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立了「農戰」國策之後,商鞅開始第三輪變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強中央集權,其重要政策有三項,分別是土地改革、統一度量衡和推廣郡縣制度,其對後世的影響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廢井田,開阡陌」。井田制是一種土地國有制度,自商時就有文字記載,西周盛行。後世史家對之解釋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記載,國家以九百畝為一個計算單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各家分得百畝私田,同養公田。耕作之時,先要把公田的農活幹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這一制度頗類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戰國中期,隨著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經敗壞,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實。商鞅宣佈廢除井田制,允許民眾開荒耕作、買賣土地,這自然大大激發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使變法的「農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顯然,在先秦時期,糧食是最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商鞅的一切變法都以此為根本,這可以說是典型的「唯生產力論」。
「廢井田,開阡陌」是中國土地史上的重大變革。從此以後,土地私有化成為中國歷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各朝代也有各種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數量都遠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個重要政策,是統一度量衡。
當時各國割據,從衡器到貨幣都極其混亂,即便在一國之內,也是標準不一,這對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當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斗桶、權衡、丈尺。」斗桶指計算容積的衡器,權衡指計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計算長度的衡器。也就是說,他統一了全國的容積、重量、長度的度量標準。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館,仍可見到當年的青銅製「商鞅方升」,它鑄造於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發給全國各地作標準的衡器。
第三個重要政策,是確立並推廣郡縣制度。
西周建立之時,分封諸侯,一共有上千個國家,幾乎一個城池為一國。春秋初期,諸侯兼併劇烈,剩下160多國,到了戰國年代,天下滔滔,只餘十餘國,最後成七雄爭霸之局。國君為了統治及征戰的需要,紛紛加強中央集權,兼併進來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後期,縣制開始推行,縣令為一縣之長,由國君直接任免,他們不再是世襲貴族,而是一批沒有血緣關係的職業官僚。郡的設置較縣為晚,秦國在秦穆公時期已有記載。
商鞅是一人獨裁製度的擁躉者,在《修權》一文中,他認為,治理國家有三個要素,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權。法律是君臣一起來擬定的,它的推行要靠信,而要法令通行,就必須保證國君的獨裁。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商鞅完善並推廣了郡縣制的地方管理體系。他把小鄉、邑合聚為縣,設立縣令、縣丞、縣尉等職務,組成縣署,全國共分三十一個縣,後來每征伐下一塊土地,就增設一縣。與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各地方長官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中央據此對其進行考核,獎功罰過。
郡縣製成為秦國的治國基礎。這一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是中國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就說,「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當代史學家唐德剛從國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認為,中國三千年可分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縣制三個階段,商鞅之後,幾無大變。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國的省市縣治理模式仍然沒有跳出其藩籬。
商鞅的三輪變法,前後長達十餘年,循序漸進,絲環相扣。他的強國之術堪稱中國歷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殘酷和嚴厲的一種,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在經濟模式上則體現為「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在他的治下,秦國成為了一個讓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國」,舉國上下蔓延著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國人其實都成了國家的工具,宛若後世出土的那些兵馬俑,人人面無表情而無比強悍。
商鞅的治國思想中有強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戰的特徵。
跟曾經當過商人的管仲及經商致富的范蠡等人相比,商鞅對商人階層不但毫無感情,而且視之為仇讎。在他當國之時,國家管制了「山澤之利」(礦山開發)、糧食買賣和旅店經營,自由商人幾乎被消滅。同時,他對知識分子也非常仇視,他認為國有「五害」,分別是儒家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者和勇士,在《農戰》一文中,他毫不客氣地說,「有這些人存在,敵人來到,一定打敗仗,敵人不來,則一定很貧窮。把這些人趕走,敵人不敢來,來了也會被打敗。去討伐別國,一定能戰勝,不去討伐,則一定能富足。」他更形象地說,「有一千個農戰之民,而只要有一個讀《詩》和《書》的文士在,那千人就會懈怠。有一百個農戰之民,而只要有一個有技藝的人在,那百人就會懈怠。」所以,這些文人和有技藝者必須徹底清除,「重刑而連其罪」。在《戰國策·秦策》中還記載,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書」,雖然不知有沒有執行,不過一百多年之後,他的思想繼承者還是完成了這個工作。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自古以來,如何解決分配問題,緩和貧富對立,是歷代思想家和理財家所共同關注的「第一命題」,早在《晏子春秋·內篇》中就出現了「權有無,均貧富」的觀點。諸子百家對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他認為最好的狀態是「均無貧」--類似於福利社會,他還主張「藏富於民」,認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但這些理想如何實現,他沒有具體的辦法。老莊的道家也主張均貧富,其實現方式是「損有餘以補不足。」
