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細看的歷史 第21章 歷史歲月裡的這些事 (8)
    後之兩足登蓮花上,頭頂荷葉。身著金絲串珠彩繡禮服,外罩繡花串珠掛,又用串珠九練圍後身而繞之,並以蚌佛十八尊置於後之臂上。以上所置之寶系私人孝敬,不列公賬者。眾人置後,方將陀羅金被蓋後身。後頭戴珠冠,其旁又置金佛、翠佛、玉佛等十百零八尊。後足左右各置翡翠西瓜一枚,翡翠甜瓜二枚,桃、李、杏、棗等寶物共大小二百件。身後左旁置玉藕一隻,上有荷葉、荷花等;身之右旁置珊瑚樹一枝。其空處,則遍灑珠寶等物,填滿後,上蓋網珠被一個。正欲上子蓋時,大公主來。復將珠網掀開,於盒中取出玉製八駿馬一份,十八玉羅漢一份,置於後之手旁,方上子蓋,至此殮禮已畢。」由此可見,地宮寶物之多。

    至於慈禧地宮寶物的價值,《愛月軒筆記》記載說,金絲綿褥制價為8杄4萬兩白銀;繡佛串珠薄褥制價2杄2萬兩白銀;翡翠荷葉估值白銀85萬兩;陀羅經被鋪珠820顆,估值白銀16萬兩;後身串珠袍褂估價120萬兩白銀;身旁金佛每尊重8兩,玉佛每尊重6兩,翡翠佛每尊重6兩,紅寶石佛每尊重3兩5錢,各27尊,共108尊,約值62萬兩白銀;翡翠西瓜2枚,約值220萬兩白銀,翡翠甜瓜4枚,約值60萬兩白銀;玉藕約值100萬兩白銀;紅珊瑚樹約值53萬兩白銀;價值最高的是慈禧頭上戴的那頂珠冠,上面一顆4兩重的大珠系外國人進貢,價值1000萬兩白銀,總價約1005萬兩白銀。另外,慈禧身上有大珠約500粒,小珠約6000粒,估值22杄8萬兩白銀。如此可見,慈禧墓的隨葬品可謂價值連城。更不要說乾隆陵寢中的寶物了。

    孫殿英的盜墓行為一經揭露,群情激奮,許多民眾團體紛紛電請國民政府,強烈要求究查主謀。文化維護會更是電請政府嚴辦盜東陵人犯,從速收繳殉葬諸物,修葺陵寢。民族精神振興社申請:皇陵者,我民族精神之象徵也,盜陵者乃民族敗類。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指出:乾隆、慈禧帝后陵寢工程堅固,斷非少數人最短時間所能掘破!國寶整理委員會籲請當局:速收繳被盜國寶,嚴防流出海外。

    在全國聲勢浩大的聲討聲中,國民政府不得不擺出一副整飭軍紀、維護公理、嚴懲主犯的陣勢。蔣介石更是宣稱:呈文具悉,通飭所屬,一體嚴密緝拿,務獲究辦,毋稍寬縱。在蔣介石的指示下,北平地方法院派檢驗吏前往東陵檢驗乾隆和慈禧棺木。雖然調查證明了盜墓的行為,但在誰是盜陵主犯上卻含糊其辭,有時稱之為「直奉聯軍某部」,有時稱之為「逆軍殘部」,或「某方殘軍」。

    上頭有人保護,孫殿英自然敢為所欲為。為了掩人耳目,孫殿英賊喊捉賊,竟以十二軍軍長和案情以外的「第三者」身份,向第六軍團總指揮徐源泉遞交呈文,為自己的下屬辯護。在頂頭上司徐源泉的指點下,孫殿英心領神會,立即從東陵贓物中挑選出一批珍貴的物品送給國民黨要員:一柄劍面上嵌有九條金龍,劍柄上嵌有寶石的九龍寶劍被送給了蔣介石;另一柄寶劍被送給了何應欽。乾隆頸項上108顆朝珠中最大的兩顆被送給了戴笠;慈禧翡翠西瓜被送給了宋子文;慈禧嘴裡含的一顆夜明珠被送給了宋美齡……

