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 下篇近代哲學·第六章  大陸理性主義 (4)
    《倫理學》用這些話結尾:「賢達者,只要他被認為是賢達者,其靈魂絕少擾動,他卻按照某種永恆的必然性知自身、知神、知物,絕不停止存在,而永遠保持靈魂的真正恬然自足。我所指出的達成這種結果的道路,即使看起來萬分艱難,然而總是可以發現的道路。既然這條道路很少為人找到,它確實艱難無疑。假若拯救之事近在手邊,不費許多勞力可以求得,如何會幾乎被所有人等閒忽略?不過一切高貴的事都是既希有同樣也是艱難的。」

    《神學政治論》和《政治論》是斯賓諾莎的其他兩部作品。前書是聖經批評與政治理論的一個奇妙融會;後一本書只講政治理論。在聖經批評方面,特別在給《舊約》各卷所定的寫定時期比傳統說法定的時期遠為靠後這一點上,斯賓諾莎開了一部分現代意見的先河。他始終努力想證明聖經能夠解釋得和有寬宏開明精神的神學相容。儘管斯賓諾莎與霍布士兩人在氣質方面有天地般的懸殊,斯賓諾莎的政治學說大致講和霍布士一脈相承。他認為在自然狀態下無「是」也無「非」,因為所謂「非」便是說違反法律。他認為主權者無過;教會應當完全從屬於國家,在這點上他跟霍布士意見一致。斯賓諾莎反對一切叛亂,哪怕是反抗壞政府的叛亂也罷,他舉出英國的種種苦難為例,當做暴力抗擊威權而產生的弊害的證據。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體,這與霍布士的意見相左。斯賓諾莎還有一個地方與霍布士有分歧:他認為臣民不應當為主權者犧牲所有權利。特別是,他認為意見上的自由很要緊。我不十分懂得,他把這點與宗教問題應由國家裁決這個意見怎樣調和起來。依我想,他講應由國家裁決,意思是說宗教問題不應當由教會決斷,該由國家決斷;在荷蘭,國家比教會寬容得多。

    對斯賓諾莎思想的評價。斯賓諾莎的形而上學是所謂「邏輯一元論」的最好實例;「邏輯一元論」即主張宇宙整體是單一實體,它的任何部分按邏輯講不能獨自存在,這樣一種理論。此種見解最後依據的信念是,一切命題有一個單獨的主語和一個單獨的謂語,由這我們得出結論:「關係」和「復多」必定是架空不實在的。斯賓諾莎以為宇宙和人生的本質能夠從一些不證自明的公理照邏輯演繹出來;我們對待事情也該像對待二加二等於四這個事實一樣,抱承受默認的態度,因為它們同樣都是邏輯必然性的結果。這套形而上學全部信不得,它和現代邏輯與科學方法根本牴觸。事實必須靠觀察來發現,憑推理是不行的。如果我們推斷未來推斷得成功,作這推斷時借助的原理並不是邏輯必然的原理,而是經驗資料顯示出來的原理。而且斯賓諾莎所依據的實體概念是今天無論科學和哲學都不能接受的概念。

    對於斯賓諾莎的倫理學來說,即便擯棄了形而上學基礎,有些東西還是可以接受的,固然並非全部可以接受。大致講,斯賓諾莎企圖說明,即使承認了人類能力的限度,怎樣還可能過崇高的生活。他本人因為主張必然論,把這種限度說得比實際上更狹窄;但是在毫無疑問存在人力限度的情況下,斯賓諾莎的處世箴言大概是最好不過的了。譬如拿「死」來說,凡是人辦得到的事情沒有一件會使人長生不死,所以為我們必不免一死而恐懼、而悲歎,在這上面耗費時間徒勞無益。讓死的恐怖纏住心,是一種奴役;斯賓諾莎說得對,「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但是甚至在這事情上,該如此對待的不過是就一般講的死;由於個別病症而致的死亡,在可能範圍內應當進行醫療防止才是。就是在這個情況下,應避免的仍是某種焦慮或恐懼;必須冷靜地採取各種必要手段,而我們的心思這時候應當盡可能轉到旁的事情上去。其他一切純粹個人的不幸都適用同樣道理。斯多葛派哲學家當中有些人說「哪怕我一家人受罪,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照舊能夠道德高尚」,這種人的態度大家無法接受。

