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 第77章 ·夢程序的心理 (11)
    在我們的前意識中進行的思緒最後會有兩種結果:自動消除或者延續下去。對於前者來說,應該這樣認為:它必須通過能量中各個相連的小徑傳播出去,這種能量使整個思想網絡都處於一種激動的狀態,這種激動狀態連續一陣以後就消退了,這是因為找尋解脫的激動轉變為靜寂的潛能。如果是這第一種結果的話,對夢的生成來說,已不再擁有任何意義了,可是前意識中仍然隱藏著其他有目的的概念,它們來源於潛意識,而且一直保持著活動。它們有可能掌控住這些前意識中未被理會的思想激動,或者建立起它與潛意識的聯繫,並將潛意識願望的能量傳遞過去。因此,即便加強了力量可仍然不能使它到達意識層,但是這種受到壓制和被忽視的思想串列仍可以自我維持,所以可以這麼說,這種前意識的思想已經被帶入了我們的潛意識中。

    其他可能引發夢形成的條件如下:前意識的思想串列可能一開始就與潛意識的願望相連,因此受到了具有目的的潛能的拒絕;或者一個潛意識的願望,因為一些因素(如從肉體而來的)而變為一種活動性的;而且找尋機會把能量傳遞到那個前意識所不支持(不供給能量)的精神遺留物上去。這三種狀況都有相似的結果:前意識中的思想串列,受到我們前意識潛能的遺棄,不過卻可以從潛意識的願望中獲得潛能。

    從這點開始說的話,這種思想串列將進行一系列的變形,我們不能再認為這是正常的精神程序,這將最後導致一個使我們驚訝的結論(一個精神病理學上的構造)。下面我將列舉這些程序:

    1·每一個單獨的思想強度都可以進行完全的釋放,然後由一個思想傳遞給另一個思想,因此某些概念形成時,就被賜予了極大的強度。又因為這過程可以數次重複,因此整個思想串列的強度最後會集中在某個思想因素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夢運作的「壓縮」或「凝縮」。凝縮作用是人們對於我們的夢感到迷亂的主要因素,因為在已知的、正常的和可以到達意識層的精神生活裡找不到相似的東西,在我們正常的精神生活中,也還是能找到一些屬於基本上是整個思維繫列的結果或叫做連接的概念,它們也具有很高的精神意義,但是其價值卻並不能讓任何對內在知覺來講是顯然的感知狀態表現出來。

    另外就是在凝縮的過程中,每個精神的相互關聯都變成為概念內容的強化,這種狀況就與我寫書的時候,用方體或正體來表達那些我認為是應該加以區別的重要部分一樣。在我演說的時候,我肯定要用更大的聲調和特殊的語氣,以強調那些重要的句子。第一個比喻使我馬上想起了夢的運作所提供的那個實例:在「伊瑪打針的夢」中的那個詞「trimethlamin」(三甲胺)。還有就是藝術史學家們要我們注意到這樣的事實,也就是最早的而且最具有歷史性意義的雕刻都服從於同樣的原則,它們以形象的不同大小來代表雕像的地位。國王肯定是要比他的侍從或他的手下敗將大二或三倍,羅馬時代的雕刻則利用一種更微妙的技巧來表現這種效果。比方皇帝被放在中央,並且是直立著的,總是會被特別謹慎地加以細緻的雕塑,而他的敵人卻臣服於他的足下。而今天就在我們的中間,下級對上級所進行的鞠躬禮也就是這種古老表現形式的一種延續。

    還有就是夢中凝縮的行進方向一方面受到潛意識中視覺記憶的決斷。凝縮作用的結果是產生那些可以穿透而進入知覺系統所需要的強度,另一方面又受到了夢思與理性的前意識聯繫的影響。

    2·在那些相互轉移強度的概念之間,擁有特別鬆弛的相互聯繫。它們之間的聯繫是我們正常思維所不屑一顧的,特別是那些同音不同義的和一語雙關的狀況,被認為是與其他的連接相符。

    3·互相矛盾的思想,不僅不互相排斥,反而因互為對立物而相依共有,經常會組合成凝縮的產物,似乎矛盾並不存在一樣,或者它們達成了一種妥協,對這種妥協,我們的意識是同樣不能接受的,但卻常在行動中出現。

    4·通過強度的轉移,中間思想(和妥協相似)通過凝縮作用而形成,這也是常規思想所從來沒有過的,在常規思想中最主要的是選擇和保存那「恰當的」概念要素。另外,在我們嘗試用語言表達出前意識的思想時,集錦構造和妥協經常會出現,而它們被認為是「說漏了嘴」。