與儒、道不同,墨子則承認富貴貧賤的適當差別的存在,惟要求可以相互轉化,其轉化方式取決於一個人的賢與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於民」的觀點,主張應該先讓國家富起來,所謂「官府實而財不散。」
上述幾位經典思想家對貧富問題的分析比較抽像,那些真正掌握國綱的理財家則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比如,管仲主張用價格政策為工具來縮短貧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走到了「強國貧民」的極端。
商鞅也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的狀態是家裡沒有一點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飢餓進取的精神面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和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為勇敢而兇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後來的治國者們,儘管再不敢象商鞅如此說的直白、干的決絕,卻也並非沒有傚尤者,至少有兩個理念頑強地留存了下來。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最終變成了一種系統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饑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在商鞅的強國之術中,打仗是第一要義,這是檢驗變法成功的唯一標準。
其實在他的治國邏輯中,戰爭是起點,也是終點,並且循環往復不應該停止:民眾都去耕作了,糧食就會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資,然後用軍爵制度激發人民戰鬥的熱情,攻城掠地之後,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擴大農耕,繼續發動下一場戰爭。如此,國家就成了一台強大而無比恐怖的戰爭機器,人民則成了無知無畏的殺戮之士。
在他看來,戰爭是讓國家強大和穩定的最好辦法。在《靳令》一文中,他說,「國家貧窮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毒氣輸送到敵人那裡,就沒有象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強大。國家富足而不發動戰爭,就會懶惰懈怠,出現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羸弱下去。」總之,窮了要打,富了更要打。
正是在這種「備戰備荒為打仗」、「把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支配下,秦國成為戰國列強中最可怕的國家,「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賞秦孝公,授予他有「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的權力,第二年,諸侯都前來祝賀,然後由秦國率領,一起去朝拜周天子。這一儀式表明,在商鞅的輔佐下,秦孝公終成戰國霸主,重現了先祖秦穆公當年的盛況。
後世將商鞅歸為法家。縱觀戰國時期,法家並非顯學,孟子曾說,「楊朱、墨翟之言盛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是自孔子之後的第二個重要儒學思想家,號稱「亞聖」,他比商鞅小18歲,是同時代人。當商鞅在秦國大行變法之時,孟子正在東方各國遊說,而商鞅被處死後,孟子還在齊國和梁國之間奔波,他很可能耳聞了商鞅的整個變法過程。比較兩人治國及經濟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異。
在《孟子·梁惠王》中,齊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給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祿」,也就是說,他堅持恢復井田制,並擁護貴族世襲體制。孟子特別欣賞那種各守其職、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與滕文公的交談中,他還特別設計了一套混合的土地制度:給每農戶五畝宅、百畝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稅賦政策上,孟子提倡實施富民政策和減輕賦稅,「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稅斂」包括:商捨不徵稅,也不征貨物稅、房地稅和無職業者的人頭稅,只征單一的農業稅,即相當農民收穫九分之一的勞動地租。很顯然,商鞅的「廢井田,開阡陌」以及廢除世襲、實施軍爵的政策與孟子的主張背道而馳,並在生產力的激發上更為高效。
孟子常年在東方各國遊走,那裡的政治文明呈現百花齊放的自由化狀態,與西北的鐵血秦國形成鮮明的對比。相對於商鞅的嚴苛管制和強調中央集權,孟子則強調仁義治國,「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他更提出民眾比國君更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些在商鞅聽來,肯定是可笑的無稽之談、禍國妖言。
商鞅與孟子的思想迥異,是思想史上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景象,這兩人實際對歷史的影響也耐人尋味。
孟子終其一生,鬱鬱不得志,對時局衍變幾無作用,但是他所主張的儒家學說在戰國末期漸成主流,在秦以外的六國地位被廣為傳播和接受,商鞅之後的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就說,「世之顯學,儒、墨也。」
相對比,商鞅長期被視為「異端」,在知識階層,以談論商鞅為恥。但是,他徹底改變了戰國乃至後來中國的政治和經濟生態,甚至,以兩千年的歷史跨度而論,商鞅的基本治國理念被頑強地延續了下來,他的核心理念被眾多的獨裁者所沿襲,在很多朝代,實際上呈現出「半法半儒」、「儒表法裡」的景象,所謂「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主義」的幽靈從來沒有從中國消失過。
若以治國理念而論,從管仲對中央集權的最初試驗,到商鞅將之演繹到恐怖的極權主義,可以說,影響中國千年歷史的治國模式到此已基本定型。管仲與商鞅,赫然如鐘擺的兩端,後來的治國者無非在兩者之間彷徨選擇,竟從來沒有逃出他們設定的邏輯。
就在當上霸主的四年後,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駕崩,商鞅隨之被處以車裂的極刑,並誅滅全家。
在過去的二十二年裡,秦孝公與商鞅鐵腕變法,固然讓國家強盛,卻也結怨無數。商鞅每次出門都如臨大敵,需有十多輛兵車保護,重甲持矛的士兵同車護衛。據《戰國策》記載,秦孝公病重時曾萌生了把王位傳給商鞅的念頭,鞅「辭不受」。孝公一亡,繼位的秦惠公及宗室貴族當即群起攻之。商鞅舉家逃亡,來到一個叫關下的地方,想投靠旅舍,旅舍的主事不認識商鞅,說,「我不能接待你,商君的法令規定,讓人投宿而沒有驗明身份的,會遭受連坐之罪。」商鞅仰天哀歎道,「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