    基督教的道德信條「要愛你們的仇敵」是好的,但是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條「莫關心你的朋友」卻是壞的。而且基督教道德信條諄諄教誨的並不是平靜,而是甚至對最惡的人有熱烈的愛。這信條無可反對,只不過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講太難,真心實踐不了。對這種災殃的原始的反應是復仇。麥可達夫聽說他的妻子兒女被馬克白殺了,當時他決心要殺死這個暴君。傷害如果很嚴重,而且是在利害不相干者當中引起道德憎憤的一種傷害,在這個情況下復仇反應仍然受大多數人的讚美。這種反應我們也無法完全非難,因為它是產生懲罰的一個動力,而懲罰有時候是必要的。況且,從精神健康的角度來看,復仇衝動往往十分強烈,假若不給它發洩出路,一個人的整個人生觀可能會變得畸形而多少有些偏狂。這話雖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在多數情況下是確實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說復仇心是很危險的動機。

    社會只要認可復仇心,就等於允許人在自己的訟案中自當法官,這正是法律打算防止的事情。而且復仇心通常又是一種過火的動機,它追求越出適當分寸施加懲罰。例如,虐傷罪本不該用虐傷來懲罰,但是因復仇欲而發瘋的人,會認為讓自己所恨的對象無痛苦地死去,未免太便宜了他。不僅如此,在這點上斯賓諾莎正說得對:受一個單獨的熾情主宰的生活是與一切種類的智慧皆難相容的狹隘生活。所以說這種復仇並不是對傷害的最好反應。斯賓諾莎既然會說出基督徒所說的話,那麼他必然還會說出超乎這以外的一些話。

    在他看來,一切罪惡起因於無知;他會「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但是他會要你避開他所認為的罪惡本源——眼界狹隘,他會勸你即使遇到頂大的不幸,也要避免把自己關閉在個人悲傷的天地裡;他會要你把罪惡和它的原因關聯起來,當做整個自然大法的一部分來看,藉以理解這罪惡。前面說過,他相信「憎」能夠被「愛」克服,他說:「憎受到憎回報則增強,但反之能夠被愛打消。為愛所徹底戰勝的憎,轉化成愛;這種愛於是比先前假使沒有憎還大。」我但願真能夠相信這說法,可是我做不到;不過,心懷憎恨的人若完全在不肯以憎恨相還的那人掌握之下,這種例外情況不算。在這種情況下,因未受懲報而感到的驚訝可能還有勸善規過的效力。但是只要惡人有勢力,你對他盡情表白不恨他也無大用,因為他會把你的話歸到不良動機上。再說起不抵抗主義,你又不能剝奪他的勢力。問題在斯賓諾莎,就比在對宇宙的終極善性不抱信仰的人容易處理。

    斯賓諾莎認為,你如果把你的災難照它的實質來看,作為那上起自時間的開端、下止於時間盡頭的因緣環鏈一部分來看,就知道這災難不過是對你的災難,並非對宇宙的災難,對宇宙講,僅是加強最後和聲的暫時不諧音而已。這說法我不能接受;我以為個別事件是什麼就是什麼,不因為納入整體而變得不同。各個殘酷行為永久是宇宙的一部分;後來發生的任何事絕不能使這行為變惡為善,也不能把「完善性」賦予包含著它的那個整體。

    斯賓諾莎講的像整體,或總之去想比你個人的悲痛更遠大的事情,這樣一條做人原則仍舊是有用的原則。甚至也有些時候,我們細想人類的生活連同其中含有的全部禍害和苦難,不過是宇宙生活裡的滄海一粟,讓人感到安慰。這種思想可能還不足構成宗教信仰,但是在這痛苦的世界上,倒是促使人神志清醒的一個助力,是救治完全絕望下的麻木不仁的解毒劑。

