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細看的歷史 第22章 歷史歲月裡的這些事 (9)
    第四步,這一步的要求也很嚴,女孩的體態、步姿和風韻都需要再考察。因此,最終能留下的大概只有1000名少女,而大部分都會成為宮女。想要成為后妃或王妃的話,還要進一步進行考察。

    第五步,也是最後一步,這些少女會因為性情、言語,性格等因素,再被刪減一大部分,剩下的50人便自動晉級為妃嬪。然後從這50人中選出幾個供皇帝欽定一名皇后。一般「選三」後一名女孩被封為皇后,陪選的兩名女孩,都會被封為貴妃,但也有被賜予金銀幣後退回家的。

    清朝是最後一個封建王朝。關於選秀,清朝是這樣規定的:八旗官員家中的女孩,只要年齡在14歲到16歲之間,都必須參加挑選。事實上,清朝後宮裡,不論是皇后,還是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清王朝選秀制度不同於其他朝代的地方在於:不屬於旗人的想參加選秀,比登天還難;屬於旗人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

    選送來的女孩,需要提前到京城,然後根據滿、蒙、漢族的順序排列先後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復選的女孩,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其他秀女,分別依年齡大小排列,在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皇宮參選。

    由此可見,古代的女子要想入宮的話,不僅要臉蛋長得漂亮,在品德、性情、技藝等方面也必須面面俱到,才有可能被選中。選秀的大張旗鼓,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封建帝王的荒淫無度。

    中國古代難以置信的種種酷刑

    作家莫言在他的小說《檀香刑》裡對劊子手凌遲時的技藝要求有這麼一段描述:

    完美的凌遲刑的最起碼的標準,是割下來的肉大小相等,即便放在戥子上稱,也不應該有太大的誤差。這就要求劊子手在執刑時必須平心靜氣,既要心細如髮,又要下手果斷,任何的心浮氣躁,都會使手上的動作變形。要做到這一點,非常的不容易。因為人體的肌肉各個部位的緊密程度和紋理走向都不相同,下刀的方向與用力的大小,全憑著一種下意識的把握。

    看來,要做一個稱職的凌遲手並非易事。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歲月裡,凌遲一直都是作為最殘忍的酷刑存在的。事實上,除了凌遲,還有很多慘不忍睹的酷刑。這些酷刑只能用「殘酷」或「殘忍」來形容,如車裂、腰斬、剝皮等,看過之後常常讓人不寒而慄。

    【剝皮】

    剝皮,就是將人的皮膚局部或者全部揭下來的一種死刑刑罰。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朱元璋。由於明太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通常就是被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警後人。

    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剝皮,到了明代,則多進行全身剝皮,不僅要剝皮,而且還要將剝下來的皮填上草,掛在公共場所以示懲戒,這叫「剝皮實草」。

    魯迅就曾說過:「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至今在紹興戲文裡和鄉下人的嘴裡,還偶然可以聽到『剝皮實草』的話,那皇澤之長也就想而知了。」以「酷法峻刑」作為治國之本的大明朝,其剝皮之刑十分普遍。據說官員貪污數額在60兩白銀以上的,就可以被處以剝皮之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地撕開。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據說還有另外一種剝法,就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然後在頭頂用刀割開個十字裂縫,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裡灌下水銀。由於水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便會痛得不停地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人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地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可見,剝皮是僅次於凌遲的一種殘忍刑罰。

    【烹煮】

    把受刑的人裝在大甕裡,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隨著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熬不過就會招供,否則就會被燒死在甕裡。成語「請君入甕」一詞就源於此。

    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名叫來俊臣的酷吏,熱衷於研究嚴刑酷法,他就曾經使用過烹煮之刑。

    據說有一次,來俊臣的同僚,同樣是酷吏的周興犯法,武則天命來俊臣限期審辦。來俊臣和周興平時關係不錯,十分為難。一天來俊臣請周興去府上做客。來問周犯人不肯招供怎麼辦,周興就向來俊臣說出了烹煮之刑。來俊臣聽了,便吩咐手下抬來一口大甕,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你需如實交代,否則請君入甕。」於是周興只好招供。

    【宮刑】

    首先要拿繩子把生殖器綁起來,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割掉。割掉了用香灰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

    所以如果是要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係數也是極高的。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的。

    【縊首】

    縊首也就是絞刑,方法是用繩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頸部,導致血液無法循環、大腦缺氧而死的一種刑罰。

    中國式的絞刑與西方有所不同,西方的絞刑通常是把犯人跪綁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繩圈,由兩個行刑者各在一邊繩套上插入木棍,逐漸絞緊繩子勒死犯人。

    同樣是死刑,在中國,絞刑比斬首要輕一等。斬首會使人身首異處,而絞刑則可以留個全屍。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岳飛父子被判絞刑,那體現了當權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屬要感激涕零才對。