    自清東陵被孫殿英盜掘後,雖然要求嚴懲盜陵兇犯的聲音不絕於耳,但由於官官相護,主犯、要犯仍然逍遙法外。各界人士紛紛電請政府,要求從速秉公處理,北平總商會請求組織特別法庭審理此案。迫不得已的閻錫山假惺惺地命令衛戍司令部組織了軍事法庭,然後將保釋在外的從犯譚溫江重新收押,聽候審判。與此同時,孫殿英的上司第六集團軍總指揮徐源泉也將部分贓物加封保存,移送衛戍司令部,並向外界表示對部下決不偏袒。但掩人耳目的做法在事實面前顯得蒼白無力,自1928年12月中旬進行東陵盜案調查之後,直至次年4月20日方開庭預審,至6月8日終審。從犯譚溫江拒不承認盜掘一事,而主謀孫殿英更是逍遙法外,這時候他已被國民政府任命為新編獨立第二旅旅長,並協同任應岐討伐張宗昌。6月15日,軍事法庭決定擬出審判書呈報中央,將譚溫江等嫌疑犯在押,而久懸未決的東陵盜案也就這樣結束了。

    古代帝王的選美大賽很隆重

    前幾年在中國開始流行的選秀活動到現在依然盛行。很多所謂的歌手、演員等現代流行元素都是選秀製造出來的優秀產品;而且這種流行元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成為當今中國娛樂界一道獨特的風景。

    當然,一個流行元素或者說一種活動或行為的擴展能力是很大的,這種選秀性的活動,也延伸到了其他方面。比如說,我們偶爾會在新聞媒介上看到,某某億萬富翁到什麼地方徵婚的新聞,又如身價不菲的某企業家駕機異地相親等。由此也可以看出,這個「皇帝選妃」的風氣還真是越來越盛。

    中國人一向都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精神,要說到選秀這個流行元素的祖宗,還得從中國古代帝王的選秀活動開始說起,而且相對於今天的選秀節目,那排場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

    皇帝選秀,有近兩千年的歷史了。不過,古代皇帝選秀並不像現在這麼流行叫「選秀」,它有個專門的名稱,叫「採選」。

    正式的選秀活動,要從東漢時期說起,這時候皇帝為了挑選到如意的皇妃、妃嬪,僅僅依靠自己所看到的,顯然是不夠的,於是開始通過正式的途徑,從民間挑選貌美色麗、技藝高超的女子入宮服侍皇帝和皇族其他成員。

    東漢是「採選」的分水嶺,此前的歷代朝廷充實後宮的方法都過於殘忍和無情,不是挑選,就是強搶強奪,而且時間不定,規矩不一,隨意性很強,跟土匪搶親基本上沒什麼區別。

    東漢王朝建立後不久,皇帝就制定和頒布了相關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間良家女子入宮服務。和前朝相比,東漢無疑是進步了,這也跟統治者接受前朝的亡國教訓有關。畢竟,即便是強搶,平頭百姓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東漢皇帝的「選秀」活動大概是這樣安排的:每年秋天,皇家便會派遣精通相關知識的人到城鄉之間物色良家女孩,這裡說的「精通相關知識的人」相當於今天選秀活動的評委,但和今天的一些缺乏專業知識的評委相比,他們的專業知識可要高很多。這些「評委」到了各個地方之後,地毯式「搜查」、閱視童女,爭取做到沒有「漏網之魚」。古人結婚都比較早,一般女子13歲,男子15歲就可以結婚了。因此這個規矩也影響到了皇帝的選秀。這個時期,選秀採取的標準是:女孩的年齡必須在13歲至20歲之間;其他的要求,比如姿色要秀麗、容貌要端莊,面相也要符合「評委」關於「吉利」的標準。畢竟古代人都是比較迷信的,一個女孩再漂亮,按照封建的邏輯如果不符合要求,比如剋夫,不僅平民不敢要,皇帝也不敢要。

    在「評委」的辛勤勞動下,通過第一輪海選的女孩就會被接到皇宮裡進行第二輪挑選。可能是這種選秀制度剛剛開始實行,因此相對於後世王朝五花八門的選秀制度,東漢的制度要簡單很多——這時候挑選出來的女孩,凡有幸受到皇帝恩寵的,就有可能被立為妃嬪了,當然,也有可能成為皇后。

    到了三國初年。關於三國時期曹魏或蜀漢相關選秀的資料,並沒有多少記載,要說有的話,那就應該是東吳孫權為了殺劉備而設下的美人計了。不過準確地說這也算不上是選秀,最後的結果只不過是劉玄德被吳國太看中,春風得意地做了她的女婿,而孫權無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有苦說不出。

