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大雅·韓奕》:「孔樂韓土,川澤,魴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羆,有貓有虎。」這是說韓城一地物產富饒,是好地方。原來貓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動物,古時的貓是有實用價值的。《禮·郊特牲》:「迎貓,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貓的特職。一般人家裡也常有鼠患,棚頂牆根都能咬個大窟窿,半夜裡到廚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蠟燭,再不就是地板上滾胡桃,甚至風雅起來也偶爾嚙書卷,實在防不勝防,惱火之至。《黃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貓》,詩曰:
秋來鼠輩欺貓死,窺甕翻盤攪夜眠。
聞道狸奴將數子,買魚穿柳聘銜蟬。
這首詩是說家裡的老貓死了,老鼠橫行。隨主簿家裡的貓,聽說要產小貓了,請求分贈一隻,已準備買魚靜待小貓光臨。銜蟬,俗語,貓名也。這首詩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構,但是《後山詩話》卻很推崇,「乞貓詩,雖滑稽而可喜,千歲之下,讀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貓了沒有,不得而知。不過山谷又有一首《謝周文之送貓兒》,詩云:
養得狸奴立戰功,將軍細柳有家風。
一簞未厭魚餐薄,四壁當令鼠穴空。
周家的貓不愧周亞夫細柳營的大將之風,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輩跳梁,靠貓來降伏,究竟是落後社會的現象。貓和人建立了關係,人貓之間自然也會產生感情。梅聖俞有一首《祭貓詩》,頗有情致:
自有五白貓,鼠不侵我書。
今朝五白死,祭與飯與魚。
送之於中河,況爾非爾疏。
昔爾嚙一鼠,銜鳴繞庭除。
欲使眾鼠驚,意將清我廬。
一從登舟來,舟中同屋居。
糗糧雖甚薄,免食漏竊余。
此實爾有勤,有勤勝雞豬。
世人重驅駕,謂不如馬驢。
已矣莫復論,為爾聊郗歔。
這首詩還是著重貓的實用價值,不過忘形到爾汝,已經寫出了對貓的一份情。宋·錢希白《南部新書》:「連山張大夫搏,好養貓,眾色備有,皆自製佳名。每視事退,至中門,則數十頭曳尾延頸接入。以綠紗為幃,聚其內,以為戲。或謂搏是貓精。」說來好像是奇談,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楊文璞先生對我說,他在紐哲塞住的時候,養貓一度多到三十幾隻,人處屋內如在貓籠。楊先生到舍下來,菁清稱他為「貓王」。貓王一見我們的白貓王子,行親鼻禮,白貓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舊相識。
一般說來,貓很可愛。如果給以適當的衛生設備,他不到處拆爛污,比狗強,也有時比某一些人強。我們的白貓王子,從小經過菁清的訓練,如廁的時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畫。可惜畫工只愛畫貓蝶圖正午牡丹之類。貓喜歡磨他的趾甲,抓絲襪、抓沙發、抓被褥。菁清的辦法是不時地給他剪趾甲,剪過之後還替他挫。到處給他鋪小塊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後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貓饞,可是他吃飽之後任何魚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顧,更不用說偷嘴。他吃飽之後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飽之後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貓不會說話,似是一大缺陷。他頂多是喵喵叫兩聲,很難分辨其中的含義。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貓語,據說那喵喵聲有時是表示飢餓,有時是要人去清理他的衛生設備,有時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貓王子玩繩、玩球、玩捉迷藏,現在又添了新花樣,玩「捕風捉影」。燈下把撐衣架一晃,影子映在牆上,他就狼奔豕突地捕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歡捕風捉影地談論人家的短長麼?宋彭乘《續墨客揮犀》:「鄱陽龔氏,其家眾妖竟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時尚寒,有二貓正伏爐側,家人指謂姥曰:『吾家百物皆為異,不為異者獨此貓耳。』於是貓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駭,走去。」我真盼望我們的白貓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
