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被一隻手抓住了,剛才我徑直向他走去,趙福民約我在公園會面,到他身邊,他就把我的右手抓住了,手,在他掌心裡旋轉浮沉了一會兒,彷彿觸電一般,我抽不出我的右手,彷彿在一股強大的電流之中,我的手麻了一下,趙福民從懷裡掏出一枚戒指,他說:甘兒,這枚戒指很便宜,因為是塑料戒指所以才便宜,本來有許多種戒指,白金戒指,藍寶石、紅寶石戒指,但價格太昂貴了……這枚戒指雖然很便宜,我卻喜歡上面的顏色,它好像是金的一樣……甘兒,我之所以把這枚戒指戴在你手上,是因為一種極為重要的原因……首先,你知道當一個男人將戒指戴在你手上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什麼」,我當然知道戒指是一種婚姻之前的標誌,一個男人把戒指戴在了一個女人手上,意味著這個男人已經尋找到了未婚妻……現在,我瞧著那枚仿金的塑料戒指,趙福民正舉著那枚戒指,講述它戴在我手上以後的意義,這就是說我像所有女孩一樣經歷了手指與異性接觸之後的觸電經過之後,戒指突如其來要讓我進入一種從未想過的生活之中去,我確實從未想過婚姻,也許它在這之前太遙遠了,男女交情的最後一站是婚姻,在這之前的一站是尋找到戒指,那枚戴在未婚妻、未婚夫手指上的戒指,他帶來了戒指,然而我卻沒有為他準備一枚戒指。我是被動的,但趙福民已經在我被動的時刻將戒指戴在了我手上。
一枚金黃色的塑料戒指以從未有過的意義在那一刻緊緊地捆住了我的手指,因為戒指有些小,我的手指被緊緊地捆住了一般,猶如被一根鐵絲束縛住了一樣,我的手指從未經歷過戒指的束縛,我想把那枚並不合適我手指的——金黃色戒指重新摘下來,再重新戴上去。站在我身邊的趙福民輕聲說:「甘兒,戴上去的戒指不能往下摘……」從他的眼裡我感受到了一種難以逃脫的宿命,我害怕這種宿命,所以,那枚戒指就那樣戴在了我手上。
公園裡的陽光從樹葉上正往下灑下來,就像一層酒吧裡的酒紅色——靜靜地,悄無聲息地灑在我手上,我必須看著那枚金黃色的塑料戒指——因為它已存在,就證明我成為了一種難以逃脫的宿命,在那種寂靜之中我已經在宿命之中感受到了快樂,我抬起頭,看著那戒指,又看了看趙福民,他很得意,那麼不費吹灰之力地,就成功地把一枚金黃色的塑料戒指戴在了我手上,他的喜悅難以克制,已被我看見,他的喜悅感染了我。他就在那一刻攬緊了我的手臂,很輕易地就擁抱住了我,我貼著他的胸脯,在公園深處,很多戀愛中的女人都以此姿勢貼在男朋友的胸前,顯而易見,這是一種戀愛的證據。
我們需要證據,生活是由許多看不見或看得見的證據所組成的,我們把這些證據緊緊抓在手中,比如此刻,趙福民把一枚戒指,雖然是塑料的,但它確確實實是一枚戒指,它確實是一枚按照趙福民的世俗理論戴在了——我手上的戒指,這枚戒指就是證據,它是婚姻前的證據,在戒指戴在我手上之後,趙福民擁抱了我,這同樣也是證據。
雖然年僅18歲,但我已經在這些累積的證據之中將頭靠在了趙福民的肩膀上,我已經戴著戒指,雖然那枚戒指很緊,很不舒服,但我必須習慣那枚戒指,並深信時間會讓我無法摘下那枚戒指。
戒指使我在公園中將頭靠在趙福民肩上,這些情景以往被我看見,我曾羨慕過別的幸福,而此刻,我的幸福從那枚戒指中散發出來,這不適合我手指的戒指,一種證據,像金黃色的繩索捆住了我的手指,從那刻開始,我知道,我遊蕩已久的靈魂已經依靠著趙福民的肩膀,他那瘦削的兩肩,然而,毫無疑問,我的存在已經改變了他的生活,他現在已經不是坐在酒吧裡的酒徒,他每天拎著一隻包,不住地出入於城市的樓梯,去推銷他挎包裡的男性剃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