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能選擇的道路,各種事件必須流經的渠道,比我們能夠輕易想像到的更窄。——費正清:《美國與中國》,1981年
誰也沒有想到,改革的局勢會在年初就急轉直下。查爾斯·艾布拉姆斯是第一個感受到這股寒流的美國商人。就在上一年的《財富》雜誌,他還被描述為「去中國淘金的新美國夢的成功代表者」。這位時年57歲的紐約不動產交易商在中國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在拜訪了中國四十餘次後,他得出結論說,中國就像一個巨大的公司。他得到了中國很多官員的熱情接待,他從他們那裡得到了數家國有企業的白皮書,甚至包括一些價值上千萬的初步訂單合同。因為這些合同,他還成功地從紐約的股市上募集了2500萬美元的資金。可是在第二年的《財富》上,艾布拉姆斯則更成了另一則壞消息中的倒霉蛋。報道稱,「北京最近大規模暫停了很多主要產業的合同,這一行為挫傷了很多中國公司,也讓很多試圖在這裡賺錢並開始動作的美國公司蒙受損失。」而艾布拉姆斯就是其中的首當其衝者,他拿到的很多訂單合同一夜之間變成廢紙。
三年前成為中國第一家改革試點企業的首鋼是國營企業中最早受到衝擊的企業之一。在過去的兩年多裡,首鋼的利潤淨額平均每年增長45.32%,上繳利潤和稅金平均每年增長27.91%,企業呈現出興旺的跡象。然而,麻煩事很快出現了。4月,國家經委、財政部、物資總局、冶金部等八個單位聯合發出通知,對全國鋼鐵實行嚴格限產,首鋼的減產任務是36萬噸,佔上一年度總產鋼量的9%。廠長周冠五不得不下令將投產不久的二號高爐停產。憋氣的事情還不止這一件,就在限產任務下達的同時,北京市副市長張彭又趕到首鋼,他帶來了市裡的指令:由於政府財政緊張,作為北京市工業企業的「帶頭兵」,首鋼今年的上繳利潤要力保達到2.7億元,比上年增長9.3%。周冠五拿著紙和筆算給市長聽:「把首鋼的全部家底都抖出來,滿打滿算利潤最多2.65億元,都繳上去了,企業留成一分沒有,職工的福利更飛到天上去了。」可是,張彭也很坦白地說:「今年市裡日子過不去,就是要給你們加加壓。」
日子突然會過不去,這是很多人沒有想到的。經過將近三年的改革,中國在政治上完成了一次「洗禮」,改革成為舞台上的主流,通過對「四人幫」的公開審判更是讓全民對左傾思想深惡痛絕。在農村,起灶於安徽鳳陽的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大面積普及,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被極大地調動起來;在城市,國有企業的改革試點面越擴越廣,在零售商業領域出現了零星的個體經濟。按當時很多觀察家的話說,「是開國以來少有的很好的經濟形勢」。而與此相伴,中央財政卻出現了嚴重的困難。最顯著的標誌是1979年、1980年兩年連續出現巨額財政赤字,據《中國經濟年鑒(1981)》披露的數據是,1979年赤字170餘億元,1980年120餘億元。到1980年物價穩不住了,商品價格上漲6%,其中城市上漲8.1%,農村上漲4.4%。究其原因,財政危機在很大程度上是變革過程中所帶來的。為了改善工人和農民的生活水平,在過去的三年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職工提薪、獎金發放、安置就業、政策退賠、農產品提價以及擴大企業和地方財權等,使財政支出大幅增加。
與此同時,經濟的復甦勢必帶動基礎建設的復興,各地的基建規模不斷擴大,漸漸到了預算無法控制的地步。而國有企業的放權讓利改革一方面讓中央財政的收入少了一大塊,另一方面,這一改革的總體成效又實在讓人不能滿意。1980年年底,胡耀邦敦派中央辦公廳專門組織了一個調查組對四川、安徽、浙江的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進行調查,拿出來的調查報告《經濟體制改革的開端——四川、安徽、浙江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調查報告》稱:試點改革情況不容樂觀,一方面,放權仍然有限,在企業留利、原材料供應、勞動管理體制、工資制度、計劃外生產等方面企業權力還很小,對搞活企業的作用有限。
另一方面,集中管理的價格體制和不合理比價,使各工業部門利潤水平相差懸殊,最為典型的是,成本利潤率石油行業比煤炭行業高出100倍,造成苦樂不均、不公平競爭和相互攀比。調查組還發現,在沒有預算硬約束的制度下,試點企業出現「截留稅利,亂攤成本,濫發獎金和補貼」等行為,放權讓利改革效應遞減。財政分級管理使地方利益強化,「少數地區已經開始出現『割據』的苗頭,不但上下爭利,而且阻礙經濟的橫向聯繫」。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爭奪原料、重複建設、盲目生產、以小擠大、以落後擠先進的混亂現象也有所發展。對外經濟交往中也出現了多頭對外、自相競爭、及時提出了警示。
在這樣的情形下,中國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宏觀調控在1978年後的第三個年頭開始了。鄧小平的思路非常清晰:一保中央財政,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全面壓縮計劃外投資,借用地方財政存款、向企業和地方政府發行國庫券、暫時凍結企業存在銀行的自有資金、緊縮銀行貸款。1981年的基建投資比上年減少126億元,積累率回落到28.3%,讓全年赤字控制在35億元以內。這些措施直接造成的結果就是各地的投資熱度大減,與國外談判的項目一一擱淺,於是出現了本章開頭《財富》所描寫的那些景象。其二則是力保國有企業。如何力保國有企業,發生了爭議。在國有企業試點效應遞減這個問題上,當時經濟界出現了兩種應對的聲音。以當時參與改革總體規劃的經濟學家薛暮橋為代表的推進派認為,放權讓利改革有局限性,主張把改革的重點放到「物價管理體制改革」和「流通渠道的改革」方面去,逐步取消行政定價制度,建立商品市場和金融市場。
