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其實很容易 第38章 當發生沖突時 (2)
    貪污事件在一層迷霧中不了了之。接受丁巖井商業公司巨額賄款的政府高官要員,好像沒有發生什麼事似地,仍舊昂首闊步、自由自在。就這樣,海部用私下盜用100萬公款的事件控制了M君,避免了更大的丑聞曝光,M君也在巖井商業公司占了一個終身職員的席位。

    人們用這種不道德手段,脅迫爭議對方私了的現象並不鮮見。一般來說,在你受控於某一利害關系時,你的對手一定面臨更大的利害關系。一些卑鄙的人抓住了這一點,就變被控為施控,變被動為主動,從而使善良者束手無策。

    這個事例從反面也證明,用復雜的利害關系網縛住對手是一項很有效的策略。有時向爭議對手直接陳述利害關系,要求事態的解決步人自己預期的軌道,往往並不奏效,反而會引起對手的強烈反抗。而將利害關系施控於與對手有關聯的人,對對手形成多角度、多層次的鉗制,就能形成一種網式格局牽制對手,使之就范。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卑鄙的人編織關系網同樣是從“利益”人手,利用手中的權力、地位、金錢、美女的作用,用利與害的牽制而編織成錯綜復雜、具有毒害功能的關系網絡。這種關系網絡“牽一發而動全身”,只要觸及關系網絡中的那根神經,就會引起全網絡的反應。這種網絡系統愈發達,你面臨的利害關系就愈復雜,愈一意孤行就將傷害自己的親戚朋友,是十分有害的,更應該予以防范。

    至於一般的利害關系,如果說爭執雙方由於意氣用事,不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判,互諒互讓地解決問題。那麼,在對待這親朋戚友的利害關系上,由於沒有偏執的感情因素作怪,往往使對手能站在客觀的立場上接受比較合理的調處方案,使紛爭得到解決。

    對待沖突的五種態度

    個人對待人際沖突大致有五種不同的態度,即:回避、對抗、妥協、迎合以及合作。在處理人際沖突過程中采取何種態度,主要取決於沖突中個人本身的需求或目標。上述五種沖突處理態度代表著自信型與合作型的不同結合。

    回避

    有些人在為實現既定目標的過程中,遇到即將出現的沖突時,往往采取回避的方式,沖突使他們感到不舒服或非常害怕,盡管回避者確實想實現自己的目標,然而他們並不能以一種積極的方式來對待沖突。

    這一沖突處理態度屬於沒有自信心且缺乏合作精神的行為。人們運用這一方式來遠離沖突,置之不理不同意見者或持中立態度。這種做法也許是為了讓沖突自行發展,或者是為了避免緊張或挫敗。有時候采取回避態度有利於避免沖突的升級。然而,對於重要問題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卻是不明智的。太多地運用這種方式,會導致別人對你不太好的評價。

    對抗

    有些人在面對沖突時采用針鋒相對的態度。他們往往看重自己的目標或需求,並不考慮沖突中其他人的目標或需求。

    競爭者通常將沖突看作是一場勝負較量,並且總認為自己是贏家。這種想法可能不利於較好地解決問題。但也有相反情況,當競爭一方陷入絕境時,另一方經常會認為他們應當做出決策,並要為這個決策負責。如果他們有能力解決這個問題,這種方法可能非常有效。

    這一沖突處理態度屬於有自信心,但缺乏合作精神的行為。它是人際沖突中的“贏一輸”處理模式。采用這一策略的人往往只為實現自己的目標而不顧別人的利益。對抗策略常涉及強權和支配因素。采取這一策略的人認為一方必須贏,而根據需要,另一方必須輸。這種策略有時能幫助獲得個人目標。如同回避,這一風格也會導致別人對你的不太好的評價。

    對抗方式有可能被誤用也有可能正是組織需要的,所以對這種競爭方式的結果應有明確的預見性。占優勢的競爭者會排斥其他較好的主意或者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以保持勝利者的地位;但他們可能會為此而感到內疚。