梁實秋這篇文中,引用特別龐雜,讓人歎服。我在想,若是李叔同有緣得見梁實秋,想必會引為知己。可惜的是,李叔同少年時,梁實秋尚在咿呀學語,兩人注定無緣。等到中年,乃至於出家之後,恐怕李叔同也沒有什麼閒情逸致養貓了。當然,亦有不喜貓如魯迅者。魯迅那樣的文壇鬥士倘若喜歡貓這樣溫馴的動物,才算是怪事呢。令我驚訝的是,魯迅先生不喜歡貓的原因非常奇怪——他在童年的時候自己曾經從蛇口中救活並豢養的一隻「隱鼠」被貓吃掉,從此便開始仇貓了(《朝花夕拾·兔鼠貓》)。這隻貓也該是倒霉的了,因為天性捕鼠,卻惹得主人不喜,可歎可歎。
曾聽朋友說,有著什麼樣性格的人,就會喜歡什麼樣的寵物。對於貓,我有著與李叔同一樣的情節。自我記憶以來,家裡一直養貓,甚至有一次母親最喜歡的白貓過世後,她曾精心製作了木匣子,將貓埋葬在池塘邊的一顆柳樹之下。事後,母親更是請了大和尚,念了數遍《往生經》。貓好在何處,為何引得無數人歡喜呢?《揮塵新談》曾記貓有五德:「貓見鼠不捕,仁也。鼠奪其食而讓之,義也。客至設饌則出,禮也。藏物雖密能竊食之,智也。每冬月輒入灶,信也。」
然而,貓的好處大抵不僅僅如此。我曾在散文《回鄉記·貓》中,描繪了家養的兩隻小貓。
家有兩隻貓,最普通不過的品種,卻煞是可愛。一隻叫大咪,一隻叫小咪,一對雙胞胎。
初見面,小咪便歡愉地繞著我的褲腿直轉,毛茸茸的尾巴拂過我的腳踝。她有著小巧的耳朵,圓溜溜的眼睛,會乖巧的叫,跳到我的膝蓋上,沙沙的舌頭舔我的手。這樣一隻討人喜的貓咪自然能分到更多的寵愛,母親便甚是偏袒,常抱在懷裡,輕撫微黃的毛。
大咪見了我卻遠遠地躲開,瞪著圓溜的眼,有著一種受傷的警覺。他有著狹長的眼睛,明亮的絨毛,細細的尾巴,卻不願獻媚地繞著主人轉,只把自己蜷縮在角落裡,冷眼旁觀。只一眼,我便暗自喜歡。
太陽好的時候,他們會在曬穀場上懶散地打幾個滾,或是瞇著眼睡在草堆上。小咪喜歡招惹大咪,拿雪白的前爪撓他的臉,或是輕輕地撕咬。他是一律的不理睬,逼得急了,也會抖索著金黃的毛,嘴裡發出嗚嗚的怒叫。她卻是聰明,趕緊躲到母親的腳邊,尋找庇護。我淡淡地笑,受了寵的貓都是如此,何談人?
母親見我喜歡大咪,便談他的往事。剛剛抱回家時,他是極活躍的,只是後來出了些意外,變得膽怯起來。母親沒有說是什麼意外,我也沒有問,這已經不重要。母親說,別看小咪總是挑釁大咪,其實她一直讓著他。果然,待到吃食時,小咪必定站在一旁,如一名守護者,等大咪吃完,她才乖巧地伸出猩紅的舌頭舔食著。我的心裡,忽然有著感動。
直到我離鄉歸城,他依然是謹小而慎微的,稍有風吹草動,便倏然而去。或許,他的內心裡有著難以言喻的痛,習慣孑然孤坐,落落寡歡。我總有些不忍,拿一根毛線或是枯枝逗他,期待他圓潤的眼中閃過神光,純白的前爪頂著一團厚厚的肉輕輕觸摸。可是,這一切對他而言總是不存在的。每次都是驚恐而退,瑟瑟地縮在牆角,卻留一溜光照在脊背上,亮澄澄的黃。
只是,或許他不知道,我也喜歡著他,如同對她。人亦是如此吧。
或許,這種更接近於人性的因緣,才是貓最惹人憐愛的地方。喜歡貓的人,大多性格獨特,既溫潤,又尖刻;既孤獨寂寞,又渴望擁抱。貓永遠是那副姿態,自顧自地梳理著毛皮,好似高傲清貴的女王,就算內心再渴望關懷,也不會像狗一樣搖尾乞憐。常常幻想這樣的場景:在一個陽光酥松的秋日午後,李叔同的書桌上鋪滿了亮光,晶閃閃的。他手握著一卷書,背靠著椅子,寫意地看著。一旁,深色的棉布墊子上蜷縮著一隻白色波斯貓,慵懶地舔著爪子。這一幕,顯得如此的和諧,倘若是一隻狗在書桌下轉來轉去,便有些突兀了。狗大多應該跟在一對小情侶的身後,在一片寬闊的草地上,撒腿跑得歡。
不久前,我在「大眾書局」的書架角落裡,看到一本裝幀非常精美的多麗絲萊辛的《關於貓的故事》,一見之下,不忍放棄,當即買了下來。文人與貓,大抵如是吧。
「思念一隻貓,像思念一本早已丟失的書。」
身在異鄉,耳聞目睹的都是與故土不一樣的風俗人情,有多少個日夜李叔同是在思念他養的貓中度過的?其實,思念貓只是一個幌子,誰敢說,他懷念的不是故土的好友和祖國的復興?
以一首名為《夏天的貓》現代詩結尾吧。
白色的貓蹲在黑色屋簷上
看遠處的炊煙
看風姿卓越的男女偷歡
看回憶淌過河流
看圓滾滾的耗子過街
白色的貓開始飛奔
夏天的夜開始黑
夏天的夜開始黑
白色的貓開始飛奔
看圓滾滾的耗子過街
看回憶淌過河流
看風姿卓越的男女偷歡
看遠處的炊煙
白色的貓蹲在黑色屋簷上