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 下篇近代哲學·第六章  大陸理性主義 (1)
    1笛卡兒

    若內·笛卡兒1596年生於法國西北部都蘭地區,祖父是一位醫生,父親是布列塔尼地方議會的議員,握有一份還相當可觀的地產。笛卡兒在父親死後繼承了遺產,他把地產賣掉,拿錢來投資,得到一筆每年六千法郎或七千法郎的收入。從1604—1612年,他在拉夫賴士的耶穌會學校受教育,這學校給他打下的近代數學根底,比當時在大多數大學裡能夠獲得的似乎還強得多。1612年他到巴黎去,感覺巴黎的社會生活煩膩,於是退避到郊區聖日耳曼的一個隱僻處所,在那裡研究幾何學。然而朋友們刺探出他的蹤跡,他為了確保更充分的安靜,便在荷蘭軍裡入了伍。由於那時候荷蘭正太平無事,他似乎享受了兩年不受干擾的沉思。不過三十年戰爭一起來,他加入了巴伐利亞軍。就在1619—1620年之間的冬天,在巴伐利亞,他有了《方法論》中他所描述的那種體驗。因為天氣苦寒,他早晨鑽進一個火爐子,整天待在裡面潛思;據他自己述說,當他出來的時候,他的哲學已經半成。不過這話我們也不必太拘泥字義去理解。蘇格拉底慣常在雪地裡終日沉思,但是笛卡兒的頭腦只當他身暖時才起作用。

    1621年他結束了戰鬥生活,訪問過意大利之後,1625年定居巴黎。但是朋友們又偏要在他起身以前拜訪他,所以在1628年他加入了正圍攻余格諾派要塞拉羅歇爾的軍隊。當這段插曲終了時,他決定在荷蘭居住,大概是為逃避迫害的危險。笛卡兒是個懦弱膽小的人,一個奉行教會儀式的天主教徒,但是他同樣犯了伽利略的那種異端。某些人認為他耳聞到了對伽利略的第一次秘密判罪,那是1616年發生的事。不管是否如此,總之他決心不發表他一直致力寫的一部巨著《宇宙論》,理由是它裡面含有兩個異端學說:地球自轉和宇宙無限。

    他在荷蘭住了二十年,除開有少數幾次短時到法國和一次到英國訪問不算,那都是為了事務去的。17世紀時荷蘭是唯一有思想自由的國度,它的重要性不可勝述。霍布士只好拿他的書在荷蘭刊印;洛克在1688年前英國最險惡的五年反動時期到荷蘭避難;貝勒也迫於必要在荷蘭居住;斯賓諾莎假若在任何別的國家,恐怕早不許他從事著述了。笛卡兒是懦弱膽小的人,所以說他希望不惹麻煩,好清靜無擾地做研究,這或許還比較溫和近情些。他一貫阿諛教士,尤其奉承耶穌會員,不僅當他受制於這些人的時候如此,移住荷蘭以後也如此。他的心理隱晦莫測,不過我總覺得好像是這樣:他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為了他也為教會本身,願意促使教會不像在伽利略的事例中所表現的那樣敵視近代科學。認為他的正統信仰不過是權宜之計的人也是有的;但是,這固然是一種可能對的看法,我以為這並不是頂可靠的意見。即便在荷蘭,他也難免要受到惱人的攻擊,不是羅馬教會攻擊他,而是新教中的頑固人物攻擊他。

    據雲,他的意見會導致無神論,倘若沒有法國大使和奧倫治公出面干涉,恐怕他早受到迫害了。這回攻擊既然失敗,不幾年後來頓大學當局又發起另一次不那麼直接的攻擊,它不問褒貶一律禁止提笛卡兒。奧倫治公再一次插手干涉,叫來頓大學休要無知。這說明由於教會從屬於國家,而且由於非國際性的教會力量比較薄弱,不能給新教國帶來如何的利益。不幸,笛卡兒通過法國駐斯德哥爾摩大使沙尼雨,和瑞典克麗斯婷娜女王開始了書信往來;克麗斯婷娜是一個熱情而博學的貴婦,自以為她既然是君主,有權浪費偉人的時間。他寄贈她一篇關於愛情的論著,這是直到那時候他一直有些忽視的題目。他還送她一個論靈魂的種種熾情的作品,那是他原來為巴拉丁候選的女兒伊麗莎白公主寫的。為這兩個作品,女王請求笛卡兒親臨她的宮廷,他最後同意了,於是她派一艘軍艦去接他。結果原來是她想要每天聽他講課,但是除在早晨五點鐘以外她又騰不出時間。在斯堪的納維亞地方冬日的寒氣裡,這種不習慣的起早,對一個體質孱弱的人就不是頂妙的事。加上沙尼雨又害了重病,因此笛卡兒去照料他。這位大使健康復原,但是笛卡兒卻病倒了,於1650年2月長辭人世。