    【臏刑】

    臏刑是古代一種削去膝蓋骨的酷刑。戰國時期,孫臏受的就是臏刑。據說他名字原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與小腿之間就失去了保護,人的上身也就完全失去了支撐,這樣一來,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出入行走都得靠枴杖。所以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針插進指甲縫裡,人會痛得錐心刺骨。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而且這種刑罰常用於女囚。

    【活埋】

    在中國的酷刑中,活埋是最早的刑罰。有時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活埋是戰爭時期常用的手段,因為這種刑罰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中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關於這種刑罰,長平之戰就是個鮮明的例子。

    戰國時期趙將趙括只會空談其父所傳兵法,卻不能實際指揮作戰。公元前260年,趙中秦反間計,用趙括代替老將廉頗,趙括一反廉頗的策略,改守為攻,在長平主動全線出擊,向秦進攻。秦將白起分兵兩路,一路佯敗,把趙軍吸引到秦軍壁壘周圍,一路切斷趙軍後路,實行反包圍,使趙軍糧道斷絕,困於長平。最後,趙軍46天不得食,分四路突圍五次不成,趙括戰死,40餘萬趙兵盡被坑殺。

    【鋸割】

    鋸割之刑是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不分伯仲。然而,鋸死活人事例,歷史上屢有發生,也可以稱得上是酷刑中的極刑。

    《三國誌》中記載說,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捕獲搶劫者並將其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了陳聲,然後讓武士用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腰斬】

    最早的腰斬酷刑起於商周時期,當時行刑時用鉞,但因為青銅兵器不夠鋒利,必須做成鉞,砍下去才有力度。等到鐵器普及後,刀才成了腰斬的主角。但刀的缺點是,雖然鋒利卻容易磨損,用起來更要求技巧,否則一刀下去不能砍斷,就會遭圍觀的人笑話。隨著「技術的進步」,腰斬開始啟用更順手的鍘刀,不僅刃利背厚,不易磨損,而且對殺人技術要求比較低。行刑時,將犯人的衣服扒光,使其平躺在鍘床上。

    史上被腰斬的名人有很多,如秦朝名相李斯、明代名臣方孝孺等,尤以方孝孺之死最為慘烈。1402年,燕王朱棣打著「清君側」的旗號,率師南下。軍師道衍懇求朱棣:「文學博士方孝孺,素有學行,城破之日,必不肯降。殿下萬萬不可殺他。殺了方孝孺,天下的讀書種子就絕了。」當時,方孝孺學識品德為四海所稱頌,朱棣也有所耳聞,而且也有意借用他的威信來平定人心,於是便答應了道衍的請求。

    當燕軍攻破南京後,惠帝自焚宮中,文武百官多見風轉舵,投降燕王,唯有方孝孺拒不投降。朱棣派兵將方孝孺押到大殿,此時的方孝孺披麻戴孝而入,悲慟至極,哭聲響徹大殿。朱棣勸他輔助自己即位,就像周公輔助成王一樣。方孝孺則大聲質問朱棣,那為何不立惠帝的兒子或弟弟為君呢?朱棣無可奈何,只好命人把筆墨擺在方孝孺面前,強迫他撰寫新皇即位的詔書。方孝孺接過筆,狂草四字:「燕賊篡位。」

    惱羞成怒的朱棣把方孝孺從嘴角直割到耳朵,然後將其處以腰斬之刑。受牽連被殺者共達873人,謫戍荒者逾數千。傳說腰斬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蘸血連書十二個半「篡」字才斷氣。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志清醒,過一段時間才會斷氣。因此,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這樣可以使犯人死得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的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車裂】

    車裂也就是五馬分屍之刑,指行刑的時候,將犯人的頭以及雙手、雙腳套上繩子,然後拴在五匹快馬身上,最後讓五匹馬朝著五個方向奔跑。

    這是一種古老的死刑刑罰,據史料記載,在周代之前這種酷刑就已普遍被統治者使用了。秦漢唐宋,史料均有關於車裂的記載,宋以後,車裂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這種酷刑看上去似乎很簡單,但在具體進行的時候,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輕而易舉,因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強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一張紙那樣輕易被撕碎。於是,尷尬的事發生了,當行刑的馬匹或牛累得氣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時,犯人可憐的四肢依舊連在軀幹上。由此可見車裂之刑的殘忍。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的情況。據說鴆是一種毒鳥,把它的羽毛泡在酒裡,馬上就會成為毒酒,飲之立斃。不過這裡的「鴆」應該是指砒霜,因為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據考證,光緒帝就是被人用砒霜毒死的。而且歷史上常有帝王賜鴆使臣、妃死的事情。

    【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

    將朱元璋稱為變態的帝王一點也不為過,他親自決定的《大誥》中所列酷刑就有族誅、凌遲、梟令、腰斬、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蓋、剁指、斷手、刖足、閹割為奴、斬趾枷令、常加號令等刑罰。封建時代的酷刑在今天看來真是五花八門,令人心驚肉跳。

    北京和北平的名稱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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