樹。經過一個龐大的山脈之後,樹木逐漸稀少,變成了開闊的苔原。這裡剛剛下過今年的第一場雪,枯草上掛著薄薄的冰霜。天很低,雲很沉,蓋住了大部分山頭,山上也全是雪。

    勞倫斯說他平常很少搭人。20世紀五六十年代風行搭車,那時的社會環境相對寬鬆和諧,人們受了凱魯亞克《在路上》那本書的影響,嚮往過那種狂放不羈的生活。但是近年來人心越來越疏遠了,彼此防範,尤其當一些惡性事件發生之後,每個人心中都結了些疙瘩,心靈逐漸冷漠。越發達的國家,人心越疏遠,貧窮的地方反而更真誠質樸一點兒,這真的是一個可悲的事實。

    傍晚的時候,他們抵達了死馬,只用了兩個半小時。關於這裡為什麼叫「死馬」,有很多說法,官方信息是這是當年建設機場的大隊的名字。

    死馬鎮完全因為油田而存在。鎮子裡沒有一棵樹,所有的房子都是金屬構造,拼裝出來的,就像一個火星基地。谷岳和劉暢早聽說這裡沒有什麼好看的,最讓人失望的是,距離北冰洋僅兩公里之遙,卻無法穿過鎮子抵達那裡——整個死馬已屬於油田,沒有證件,不得進入。

    他們誰也沒想在死馬停留,一是因為住宿太貴,一夜每人要120美元;二是勞倫斯也不富裕,不想住在這裡。於是他們拍了幾張照片連夜往回趕。

    返程途中下起了大雪,霧氣瀰漫。路上連個燈都沒有,勞倫斯開得很慢。雪花像成群的白色飛蛾,不停地撞到擋風玻璃上。車子經常打滑,最嚴重的一次轉了180度,車差點兒就翻過去了,三個人都嚇得心驚膽戰。谷岳對勞倫斯說:你累的話我來開。他說沒事,還能開。車子越開越慢,平均每小時三四十公里。每次會車,勞倫斯都會往右拐,都快跑到路基下面去了。他畢竟年紀大了,視力也不好,再加上疲勞,越來越讓人不放心。谷岳和劉暢也兩天半沒睡好覺了,強瞪著眼睛幫他找路。他有時候開快了,谷岳就說慢點兒慢點兒。後來一次為了躲避卡車,他們把車開到了坡上,那坡足有三十多度。三四個小時,只開了一半的路,兩百多公里。

    後來天轉晴了,月亮像一盞吸頂燈,旁邊襯著數不清的星星,北極光也出來了——這次的北極光比在服務區看到的還要近、還要大、還要炫,跟彩虹似的,從天的這一邊一直到另一邊,而且它的變化很快,像有靈魂似的,很神秘,似真似幻,不像這個世界裡的真實存在。

    開了整整一夜,早上五六點鐘,太陽快出來時,他們回到了那個服務區。這400公里開了八個小時。三個人疲乏至極,尤其是勞倫斯,他絕不讓人替他開車,倒不是因為不信任別人,而是要挑戰自己的極限。勞倫斯的房車很小,只能睡一個人。谷岳和劉暢回到餐廳。餐廳那會兒人還不多,他倆找個犄角旮旯兒躺了下來,直接睡了。後來有人來吃早飯,誰也沒有發現桌子底下躺著倆人。

    他倆在地上躺了三四個小時,然後收拾東西去找勞倫斯。他老人家居然精神抖擻地出來了,還開玩笑說是北極光帶給了他力量。他們繼續上路,直接開回費爾班克斯。和勞倫斯分手的時候,他們依依不捨——畢竟還有七八千公里的旅程在等著勞倫斯,那件參加葬禮的禮服還在後備箱裡。直觀感受是,這也許是勞倫斯的最後一次旅程,想來讓人心酸。他倆對勞倫斯話裡有話地說:能活著回來真好,希望你一定要小心。勞倫斯連聲說行行行,沒問題。

    一個老人,一輛破車,拖著一輛小房車,漸漸消失在公路的盡頭。看著這個景象,谷岳問劉暢:咱們老了會不會這樣——在接近生命終點的時候,有勇氣去做一次長途旅行,耗盡生命的最後能量?