    笛卡兒通常被看成近代哲學的始祖。他是第一個稟有高超哲學能力、在見解方面受新物理學和新天文學深刻影響的人。固然,他也保留了經院哲學中許多東西,但是他並不接受前人奠定的基礎,卻另起爐灶,努力締造一個完整的哲學體系。這是從亞里士多德以來未曾有的事,是科學的進展帶來的新自信心的標誌。他的著作泛發著一股從柏拉圖到當時的任何哲學名家的作品中全找不到的清新氣息。從柏拉圖到笛卡兒之間,所有的哲學家都是教師,沾著這行職業素有的職業優越感。笛卡兒不以教師的身份寫哲學,而以發現者和探究者的姿態執筆,渴望把自己的所得傳達給人。他的文章筆調平易不迂腐,不是供學生們念的,而是給一般生活中明白事理的人看的。並且,這還是一種異常出色的文筆。

    笛卡兒的兩本最重要的書是《方法論》和《沉思錄》。在這兩本書中,笛卡兒開始先說明一向被人稱做「笛卡兒式懷疑」的方法。笛卡兒為了使他的哲學獲得牢固基礎,決心讓自己懷疑能懷疑的一切事物。因為他預料到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所以他決意在這期間按普通公認的規矩節制自己的行為舉止;這樣,他的精神就免得受個人關於實踐方面的懷疑所引起的可能後果的妨害。笛卡兒從關於各種感覺的懷疑入手。他說,我能不能懷疑我正穿著晨衣坐在這爐火旁邊?能,我能懷疑,因為有時候我實際赤身睡在床上,可是我夢見了我在這裡。並且精神病人往往有幻覺,所以我也可能處在同樣狀況。不過夢這東西好像畫家,帶給我們實際事物的寫照,至少按夢的各個組成要素講是如此。所以說,一般有形性質,包括廣延性、大小和數目之類的東西,不像關於個別事物的信念容易懷疑。算術和幾何學討論的不是個別事物,因此就比物理學和天文學確實;甚至對夢中對像來講也適用,夢裡的對象在數目和廣延性方面與真實對像沒有區別。

    然而,即便對於算術和幾何,仍可能懷疑。說不定每當我來數一個正方形的邊數或算二加三的時候,神就叫我出錯。也許,甚至在想像中把這種不仁歸給神,理不該當;但是難保沒有一個既神通廣大又狡猾欺詐的惡魔,用盡它的巧計聰明來蒙騙我。假使真有這樣的惡魔,說不定我所見的一切事物不過是錯覺,惡魔就利用這種錯覺當陷阱,來騙取我的輕信。不過總還有某樣事我懷疑不得;假使我當真不存在,任何惡魔,不管多麼狡猾,也無法欺騙我。我可能不具有肉體,這是錯覺也難說。然而思維那就另是一回事。「當我要把一切事物都想成是虛假的時候,這個進行思維的『我』必然非是某種東西不可;我認識到『我思故我在』這條真理十分牢靠、十分準確,懷疑論者的所有最狂妄的假定都無法把它推翻,於是我斷定我能夠毫不猶豫地承認它是我所探求的哲學中的第一原理。」這段文字是笛卡兒認識論的核心,包含著他的哲學中最重要之點。