    3萊布尼茨

    萊布尼茨在三十年戰爭結束前兩年生於萊比錫,他的父親在當地做道德哲學教授。在大學裡他學法律,1666年在阿爾特道夫大學獲得博士學位;這大學提出給他一個教授職,他說他另有「很不同的打算」,拒絕了這個位置。1667年他到邁因次大主教手下工作,這大主教也像旁的西德意志邦主,正為對路易十四的恐懼所苦。萊布尼茨得到大主教的贊同,竭力去遊說這位法國國王進軍埃及,不攻德意志,但是碰上一句彬彬有禮的話提醒他:自從聖路易時代以來,對異教徒的聖戰已經過時。他的計劃公眾一直不知曉,等到拿破侖親自遠征埃及失敗,過四年後即1803年佔領漢諾威時,才發現了這計劃。1672年,萊布尼茨為這項計劃的關係到巴黎去,在那裡度過此後四年的大部分時間。他在巴黎的種種接觸,對於他的才智發展非常重要,因為那時候的巴黎在哲學和數學兩方面都冠絕世界。正是在巴黎,1675—1676年之間他發明了無窮小算法,當時他並不知道牛頓關於同一問題的在前但未發表的成績。萊布尼茨的著作最早發表在1684年,牛頓的發表在1687年。結果惹起的一場發明優先權的爭執是很不幸的事,對全體有關者都不光彩。

    萊布尼茨是一個千古難覓的大智者,但是按他這個人來講卻不值得敬佩。的確,在一名未來的僱員的推薦書裡大家希望提到的優良品質,他樣樣具備:他勤勉、儉樸、有節制、在財務上誠實。但是他完全欠缺在斯賓諾莎身上表現得很顯著的那些崇高的哲學品德。如果他的最精湛的思想並不是會給他博來聲望的一種思想,那麼他就把這類思想的記載束置高閣不發表。他所發表的都是蓄意要討王公后妃們嘉賞的東西。結果,便有了兩個可以認為代表萊布尼茨的哲學體系:他公開宣揚的一個體系講樂觀、守正統、玄虛離奇而又淺薄;另一個體系是相當晚近的編訂者們從他的手稿中慢慢發掘出來的,這個體系內容深奧,條理一貫,富於斯賓諾莎風格,並且有驚人的邏輯性。杜撰所謂現世界即一切可能有的世界當中最善的世界這一說的,是流俗的萊布尼茨,伏爾泰勾畫成邦格樂思博士的嘴臉來嘲弄的,也是這個萊布尼茨。忽略這個萊布尼茨,可說不合歷史事實,但是另一個萊布尼茨在哲學上重要得多。

    萊布尼茨對罪惡問題的解決辦法,和他的大部分旁的流俗學說一樣,在邏輯上講得通,但是不大能夠服人。摩尼教徒盡可反唇相譏,說這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裡最壞的世界,其中存在的善事反而足以加深種種惡。他盡可說世界是邪惡的造物主創造的,這位造物主容許有自由意志,正是為了確保有罪;自由意志是善的,罪卻惡,而罪中的惡又超過自由意志的善。他盡可接著說,這位造物主創造了若幹好人,為的是讓惡人懲治他們;因為懲治好人罪大惡極,於是這一來世界比本來不存在好人的情況還惡。我這裡不是在提倡這種意見,我認為它是想入非非;我只是說它並不比萊布尼茨的理論更想入非非。大家都願意認為宇宙是善的,對證明宇宙善的不健全議論寬容不咎,而遇到證明宇宙惡的不健全議論就要仔細考較。不必說,實際上這世界有善有惡,倘若不否認這件明白事實,根本不會產生「罪惡問題」。

    現在來講萊布尼茨的秘傳哲學。在秘傳哲學中我們見到他的學說的一個解釋,這解釋假使當初人普遍知道了,他的那些流俗論調就大大更難讓人承認;而且,流俗論調中許多顯得牽強或玄虛的東西,在秘傳哲學中也有它的說明。有件事值得注意,他故意留給後世研究哲學的人一種錯誤印象,以致整理他的浩繁的原稿為他出選集的編訂者們,大都歡喜選那種符合他的體系的公認解釋的東西;可是有些文章足以證明他並不是他想讓人家認為的那樣,而是一個遠為深奧的思想家,他們把這些文章倒當成是不重要的,割棄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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