    上述是一些夢思在夢的運作過程中最為顯要的異常步驟,以後還將會看到這些程序的重點是使潛能變為能動的,與此同時能加以釋放。它還是這些潛能所附帶的精神要素,它的內容與真正的寓意並不被重視,我們甚至是可以這樣假定的:凝縮作用和妥協的產生是為了促成一種退化作用,就是讓思想轉變為影像的作用。至於一些夢的分析和夢的合成,如「Autodidasker」的夢,即使不會具有退化現象所產生的影像,也會和別的夢一樣,擁有同樣的轉移和凝縮作用。

    因此,我們很容易得到這樣的結論:夢的生成與兩種基本上就不同的精神程序有關,其中一種產生基本上合理的夢思,與正常思想擁有同樣的正確性;而另外一種則以最迷亂、最不合理的方法,來處理這些思緒,我們已經在第六章的論證中,把第二種精神程序稱為夢運作本身。對這精神程序的來源,我們又該如何解釋呢?

    如果我們早先沒有深入地瞭解心理症的心理,特別是那些歇斯底里症的,我們就不可能回答這個問題。通過這些研究,我們發現另一個不合理的精神程序在歇斯底里症狀的產生中佔領著突出的地位。在歇斯底里症中,開始的時候,我們也僅僅是看到一些完全合理的思想與意識的思想同樣正確,可是這第二種形式的產生我們沒辦法找到,甚至我們只能在後來的追蹤研究中發現。通過對病人症狀的分析之後,就會發現這些正常的思緒受到了不正常的處理:它們通過凝縮作用而產生一種妥協,通過表面的關聯性,在不矛盾的狀況下,由退化現象的小徑轉變為外在所表現的症狀。因為夢運作的特點與那些產生心理症狀的精神活動完全是一致的,因此我們把歇斯底里症的結果借用在我們的夢裡。

    我們借用那種歇斯底里症的論述中的下述主張:一個正常的思想串列只有在如下狀況中才會受到前述不尋常的精神處理,即當一個來源於幼年時期而且受到壓抑的潛意識願望轉變到思想上的時候,這思想才可以得到這種處理。我們以前曾經假定產生動力的夢的願望均來源於潛意識(這與上面的觀點是相符合的),可這種假定即便沒辦法駁斥,但也不是完全正確的,那麼為了要解釋「壓抑」這個我們已經用過多次的詞,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地去研究我們的心理框架。

    我們已經提及過關於原始精神裝置的假定,其目的是避免激動的積累,使之盡可能地維持在平靜的狀態。因為這個因素,它的建造藍圖根據的是反射裝置。而運作力量本身就是一種能引發身體內部變化的方法。之後我們要繼續研究「滿足經驗」所引發的精神後果。在這點上,我們又加入第二個假說:激動累積的感受是痛苦的,與此同時它可使裝置產生作用,為重複這種滿足經驗而運作起來,也包含減少刺激,以產生快樂的感知。精神裝置裡的這道主流,由不快樂流向快樂,我們將其稱之為「願望」。我們可以斷定只有願望才能使這裝置產生運動,而快樂與痛苦的感知則自行調整激動的路程。第一個願望的產生可能是「滿足記憶」幻覺式的強化印象,不過對於這種感知除非可以得到完全的消耗,要不然就沒辦法使需求停止,因此也就沒辦法靠它獲得快樂的感知。

    因此我們需要第二種活動,或者稱之為「第二個系統」的活動,它使記憶的潛能不能超越知覺的範圍,束縛著精神力量,而且把由需求而來的激動加以改造,使它按照一條特定的路,直到最後通過一種自覺的行動操縱外在世界,使個體可以真正地感覺到那個引發滿足的「對像」。在精神裝置的圖解中,就提到這些。這兩個系統就是在完全發展的裝置裡所說的潛意識和前意識的本源。

