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哲學史 第99章 當今哲學思考的主題和問題範圍 (7)
    4人和動物個體具有感官印象和意識。

    5我們的感覺器官會受到實在世界的刺激。

    6思想和意識是大腦功能。

    7科學陳述應該客觀,主觀陳述沒有科學效用。

    8科學假說應該能夠促進科學研究,而不是阻礙它。

    9經驗現實的事實可以被分析,可以通過「自然規律」被描述和解釋。

    十應該避免不必要的假說「奧卡姆的剃刀」,參見「奧卡姆的威廉」一節。

    [9]認識的邊界

    在一個更寬泛的意義上,我們會發現,把我們的認識無矛盾地編入一個公理體系中去,原則上是不可能的。對於數學門外漢來說,歌德的理論較難理解,但是他的理論卻是通往如下認識的一個里程碑,即我們的認識原則上是有限度的。歌德的「不完全性定理」認為,科學根本不可能精確完整地描述實在世界。

    此前不久,也就是在1927年,維爾納·海森伯格在量子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測不准原理」,這是現代科學認識的另一個里程碑。他指出,在原子範圍內不存在精確測量的界限。某個粒子的位置和動量不能同時被測量出來,對其中一個參數測量的越準,由於測量的干擾,另一個參數便會變得更不准。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精確地預測基本粒子的行為軌跡。

    我們應該認識到,這裡所涉及的問題不僅僅是我們認識的界限,而且更多地也涉及自然變化過程本身所蘊涵的不確定性。因此,因果性這個概念也就被相對化了,一種完美無缺的決定論也是站不住腳的。如果說過去的哲學家們思考科學問題時,通常考慮的是如何獲得較為確定的認識基礎和如何採用正確的方法,那麼,到了20世紀,特別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哲學家們關心的主要問題則是認識的界限以及科學的意義和目的,一言以蔽之,人們更加關心的是無節制的科學進步的意義、目的和正當性,以及技術的實際應用所帶來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核能或核武器,或許還有基因技術。但是另外還有許多思想事件也成為促使人們逐漸關注科學的界限(和科學的邊界)問題的動因。我想簡要地提及其中的幾個重要思想事件。

    事情最初一般都不那麼引人注目。1930年,數學家庫爾特·歌德在維也納科學院作了一次報告,次年,這次報告的內容以《論數學原理及其相近體系的不確定性》為題發表在一份雜誌上。歌德的論點必須放到當時數學中出現了基礎危機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中來看——特別是我在新實證主義一節裡曾經提到的非歐幾里得幾何。羅素和懷特海的《數學原理》也是在這種背景下寫成的。歌德認識到,對自然數理論來說,《數學原理》中所說的公理體系包含的原理雖然是真的,但是它在體系的範圍內卻得不到證實。

    上述論點畢竟只適用於微觀物理世界,對於宏觀物理世界來說,一種嚴格的決定論仍然還是能夠被認可的,正如天文學家拉普拉斯在他那著名的《魔鬼》一書中所說:「如果一個東西能夠在某一個時刻認識宇宙所有微粒的位置和速度,那麼它肯定也能夠認識宇宙的整個未來。」我們還要補充上一句話:倘若這個魔鬼還具備有關自然規律的所有知識,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僅能夠預測宇宙未來的狀態,而且還能測算出宇宙過去每一時刻的狀態。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使得上述論點失去了根基。它表明,對於整個宇宙談什麼「某個特定時刻」是沒有意義的,這裡所說的同時性這個基本概念也是站不住腳的。此外,當今的物理學也知道,對未來發展進程作出精確預言的可能性是有條件的。譬如,決定我們太陽系天體運行的規律是眾所周知的。在這裡,我們把外星系對太陽系產生干擾的可能性排除在外了。在這個前提下,只要我們能夠對現在的太陽系在某一特定時刻的狀況作出精確的計算,那麼我們或許也有可能精確地計算出它的未來發展。但是即便如此,一種不確定性也是不能排除的,因為微小的計算錯誤也是難免的,從長遠來看,這種微小的計算錯誤可能導致對整個發展過程的預測錯誤。這樣看來,我們絕不可以把太陽系的運行與一個精確時鐘的運行相提並論,而更應該把它看做一個不精確的時鐘,起初的一點細微的干擾也有可能造成巨大的誤差,對太陽系來說,甚至會導致「決定性的混亂」。