    幾十年一過,吳國的國君開始縱情享樂。孫皓當皇帝之後,讓人在各地選取文武官員的女兒,特別是那些高官、貴族的女兒,只要年齡在15或16歲之間的女孩,都得參加「簡閱」,孫皓看不中的,才允許出嫁。孫皓的這個規定,也許只有後世的清王朝才有這麼苛刻,貴族血統,孫皓要求得果然比別人高。

    沒過多久,三國的歷史一去不返,晉武帝滅吳之後,吳王留下來的後宮佳麗達5000多名,好色的司馬炎將東吳的這些女人全部佔為己有。得了吳宮5000多名美女還不滿足,司馬炎又效仿孫皓所為,下令讓所有的王公大臣將自己的女兒弄來參加遴選,以備自己和其他皇親國戚「享用」;要求也和孫皓如出一轍,在沒有挑選之前,這些女孩都不能結婚和出嫁。結果許多大臣之女被選入後宮,充當妃嬪,庶民之女則充當宮女。

    在以後的各個朝代中,帝王們無不是在前朝的經驗基礎上加以揚棄的。關於選秀方式,有些帝王文明些,有些帝王並不會因為有了制度就不野蠻了。下面說到的就是一個野蠻的例子。

    十六國時期,後趙的皇帝石虎是個有名的暴君,說他是暴君,並非僅僅指其在政治上的殘暴行徑,在「選秀」上也是如此。為了達到選秀的目的,石虎不惜採用暴力的方式,連已經結婚的婦女都不放過。據說在一次選秀中,因為掠奪他人的妻子,僅僅被逼死的丈夫就達到了3000多人,其野蠻、暴力的本性可見一斑。

    石虎的荒淫無度並不僅僅局限於他選秀的這一行為。為了享樂,石虎還在襄國到鄴城的路上,每隔40里就修建一個行宮,裡面有他精心挑選的美女,這樣的行宮一共建了有40多所,每當往返於兩地的時候,他就走到哪就在哪裡享樂。

    據歷史記載,唐玄宗也在天寶年間曾公開派遣太監強行到文武百官以及一般的平民百姓家裡挑選美女,然後將她們納入後宮。當時的這些太監有個雅致的稱呼,叫做「花鳥使」。

    歷史上的唐玄宗給人的印象多是醉生夢死的形象,因為寵溺楊貴妃差點亡國;荒淫無度的同時,也顯示出了他暴虐的一面。他曾下詔,在選秀的時候,有人膽敢隱匿女兒的,抓到了就要被處死。據說在開元初年的時候,太常卿盧崇道的兒子娶妻,當時正值唐玄宗挑選民女,結果「花鳥使」看中了盧崇道的兒媳,便指定她入宮充才人。

    本來是自己的老婆,現在卻要送給皇帝,盧崇道的兒子不願意,盧崇道也不願意。就在這萬分緊急的時候,盧崇道花了大量的錢財企圖矇混過關,最後事情還是敗露了,盧崇道和他的兒子都以欺君之罪被玄宗下令杖殺。很多人都不相信,這個曾以「復振貞觀之風」自詡的皇帝,在好色上,和歷代昏君並無兩樣,竟然也如此殘忍。

    明朝的時候,可能是吸取了前朝外戚干政的教訓,朱元璋就要求,「凡天子親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因此,皇后多為小家碧玉。而在后妃的遴選上,朱元璋為防範朝中權臣與後宮勾結,更是嚴格要求按照上面的這種方法實行,而且偏重於選擇窮人家的女孩,所謂「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朱元璋當皇帝就是從農民幹起的,所以他就有這種淳樸的思想。

    相比於其他朝代,明王朝的選妃制度,和今天的選秀比賽很相似:

    第一步,和現在的選秀一樣,進行「海選」。關於「海選」的時間,一般需遇到皇帝大婚的時候,因此也不是太頻繁。「海逃」時太監們就會在主子的要求下,到全國各地挑選年齡在13到16歲之間的女孩,選出大概5000名左右的女孩,然後被送到京城進行第二輪選拔。

    第二步,就是在這5000名少女裡面選擇。選拔時,這些女孩每100人按年齡大小排成一行,經過「評委」的審查之後,那些高矮胖瘦的女孩就會在第二輪選拔中被淘汰。這一輪倒不是很嚴格,因此只有五分之一被淘汰掉。

    接著進行第三步,「評委」們開始仔細察看女孩的五官、頭髮、皮膚以及音色、儀態。這一步是最嚴格的,也就是說,只要有一項不合規定,就會被淘汰。因此,留下來的最多只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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