    當競爭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如果其中一方是對抗型的而另一方是回避型的,則采取競爭態度的人很容易獲勝。但只有獲勝的一方是正確的,這種勝利才對組織有利。

    妥協

    妥協者傾向於將人們對任務的不同觀點加以平衡,同時采用對談判有利的給予——獲取的方法來解決沖突。

    在妥協過程中,由於各方可以將他們的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同時又能夠有所收獲,因而妥協方法能奏效。通常,許多組織鼓勵采取折衷的辦法,而且在許多決策群體中這已經成為一種傾向。

    這一沖突處理策略屬於基本合作和自信行為,它涉及談判和讓步。妥協在解決沖突中被廣泛運用。與別人做出妥協的人往往得到好評。妥協得到好評的理由是:

    它可以被視作基本上是一種合作的舉動;

    它可能是解決沖突比較實際的准則;

    它可以幫助維持相互間良好的關系。

    較之合作態度,妥協態度不追求雙方的最佳滿意程度,而是取得各方適中的、部分的滿足。但是遇事妥協要謹慎。在競爭時,對妥協的偏好應該與具體情況相適應。

    傾向於妥協的人能夠幫助組織在不同的沖突中做出決策,但是如果這種決策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而導致問題再次出現,那麼這種妥協導向就應當避免。

    迎合

    許多希望被他人喜歡並有較高合群需要的人以及那些真正關心他人需要的人寧願采取迎合方式來解決沖突。這種策略的特點就是犧牲個人目標以保持友誼,這種迎合態度能夠為已在做出困難決定的組織提供重要的支持。但迎合類型的人在其他人表示不贊同時容易放棄自己的觀點。

    這一沖突處理態度屬於合作的但不自信的行為。迎合表明一種無私的行為,它是對別人願望的一種服從,是一種與別人長期合作的策略。迎合態度往往會贏得別人的好評,但同時也被視作軟弱和順從的弱點。

    合作

    以合作的姿態來處理沖突是一種十分理想的沖突處理方式。但是相對於其他沖突處理模式,合作在應用中卻是最為困難的。對於傾向於合作的人,只有在其他人也采取合作態度並且擁有足夠的為完成任務所必需的信息時才能采用合作態度。

    這一沖突處理態度屬於很具有合作精神和自信心的行為。它是人際沖突中一種“雙贏”的沖突處理模式。因此合作態度表現出將沖突帶來的積極作用增加到最大程度的願望。采用合作態度的人往往具有這些特點:令他們將沖突視作自然現象,具有積極作用,假如處理恰當,甚至可以帶來開創性的結果;他們表現出相互間的信任和坦誠。他們期望每個人在解決沖突過程中扮演同樣的角色,同時每個人的觀點都同樣的合理。他們不會僅僅為了局部利益而犧牲整體的利益。

    采用合作方式的人往往被認為是精悍的,而且受到的評價也比較高。根據人際沖突調查結果表明,采用合作態度的人或團體往往屬於較成功的管理者、績效很好的企業、能充分利用沖突帶來的積極影響、充分看到對方的長處,對自己的績效及能力進行良好的評價。

    認識感情的力量

    感情,是驅使人類行動的主要力量。當一個人在他的身邊發生了某些事情時,他心中的情感就自然地發生作用。這就是為什麼人會有憤怒、恐怖、嫉妒、羨慕,以及羞恥感、罪惡感等的原因。感情,又會使我們產生應付各種環境的力量。當我們面對恐怖時,會感到不安,而設法避開它;當達不到願望時,會感到憤怒,而更加努力設法達到它。

    表達一個人內心的感情,最直接而簡便的方法,就是對談。因此,對談不僅是表達彼此的意思,而且也是發洩感情的一種手段。感情的表現,決定於內在的要因人的感情反應,是很難預測的。不一定發生令人感到憤怒的事情,對方就一定會憤怒;也不一定遇到令人高興的事情,對方就一定會高興。

    發生了同樣一件事,其中一人,可能會高興;可是另外一個人,卻可能感到掃興。

    即使是同一個人,對於發生的同一件事情,可能因時、地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感情表現。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感情的反應,不僅是由於外在的原因,而且也是由內在的原因所引起的。

    左右一個人感情的內在原因,因人而異,即使是同一個人,也會常常發生變化的。比如說,發生了一件事情,當事人在肚子不餓時就不生氣,可是,如果當時正好肚子很餓,說不定就會感到憤怒。

    不知道對方的個性與脾氣,光是從其外觀去觀察,是很難預測對某些事物的感情反應的。內在的原因,可以決定感情的表現。

    張三遇到一件棘手的問題。他不知道如何去處理,因此,就去找李四商量,看看他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解決問題?