    為了可以達到用行動將外在世界恰當地予以變化的目的,就必須在記憶系統中積累一大堆的經驗,以及很多由不同的「有目的的概念」記憶材料所產生的永久性關聯,這樣我們就可以將假定向前推進一大步。第二個系統的活動是在永遠通過摸索的前進過程中,互相送出或收回的潛能。一方面它需要不受約束地管理各種記憶材料,可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它只沿著各個思想小徑釋放很多的潛能,那麼將使它隨意漂流而且毫無效果地損耗掉,與此同時還減少了那些用來變化外在世界的力量。因此我這樣假定,這第二個系統將其大部分能量置於靜止狀態,而只利用一小部分能量轉移在現象上。我即便還不太瞭解這些程序的機制,但是每一位想真正瞭解這一概念的人不得不在腦子裡有個實體的比較,即想像神經細胞激動時所伴隨的行動。我所要強調的概念是,第一個系統的活動是使激動的能量可以自由順暢地流出,而第二個系統卻是用由此產生的潛能,把那洶湧的流出口堵住,並使它變為靜止的潛能,同時提高其能量。因此我假定第二個系統掌控激動所遵循的路徑與第一個系統不同,當第二個系統在其實驗性的思想活動中達成結論後,它就解除壓抑,而且把積累起來的激動釋放掉用以產生行動。

    如果把抑制第二個系統內「潛能的解除」與「痛苦原則」的調節功能加以類比,那麼就可以獲得一些有趣的結論,現在先指出滿足的死對頭,即客觀的恐懼經歷。讓我們假定,某種知覺刺激作用於這個原始裝置,而且是痛苦的來源,因此產生了一種協調的運動行為,直到最後一個動作使這個裝置與知覺分開,同時也遠離了痛苦為止。如果知覺再次出現,這種運動行為也會馬上進入狀態進行運作,直到知覺再次消除。在這種狀況下,沒有任何趨向會以幻覺或其他的方法去增加這種痛苦,相反,如果有什麼發生而導致這種使人迷惑的記憶圖像重新顯現,這個原始裝置會馬上把它刪去,因為這種激動可能由於過多流入知覺而產生痛苦。這種記憶上的迴避,不過是重複了這個知覺的逃脫,又被以下事實所幫助,即記憶不像知覺,它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喚起意識,因此不能獲取新鮮的潛能。這樣通過精神程序的方法毫不費力地迴避那些曾經產生困擾的記憶,將為我們提供一種原型,和第一個精神壓抑的例子一樣,這是一個經常可以見到的事實,即迴避那些使人困擾的刺激,還能在具有正常精神生活的成人中見到。

    考慮到痛苦原則,第一個系統則不能將任何不快樂的事情帶入其思想中。它除了滿足願望以外,其他什麼都不能做。如果一直停留在這一點上,那麼第二個系統的思想活動肯定會受到阻擋,因為它需要很自由地與各種經驗的記憶溝通,因此會產生兩種可能。第二個系統也許可以完全不受痛苦原則的約束,因此可以繼續進行而不會受到不快樂記憶的影響;可能它沒辦法將不快樂的情緒釋放。我們要刪掉第一種可能性,因為痛苦原則很明顯地掌控著第二個系統的激動過程(與第一個系統中的一樣)。

    因此只餘下一種可能,即第二個系統在轉移潛能的同時抑制了記憶激動的產生,這當然也包含不快樂感的產生。因此即便出於兩個不同的起點,但是,依據痛苦原則和前面所說的耗費最少潛能的原則,我們卻可以得到同樣的結論,那就是第二個系統轉接潛能的同時也產生了激動傳導的壓抑。不得不牢記(這是瞭解壓抑定律的一把鑰匙):第二個系統要在能抑制住某一概念所引發的不快樂感知時,才能將潛能轉移給它。任何可以逃脫抑制的概念都將沒辦法為第二個系統及第一個系統所靠近,因為痛苦原則的緣故,它會迅速地被刪除掉,這種不快樂的抑制並不肯定是很徹底的,不過它必須有一個開始,因為這樣才能使第二個系統知道這種記憶的性質,和它是否就是思想程序所要找尋的目的所在。

    我們通常會把第一個系統裡所進行的精神程序命名為「原本步驟」,卻把由第二個系統的抑制所產生的程序命名為「繼發步驟」。而且我們還能找出另外的理由,說明為什麼繼發步驟修改原來的步驟。原來步驟大力去想產生激動的傳導,是因為由此累積起來的激動,才能形成「知覺類似」。但是,續發步驟放棄了這個企圖,以另一個來代替它的位置,即建立「思想類似」。無論什麼樣的思想都是通過某個滿足的記憶(被認為是「有目的的概念」)繞道而達到同一記憶的同樣潛能,想通過運動經歷再次獲得,思考所注意的是概念之間的彼此關聯,可又不能被它們的強度引入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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