    笛卡兒以後的哲學家大多都注重認識論,其所以如此主要由於笛卡兒。「我思故我在」說的精神比物質確實,而我的精神又比旁人的精神確實。因此,出自笛卡兒的一切哲學全有主觀主義傾向,並且偏向把物質看成是唯有從我們對於精神的所知、通過推理才可以認識的東西。歐洲大陸的唯心論與英國的經驗論雙方都存在這兩種傾向;前者以此自鳴得意,後者為這感到遺憾。近些年來,稱做工具主義的那派哲學,一直打算擺脫這種主觀主義,但是關於這點眼下我且不談。除工具主義是例外,近代哲學對問題的提法有極多是從笛卡兒接收過來的,只是不接受他的解答罷了。現在既然獲得了堅固的基礎,笛卡兒便興工重建知識大廈。已被證明是存在的那個「我」,是由我思維這件事實推知的,所以當我思維的時候「我」存在,而且只有當我思維時「我」才存在。假若我停止思維,「我」的存在便沒有證據了。「我」是一個作思維的東西,即這樣一種實體:其全部本性或本質在於思維作用,而且為了它存在並不需要有場所或物質事物。因此,靈魂與肉體全然兩樣,而且比肉體容易認識;縱然沒有肉體,靈魂也會一如現狀。笛卡兒然後自問,「cogito」這樣明白,是什麼緣故呢?

    他的結論是,那無非因為它清晰而斷然。所以他採取以下的原理當做一般準則:凡我們能夠設想得很清晰、很斷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不過他也承認,要想知道這種事物究竟是哪些個,往往有困難。「思維作用」一詞,笛卡兒按極廣的意義來使用它。他說,所謂作思維的東西,就是這種東西:它懷疑、理解、設想、肯定、否定、意欲、想像和感覺——因為在夢裡起的那種感覺也是思維作用的一種。由於思維是精神的本質,精神必定永遠在思維,即使熟睡時也如此。

    關於物體的知識問題。他以蜂巢裡取出來的一塊蜂蠟作為實例。各種感官覺得有些事情很明顯:這塊蜂蠟有蜜的味道、花的香氣,有某種感覺得到的顏色、大小、形狀,生硬冰冷,敲一敲發響聲。可是你如果把它放在火近旁,儘管蜂蠟照舊是蜂蠟,這些性質卻發生了變化;可見方才感官所覺得的並不是蜂蠟本身。蜂蠟本身是由廣延性、柔軟性、和可動性構成的,這些非想像力所能理解,而精神則理解。蜂蠟這件東西本身無法感覺得到,因為它均等地蘊涵在蜂蠟對各種感官顯示的一切現象之中。對蜂蠟的知覺作用「不是看、觸,或想像,而是精神的洞觀」。我沒有看見蜂蠟,正如我若看見大街上有帽子和外衣上身,不等於我看見街上有行人。「我純憑位於我的精神中的判斷力,理解我本以為我用眼睛看見的東西。」感官認識是混雜的,動物一樣也持有;但是現在我剝下了蜂蠟的衣裳,憑精神感知它赤裸的本相。我通過感官看見蜂蠟,由這件事確實斷定我自己存在,但不能斷定蜂蠟存在。認識外界事物不可靠感官,必須憑精神。

    關於各類觀念的看法。笛卡兒說,最常見的錯誤就是以為自己的觀念與外界事物相像。觀念似乎有三類:生的觀念;非固有的、從外界得來的觀念;自己創造的觀念。第二類觀念我們當然假定它與外界對像相像。所以要假定這點,一部分因為「自然」教導我們如此想,一部分因為這種觀念是不涉及意志而來的,因此,設想有某個外在事物把它的影像印在我心上,似乎也合理。但這兩點是充分理由嗎?在這個情況下,我說「受自然的教導」,意思無非是說我有相信它的某種傾向,並不是說我借自然之光看到這點。借自然之光所看到的無法否定,但是單單是傾向,那也可能傾向於錯的事情。至於說感官觀念不隨意,這根本不成理由,因為夢雖然出於內部,卻也不隨意。可見,假定感官觀念來自外界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況且,同是一個外界對象,往往有兩種不同的觀念,例如感官所覺得的太陽和天文學家所相信的太陽。這兩種觀念不會都像太陽,根據理性知道,直接來自經驗的那個觀念,在兩者當中一定是和太陽比較不像的。但是這種種理由並未解決對外界存在質疑的懷疑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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