他在16年後出版的回憶錄中說,如果當初按他的思路推進,中國經濟改革將少走很多彎路。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國有企業的改革「必須加強集中統一」,「最後的落腳點是中央集中統一」,有人因而提出了「籠子與鳥」的理論,大意是說,企業是一隻鳥,不能老是綁著它的翅膀,要讓它自由地飛,但是,國有經濟體系則是一個大籠子,鳥再怎麼飛,也不應該飛出這個籠子。這些論述最終說服了中央決策層,「籠子與鳥」理論統治了未來整個80年代的企業改革思路,國有企業的改革成為一場「籠子裡的變革」。由這一理論出發,來看待1981年的局勢,其結論便非常容易得出了:國有企業的變革必須在穩定和中央的控制下循序漸進,怎麼改可以「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而當務之急,是整治那些不聽指揮、無法控制的「籠子外的鳥」,正是它們擾亂了整個經濟局勢。中央的這一判斷,是很能夠得到國有企業們的呼應的。
很快,在各地的媒體和內部報告上出現了大量的聲音,都是控訴那些計劃外的小工廠如何與規範的國營企業爭奪原材料,如何擾亂市場秩序,如何讓國有企業蒙受巨大損失的。總而言之,試點企業搞不好,都是籠子外的野鳥們惹的禍。對形勢的判斷及由此而產生的方向性決策,直接造成改革政策上的大拐彎。事實上,在1981年年初之前,政策的方向還是朝著鼓勵個體經濟的路線上推進的。在1980年6月召開的全國勞動就業工作會議上,中央仍然提出「鼓勵和扶持個體經濟適當發展,不同經濟形式可同台競爭,一切守法個體勞動者都應受社會尊重」。在9月的省市區第一書記座談會上,還提出允許「要求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村手工業者、小商販在與生產隊簽訂合同後,持證外出勞動和經營」。10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提出「允許和提倡各種經濟形式之間、各個企業之間發揮所長,開展競爭」。但是到1981年,口徑出現了大轉變。
1981年1月,國務院兩次發出緊急文件「打擊投機倒把」,先是在7日發文《加強市場管理、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的指示》,規定「個人(包括私人合夥)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准販賣工業品」、「農村社隊集體,可以販運本社隊和附近社隊完成國家收購任務和履行議購合同後多餘的、國家不收購的二、三類農副產品。不准販賣一類農產品」、「不允許私人購買汽車、拖拉機、機動船等大型運輸工具從事販運」。繼而,在30日,國務院又發文《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工商稅收負擔的若干規定》,明確指出「為限制同大中型先進企業爭原料,將社、隊企業在開辦初期免征工商稅和工商所得稅二至三年的規定,改為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凡同大的先進企業爭原料,盈利較多的社、隊企業,不論是新辦或原有企業,一律照章徵收工商所得稅」。這兩個文件口氣嚴厲,措施細密,並都被要求在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進行刊登報道。一時間,「打擊投機倒把」成為當年度最重要的經濟運動。
國務院的這兩個嚴厲的文件(它們要到1986年7月才被國務院正式廢止),如果從政策面來解讀卻並非是「空穴來風」,為此就必須再次提及1979年7月國務院公佈的《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通過這種文件上的比對,我們看出在80年代初期,中央層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對萌芽於農村的鄉鎮企業的角色與作用的定位。從總體上來看,《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是鼓勵社隊企業的創辦和發展的,規定還提出了很具體的指導方向。然而在章程的細節上,卻可以清晰看出計劃經濟的痕跡,從發展的戰略思想上更可以看出,中央發展社隊企業主要還是為了解決農村問題。在這個規定的第二章「發展方針」中,便明確規定:社隊企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積極生產社會所需要的產品,主要為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也要為大工業、為出口服務。發展社隊企業必須因地制宜,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社會需要,由小到大,由低級到高級。不搞「無米之炊」,不搞生產能力過剩的加工業,不與先進的大工業企業爭原料和動力,不破壞國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