    我們會期望那些能夠作出有充分根據的判斷的人物回答如下問題:科學發展已經走到盡頭了嗎?自牛頓時代至今天,自然科學取得了輝煌的勝利,但是,這種輝煌還會繼續下去嗎?對於這些問題,他們給出更多的是悲觀的答案。當我們閱讀美國人約翰·霍根的《知識的極限——自然科學的勝利凱旋與兩難困境》一書時就會得到這樣一種印象。霍根是《科學美國人》雜誌的專職記者,他與一大批著名學者就這一問題進行了對話,其中許多人是諾貝爾獎金獲得者,可以說,他們——至少在盎格魯�Q撒克遜世界裡——也是科學前沿的精英人物。

    我在這裡列舉幾個例子。1989年,在美國紐約州的錫拉丘茲大學舉辦了一次科學討論會,會議的議題是「科學的終結」。共特爾·斯滕特是與會者之一,他是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生物學家,1938年時他還是個孩子,因為他的猶太血統而被迫離開德國。1969年,斯滕特就已經向人們宣告了他的一個論點:科學正在走向終結,雖然科學在20世紀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是正是由於這種輝煌成就科學才走向了它的終結,在一至兩代人之內,科學將處於停滯狀態。諸如牛頓、達爾文、孟德爾的劃時代的發現,或者弗朗西斯·克裡克與詹姆斯·沃森於1953年對DNS雙螺旋結構的發現,以及隨後對遺傳密碼的破譯,對這樣的科學成就我們幾乎不能再有所期待了。

    另一個帶有悲觀主義色彩的聲音則是來自英國哲學家柯林·麥金:我們人類有能力表達出重大問題如恩斯特·海克爾所言「宇宙之謎」,但是我們卻沒有能力解決它。丹麥偉大的物理學家尼爾斯柏曾經懷疑,那些試圖尋找一種終極的包羅萬象的理論的物理學家能否會獲得成功。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作為一個著名的美國社會的激進的批評者和「那些權威們的敵人」,他主張,在理解人性自然和非人性自然方面,我們人類的能力是有限的。科學的成功導源於「客觀真理與我們認知空間結構的機緣巧合。之所以是一種機緣巧合,是因為發展科學並非出於自然選擇的設計,並不存在什麼遺傳變異上的壓力,使得我們非得發展出解決量子力學問題的能力不可,我們只是具備了這一能力。它的產生,與許多別的能力的產生,都出自同樣的原因:某種沒人能理解的原因。」

    這樣的例子還可以繼續列舉下去,然而,也有一些重要的科學家,他們並不認為科學進步已經走向終結或沒落,而是恰恰相反,科學正在走向一個頂峰,生物學家愛德華·O·維爾遜就持這種觀點,在下一節裡我們還要討論他。當然,倘若這樣一個目標將要達到的話,那麼,科學進步不也就走到終點了嗎?

    4我們應該做什麼

    可以確定的是,對於這個問題哲學家們的回答肯定不會是一致的,或者說,他們的回答可能會大相逕庭。維利·郝訶科佩爾於1976年做了一次問卷調查,從他公佈的調查結果來看,以上論點是確信無疑的。郝訶科佩爾向大學裡的8位年齡不同的哲學教授總共提出了40個問題,請他們作出簡短的回答。在「我們應該做什麼」這個標題下,他提了10個問題。比如,有沒有普遍有效的永恆價值?在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之間有沒有明確的界限?人是自由的呢?還是不自由的呢如果他是自由的,那麼他既可以做出崇高的事情來,也可以做出卑鄙的事情來。?他們的回答可謂千差萬別,每一種回答都是有道理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不過,這或許會讓那些嚴肅認真地求索問題答案的人感到不知所措。

    20世紀裡的人類災難:世界大戰給千百萬人造成的痛苦、各種殘暴行為和國際法的破壞、希特勒政權針對猶太人的迫害、美國的越南戰爭、核武器以及威脅人類基本生存的自然環境的破壞等,這一切都促使人們去重新深刻地思考正義與非正義、善與惡的問題。這種意見的千差萬別決不是因為,哲學家們對倫理學問題不可能或者只能勉強作出解釋。對於20世紀上半期的人類歷史來說,或許情況更是如此。

    如果我們要判斷某一個特定的行為方式是不是合乎道德的,那麼,我們是以行為者的意圖為依據呢,還是以這個行為對於所有當事人造成的後果為依據呢?我更加關注的是一些實際問題,這些問題是當今人類所面臨的問題、危險和挑戰,因而也是當今哲學所面臨的問題、危險和挑戰。只要我們能夠認識到,這些問題是多麼重大和具有威脅性,那麼我們也就不會感到奇怪,為什麼哲學家們的回答是那麼不一致——而且政黨、政府和教會的意見也是那麼不一致。在這一節簡短的概論中,我並不想首先把重點放在闡述倫理學的一般性的原則問題上,諸如我們的行為準則是聽從良心的聲音嗎?或者我們是不是可以通過論證,對這些行為準則作出精確而合理的解釋呢?或者我們是不是僅僅需要遵守國家制定的法律就可以了呢?