    可是,出乎張三的意料,李四竟沒有給他任何好的建議。

    因此,張三認為李四不夠朋友,因而很生氣。

    別的人看了這種情形,認為張三生氣是有道理的。不過,張三生氣,除了這表面上的原因外,還有內在的真正原因;他對於自己的無法下決斷,感到很無能;而又要依賴別人,因此,他感到很懊惱。

    有時候,雖然有許多促成憤怒的原因。可是,當事人卻一點也不生氣。

    在同一種處境下,你會生氣,可是,別人卻不一定也會生氣。

    在你認為根本就不值得去生氣的事情,別的人卻會因它而大發脾氣,因為他有他應該去生氣的理由。

    由於我們都無法看到別人的內在世界,所以在遇到發生某種事件時,很難正確地預測他人會有什麼樣的感情反應。

    人的感情反應是不可思議的東西。

    根本不必去擔心的事情,卻為它整天煩惱;在平常,並不惹你生氣的一件事情,換一個時間或地點,卻讓你大發脾氣;微不足道的一點小恩惠,卻讓你感激得不得了。

    人的感情反應,有時候是無法用理性去解釋的。

    你告訴他,那只狗絕不會咬人,可是,他卻不敢走過它的身邊;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鬼,可是,大多數的人,卻不敢於晚上在公墓裡散步。

    的確,人的感情反應,是很難捉摸的東西。

    如何處理對方的感情

    前面談過,人的感情是很奧妙的。如果把對方的感情處理得不好,那麼,想要建立一個良好的人際關系,是相當困難的。怎麼做法?現在,我們就來談一談這個問題。

    讓對方盡量說。當別人因你不滿或者是發生誤會而責備你的時候,你千萬不可以立刻就回敬他幾句,如果你是這樣的話,很容易將事情弄得不可收拾。你最好是讓他盡量說出郁積在他心中的話。

    現在,舉一個例子給你聽一聽。

    有一家公司的主任,選派一名部下去做一件工作。他選定這一名部下的理由,是認為只有他才能夠完成這項任務。

    可是,這名部下拒絕了,並向他發牢騷:“每一次碰到艱難的工作,都派我去,真倒霉!不好的事情,怎麼老是落到我身上?”

    其實,主任並不是故意找對方的麻煩。他對所有的部下都一視同仁。他選派這一名部下去做,當然有他的理由,如果說,他們兩人之間有誰錯,那麼,錯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部下,因為他不應該抗命。

    可是,主任卻不用這個道理去告誡對方。他知道這麼做會使對方感到更不高興。

    他想,對方可能不是真正為了這件事本身在生氣。可能是為了太太或小孩的事情,也可能是為了別的事情心裡不愉快,而這一件工作的指派,卻成為對方發脾氣的導火線也說不定。

    對方心中的郁悶在找缺口發洩,那麼,就讓它發洩好了。

    於是,主任就設法讓對方盡量說出心中的話。

    主任:“為什麼你會這樣想呢?”

    部下:“可不是嗎?每一次碰到很難的工作,總是輪到我。如果是偶爾碰上幾次,我也沒話說,可是,每次都這樣,我怎麼吃得消?”

    主任:“你以為別的同事沒有做過很難的工作,是不是?”

    (他設法讓他說下去。)部下:“雖然他們也做過,不過,我被指派的次數最多。”

    主任:“我沒有想到你會這麼想。為什麼?”

    (他不反駁對方的話,並且暗示對方可以盡量將心中的話全部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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