    回到費爾班克斯,就像回到了文明社會似的——有床睡覺,有水洗澡,還有好吃的東西可以填飽肚子。這一切都顯得異常珍貴,平時卻沒有意識到。

    拜訪荒野大巴

    幾年前,谷岳和劉暢分別看過一部電影,叫「走進荒野」。他們還一起聊過這部電影,都很欣賞電影裡面那個小伙子,也為他的死感到惋惜。

    這部電影改編自一個真實的故事:1992年,品學兼優、身為運動健將的美國大學生剋裡斯托弗從艾默利大學畢業,面對前途無量的就業機會,他卻選擇了一條令身邊人匪夷所思的人生道路——拋家棄業,將自己的兩萬四千美元存款全部捐給慈善機構,把剩下的現金也燒了,開始在美國流浪,到處打零工,心目中嚮往著阿拉斯加的大自然。他一路搭車,終於來到阿拉斯加,躲到多爾頓公路旁的荒野裡獨自生存——他想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在紛亂的現代世界中找到自己。他翻山越嶺,櫛風沐雨,與自然為伍,與野獸抗爭,卻因吃錯了一種蘑菇,無法呼救,得不到醫治,喪身在荒野中。他死的地方有一輛廢棄的大巴,這輛大巴是多年前獵人的臨時住所。

    來阿拉斯加之前,谷岳和劉暢希望能去看看那輛大巴,看看小伙子當年生活過的環境。那個地方與公路的直線距離是五十多公里,步行需要兩天,而且要蹚過三條河。勞倫斯開車路過,谷岳和劉暢希望至少能在附近轉轉——沒有帳篷和睡袋是一大遺憾,今年夏季雨水也多,蹚過那三條河非常困難。他們此前聽說,就在兩周前有一個男孩淹死在附近的河裡。自從《走進荒野》播出後,每年都有一兩百人專門去看那輛大巴,那裡幾乎成了美國戶外運動的一個朝聖地。

    這個故事現在在美國很有名。但是在阿拉斯加,多數人瞧不起這個年輕人,覺得他太大意、太傻了——他當初吃錯蘑菇,想試著走回城市,可因為河水高漲,走不回去了,其實只要沿河走幾公里,就有一個地方可以輕易渡河。只是不知道他當時的體能是否允許。

    之所以一定要去拜訪這位主人公,是因為阿拉斯加的荒野確實是一個解脫心靈的地方。每個男孩子心裡都埋藏著浪漫主義的激情,都曾希望能像他一樣,拋開世俗的一切,拋開社會的壓力,真正去做大自然的一分子。沒有手機,沒有上司,沒有身份證,甚至沒有親人,只是一個人在荒野中呼吸。面對飢餓、寒冷甚至死亡,感受自己最真實的存在。結局雖然悲慘,但是仍有很多人敬佩他,把他當成精神力量的源泉。

    他們在費爾班克斯搭車的那位大姐曾說,拍電影的時候,導演採訪過她的弟弟,她弟弟當時就住在那附近,那個男孩的喪生地。大姐說,這個男孩太傻了,去野外生存又沒作好準備,不知道碰到困難以後該怎麼辦。人們看好萊塢的電影,或者看探險的書,覺得這些事很浪漫很刺激。但是到了事發地,當地人的看法完全不同——荒野一點兒也不浪漫。在這方面,谷岳很欣賞前面提到的奈利,她比電影裡的那個年輕人要聰明得多,她不莽撞,很理性——有夢想是好的,敢放下是好的,但是不能衝動,要作好充分的準備。

    他倆想徒步接近那輛大巴。河水不深,只是沒膝,但是冰涼刺骨。兩周前的那個男孩,就是在這一帶出的事。劉暢瞭解一些戶外知識,知道在這樣冰冷的河裡走不了幾步,腿就會僵掉,倒下來被水沖走。所以不需要很深的河,也能把人淹死,關鍵看水的溫度。

    他倆走到了距離大巴約三英里的地方,被那條河阻斷了行程。他們把包裡的白酒取出來,一半灑在地上,一半分著喝了。朝著大巴的方向,他們還點了三支煙,算是敬了三炷香。

    劉暢隨探險隊到長江源拍攝的時候,也曾遇到過這樣一個人。他們在河邊發現了屍體,死了一個月了,而且只是一個人。一般登山的人都有同伴,一個人暴屍荒野,很不正常。他們通過網絡找到了這個人的信息,他是患有嚴重腎病的人,生命只剩半年時間,他選擇了一個人走去長江源,將生命結束在荒野裡。

    劉暢在日記裡寫道:我一直對死在長江源的這個人以及這個故事感興趣,後來才知道了《走進荒野》的這個美國男孩,發現他更早、更極端、更忠於自己的追求。一個人要做到極致是困難的。我們為什麼要走?為什麼要完成這次艱苦的旅行?我和谷岳常常討論這個事情,甚至還發生過爭吵。挑戰極限完成自我,還是力所能及地去做一些簡單的事情,每個人的路可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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