    順便說一下,在這篇簡短的概論中,我們可以把「倫理」和「道德」這兩個概念看做同義詞,因為,當西塞羅把希臘語中的ethike翻譯成了moralis之後,「倫理」一詞才成為歐洲哲學中的一個概念。

    [1]生存問題,倖存問題

    在直接涉及個別人或少數人的問題中,當然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人的出生與死亡、生命的開始與終結——特別是墮胎和安樂死的問題。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尤其在大多數發達的工業國家中,人們的觀念發生了一些變化。直到19世紀,墮胎一直被認為是一種謀殺,並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如今,在特定的範圍內,墮胎是允許的,而這個範圍該如何劃定,對此人們尚存爭議。從哪一時刻起,一個胎兒可以被看做是一個人呢?在有些國家裡,對那些重症或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實施安樂死是允許的或採取主動的措施結束病人的生命,或放棄為病人提供延長生命的各種措施。,而在其他國家裡這個問題則是備受爭議的。在同性戀問題上,人們的觀念也在發生著變化。如果我們能夠在更寬的時間範圍內(歷史地)看問題,那麼這種變化就越加明顯。在古代希臘,同性戀並不是一種禁忌,它被認為是一種普通的行為,在柏拉圖的對話《會飲篇》中,我們就能看出這一點。如果我們翻閱一本18世紀的詞典,那麼我們會發現,同性戀和其他的性倒錯行為都被稱為「獸奸」,它建議政府應該用死刑去懲罰那些人甚至手淫也被看做是該判死刑的行為。

    上述的某個種類的問題直接影響一個人或幾個人,這當然並不意味著,這個問題只與那些相關的人有關。其原因有二:第一,只要它觸及對所有人都有效的法律秩序,不管它是個別現象,還是普遍現象,它都是與整個社會有關的;第二,每一個道德決定都是以超越個體的道德標準為前提的,根本來說,倫理學中的所有觀點都是能夠普遍適用的原則,正因為如此,我們不能說我應該做什麼,而只能說我們應該做什麼。

    下面我們再討論關係到許多人——或者說關係到所有人的問題。只有某些國家(但是我們不能確切地瞭解具體有哪些)擁有核武器,但是,這些核武器卻威脅到了所有的人。在核能源和基因技術的應用上,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儘管人們對其造成的威脅程度尚存爭議。

    所有的公民都要求平等的權利,這是每一個國家都要面對的問題:不管是男人與女人之間,還是白人與黑人之間,他們的權利都是平等的,當然也包括殘疾人以及少數民族的權利。

    自然科學和技術的迅猛發展,使得人類行為產生影響的程度變得越來越大了,地球上的人口數量也因此而增多起來,於是,我們人類正面臨著全新的道德責任問題。我們的自然環境正在受到威脅,熱帶雨林正在遭到濫砍濫伐,越來越多的動物和植物正在走向滅絕,全球的氣候也面臨著失去平衡的威脅。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比如礦藏和地下水資源)都是有限的,這些資源的破壞將直接威脅到人類後代的基本生存。工業化給某些國家的人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健康和富裕的生活,這種生活是我們的祖先做夢也想不到的;但是,一方面是這種進步;另一方面是人口的迅速增長,這使得發達工業國家與第三世界的發展中國家(至少包括這些國家裡的大多數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變得越來越大。

    [2]人與自然

    上述的危險加在一起就變成了威脅整個人類的「生態危機」。「人與自然」這個標題就意味著這種危機的核心問題。

    我們在這裡簡短地解釋一下「自然」這個概念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個概念有許多種含義。讓我們(從日常語言分析哲學的角度)提出如下問題:在一般的語言應用中,我們是如何使用這個詞的呢?這個詞通常指城市以外的地區,特別是動物界和植物界,也指無機界如山川、無人的景區、房屋、橋樑、工廠、運河、港口、機場等。;在這個意義上,工具、機器、文化和藝術作品都不屬於自然的範疇,而且人也不屬於自然的範疇,或毋寧說,人與自然是相對立的,他是自然的研究者,是理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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